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補償協議書集合七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補償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補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甲方針對20xx年與乙方就蘋果園交通樞紐H地塊廉租房項目工程施工工地噪音、夜間施工、揚塵等情況造成的擾民事宜,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甲方一次補償給乙方擾民費每戶¥800.00(捌佰元整)
二、付款時間及方式:
付款時間:20xx年10月30日
付款方式:現金支付
三、乙方需保證不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費用,不再投訴甲方,或干擾甲方項目工程施工運行。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無異議。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信守承諾,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
六、本協議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簽字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電話:
時間:
補償協議書 篇2
甲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死者直系親屬):
身份證號碼:
乙方父親(死者) (身份證號碼 )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并于20xx年5月5日凌晨(下班時間)突發疾病死亡,雙方就死者非因工死亡的相關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確認:1、死者發病及死亡不在上班時間和上班地點,亦非工作原因,屬于非因工死亡;2、甲方在事發第一時間通知了乙方,并支付了搶救費及乙方等人的食宿費 余元;3、乙方屬于死者的全部第一順序繼承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4、死者在甲方工作的工資、福利已經發放完畢。
二、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一次性非因工死亡補償款(包括但不限于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等所有有可能需要甲方承擔的款項)人民幣 元。
三、乙方指定如下第 收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轉賬: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死者非因工死亡所有事宜一次性處理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通過任何途徑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五、若存在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主張權利,則乙方應當從已收補償款中依法分配給權利主張者,確保其不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退還補償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對本協議事項內容保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XXX乙方(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簽訂于
補償協議書 篇3
甲方:xxx
乙方:[工亡職工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身份證號:xxx。
乙方的親屬xx于xx 年xx 月進入甲方單位工作,其間于 年 月發生工傷過世。現工傷處理達成如下協議:
1.補償金計算:喪葬補助金,按照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個月的標準計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工亡職工本人工資 個月的金額。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
2.補償金額:經雙方協商,甲方一次性補助乙方及乙方家屬人民幣xxx 萬元。
3.支付時間:在本協議簽訂當天,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均需在收款單上簽字確認。
4.其他責任:甲方支付上述款項后乙方無其他的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5.協議文本: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法律顧問備檔。
甲方[簽章]:xxx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xxx
年 月 日
補償協議書 篇4
第一條:總則
規范本次遷墳行為、保護墳主利益、結合村委會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治安環境、統一步驟,圓滿完成遷墳任務。
第二條:本協議發生地點
1、被遷墳地址:龍津州前吳村祖山。東至蓮花湖水邊,南至城崗祖山,西至嶺背松林,北至鐘山口水庫。中心直徑:南北600米,東西1200米。
2、新墓地安置地址:曲江鎮蔣巷村委會鎮政府安置的吳村新墓地、具體范圍以鎮政府指定為限。
3、協議訂立地點:紅門村委會、吳氏宗祠。
第三條:遷墳時間
1、起始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工作時間:每天上午8時起至下午18.30分止。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準私自進入甲方新、老墳地。
4、如因政府有新精神需延期動遷或確屬天氣下雨大風等惡劣氣候影響,不能正常工作,時間可協商往后推移。
第四條:工作規范
1、凡棺木完好、并經墳主同意整體遷置者,必須整體搬遷。
2、棺木損壞、不能整體搬遷者,墳主均得以缸、罐盛裝,不準將亡者骸骨以它皿器物包裹草率了事。
3、甲、乙雙方均需各自做好衛生防護、勞動保護工作。
4、凡前吳村新墳方位朝向:男性:偏向西南15度。女性:正南、前無明顯樹木視覺障礙。
5、吳氏祖山不能遺留任何先祖遺骨。
6、凡亡者顱骨必須完整的放置缸、罐頂部,體骨置于中下部,不準截留遺骨于浮土之內,并做好具體包裹、防腐工作。
7、新墳坑體積長: 寬: 深: 高:
8、挖掘墓棺,必須從墓土上部開始。棺木確系不能完整搬遷者,必須先移走棺蓋,再取骨骸。
9、凡墓中所有陪葬皿物,一律歸甲方墳主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隱瞞或偷盜占有。
10、凡破裂的瓦罐或搬運途中發生的盛皿破裂,必須置換完整的瓦缸、罐重新盛好方能置入新墓。
11、新墓行距、排距必須整齊一致,不準偏斜。
12、新墳攏土完畢、必須立即豎立新碑以為標記。
13、以上一切勞務均由乙方完成。
第五條:款項 1、以新墓地一墳一主為原則計算墳數,計量單位‘座’。
2、經墳主同意以棺木遷移者,其一座修葺完畢價為: 元/座。
3、以缸罐盛骨者,其一座修葺完畢價為: 元/座。
4、原己有以骨灰盒安葬者,其搬遷價為: 元/座。
5、有甲方墳主提出使亡者數人合葬一墳冢者,其搬遷價為: 元/座
6、以上價格包含缸、罐、蓋、骨灰盒盛皿(由乙方出資購置)。
第六條:付款方式
1、現金結算。
2、全部遷墳工作結束,經甲方驗收合符協議條款后結算清楚,三天內由丙方負責并監督付清全部勞資費用。
3、乙方領取協議款項的同時,必須出具領取款項收據。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召集墳主,引導、辨認墓主。
2、如乙方未能按協議精神投入工作,甲方有權臨時中止乙方當前工作。
3、檢查墓主棺木情況,登記造冊紀錄墓主碑記文載。
4、現場保管遠代墓主陪葬皿物。
5、協調墳主與乙方配合工作關系。
6、全程監督現場運作,處理一切突發事件。
7、如乙方不能按協議正常履行搬遷工作,甲方有權在12小時內單方中止本協議,并立即另請它人。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認識、履行以上協議條款。
2、乙方可選擇自老墳地至新墓地搬運路線。
3、一切挖掘、搬運工具由乙方自帶。
4、乙方自備餐飲,調節工序按排。
5、乙方自備安全防護物質,培訓指導參與搬遷工作人員知識。
6、負責將己定性的棺木或骨殖盛皿完好無損地搬遷至新的墓地,如在搬遷過程中發生的瓦缸罐碰裂,由乙方置換完整的新盛皿。
7、凡搬遷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解決。(不含與甲方工作人員)。
8、因本條第七款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負責賠償。
9、乙方不得中途停頓遷墳工作,
10、凡本協議工作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負責醫療賠償。與甲方毫無干系。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遷墳政策的落實。制訂搬遷程序。組織、宣傳、按排其體工作。
2、負責本次遷墳賠償款項的及時落實。
3、負責平息因遷墳可能發生的不穩定因素。調停各方關系。
4、監督本協議的順利履行。
5、如發現有故意阻擾遷墳工作,挑起事端,引發群體沖突,制造不穩定因素,擾亂社會秩序者。丙方有權扭送其人至公安河西分局歸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犯以上條約,則賠償乙方當日參與搬遷工作人員每人工資30元。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規范中的某項操作,則扣除本規范相應的金額款項,并處于本項目三倍的罰款。
3、如乙方在搬遷過程中因與它人發生糾紛而拖延甲方的時間,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當日甲方工作人員每人30元,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全部搬遷費,并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甲方與乙方的本次協議。
4、乙方如有偷盜墳墓陪葬物者,一經發現,乙方應按陪葬物價值十倍罰賠給甲方。
5、乙方如中途退出合約,24小時內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自愿賠償甲方損失肆萬捌仟元整。
6、丙方因玩忽職守,不務實事,貪污受賄,收受回扣,無所作為。甲、乙雙方有權取消丙方資格,并上報上級部門備案論處。
7、丙方承擔甲乙雙方因遷墳釀起意外事故的主要責任,并承擔連帶的經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本協議由甲乙丙三方代理人或村委會授權人簽字并按指印,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遷墳工作完畢、完成結算后,本協議自然中止失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補償協議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因宿遷市綜合保稅區市政配套工程建設需要占用乙方魚塘,雙方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地塊概況:該地塊位于規劃中的保稅區濟寧路中段,魚塘面積約為3600平方米。
2.占用魚塘實行一次性現金補償,共伍仟元整(小寫 5000 元)。
3.乙方給甲方提供的.魚塘,甲方有永久性使用權和所有權,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甲方工程施工。如在甲方施工期間有阻工現象,機械和人工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施工期間考慮到魚塘占用時需要填埋部分,甲方需要抽掉魚塘全部水源,所得魚類由乙方及時取走。如甲方通知乙方后,不及時把魚取走,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合同簽定后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積極配合。
4.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韓莊居委會各執一份,協議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償協議書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上班時間受傷補償事宜,經平等協商后,乙方要求與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醫療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護理費、,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二、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關系,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獲得的工資等均已支付完結。
三、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項外,不再向乙方承擔有關上班期間受傷產生的其它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四、乙方自愿放棄其它任何經濟賠償要求,也放棄向有關部門提起工傷認定、工傷等級認定及仲裁或訴訟的`主張,即乙方今后不會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追討任何待遇及經濟補償。雙方就此再無任何糾葛。
五、甲乙雙方已經了結基于勞動關系而產生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以后雙方互不追究。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乙方代表簽名)
經辦人: 身份證號:
補償協議書 篇7
甲方:韓崗鎮司垓小學
乙方:
甲方因學校操場西擴,學校操場建設完成后將教育教學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需將教學樓西面50米內范圍內墳墓全部遷移。為保證墳墓遷移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為墳墓埋葬人近親屬或特定關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新操場內的',墳墓 一 座,墓葬形式為 單墳雙穴棺木 ,現自行遷移。
三、補償費用: 1600 元(人民幣),其中墓穴遷移補償 1000 元、自行遷移墓穴勞務補償600 元。
四、補償金額支付方式:墓穴遷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墳墓遷移時間: 20xx年11月17日 。
六、乙方在約定墳墓遷移時間之后三日內未遷移墳墓的,甲方將按照無主墳處理,對墳體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補償費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針對本協議中乙方一人進行補償,其它與埋葬人有關人員甲方不予補償。由本協議中乙方與相關人員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留存兩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并按壓指印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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