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投資人一:姓名:
投資人二:姓名: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
項目總投資額為萬元,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萬元,占總額的__%;乙方出資萬元,總額的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事務:
(1)執行項目的日常管理事務
(2)門店陳列設計、品牌優化、產品采購、銷售政策、人員培訓和財務管理
(3)行使其作為項目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4)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乙方負責事務:
(1)門店日常營運、人員管理和銷售服務等工作
(2)行使其作為項目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事務下列事項需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合同簽訂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營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無法繼續經營的,應對其他合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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