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合伙經營協議書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伙經營協議書1
全體合伙人經協商,對共同出資養殖水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殖經營場地及概況
養殖經營場地: 面積:大約 畝。
二、養殖經營場地的性質
養殖場地為租用,租期20年,從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租金:每年每畝交納承包費折黃谷800市斤,每年10月底共交納黃谷58480斤。
三、股東姓名、出資額及股份設置
1、養殖總資本280萬元,每出資1萬元按1股計算。
2、股東姓名、出資額、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四、養殖經營:人員分工,工資計發,待遇和財務管理
因現有政策限制,租用養殖場地由全體股東委托 作為代表,將租用養殖場地登記人為 。 作為名義上的租地人,應按全體股東的表決意志決定養殖的種類、聯營、入股、出租、轉讓等事務的具體辦理流程,不得擅自處置養殖場,否則應向全體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養殖經營總負責人為 ,養殖 主要由 負責指導、養殖其它魚類,具體負責人為 。工作范圍:負責管理好養殖場的各種投放、捕撈、售魚等工作。財務管理由 任出納, 為會計。
工資計發: 月工資暫定為20xx元,招聘的'工作人員為3名,工資暫定每月1500元。
財務管理:
1、出納、會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凡發生收入和支出必須堅持完善手續(總負責人簽批),做到帳、卡、據相符。
2、投放魚苗的價格和售魚的價格應需有三位股東以上(包括總負責人)同意并簽字。其它1000元以下的開支需有兩位股東同意并簽字。小額開支 1個月報一次帳。
五、出資方式:
先出資所持股份70%的股金,剩余30%在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
六、股份的轉讓和以后增股:
1、股東若轉讓股份需經其它股東同意方能有效。
2、若以后有新參股人員,具體事宜由股東會商量決定。
七、終止清算:本協議在租期滿后,應予終止并按下列順序進行清算。
1、所欠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
2、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3、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紅利或承擔虧損債務;
4、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九、本協議經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盡事宜,在實施中逐步完善。
各股東簽字:
持本協議股東簽字:
年 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2
訂立此協議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內容: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組建
第二條 合伙名稱:100家裝飾建材
主要經營地:咸寧市永安大道學府華庭元原售樓部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與建材裝飾,室內裝修。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資。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50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于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100家裝飾建材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100家裝飾建材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伙、退伙、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100家裝飾建材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結算,并制作結算單。
100家裝飾建材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100家裝飾建材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三方確定后,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100家裝飾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100家裝飾建材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伙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伙雙方協商同意并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如果金額達到500元以上,須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報銷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裝飾建材進行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 合伙經營的繼續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伙經營:
1、合伙事業有贏余;
2、合伙事業有轉機;
3、合伙人要求延續;
4、合伙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終止后的事項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伙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簽名(手印):
合伙人 簽名(手印):
合伙人 簽名(手印):
簽名時間:年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3
XXX酒店合伙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組織名稱 、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 至 止。
第四條 合伙組織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帳戶
1.合伙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占xx% 股份比例。 合伙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占 xx% 股份比例。 合伙人XXX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X 元,占 xx% 股份比例。
2.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XXXX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耍追加投資,合伙人必須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帳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帳戶。
第五條 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
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 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要提前XX個月告知合伙人并經合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 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X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 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自 至 止。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合伙經營協議書4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店名:______(后根據工商注冊為準),店址:______
甲、乙二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遵守合同法相關規定,前提下擬訂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經營項目美發美容,共同申請營業執照辦理健康許可證件。二人共同擁有對美發店的經營權和使用權(租賃期間內的),甲方主要負責店內管理,產品和技術乙方負責招聘廣告宣傳,設備采購。
第二條:已存在店鋪內設備(后附設備清單)和美發用品材料共計______萬元。店內年租金為______萬元。共計店總價值為______萬元,合伙期限出資額,甲方以無債務店鋪出讓股權______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經營方式。要求乙方出資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前將______元現金融資與甲方,方式為現金交付。合同生效。
合伙期限為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人甲方 占(______)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______)的股份共同
第三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制營業額表和進貨成本表,店內開銷須會知乙方知曉,雙方信息一致。
1、工資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雙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30%來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開支(水電費),員工工資,獎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額來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擔保責任承擔。
第四條退伙出資的.轉讓
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時推出,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按照正常經營損失風險進行賠償。
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經營運轉資金每月盈余以十號為節點存儲。甲乙雙方如有動用盈余運轉資金,須征得對方同意。動用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比
例,年終分紅結算當扣除動用金額。
出資的轉讓:如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甲乙兩合伙人同意,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合股見證人人
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由第三方______來做______的見證人,如以后甲、乙共同投資的美發店。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就雙方共同持股的位于_________市江頭東方巴黎廣場______(以下簡稱“美發店”)股份轉讓事宜,雙方進行了誠信、友好的協商,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原股份結構:甲方持有美發店30%的`股份,另一股東_________(由甲方引薦加盟)持有美發店40%的股份,乙方持有美發店30%的股份。
二、乙方同意甲方在美發店持有的原30%股份,暫時保留到___年___月___日;之后若甲方欲從該店股份中退出,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人民拾肆萬元受讓甲方30%的股份及另一股東_________40%的股份(轉讓費包含房租、房租押金及預留卡金及未消費卡金、產品)。
三、若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后愿意繼續保留在美發店的30%占股,乙方仍愿意一次性支付捌萬元整受讓另一股東_________40%的股份。
四、雙方約定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美發店由乙方獨立經營,甲方不參與股份贏利分配,甲方承諾在辦理股份轉讓手續后,愿意繼續留在美發店從事設計師工作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如因甲方違約(如在附近另開美發店)造成美發店無法正常經營,甲方須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整。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章):簽約時間:
合伙經營協議書6
合伙人(甲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合伙人(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合伙人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內容
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海外投資咨詢服務、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形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上述出資、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萬元、合作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經營地點: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2、合伙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
2、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經營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達成退伙意向、
2、單方退伙、一方提出退伙要求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另一方合伙人;如一方因不按約定履行退伙通知義務給另一方合伙人產生了不必要的損害,該部分損害由擅自退貨的一方獨自承擔;
(三)轉讓出資
經營期間原則上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一方轉讓出資時另一方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統一管理合伙的財務出納事務、負責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權力和義務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貨的權利、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和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終止后雙方應及時進行清算、
2、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伙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__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公司的經營事務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一、合伙的宗旨:
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
甲乙雙方設立公司,主營承包各類物流公司網點的快遞業務及其它物流業務。
三、合伙期限:
公司宣告破產之日。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萬元整),占公司51%股份。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萬元整),占公司49%股份。
2、公司投入資金萬元用于獲取韻達快遞濱江一部網點經營權,其中甲方投入_______萬元,乙方投入_______萬元;公司投入資金萬元用于獲取中通快遞濱江一部網點經營權,其中甲方投入萬元,乙方投入_______萬元。
五、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公司資產和費用承擔
1、利潤分配方式具體如下:
公司運營一部的純利潤,經甲乙雙方核對確認總額后按各自一半分配。
公司運營一部的純利潤,經甲乙雙方核對確認總額后按各自一半分配。
2、公司的利潤不僅限于以上2個網點的盈利,公司利潤分配時間:。
3、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包括日常虧損,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再由各股東按份額承擔,不足以清償的則公司宣告破產。
4、以上賬目由公司財務人員整理明細,每月日核對后簽字,甲乙雙方都可對明細提出異議。
5、公司資產和費用承擔:
公司重大資產如下:韻達快遞濱江一部網點經營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中通快遞濱江一部網點經營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牌貨車一輛(車架號),牌電腦臺,辦公桌張。
公司的以下費用計入營業成本中,其他發生的一切費用又甲乙雙方自理:。
六、加入、退出、股份的轉讓
1、加入:如需引進新股東,需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同意。
2、退出:
①一方退出需提前30天書面告知(不限于電子方式)另一方并經同意。
②退出時以退出時的公司財產狀況以現金、動產等方式進行結算。
③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在公司運營不利時退出。
④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帶來的經濟損失,應進行賠償。
4、股份的.轉讓:
①一方退出需提前30天書面告知(不限于電子方式)另一方并經同意。
②轉讓時其他股東有優先受讓權。
③轉讓成功引進的第三人,仍應遵循本協議,否則按自行退出對待。
七、違約行為
1、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規公司所有,造成的損失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2、任何一方不得經營與本公司競爭的業務,另有約定的除外。
八、爭議的解決
1、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的原則友好處理,協商不成得到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后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自愿達成合伙經營網吧協議,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此協議書。
一、網吧名定為《xx網吧》,經營地址定在xxxxx大道666-3號。
二、雙方同意由甲方為法人注冊營業執照及辦理相關許可證等各種相關事項。
三、雙方各投資50%,經營利潤分半,虧損即分半承擔。
四、雙方共同經營和管理。
五、每月三十日結算一次,利潤平分,虧損分半平帳。
六、經營過程遇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協議。
合伙經營協議書9
甲方:桂又春(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徐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伙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桂又春負責全面工作,徐軍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軍占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桂又春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徐軍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桂又春、徐軍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占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桂又春、徐軍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伙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十二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 ,身份證號:,乙: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為 萬元,甲方以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項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項目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按比例在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項目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系(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七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起訴;
第八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九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 二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裝飾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合伙經營裝飾公司,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斗,共創輝煌!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公司名字:監利縣合創美家裝飾有限公司
經營場所位于:監利縣容城鎮教育巷九號 ,面積:約150平方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室內裝飾裝潢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10年,20__年3月19日起,至20__年3月19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劉劍(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乙方劉忠平(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50000.00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20__年3月19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④未經合伙人同意私自出售另類產品時。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3年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其他公司事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甲方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經營理念差恂,難以繼續合伙,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散伙協議:
第一條:甲乙合伙經營的“金磊混凝土攪拌站”,雙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伙。
第二條: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攪拌站”由乙方經營,產權、所有權歸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合伙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雙方已結算完畢,互不相欠。
第四條:合伙經營時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整體轉由乙方承繼,散伙后與甲方無關,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處理。
第五條:因合伙時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義簽訂,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擔風險,乙方自愿對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兩套房產作為抵押擔保。
第六條: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間的`合同導致甲方承擔合伙經營期間的債務時,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權以及現有的廠房、設備作為對該風險的擔保。
第七條:關于土地,在土地租賃期間,鎮、村如果在收稅費,必須按所使用面積承擔。否則,乙方有權按原價收回土地,地上附著物自行拆走,不做賠償。
第八條:分家時分給甲方應還帳務未還的,后又到乙方來討帳的,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附分家清單表4張。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五份,退伙人各執一份,交歷山東村村委備案一份,公證一份。本協議自簽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
退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軍嫂網吧
經營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卓豹路)168號C25-27號軍嫂網吧
出資額(人民幣):840000元(大寫:捌拾肆萬圓整);
類型:服務場所
經營范圍:提供互聯網服務上網、煙飲料食品銷售、網絡游戲點卡銷售等;
第二條合伙期限5年期,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乙方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丙方姓名: 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丁方姓名: 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第四條合伙企業應當于正常營業后起的每個月1-5日計算上月盈利收入,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個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5000元用于企業備用開支;
(二)合伙企業的利潤由各合伙人按股份分配。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即各自比例債務額度;
(二)合伙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伙企業用作債務抵押,還貸等一切債務;
(三)合伙人私人債務與本合伙企業無任何利益、債務關系;
(四)合伙人如對企業債務及虧損賴賬不承擔出資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過合伙人四方一致同意則可作出決定,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變更轉讓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法人;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三)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四)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如網吧:電腦設備、桌子椅子等一切網吧財產)
(五)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所有財產權利;
(六)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第八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一條在營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退伙資金(股份)退還分配
(一)自簽訂本合伙協議書起,半年以內合伙人自行退伙,只退還其合伙人入伙資金的10%資金或者其資金購買的設備;
(二)自簽訂本合伙協議書起,半年以上1年以內合伙人自行退伙,如合伙人出資的資金已經回本不退還其股份(資金);如未回本只退還其合伙人入伙資金的1%資金或者其資金購買的設備;1年以上合伙人自行退伙不退還任何資金(股份)。
第十三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可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被依然追究刑事責任;
(四)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六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八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征地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合伙企業可搬遷經營地址或者協商一致同意解散企業。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合伙企業收入。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一致同意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伙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合伙企業清算時,各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伙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八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九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在場當面各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伙協議書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效益。第三十一條備注: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丁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4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合伙人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風險告知:在合伙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伙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的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伙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為。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人脈優勢、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特色酒吧,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酒吧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范圍包括酒水、飲料、點心、水果、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不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酒吧轉讓、轉向時止。
第五條出資額、期限
1.前期共投資金______萬元。各合伙人的出資、收益相關情況約定如下:
甲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____%
乙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____%
丙方以現金___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占總資本的____%
按實際投資金額比例獲取收益,后期如需追加投資,經合伙人會討論通過,各合伙人按各自股份份額相應追加。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人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風險告知: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第六條工資、獎金、紅利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全職參與酒吧經營管理的合伙人發放工資,發放標準按所從事崗位和職務另行制定;兼職或非全職合伙人不發放工資,視具體情況可報銷費用。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每季度向部分合伙人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任務完成情況和個人貢獻度經全體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紅利分配:每月1日分配上月紅利,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折舊損耗、需繳納的稅費等費用,結余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扣除下月周轉資金后以合伙人的分紅比例為依據,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原則上不再增加合伙人人數,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不享有入伙前的企業利潤。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2萬元以上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第三人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相關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___為合伙總負責人(持牌人),任期一年,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向合伙人會報告工作;
3.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具體規章;
5.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6.聘任或解聘除應由合伙人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7.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8.支付合伙債務;
9.組織召開合伙人會議、執行紀律;
10.本合同或合伙人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陳逢源、張俊文分別為財務會計和出納,任期一年。財務制度、審批制度和財務人員管理權限為另行制定。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各合伙人按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累計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分紅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對核對財務帳目的權利;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企業的利益;
2.積極為合伙企業的發展出謀劃策;
3.執行合伙人會議的決議、遵守合伙企業的章程、接受企業負責人的工作安排;
4.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5.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此行為,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按當時的經營狀況清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1.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等報酬費用;2.合伙所欠稅款;3.合伙的債務;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債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質押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第十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違反達兩次以上,經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對其除名,所涉股份全部沖公。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按手印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合伙人(甲):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15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本企業為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企業名稱:
3、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二條 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雙方仍需合伙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第四條 企業法人
1、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于生產運營,現決定由_________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雙方同意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新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無法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合伙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八條 合伙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二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7)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6、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7、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后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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