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協議書匯總8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租賃協議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xx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
自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5月28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數額為每年75萬元,共計375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xx0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Xx、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身份證:
開戶行:
賬號:
住址: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
開戶行:
賬號:
住址:
電話:
傳真: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因雙方租賃合同到期現就解除租賃合同一事商議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交于甲方。
二、乙方交車前應將車保養修繕至正常運營狀態。
三、出租車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任何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交車時甲方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人民幣元,剩余保證金日后如車無異常情況十日后退還乙方。
五、乙方交車應將攜帶所有證件全部交還甲方。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3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就自有車輛牌照指標租賃給乙方事宜達成協議,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有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壹年,自甲方辦理車牌給乙方使用之日起計算。
三、租賃費用: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年租賃費用XX元。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車牌交給乙方當日乙方支一次性付給甲方XX元整。
四、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支付并處理,與甲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與甲方無關。
六、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七、乙方在為懸掛上述車牌的'車輛辦理年檢、保險、交通事故理賠、更換車輛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時,甲方需予以配合。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對租賃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租賃、轉借等。
九、乙方對自行購買的車輛財產擁有不可爭議的所有權;
十、租賃期滿后,乙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如需續租,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續租合同,租金另議。如不續租,乙方須配合甲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于甲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有牌照。
十一、如果乙方車牌搖號中簽,則雙方辦理車牌轉出手續,甲方按租賃未使用月數退還剩余租賃費用。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名下的出租車租賃經營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車輛出租:
1、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租賃車輛型號:,牌照:,車輛發動機號,車輛大架號:,制造廠家:,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2、車輛的產權和經營權歸甲方所有,由乙方租賃經營,雙方與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共同辦理工商登記的變更,變更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二、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元,共元。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元租車押金,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元,剩余元在年月日支付完畢,有租賃期內,乙方如有違約和其他責任扣款的,在雙方明確責任后,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合同終止后,如乙方無違約和其他扣款的,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的押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3、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4、甲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繳納保險費(最低約定險種及保額為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100萬元)、運管費、管理費、稅費,并將相關繳費憑證隨車交給乙方;如不按時繳納以上規費的,造成租賃車輛被扣、被罰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持有效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服務證等證件上崗駕駛車輛,并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管理;如不按交通法規合法經營,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各種證件的年審(檢)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時負責營運車輛、證件的年審和季審,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如造成車輛證件、牌照遺失的,由乙方負責補辦,并承擔一切費用。
7、乙方在租賃期內應當妥善保管、規范使用租賃車輛,按車輛生產廠商的養護要求保養維修租賃車輛,履行繳納國家或地方規定車輛規費的`義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賃車輛的年審費、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車輛清潔費、裝潢費、維修保養費等所有費用。
8、乙方必須愛護車輛,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車輛必須在每6000公里數內更換新機油與三濾一次,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發現超出公里數更換(未更換)機油的,造成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后果。
9、乙方必須承擔營運車輛的日常維修,按規定時間對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并負責蓋章和費用;車輛須大修、做三保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修理期間月租金照交。
9、乙方不得隨意改變營運車輛的應有設備、顏色、字樣,不得將營運車輛轉包、轉借他人行駛,不得將營運車輛作任何抵押、轉賣;甲方如發現上述情況,有權隨時收回承租的車輛,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因乙方或乙方所聘駕駛員違章駕駛、酒后駕駛、機械故障、事故逃逸等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導致保險公司以此理由拒絕理賠的,均由乙方承擔100%的事故賠償責任和甲方的經濟損失。
11、車輛在乙方占有、使用期間中所產生的安全、經濟、政策等相關風險(包括但是不限于車輛毀損、滅失、以及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等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由此導致甲方遭受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國家機關追訴而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2、在乙方占有和使用租賃車輛期間及所欠甲方債務未清償完畢之前,乙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法應及時接受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罰款、扣分、車輛無法過戶等相關違法車輛不能過戶等責任。如本合同項下租賃車輛由乙方指定內部人員或者外聘駕駛員駕駛,乙方應與該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及違法責任書或協議,并詳細記錄該駕駛人員的駕車時間備查,督促該駕駛人員遵守交通法,并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處罰。如由此引起的車輛違法罰金、滯納金、車輛停駛擱置以及年檢擱置的租金及保險賠付損失,不論該駕駛人員是否接受處罰或離職,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4、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15、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租賃期滿后繼續使用或占用車輛,乙方應繼續承擔租賃車輛的保險費用,并交由甲方予以投保。乙方須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金額及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則,一切風險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在租期內,如甲方車輛發生買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買賣;但甲方需要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到期油費補貼,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并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工商登記的變更。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附:車輛交接單
甲方: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5
甲方:(車牌擁有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車牌租賃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號牌租賃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內容
(1)甲方將號牌為:京的機動車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應保證該號牌為合法取得且該號牌無任何糾紛;在乙方使用該號牌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類型車架號為,發動機號為,機動車登記證號為:。
(3)乙方需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保險費(包括但不限于交強險及商業險)、購置稅、契稅、車船使用稅及登記費等一切費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賃價格
(1)本合同約定之機動車號碼的租賃期限為20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本車牌租賃費用總計為人民幣萬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三、租賃期滿后之續期約定
租賃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繼續租賃該車牌的,應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后繼續使用該車牌并支付租賃費用,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滿1個月的`,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年。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有權按照合同收取相應租金。
2、在乙方購置車輛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在乙方使用車輛號牌期間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的投保、理賠等各項相關事宜。
3、若今后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后,甲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在乙方購置車輛后,甲方不得擅自處置該車,包括但不限于出賣、抵押、出借等處置行為。
5、為了保證本合同順利履行,甲方有義務將本合同約定之購置車輛在購買后日內抵押給乙方,并配合辦理相關動產抵押登記手續。
(2)乙方權利義務
1、雖乙方所購機動車登記在甲方持有的上述號牌之下,但該機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機動車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購買機動車并登記后,該機動車的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契稅完稅證等全部有關證件、資料、發票均由乙方持有。
3、乙方購買機動車后,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及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乙方有義務自行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五、聲明及保證
甲方及其利害關系人對本合同所涉車輛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主張權利。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車牌租賃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全部損失。
2、如乙方違反約定,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限支付租賃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分之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約定,存在擅自處置該車之行為,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全部已付租賃費用,同時,應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并賠償全部損失。
4、如甲方違反本合同聲明與保證,與任何第三方產生之糾紛,而對該車申請或主張任何權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全部已付租賃費用,同時,應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并賠償全部損失。
七、爭議解決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6
甲方(車牌承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車牌擁有人):
身份證號:
乙方于年月日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并中簽。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汽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配合甲方于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為止。乙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用為__元/月,共計__元,大寫人民幣:。根據協商內容甲方付給乙方__元押金。付費方式為。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汽車牌照的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積極配合甲方購買車輛。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后,身份證歸還乙方。車輛購買后在乙方名下,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系人不想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起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有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汽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甚至法律責任。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__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有甲方承擔進行損失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給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并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在租賃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滿后,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并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若甲方逾期未歸還,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額的10%支付乙方滯納金;作為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歸還乙方車牌照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7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1、甲方將 轎車一輛租賃給乙方,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汽車為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油費、維修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視為乙方違約。
3、簽訂本協議后,甲方須將租賃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保險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等原件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妥善保管,如有丟失,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乙方有權合理安排和管理車輛的'義務及做好車輛維護保養,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車買賣、抵押、質押,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賃期間車輛應按乙方要求進行保險,保險費由甲方交納,其他如燃油費、養路費、年檢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租賃車輛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涉及到保險公司承包范圍,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
6、租賃期間如發生車輛丟失由保險公司承保后,乙方須將全部賠償款交給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發生時,雙方以協商為原則處理。
7、乙方在租賃期滿時,應及時地將車輛交還給甲主,交換時的車輛應運行良好。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備注:
甲方(簽字)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8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 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 元/月、 元/天、 元/小時。
6、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附: 汽車租賃登記表
出租方經辦人:
(簽章)
日期:承租方經辦人:
(簽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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