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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qū)代理協議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地區(qū)代理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品——“梵達”品牌家具及移門系列委托乙方在指定區(qū)域內批發(fā)銷售事宜進行磋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定義:
1、 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的“產品”是指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標銷售的“梵達”品牌家具移門用品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它商品。
2、 地區(qū):本協議所稱“地區(qū)”,是指 江蘇 省連云港市。
二、銷售地區(qū):
1、 甲方授權江蘇省 連云港 市代理銷售“梵達”品牌系列產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本地區(qū)以外任何單位、個人銷售產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追究乙方因此行為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 甲方授權銷售區(qū)域為 連云港市區(qū)及周邊區(qū)縣。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的60天內將代理的甲方產品在授權銷售區(qū)域內確保產品上架銷售。
3、 與甲方簽約的全國連鎖性經銷商在合同區(qū)域內的零售點,不受本合同制約。
4、 乙方負責授權經銷范圍內的網點建設、產品銷售及推廣,包括網點選址、形象專柜制作等。乙方對梵達家具實業(yè)有限公司的產品應盡量以統一風格的專柜形式陳列和推廣。品牌專柜形象由甲方設計或乙方設計好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執(zhí)行。
5、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經銷授權書”。
三、合同保證金及期限:首次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合同保證金15萬元整,合同期限自2015年 2月 1 日 至2016年 2 月 1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續(xù)約,乙方需提前壹個月辦理手續(xù),另行簽訂一份有效協議。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同時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后七個工作日內結清所欠貨款,如有違反乙方須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四、價格: 甲方供貨給乙方,按甲方統一代理價格標準提供(以甲方提供的價目表為準),具體見每次發(fā)貨的實發(fā)清單,價格如有變動,甲方將提前3天書面通知乙方。
五、法律關系及指示
1、 本協議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于給予一般代理的權利和權力,本協議不產生其它任何關系,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協議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協議并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或合伙人。雙方明確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fā)來的指示。由于乙方超過或違背甲方指示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進入市場的有關手續(xù)文件,及時提供新產品的上市所需資料、樣品、樣品價目表及廣告合法用的小冊子,保護乙方在本地區(qū)或市場內的代理權。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優(yōu)先優(yōu)惠供應。
3、 甲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及時清算貨款時有終止供貨權。
4、 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能向乙方代理“地區(qū)”的其他客戶發(fā)貨。
5、 除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外,如“地區(qū)”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客戶轉交乙方聯系。
6、 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盡可能保持穩(wěn)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告乙方,以利推銷。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在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提出下月銷售計劃及訂貨數量,以便甲方按計劃生產。甲方在無特殊情況下,在收到訂單的7 個工作日內發(fā)貨,如有其它原因未發(fā)貨應提前告知乙方,并做相應的補救措施,已減少雙方的損失。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賣場缺貨斷貨所產生的賣場罰款及其他費用均需甲方承擔,乙方保留追究甲方因缺貨造成的損失。
2、甲方必須保證所銷售的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yè)標準,如果消費者在購買及使用甲方產品時發(fā)生的因質量問題發(fā)生的各種投訴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予以協助處理。
3、 乙方有責任將本地區(qū)的產品銷售情況及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4、 乙方不得經營、偽冒、影射“梵達”品牌的產品,不得用其他廠商的產品換上甲方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
5、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協助他人和甲方競爭,應按雙方協商的市場指導價進行銷售,不得低于甲方提貨價傾銷,確保甲方產品價格穩(wěn)定,保持良好的市場環(huán)境。
6、 合同期滿,如需續(xù)簽合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
7、 乙方有責任及時按合同清算貨款。
8、 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或產品滯銷問題(滯銷產品需不影響甲方第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經雙方達成共識,負責退換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八、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本協議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立即停止并取消。
九、貨款結算
1、甲乙雙方的結算方式為款到發(fā)貨。若經長期合作后,要改變結算方式的,乙方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待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查認可后,可按新的結算方式辦理。
2、貨款要匯入甲方提供的指定公司賬戶(賬戶另附)。
3、乙方在當月內的匯款,甲方須在當月開出發(fā)票。
4、如果乙方連續(xù) 3個月沒有訂貨,或乙方延遲付款日90天仍未付款,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后十日內結清所欠甲方的貨款,如有違反乙方須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滯納金。
十、貨物運輸及驗收
1、 甲方負責把貨物送到乙方指定物流點,從甲方物流點到乙方的運輸費用則由乙方承擔。每次發(fā)貨后次7日甲方將托運單和實際發(fā)貨清單傳真至乙方,更換物流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2、 乙方應于貨物到站兩日內及時領取貨物,如有因延遲領貨,所發(fā)生的意外事件概由乙方負責,若貨物有缺失,乙方必須出具運輸單位證明。
3、 應及時對貨物進行驗收,若發(fā)現貨物數量不符或質量不合格,應在貨到 7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否則以甲方送貨單或實發(fā)清單為準。
4、 乙方在收到貨物后應在送貨單或在(電腦打印的)實發(fā)清單上簽字及蓋章確認,并傳真給甲方,否則甲方在收到送貨單或在(電腦打印的)實發(fā)清單的傳真件之前有權拒發(fā)乙方下一次的訂貨。
十一、違約
1、 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承擔法律責任。
2、 因不可抗力因素違約(如地震、戰(zhàn)爭等),可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協議規(guī)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 其它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能生效。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zhí)行本協議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訴至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解決,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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