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協議書模板匯編9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險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分享。
保險協議書 篇1
甲方:天津市財政局
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20xx年2月26日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20xx-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車輛保險供應商資格項目(項目編號:TGPC-20xx-D-0080)的成交結果和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定義
本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一)使用單位: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
(二)參保車輛: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
(三)服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甲方和使用單位提供的保險服務。
二、保險標的
(一)甲方將對使用單位參保車輛向乙方投保。
(二)保險公司最終承保數量以使用單位向乙方實際投保數量為準。
(三)乙方作為承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承保并及時為甲方和使用單位出具車輛保險單。
三、保險險種
基本險險種:
(一)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二)車輛損失險。
(三)第三者責任險。
四、保險費用標準
(一)基本險保費標準:按照磋商承諾執行(見附件2)。
(二)市級各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機動車輛跟標險種,享受相同優惠和服務。
(三)各區縣行政事業單位跟標的機動車輛,享受相同優惠和服務,并由各區縣財政局簽訂合同。
五、投保方式
(一)基本險保險金額確定方式如下:
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確定。
2.車輛損失險:按新車購置價足額投保。
3.第三者責任險:按照5萬元限額投保。
(二)使用單位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險種,乙方應同時辦理,并享受同等優惠率。
(三)乙方承諾天津市現有的所有營業網點及合同有效期內增設的網點均接受本項目相關業務的承保、理賠服務(見附件3)。
(四)當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批準調整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及調整系數時,乙方應將調整依據和方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后執行。
六、保費支付方式:
(一)參保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使用單位自行支付。
(二)乙方承諾于合同有效期內承擔使用單位投保的全部機動車輛基本險及增加險種的保險責任。
(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提供服務。乙方應于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使用單位磋商需求提供保單,并與使用單位簽訂《分合同》(分合同格式見附件
1)。
(四)結算幣種。保費和各險種的賠款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七、質量保證
(一)乙方承諾除全國統一的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外,為本項目設立專門的服務熱線(見附件4)。
(二)乙方應保證服務質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規定的范圍和種類。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提供的保險服務實行檢查或抽查。
(三)乙方在收到使用單位或甲方關于質疑服務質量問題的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應迅速查處并答復。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個工作日后沒有彌補缺陷,使用單位或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保證使用單位獲得優先服務的權利,根據使用單位的通知及時提供承保、理賠服務。
八、基本服務承諾
(一)后期執行信息反饋要求
1. 按照天津市財政局和使用單位要求提供投保車輛、新購車輛相關保險手續、出險車輛、理賠項目及維修費用等方面的信息。
2. 情況報告要求
保險公司須每季度和每年度向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報送《行政事業單位機動車輛統一保險情況分析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
(1)使用單位參保車輛的承保、理賠、統計及分析情況等。
(2)機動車輛變更情況,包括新購、調撥、報廢、丟失等。
(3)根據統計信息及業務開展情況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包括保險公司項目管理和服務方面工作、使用單位車輛管理方面工作及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協調方面工作等。
(4)報送時間為每季度末5日和每年度末15日內。
(二)承保服務承諾:
1. 承保基本服務承諾
(1)保險公司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具體負責部門、負責人及服務專員,負責使用單位投保車輛全部承保、理賠服務,并提供上門服務。如上述部門或人員有變動,保險公司于3個工作日前通知使用單位。
(2)保險公司不得拒絕使用單位的.投保需求及續保的需求。
(3)保險公司主動做好承保服務,并積極配合使用單位,確保車輛正常使用。
(4)根據使用單位實際情況和需求為用戶設計最佳投保方案。
(5)使用單位車輛保險到期20日前,主動聯系續保事宜,服務專員于保險到期10日前辦妥相關手續。
(6)新增的車輛,若使用單位有需求,服務專員應主動協助辦理車輛上牌、過戶、轉籍等手續,并及時將相關保險手續送達使用單位。
(7)按照使用單位車輛變更通知(如過戶、調撥、報廢等),服務專員應主動協助使用單位填寫批改申請表,在得到使用單位確認批改后,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保險單等工作并及時送達使用單位,保費余額退回使用單位。
(8)負責協調各單位與原保險公司中止已簽訂的保險合同,并足額收回應退保費。
(9)安全及保障服務。
2. 承保其他服務,在不違反《保險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根據各自經營特點提供優于或多于上述承保基本服務的其他服務(見附件5)。
(三)理賠服務承諾
1. 理賠基本服務承諾
(1)理賠指導
承保初期組織理賠指導服務,組織使用單位進行詳細的講解和說明。賠案發生后,服務專員協助使用單位辦理索賠手續,及時答復使用單位提出的相關問題。建立項目專門理賠檔案,定期分析理賠案件的特點,總結經驗教訓,作
為向車主提供防災防損建議的重要依據。
(2)快速查勘定損
車輛出險后,出險車輛可在第一時間內與服務專員進行聯系,也可撥打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本項目服務專線報案。查勘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與使用單位配合制定應急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3)承修質量保證
車輛出險后,保險公司提供不同車型的合作4S店,保證出險車輛及時、高質量的得到修復。除此以外,使用單位可自選資質合格的二類以上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修理受損車輛。保險公司與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密切合作并簽定合作協議,并將其納入項目服務小組的理賠結算體系。
(4)理賠服務時限
a.現場查勘時限
接到報案后,如天津市(區縣)財政部門要求或保險公司認為需要現場查勘,應立即指派服務專員及專門人員出現場,市內應在40分鐘之內,郊區縣應在90分鐘之內到達事故現場,外地出險,保險公司查勘調度應在半小時之內與當地系統內公司取得聯系,并督促到達事故現場查勘。
b.賠付時限
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單證后,保險公司按下列時限支付賠款:
5000元以下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實行綠色通道,立等可取;
30000元以下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2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
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
(5)對于小額一般事故的處理簡化手續,為本項目設立理賠綠色通道,使賠案在各理賠環節均得到優先處理。
保險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地防范執業風險,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償付能力,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及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協商有關保險事宜。
第二條 甲乙雙方簽訂本保險協議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雙方有相互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堅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為其團體會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被保險人)推薦乙方授權的機構大型商業風險保險部為辦理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第四條 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附件一)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附件二)。具體使用費率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費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的基礎上為甲方會員優惠8%。
第五條 乙方在與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具體情況與被保險人協商保險合同內容。對于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兩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險的被保險人,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低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會員首次投保約定擴展追溯期時,追溯期費率給予優惠。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一年,則應按照該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6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兩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5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三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4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展的追溯期為四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28%計算保險費。本條規定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費率不一致時,以本條規定為準。
第七條 保險合同雙方對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托甲方進行調解,達成一致的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雙方具有約束性;各方對調解不能達成一致的結果時,應提交河南省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鑒定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關于開展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聘請有關專家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并協助改進。
第九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及其會員進行保險業務指導和培訓,并設專人協助甲方開展工作。
第十條 乙方在承保業務過程中,除了惡意欺詐及資信情況極差的被保險人外,不得拒絕承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要求各被保險人如實填寫投保單,并配合乙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和補充,變更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 篇3
甲方: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濮陽市經開大道體育場北側
乙方:濮陽市中意汽修廠
地址:濮陽市京開路與中原路交叉口北500米
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共同發展,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同時為共同的客戶提供最卓越的服務,實現共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保險事故車輛維修服務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全面、認真的履行本合作協議的內容;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雙方的信譽、品牌和利益。
第二條 合作范圍
(一)保險事故車輛配件的報價及車輛的修理服務;
(二)保險車輛的救援及維修保養優惠服務;
(三)雙方相互提供長久穩定的宣傳渠道;
(四)其他有利于雙方共同發展的合作。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險事故車輛維修
1、甲方的查勘定損人員在配件價格和汽車構造方面有異議的地方應向乙方進行咨詢;
2、甲方的查勘定損人員在處理各種車系事故車輛時應優先推薦客戶到乙方去維修,就甲乙雙方達成的有利于客戶的優質服務介紹給客戶,并征得客戶的同意;
3、乙方為甲方0指定的各種系事故車輛拆檢定損維修服務商,甲方在征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應優先推薦保險事故車輛到乙方拆檢維修;
4、甲方推薦的客戶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給予熱情的接待和服務,讓客戶真正體會到享受的是與眾不同的服務,提供維修綠色通道,保質保量按時的完成事故車輛的維修,體現出保險公司“卓越服務”的原則;
5、甲方推薦到乙方拆檢的保險事故車輛,不管甲方的定損員在不在拆檢現場,乙方都應以尊重事實地進行拆檢;在拆檢的過程中不得更換事故車輛的原好件,如有發現,乙方將賠付給甲方兩倍的損失并立即終止合作,情節嚴重的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事故拆檢完成后應及時通知甲方的定損人員進行定損;
6、甲乙雙方在定損事故車輛時要堅持保險事故車輛“以修為主”的原則,定損現場特別是在客戶在場的情況下不說不做不利于雙方友好合作的話,有爭議的地方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應給客戶帶來更大的麻煩;
7、 甲方定損員不得強行乙方維修無法修復的零配件,以影響雙方的合作;
8、甲乙雙方協定維修的零配件在客戶有異議時,乙方應給客戶當場質量保證的承諾,以消除客戶心理上的疑慮,服務好客戶;
9、由被保險人委托乙方理賠的案件,甲方要協助乙方了解被保險人車輛的承保理賠情況,以方便乙方代理理賠;
10、保險事故車輛修復后,乙方要根據被保險人的委托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但應當由被保險人的
委托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但應當由被保險人自己負擔的部分除外;
11、由被保險人委托乙方理賠的案件,甲方要開理賠快速通道,給予優先辦理,按甲乙雙方協定的
理賠手續快速理賠;
(二)技術培訓方面
甲方將定期組織查勘定損人員到乙方學習觀摩,以提高自身查勘定損技能及處理保險事故車輛的`能力;
(三)救援服務方面
甲方的保險車輛出事故后,需要救援的,乙方應給予救援支持。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配件價格方面
1、乙方應指定一名技術人員對甲方咨詢的配件價格信息及汽車構造給予解答;
2、乙方為甲方所報的配件價格為汽車有限公司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格,不得虛報,以影響甲乙雙方真誠的合作,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和社會的監督,對由于虛報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連續出現兩次,終止合作。
3、乙方在配件價格方面的調整要及時的通知給甲方,以便甲方按調整后的價格確定事故車輛的損失;
(二)事故車定損方面
1、在定損過程中保險事故車輛堅持“以修為主”的原則,對于損壞的零部件如果通過維修可以繼續使用且能達到相應的技術要求,則不應進行更換,甲乙雙方維修換件的標準要一致,如有異議,共同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的定損人員不應在客戶面前爭執修換件項目,以免給客戶帶來不良的影響;
2、乙方在拆檢甲方推薦的事故車輛的過程中應按照廠家的拆檢順序和標準進行拆檢,乙方應承擔全部在拆檢過程中對事故車輛造成的損失;
3、乙方應在甲方對事故車輛損失確定以后再給予維修,不得現行維修;乙方應遵循雙方協商的相關車輛的工時費、配件價格,價格確定后乙方在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對于甲乙雙方定下來的配件更換及維修項目,乙方要給予維修,對于應被保險人要求對保險責任范圍外項目的維修、更換,乙方也可以接受,但需通知甲方,費用由被保險人自理;
5、對于甲乙雙方定損下來的配件更換及維修項目要如實更換,乙方不能偷工減料,對于由于偷工減料維修事故車輛,給客戶帶來不良影響的,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6、承修甲方保險事故車輛,應建立事故車輛檔案,接受甲方的審核,并積極配合甲方對車輛維修情況進行監督、跟蹤;
7、乙方應接受客戶及甲方查勘定損人員對維修服務的監督和建議,并進行改進;對多次服務質量較差且無改善措施的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8、乙方應制定人員處理保險事故車輛業務,接受甲方組織的培訓,向客戶宣傳保險常識;
9、在事故車輛查勘定損過程中,乙方要給予甲方良好的配合,認同甲方的定損項目及維修方案,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10、受損車輛在維修期間,如有整車失竊零配件丟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擴大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修理質量
1、對重復返工、返修或重大質量問題的返工、返修,重復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保證返修質量,若乙方不能承修或因上述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提出不在乙方修理時,乙方應同意并協助被保險人選擇其它合作汽車修理廠進行修理,已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承修甲方保險的事故車輛所更換的零配件應為專業純正零配件,如因以次充好、以舊代新給客戶造成不良影響的,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對甲方保險事故車輛修復后的項目,應按照廠家的標準在一定期限內保證維修質量,對更換上的零配件,乙方按廠家有關規定承擔質量擔保;
4、對于乙方提供建議而甲方未予采納的協商維修項目,乙方有權保留意見,不予承擔因性能或外觀產生的質量責任和因客戶不滿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及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修理價格
1、維修項目、更換項目由甲方定損人員根據雙方協商結果核定,配件報價按照專業汽車有限公司提供的全國統一銷售價執行,維修工時報價(包括機修、電工、鈑金、噴漆)按照該車河南區域維修工時價格執行;乙方的維修工時費按照標準報價下降30%,乙方必須保證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執行依據收取材料費和工時費。除汽車所用的液體和氣體(燃油、機油、氟利昂、防凍液、清洗劑)等自費項目及客戶自修部分以外,不得在此之外另收輔助費用;以免給客戶造成不良的影響;
2、對于維修調試過程中發現的新增維修項目或零配件,乙方應提前通知并向甲方提供現象展示或技術說明,經甲方確認后進行維修項目或零配件的追加;
3、甲方的查看定損人員在處理各種車系車輛事故時,應優先推薦客戶到乙方去維修;如有客戶提出到乙方進行維修,而甲方相關人員利用推諉、勸誡、阻撓等手段設置障礙的,則該次事故維修的配件價格與工時費不予優惠,且配件價格按照廠家全國統一銷售價上升10%。
(五)救援服務方面
1、甲方所承保的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應提供24小時救援服務,保險事故車輛應提供全省免費救援服務;
2、甲方所承保德車輛由于非保險事故原因造成的故障,如燃料或電池耗盡,輪胎爆裂、氣壓不足等情況,需要乙方提供緊急救援時,乙方應提供優質的救援服務并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的費用標準向車主收取材料成本費和工時。
(六)其它服務方面
經甲乙雙方同意,為客戶提供保險事故車輛掛牌、車輛年審、免費洗車、平時維修保養優惠等其他服務。
第五條 維修期限
修復工期由乙方與被保險人協商擬定,乙方應在擬定的工期內按時修復被保險車輛,對于在維修期限內沒有按時完成維修的事故車輛,乙方要承擔被保險人要求的合理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商業秘密
甲乙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商業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外提供有關雙方合作的具體資料以及甲方對乙方的事故車輛維修理賠中好的公司政策,如有發現將把對方作為不誠信的單位給予終止合作。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因事故車輛質量不合格,造成返修的,由乙方承擔返修的全部費用。若發生訴訟或仲裁,乙方作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訴訟、仲裁主體,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第八條 有效期
(一)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核、評定,達到要求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三) 甲方查勘定損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有價物品,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給予甲方查勘定損人員有價票、券、禮物、禮品、紀念品以及其他任何物品,一經查出核實,雙方均有權終止協議。
第九條 合作管理
(一) 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跟蹤;
(二) 甲方將從有利于雙方合作的服務對乙方進行員工和客戶回訪考評,對評價不符合條件的,甲方提出服務整改建議,并立即整改到位,對雙方合作整改不利得,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一) 甲乙雙方在維修項目和工時方面存在異議時,應由雙方各指定的人員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級領導解決,但不能給客戶帶來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給事端人應以處罰;
(二)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關本協議相關事項發生爭議時,應通知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2、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 甲、乙雙方應經常進行聯系和溝通;保證各項合作順利開展;
(二)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隨時以書面方式予以修改或補充,且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章后生效。
(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 篇4
甲方: 企業(公司)
乙方: “并軌”領導組辦公室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市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的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xx]87號)要求,經市“并軌”工作領導組 年 月 日會議研究,現與 企業(公司)就該企業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訂立如下協議:
一、根據《方案》規定,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已召集勞動保障、財政、國資委、經委、工會等部門,對甲方的下列事項予以審核確認:
(一)甲方已制定“并軌”方案,并經本企業職代會或企業工會同意,可以按此方案進行“并軌”工作。
(二)甲方與職工已全部清償各項債僅債務或達成處理協議。
(三)甲方共有在中心下崗職工 人,其中:
1、符合條件,申請辦理提前退養 人,政府應代繳其社會保險費的集體部分,合計 元,退養金合計 元。(按20xx年全省統一最低繳費基數測算,個人具體數額以經辦機構最后退休審批為準)
2、符合條件,申請將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的社會保險(包括集體部分和個人部分)由政府代繳 人,共計 元。(按20xx年全省統一最低繳費基數測算,逐年遞增部分按規定予以相應調整)
3、不屬上述1、2兩款的在中心下崗職工共計 人。共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元,其中60%由政府負擔,計 元(注:財政補助額人均不超過5000元),其余資金由甲方負擔,計 元。
4、以上資金共計 元。其中:甲方負擔 元,由企業通過資產變現等途徑自籌解決;政府負擔 元,由市財政局于本協議生效后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撥付到企業和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已向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提供申請專項補助資金報告,領導組辦公室已按《方案》規定核定,確認甲方屬組織下崗職工整體出中心的企業,并且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給予資金支持后,與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尚有缺口。按照《方案》規定,應按甲方整體出中心人數給予獎勵資金,人均 元,共計 元。該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規定一并向甲方撥付,由甲方一并用于出中心工作。
三、選擇性補充條款:
(一)經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國資委、經委、工會審核,甲方屬國有特困企業(指停產5年以上,職工連續5年以上領不到工資和生活費的企業),根據《方案》第二條第4款規定,適當擴大財政負擔比例(人均不超過1000元),共計金額 元。
(二)甲方20xx年以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共計 元),由企業從變現資金中一次性予以補繳,經審查,甲方變現資產積極、籌措資金及時,根據《方案》規定,由政府按5%補貼集體部分,計 元。
(三)以上兩項資金合計 元,由市財政按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規定一并撥付到位。
四、上述第一、二、三條所列資金共計 元,其中企業負擔 元,財政負擔 元。全部用于“并軌”工作。
五、以上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及時配套企業負擔部分資金,保證“并軌”方案進入實施階段。按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或安置就業,實現下崗職工出中心與失業保險并軌。
六、甲方對財政撥付的補助資金,只能用于出中心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不得挪作他用。
七、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有權監督甲方的“并軌”實施情況。如有違規問題,不符合“并軌”方案要求的.,要責令其糾正;如有違紀問題,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出中心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后,社會保險費由新的用人單位按規定交納,政府不再負擔。
九、“并軌”工作結束后,甲方應及時向市“并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寫出并軌工作的總結材料和補助資金的詳細支出情況報告各一份。
十、本協議自“并軌”領導組成員單位簽字蓋章,并經市“并軌”領導組組長批準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八份,除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外,報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 企業(公司) 簽字蓋章
乙方: “并軌”領導組辦公室 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 篇5
甲方: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乙方:××定點零售藥店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勞社部發〔1999〕16號)的有關規定,為保證零售藥店更好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用藥服務,甲方確定乙方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
第二條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處方外配服務,必須做到藥品質量合格、安全有效。
乙方必須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并配備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配套的計算機硬件系統,相關的軟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三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信息和調整情況以及參保人員的變動情況。
第四條乙方應在藥店的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制作的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以方便患者辨認購藥。
第五條參保人員持本人定點醫療機構醫生開具的'處方(以處稱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需要查驗其基本醫療保險證件有關項目是否與所持處方相符,準確無誤后才能予以調劑。
第六條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處方調劑的有關規定,給予認真調劑。如因調劑不當出現藥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參保人員按外配處方調劑的請求,若認定外配處方配伍或劑量有疑義時,要告知參保人員,由原開處方的醫生修改后再給予調劑。
第八條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完成處方調劑時,應告知參保人員并負責聯系其他定點藥店進行調劑。
第九條參保人員持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到乙方調劑藥品時,乙方調劑完畢后,應開具收據并留存根以備核查。
若需要支付現金(藥品需參保人員個人負擔部分)或其個人帳戶已用完需用現金支付時,乙方要開具現金收據。
第十條乙方按規定(月、雙月、季)將參保人員使用個人帳戶在乙方購藥費清單交送給甲方以備核查(內容包括:參保人員姓名、保險證號、處方醫療機構、處方張數、藥品品名、數量、藥費等)。
第十一條乙方向甲方交送審核的藥費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乙方負責:
(一)處方與基本醫療保險證明相關的資料項目不符,乙方仍予以受理;
(二)參保人員持用偽造、變造或外觀上足以辨認為不實處方,乙方仍予受理;
(三)未依照處方調劑;
(四)調劑的處方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給付范圍;
(五)出售的藥品中出現假藥、劣藥;
(六)違反國家物價政策,售出藥品價格高于國家定價,其差價部分應予追回。
第十二條乙方有出售假藥、劣藥、以物代藥等不依照處方調劑以及藥店與醫院合謀騙取醫療保險金等違規情況,相關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視情節輕重,建議勞動保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三條甲方如發現重復核付的藥品費,應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
第十四條甲方應于乙方送達藥品費申請之日起×日內辦理暫付事宜,暫付款按審核后總額的90%按期支付給定點藥店,其余10%留作保證金,根據年終考核審定情況最遲于次年×月×日前結算。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申請支付參保人員調劑處方藥品費,應定期向甲方申報藥品費清單申請核付。
第十六條甲方為了審查醫療保險給付需要,請乙方提供說明,或派人赴乙方查詢或調用調劑記錄、處方、帳單、收據及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應詳細說明并提供有關文件及資料,不得拒絕。
第十七條在協議期內,乙方地址、名稱變更應事先通知甲方,并終止協議,同時持變更登記相關證件到甲方重新辦理申報手續。如乙方被吊銷《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自吊銷之日起終止協議。乙方變更法人代表者,自藥品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視同特約主體變更,甲乙雙方應改簽協議或終止原協議。
第十八條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議,必須提前×日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藥品費結算或遇違約出現爭議時,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條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換文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協議相同。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可以在協議期滿前1個月內續簽。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統籌地區社
會乙方:定點零售藥店
保險經辦機構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
保險協議書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甲方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簽定的工程設計合同為主框架(下稱《人保設計合同》),經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承擔《人保設計合同》里所約定“乙方”事宜的項目,本合作協議為《人保設計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人保設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作協議與《人保設計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全省基層網點裝修工程設計
2、取費方式(人民幣):設計費為人民幣/M2,單價包干,含稅(含單價70元/M2稅費;另單價50元/M2稅費由甲方支付),含管理費(含單價120元/M2管理費)。
第二條 雙方職責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檢查督促《人保設計合同》的全面實施,協助解決設計過程中出現的重要事項。
2、協調、協助乙方進行施工圖會審、修改。
3、協調乙方進行各網點的勘測。
4
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打入乙方公司帳號的錢款。
(二)、乙方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根據《人保設計合同》各項條款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制訂設計方案,涉及建筑結構方面的設計必須有專業結構書的簽名確認。
2、負責《人保設計合同》中規定的各網點室內外裝飾、CI標識、消防及空調圖紙繪制,并提前2天交與甲方審圖。
3、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國家、省廳的有關規定,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中標識相關材料品種、規格、材質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做好設計工作資料的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歸檔資料必須及時、真實、完整、整理成冊。
5、負責各網點設計工作的勘察測量及工作中的.食宿、安全事故等工作。
7、按《人保設計合同》及取費方式的約定及時支付款項,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不準私自代表甲方簽訂《設計合同》。一經發現,視為乙方違約,并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9、設計工作期內,乙方所有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醫療、保險費及各類事故發生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設計費用的約定
1、本工程單位面積設計費為人民幣元/M2,單價包干。
2、按《人保設計合同》計費方式,以網點為收費基礎。
3、按《人保設計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進度款進入乙方公司帳號后,乙方扣除70元/M2的設計費和另單價50元/M2稅費后,剩下部分將由甲方全部支取。
4、本工程所有稅金由乙方負責。單位設計費也已含管理費。
5、《人保設計合同》里如有另約定補助項目的,乙方分得60%,甲方分得40%。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違約方必須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
2、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違約賠償金伍拾萬元整。
3、因項目過程因甲方問題和不定因素發生所造成的經濟原因,甲方應以收取費用的比例共同承擔。
4、項目進行中因建設方超過合同的要求或是其他服務要求甲方應配合乙方向建設方追求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費歸于乙方。
5、因甲方與建設方協商之后沒有告知乙方,如因工作內容與之前商議不同不符,乙方有權不接受!
第五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執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保險協議書 篇7
甲方: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現在處于失業狀態,沒有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失業期間,由甲方為其代為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企業和個人負擔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個人全額負擔。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其他任何經濟糾紛,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自20xx年8月開始,甲方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若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甲方其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視為乙方一直處于失業狀態。
2、乙方以現金形式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乙方預計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含企業負擔部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及醫療保險,無論甲方事先有無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于甲方預先扣除的'款項有異議,應在扣款之日起次月向甲方提出,經核對后,按多退少補原則處理,否則視為乙方確認扣款金額無誤。
4、乙方若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想辦理轉移手續時,應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保險終止繳納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失業期間委托甲方代為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甲方除收取發生的養老及醫療保險費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屬于無償代理。甲方還承擔了由此產生的用工風險。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 篇8
根據國家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規范》(建設部公告第119號)和《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xx]206號)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是工程總造價的組成部分,是建設施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等專項資金,因此為加強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行業管理,按照_________號文件精神,現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建設單位(乙方)關于繳納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簽訂如下協議:
一、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總額。乙方建設項目的.工程總造價(中標價):_________元,按規定應向甲方繳交勞動保險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安裝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
二、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時間。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下的建設項目,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清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可每期按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計算繳交勞動保險金,第一期與第二期間隔6個月,第二期以后每期間隔3個月具體如下: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第三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本協議必須用本單位開戶銀行轉賬支票向甲方預繳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甲方收到款后,承建該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按規定到甲方辦理手續領取該項目勞動保險金。
四、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結算。建設項目竣工并經有關機構審定工程結算款后,必須到甲方辦理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結算,實行多退少補(如甲方需向乙方退回多交款的,則需施工企業退回相應款項后才能辦理)。乙方在工程總造價中向施工企業扣除已向甲方繳交的勞動保險金。
五、乙方違約(逾期、漏報、少報),除應及時補繳勞動保險金金額外,另每日按補繳金額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結算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 篇9
甲方: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分中心
乙方: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號)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保險費。協議雙方須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全額上繳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執行。
甲方(收繳單位)(蓋章):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腦序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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