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合同的轉讓協議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債務合同的轉讓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債務合同的轉讓協議書1
(債務人名稱)債權人會議:______________(債務人名稱)因(破產原因),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破字第_____號民事裁定書,裁定_______________(債務人名稱)(重整/和解/破產清算)。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破字第_____號決定書,指定_______________擔任管理人。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之規定,對_______________(債務人名稱)的財產狀況進行了調查,現報告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債務人名稱)簡介概述債務人成立的時間、注冊資本、出資人及出資比例、法定代表人姓名、企業性質與企業經營范圍等基本情況。
二、_______________(債務人名稱)的資產、負債及相關情況列明_______________(債務人名稱)截止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及凈資產額,并附資產負債表和資產、負債各項目的`具體清單。
三、關聯方關系及其往來余額列明關聯企業名稱及與_______________(債務人名稱)的關系,并列明往來款科目、余額和性質。
四、或有事項
(一)列明未決訴訟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二)列明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五、其他事項
(一)雙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列明合同名稱、訂立日期、合同金額、合同履行狀態等情況。
(二)影響債務人財產變現能力的情況列明財產的狀況、保管費用、變現障礙等情況。
(三)其他債務人財產可能出現增減的情況列明管理人行使撤銷權、確認無效、追繳注冊資本、行使抵銷權等情況。
(管理人全稱)
(管理人印鑒)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債務合同的轉讓協議書2
甲方(債權出讓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債權受讓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前
債務人____公司拖欠甲方款共計__元未還。
二、現甲方將以上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三、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并保證:_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2、乙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準。
四、違約責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守約方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其他規定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債務合同的轉讓協議書3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為妥善解決乙、丙雙方的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權轉讓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確認: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計 元人民幣。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將針對乙方的'債權共計元人民幣全部轉讓給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協議直接付款給甲方,由乙方于20__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計元人民幣。
三、陳述、保證和承諾:
1、丙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2、甲方承諾并保證:
(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債務合同的轉讓協議書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鑒于:(以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為保障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倉單提供質押。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出質人與質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標的
1.1出質標的為(以下稱“倉單”)
1.2倉單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押倉單清單”為準。
1.3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辦理法律規定的質押登記手續。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
2.2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權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等。
質權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非同包括但不限于催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務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3
根據《 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確認無效,則出質人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仍依據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倉單的移交及保管
3.1出質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已背書并經倉儲保管人簽字蓋章的倉單正本移交質權人。
3.2質權人應妥善保管倉單。
倉單在質押期間遺失、毀損的,質權人應立即通知出質人,出質人應按質權人要求申請掛失及補辦。
補辦的倉單作為出質標的仍交由質權人保管。
3.3質權人對倉單的遺失、毀損有過錯且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保險
4.1倉單項下貨物已經投保的,出質人應將經保險人出具的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單正本隨倉單一并移交質權人。
4.2質權人要求將倉單項下貨物投保的,出質人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手續,并在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經保險人出具的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單正本移交質權人。
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保險金額不低于被擔保債權金額。
保險費用由出資人承擔。
4.3出質人應按時交納保費,履行維持保單有效性的其他義務。
4.4出質人未按質權人的要求投保或續保,質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維持保單有效的`措施,出質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質權人因此支出保險費用和相關費用。
4.5如發生保險事故,對保險賠償金,出質人同意質權人有權選擇下列任一方法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2)轉為定期存款或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帳戶,仍用于質押;
(3)出質人提供符合質權人要求的新的擔保后,可將保險賠償金自由處分。
第五條出質人的陳述與保證
5.1出質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倉單及有關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出質人對倉單及其項下貨物享有所有權或充分的處分權,不存在任何瑕疵、爭議、訴訟(仲裁)或任何未告知質權人的第三人權益等情況。
5.5出質人已按時足額繳納倉儲費用,且不存在任何導致倉儲保管人行使留置權的情況。
第六條出質人的義務
6.1倉單項下貨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出質人應及時告知質權人,并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倉單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時,出質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并配合質權人采取有關措施。
6.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倉單申請掛失及補辦,不得以轉讓、贈與、質押或其他方式處分倉單及項下貨物。
6.4承擔對倉單及其項下貨物進行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拍賣、變賣而產生的費用。
6.5在債務人向質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出質人不得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6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實現質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6.7質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視為已征得出質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仍應依據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7.1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倉單及其項下貨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
(2)根據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約定,質權人可以提前實現債權及其質權的其他情形。
7.2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倉單及其項下貨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被擔保債權及有關費用;出質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應將所得價款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帳戶,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支取。
主債權到期末受清償時,質權人可以將該賬戶中的價值直接受償:
(1)出質人未按第6.1條約定提供新的擔保;
(2)倉單提貨日期先于債務到期日。
第八條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導致質權不成立或未生效或無效的,出質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出質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將倉單移交質權人占有;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所作的陳述與保證
8.2出質人的保證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質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質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8.3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8.4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質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不成立或未生效或無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出質人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即構成違約:
(1)倉單項下質物滅失、毀損或價值已經或可能明顯減少,或發生其他有損質權的事件;
(2)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第六條約定的出質人的義務;
(4)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
9.2出質人違約,質權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要求出質人承擔擔保責任,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倉單;
(3)要求出質人支付主債權金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4)要求出質人賠償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經濟損失;
(5)依法撤銷出質人損害質權人利益的行為;
(6)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權不成立或未生效或無效的,依據本合同
第八條約定要求出質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出質人再次不可撤銷地授權質權人無須經過法律程序有權直接扣劃出質人任何帳戶的款項以償還擔保范圍內的債務;
(7)以法律手段追究出質人對擔保范圍內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違約責任和相關賠償責任。
第十條通知 10.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送達對方。
10.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10.3任何通知或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發出之日起
(2)如果是特快專遞,則為發出之日起
(3)如果是傳真,則為發出之日
(4)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下列第
(1)種方式解決。
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質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予以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2.1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2.2本合同所附的“質押倉單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3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于倉單按第
3.1條約定移交質權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__年__月__日 質權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債務合同的轉讓協議書5
——律師事務所就——公司與——有限公司、——投資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調查提綱(第一份)
致:——公司
本調查提綱是——律師事務所(下簡稱“本所”)就——公司(下簡稱“A公司")與——有限公司(下簡稱“B公司")及——投資公司(下簡稱“C公司”)的合并事宜提供法律服務、進行盡職調查而出具的問卷提綱。
除非另有特別說明,下文所稱“公司”包括A、B、C三家公司。
A公司應保證所提交的文件或資料及其內容是真實、準確的,無虛假成分或重大遺漏。文件或資料應為原件,如確系不能或不宜提交原件,則應提交副本或復印件,并確保副本或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
一、公司概況資料
1.1 公司的歷史沿革;
1.2 公司內部職能部門框架圖;
1.3 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結構圖;
1.4 公司的業務概況(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主要產品、經營業績、生產經營能力、市場營銷狀況);
1.5 公司章程;
1.6 公司基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批文及證照
2.1 公司營業執照;
2.2 公司外貿經營權許可證(若有);
2.3 公司特種商品經營許可證(若有);
2.4 公司的.設立批文。
三、公司資產文件
3.1 公司的房屋產權證;
3.2 公司的土地使用權證;
3.3 公司的商標專用權證書;
3.4 公司的專利權證書;
3.5 公司的著作權說明(若有);
3.6 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的產權證明。
四、公司合同及債權債務清冊
4.1 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的買賣合同;
4.2 購銷及其他業務經營合同;
4.3 財產或設備的租賃合同;
4.4 建筑工程合同;
4.5 對外投資合同;
4.6 技術轉、受讓合同;
4.7 合資、合作、聯營合同;
4.8 借款合同、保險合同;
4.9 擔保合同(保證、抵押、質押等);
4.10 公司債權債務清冊(債權人、債務人名單、債權債務金額、性質);
4.11 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或協議。
五、公司財務資料
5.1 近三年財務會計資料;
5.2 未來一年的盈利預測資料;
5.3 稅務資料(稅務登記證;納稅情況說明;稅務部門關于近三年納稅情況的證明);
5.4 外匯資料。
六、公司勞動人事資料
6.1 高級管理人員簡歷(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
6.2 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標準文本;
6.3 工會組織情況;
6.4 外籍雇員資料;
6.5 離、退休人員情況一覽表及說明。
七、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7.1 公司目前涉及的全部訴訟、仲裁、行政處罰及其說明;
7.2 公司已了結但尚未執行的判決、裁定或裁決;
7.3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涉及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
八、環境保護資料
九、各中介機構資格證書
十、其他
10.1 資產重組方案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10.2 公司歷次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紀要。
——律師事務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債務合同的轉讓協議書6
甲方:___,身份證號:___,電話: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___,電話:___
丙方:__,身份證號:___,電話:___
因甲方欠乙方人民幣 20 000 000元,而乙方欠丙方人民幣 20 000 000元,即:乙方對甲方擁有20 000 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仟萬元整)的債權;丙方對乙方擁有20 000 000元(人民幣大寫:貳仟萬元整)的債權。
根據《民法典》第79條、84條等相關法律規定,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進行協議,就上述債權債務轉讓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債權債務轉讓事宜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將其對甲方享有的債權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全部轉讓給丙方,在前述債權轉讓額度內抵消丙方對乙方享有的債權 元(大寫:)。
甲方按照本協議直接向丙方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丙方不再向乙方主張債權,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張債權。
二、 債務擔保
為了能保障丙方的`債權能夠完全實現,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房屋(房屋產權證號:)抵押給丙方。
如果甲方不按約定償還所欠丙方債務,則丙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實現房屋抵押優先受償權,即可以從該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拍賣該抵押物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三、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先由三方協議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本協議簽訂地:成都市 區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及在場見證人四川成都市楊鵬國律師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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