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交易協議書四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易協議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交易協議書 篇1
甲乙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及其有關規定,經過自愿協商,就指定交易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選擇乙方為證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屬___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為指定交易點。乙方經審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東帳號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若甲方為機構投資者,則寫明指定經辦人的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指定交易的'證券品種范圍,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記名證券為限。
第三條本協議書簽訂當日乙方應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帳戶的申報指令。如因故延遲,乙方應告知甲方,并最遲于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下一個交易日完成該指定交易帳戶的申報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處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證券帳戶內的記名證券即同時在乙方處托管。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傳送的指定交易證券帳戶的證券余額,為甲方建立明細帳,用于進行相關證券的結算過戶。
第五條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間的證券買賣均需通過乙方代理,并有權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詢,代領記名證券紅利,證券余額對帳等服務。甲方需要其他服務項目,應與乙方另訂協議。
第六條甲方證券帳戶內的記名證券余額一經托管在乙方處,必須遵守乙方有關嚴禁證券帳戶“賣空”的規定。
第七條甲方證券帳戶一旦遺失,應持有效證件先行向乙方掛失,乙方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該帳戶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掛失證明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及其代理機構申請補辦證券帳戶。帳戶一經補辦,甲方應持補辦帳戶在乙方辦理證券余額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甲方選擇指定交易后,有權撤銷在乙方處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違約責任情況的除外),乙方應在甲方申請日為其辦理撤消指定交易申報,并經上交所確認后即生效。
第九條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間辦理證券帳號的掛失、補領或非交易過戶等手續,應先取得乙方證明文件。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出具證明文件.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指定交易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的各項業務規則。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乙方: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現受【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zz資本”)委托為其投資/并購【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或“投資標的”)提供居間服務,乙方依靠自身資源在該過程中提供相應的唇間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尋找有忘向投資/收購“投資標的”全部/部分股權的主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其引薦忘向投資/收購方。“投資標的”經甲、乙雙方引薦與惑向投資/收購方正式達成投資/收購協議的,根據甲方與“zz”資本的協議及乙方提供的屆間服務,甲方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
二、費用及支付
2.1、如果沒有引薦成功,則乙方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若甲方未收取到“投資標的”相關費用,則無義務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務費用。如果甲方經乙方引薦與意向投資/
收購方正式簽訂投資/收購協議的,甲方應當支付居間服務報酬。
2.2、甲乙雙方確認,居間服務報酬的收費方式為:甲方以“投資標的”股東方實際轉讓/出讓“投資標的”股權獲得的總收入(交易總額)的佰分之伍(5%)向乙方支付唇間報酬,發票、稅費甲乙雙方自理。
2.3、“投資標的”實際出讓股權獲得的總收入包括:1、現金收入;2、上市公司股權;3、其他甲方股東及乙方認可的對價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乙雙方應根據投資/收購項目的業務及工作日程安排,分期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
2.4、“投資標的”基于本合同而支付給乙方的相關費用,應當支付到乙方以下
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三、權利及義務
3.1、甲方應當向乙方充分披露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并向乙方提供必要協助,提交乙方辦理相關事務所耐要的文件、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3.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時處理委托之事項,遵守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唇間服務。
3.3、乙方違反法律、職業道德或者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或投資標的.經濟損失的,應在甲乙雙方已支付的費用范圍內予以賠償。
3.4、甲方私自與乙方引薦的忘向投資/收購方(包括但不限于其關聯方)簽訂投資/收購協議的,乙方仍有權獲得本合同列示的唇間報酬。
3.5、若甲方(“投資標的”逾期未付或部分支付等原因除外)逾期金拾(30)且不支付唇間服務費,乙方有權中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追索應付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甲方應付乙方唇間服務費用的佰分之貳拾(20%)。
四、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法律事務合作中互負保密義務,對于合作過程中知悉、了解的任何信息均應當承擔保密責任,非經對方同意或者法定機構、人員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附則
5.1、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載明的聯系人、聯系方式、聯系地址保持聯系。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辛之目起生效。
5.2、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采用簡易程序審理,相關法律文件(合仲裁文書)以郵件快遞寄送本合同記載的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及仲裁委員會),即視為送達。雙方仲裁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評估費、鑒定費、費調查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5.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甲方與“XX基金”所簽訂的所有唇間服務協議及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和依據,且其若有變更,甲方皆須依此與乙方變更簽訂并送達。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蓋草):
授權代表(簽字):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聯系地址:
乙方(蓋草):
授權代表(簽寧):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聯系地址:
交易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申請其發行的債券在甲方上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甲方業務規則等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以及甲方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債券上市申請進行審核,認為符合上市條件的,同意乙方債券在甲方上市。
本協議中上市債券的基本情況如下:
債券名稱:
簡稱:
代碼:
信用評級:
擔保人(如有):
債券面額:
期限:
利率:
發行價格:
發行總量:
交易平臺:
募集資金數額:
主管機關批準文號:
第二條 乙方承諾按照債券有關募集文件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
第三條 甲方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發行上市的債券實施監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監管。
第四條 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承諾并保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上市費用及其標準,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應當按照調整后的收費標準交納上市費用,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第六條 乙方應當于上市前五個交易日內在指定媒體上披露上市公告書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條 乙方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其他報告為臨時報告。
第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對乙方披露的信息進行形式審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當及時將債券評級機構對債券信用等級的評定情況以及債券信用跟蹤評級的變動情況報告甲方。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聘請董事會秘書或者相應專職人員一名,負責與甲方聯系,并負責信息披露工作。董事會秘書或者專職人員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及甲方其他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四條 與本協議有關或者因本執行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糾紛,甲乙雙方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發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修改或者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文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交易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為方便乙方采用電話自助交易方式對甲方管理的開放式基金進行申(認)購,贖回等交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必須是在甲方直銷中心開立了基金交易賬戶的投資者。
二、本電話交易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設置分紅方式、交易查詢、密碼修改、轉托管、傳真對賬單。
三、本電話交易通過客服電話語音系統實現,電話號碼為_________。有關辦理電話交易的具體程序參照甲方電話交易說明執行。
四、乙方通過電話下達的交易指令,均以電腦記錄資料為準,乙方對其進行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申請開立電話交易時,須設立密碼。甲方根據乙方輸入的交易賬號和密碼作為判認電話交易的依據。
六、乙方務必注意電話交易密碼的使用和保密,定期更換密碼。凡使用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電話交易申請于每基金開放日15:00以前的為當日交易申請,15:00以后的電話交易申請視為下一開放日的申請。
八、乙方認購,申購申請,應在足額資金匯入甲方基金銷售專戶后提出。否則,該申請將被掛存,以五日內資金實際到賬日為申請日,若五日內資金仍未到賬,則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九、乙方贖回申請,應在交易賬戶內有足夠基金余額時提出,否則電話交易系統無法接收該申請,該申請將被視為無效申請。
十、甲方因不可預期的線路擁塞、傳輸不良、通訊中斷、斷電、電腦或電話系統故障、天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無法收到或延遲接收乙方申請,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但應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盡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響。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時終止。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傳真號: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協議書】相關文章:
交易的協議書01-03
交易協議書11-09
有關交易的協議書01-20
基金傳真交易協議書02-19
交易協議書(15篇)11-18
交易協議書15篇11-16
買賣交易合同協議書04-01
游戲賬號交易協議書12-01
房產交易協議書05-18
證券交易協議書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