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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學協議書

        時間:2024-11-25 07:18:01 協議書 我要投稿

        留學協議書

          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鄲腊桑旅媸切【帪榇蠹沂占牧魧W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留學協議書

          留學協議書 篇1

          受校長甲方_____________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_____________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赴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

          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國內保證人保證人必須是校內職工,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

          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 日

          留學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托,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故此,甲、乙雙方為明確責任和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留學服務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

          2、甲方向乙方推薦的院校須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認可;

          3、甲方在初審乙方申請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校方申請入學通知;

          4、在獲取校方發給乙方的入學通知后,甲方協助乙方準備簽證事宜;

          5、甲方協助取得簽證的乙方安排接機、住宿,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星期與甲方確認行程。否則,因時間原因導致延誤,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委托甲方協助其辦理出國留學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所需真實、準確的材料;如乙方未與甲方達成一致,在簽定協議六個月之內未能全部提供簽證所需材料,六個月之后,該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之前所繳納的費用按簽證成功處理;

          2、乙方根據及時交納相應費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和學校之后,不得隨意改動。如乙方堅持要更換學;驅I,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負擔;

          4、乙方應與甲方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乙方收到任何與甲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損失及延誤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負責;

          5、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翻譯,辦理護照及使館簽證等費用。

          第三條 經濟條款 乙方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1、雙方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請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第一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注冊費;

          2、乙方在獲取校方通知書時,需向甲方支付

          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費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該所院校學習或中途退學,或乙方違返學校規定被校方開除或違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沒能在所申請的學校完成學業,學費押金不退還。)。

          第四條 退費原則

          1、如未能取得所申請院校之入學通知,甲方負責退還乙方所交全部費用;

          2、如簽證失敗,公司在確認簽證失敗后,乙方提出終止協議起二周內,甲方憑收據退還乙方所交除學校申請費以外的全部服務費及全部學費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沒有上推薦學校,乙方已交納給甲方的服務費用概不退還,乙方交納的其他費用按照學校規定處理;

          4、如涉及退費事宜,甲方僅對其直接收入之款項進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申請中,乙方如提供虛假材料,視為違約,由此而未能達到留學目的,且造成損失及責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2、除簽證失敗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終止協議。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3、如乙方違反學校的規定和所在國的法規造成損失及責任者,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4、如甲方針對留學事宜對乙方有任何欺騙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并終止本協議;

          5、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之條款,甲方有權停止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第六條 特別說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項,應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財務人員并由財務人員當面開具收據或匯至甲方帳戶,凡沒有甲方收據的,甲方概不負責;

          2、學校對乙方的承諾(包括各項費用),應以校方錄取通知書為準,甲方不對甲方工作人員出示的宣傳材料,廣告文字等負法律責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學校的款項及相應處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獲得簽證時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協議如下:

          1、乙方自費前往_________國留學,期限_________年,從乙方獲準出境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如若屆時乙方逾期不歸,乙方甘愿將向甲方購買的校內_________路_________棟_________房由甲方按原價返購。

          2、為了本協議書的執行,乙方須在簽定本協議書的同時,與甲方簽定上述住房的《房屋返售申請書》和《房屋返售授權委托書》,并辦理公證;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授權、委托本校職工_________作為乙方擔保人,乙方擔保人應配合甲方實施本協議書的'執行。該《房屋返售申請書》和《房屋返售授權委托書》在乙方按期返校時自動失效。

          3、如若乙方逾期不歸,甲方將根據雙方簽定的本協議書及《房屋返售申請書》和《住房返售授權委托書》將上述住房按原價辦理返購手續。

          4、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辦理公證后,甲、乙方及乙方擔保人各存_________份,公證單位存___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用由乙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 篇4

          基于:

          --- 乙方是經教育部、_____________部、國家工商總局批準的自費留學合法中介機構資質證書:教外綜資認字[______](156)號;

          --- 甲方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確定的符

          合條件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同時已完成在國內大學的規定課程;甲方計劃前往美國底特律大學(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茲委托乙方提供自費留學服務;

          --- 在簽訂協議之前,甲方確認:

          乙方已全面明確地介紹甲方委托辦理的國家及學校的性質、費用、入學

          資格、申請入學方式,以及辦理護照、簽證之程序;

          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全部內容具有完全正確的理解、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條款:

          一、 委托服務事項:

          乙方根據底特律大學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紹留學國家和申請學校的情況;

          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學習計劃有關的建議并協助甲方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乙方保證底特律大學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向甲方介紹留學簽證的有關規定,并進行簽證前的面談輔導及負責甲方留學生簽證申請的相關工作;

          乙方應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國外實情時,協助甲方預定航班;安排接機及住宿;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按照底特律大學的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留學申請材料及辦理相關必

          備手續,并通過相關測試;

          為甲方申請獲得底特律大學入學許可原件,同時留存以履行并完成甲方委托之后續簽證服務內容;

          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咨詢服務的相關費用。

          乙方的義務

          保證所提供留學項目的真實、合法性;

          積極、負責的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的.服務;

          為甲方之留學申請及遞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積極、迅速、如實、準確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學申請中與底特律大學的聯系

          訊息,并針對具體情況提供建議;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隨時向乙方了解留學申請進程,美國及底特律大學的情況;

          雙方一旦確定申請院校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

          甲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和關于公民自費留學的相關規定;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辦理底特律大學申請及學生簽證所需文件和證明,并保證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內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

          按照學校和使館的要求,支付各項相關費用及郵電等雜費;

          根據校方及使館的要求,自行辦理資金擔保等手續;

          甲方自費出國是以留學為目的,不得做出與學生身份不相符的行為,在留學

          期間,自覺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否則,須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交納相關費用;

          甲方須自行承擔自己因辦理出國留學而引起的誤工、辭職、失業、輟學等責任;

          甲乙雙方只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上存在雙方約定的法律關系。甲方的留學申請

          若成功,其出國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權益受所去國的法律管轄及駐該國使館的保護,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連帶責任;

          甲方必須將所有收到的美國校方錄取信及i-2表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有已交費用;

          四、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及金額

          (1)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項目管理費6美金,此費用包含:乙方為本項目確保美國學校之長期認可,同時為學員提供留學咨詢、留學規劃輔導、留學資訊、轉學分資料審查之費用,以及海外服務費用包括接機、安排住宿、學習輔導、生活輔導、聯絡家長、緊急情況的聯絡與處理。

          (2)在乙方為甲方辦理留學申請并獲得學校錄取通知書交予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納服務費18元整(注:美國學校申請費、申請資料的國際快遞費和使館要求交納的其他簽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此服務費中)。

          退費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后,如甲方因個人原因終止辦理時,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則應將底特律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原件退還乙方,并視為本合同終止;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后,如甲方在委托乙方申請的同時,又委托其它第三方申請或自行申請,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執行本協議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并視為本合同終止;

          如申請人的簽證被拒達三次時(第二次和第三次簽證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簽證費由甲方自理),甲方須將已收到的入學許可原件交還乙方,而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服務費退還甲方、并不承擔其他責任或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決定;

          五、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學歷及相關證明材料,則有權終止協議,并不予退還甲方所繳的任何費用;

          乙方協助甲方獲得簽證后,如因甲方個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學或放棄入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乙方不予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同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六、爭議解決條款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條款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敗訴方并須承擔裁決費用;

          七、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均不承擔出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辦理過程的延誤和拒簽責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戰爭、自然災害、簽證政策變化、外交沖突、政局變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規的變化以及_____________行為等;

          八、甲方為本協議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證僅用于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九、附則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留學協議書 篇5

          為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為更好得為××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對接受和培養外國留學生工作的規范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初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協議。

          學生的安全工作單方面依靠學校的教育和監護是遠遠不夠的。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本協議書,以共同維護學生的安全

          1、申請到我校學習、進修的外國公民,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并符合入學條件,有可靠的經濟保證和在華事務擔保人。

          2、學校對申請來我校學習者進行入學資格審查、考試或考核。錄取標準由學校確定。母語非漢語的學生入學時,應當進行漢語水平考試。

          3、外國留學生的錄取由學校決定。

          4、由其他學校錄取轉入或由我校轉出的外國留學生,但應當事先征得原接受學校同意。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學校統一的教學計劃安排外國留學生的學習,并結合外國留學生的心理和文化特點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在確保教學質量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外國留學生的必修和選修課程。如校本課程

          第二十四條漢語和中國概況應當作為接受學歷教育的外國留學生的必修課;政治理論應當作以上內容,望各位家長嚴格履行,不能因為平時工作忙而忽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監護。在校外時間,家長是子女的第一監護人,對子女的人身安全負總責。若子女在校外時間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擔責任。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家長和班主任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市××區××二小

          留學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曹xxx,身份證號:32030xxxxxxxxx2249.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糾紛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共計3,350元整(大寫:叁仟叁佰伍拾元),此費用包括公證費1,900元、雅思報名費1,450元。

          第二條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款項,同時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三條乙方代理人曹xx系乙方劉xx的母親,其承諾具備全權處理本協議約定事宜的權利。

          第四條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付清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之間就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相關事宜產生的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或作如下表述)

          甲乙雙方為達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意見,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甲方不利的證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學協議書 篇7

          ________大學(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國家(或地區)留學(進修、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內容是: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進修、工作)目標是: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的待遇為:

          1、乙方為甲方公派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人員,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保留乙方公職,并歡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2、出國(境)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3、出國(境)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4、在國(境)外學習(工作)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5、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國內社會保險等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6、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

          7、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

          8、回國后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六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學習、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進修、工作)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學校人事處報告一次學習、工作情況。

          第七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學(進修、工作)期限或改變留學(進修、工作)內容,均應至少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獲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八條 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并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書面的留學(進修、工作)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以及_____________駐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所在國使領館、乙方留學學校出具的證明書等文件。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才能恢復有關待遇。

          第九條 乙方在回國后有責任為甲方服務,并遵守《_________大學關于教職工服務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如在批準出國(境)期限屆滿后逾期_________個月以上不回校工作,則作自動離職處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條例處理甲方分配或售給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應辦理辭職手續。如配偶一方學位或職稱高者愿繼續在我校工作,須另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繼續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與乙方關系、單位、住址)為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國內擔保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均應保證執行。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在執行本協議書時如發生糾紛,可申請裁決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

          簽署本合同前注意事項

          1. 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3. 本合同以蓋有"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為有效合同。

          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務費必須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交納(或匯入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指定賬戶中),以收到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正式票據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正式票據,受托人有權停止履行該合同中任何的責任并對委托人交付的費用不付任何責任。

          5. 本合同中涉及學校申請費、使館簽證費、注冊費、學校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護人費、接機費、學費、押金等,必須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或相關學校、領館等機構交納,以收到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事處開具的代收款票據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代收款票據,涉及一切款項轉、交、退等責任,受托人概不負責。

          6. 委托人在辦理申請過程中發生的護照、公證、體檢、翻譯、機票等雜費應向有關辦理機構繳納,如委托受托人代辦,款項必須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事處財務交納,并以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代收款票據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代收款票據,受托人對此業務概不負責。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XX編碼:

          聯系電話 :

          Email:

          委托人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XX編碼:

          聯系電話 :

          Email:

          受托人: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層級屬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 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給受托人,分別為一次服務費和二次服務費。本協議簽訂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務費、申請院校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受托人獲得所申請的院校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務費。受托人收到該款項及簽證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委托人申請院校的數量及相應的服務費分別如下:(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一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C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第三條 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納,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轉交):

          a. 校方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院校申請費、留位保證金、學費、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護人費、接機費等):由委托人按申請院校的要求交納;

          b.使(領)館簽證費:由委托人按遞交簽證時前往國使(領)館具體要求交納;

          c.體檢費:由委托人按前往國使(領)館指定醫院的要求交納。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辦公證,公證費由委托人按公證處的要求交納;

          e.以及交納以上費用可能發生的銀行手續費。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請多于3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務費,此費用無論學校錄取與否,都不退還。具體參見《補充協議》。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教育制度和申請院校的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2.結合委托人條件幫助委托人選擇前往國的學校和課程。委托人選擇的擬留學國家的院校名稱如下:

          學校1. 專業:

          學校2. 專業:

          學校3. 專業:

          委托人獲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申請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雙方協商一致后,受托人可為委托人按照擬留學國家院校及使館規定辦理延期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幫助和指導委托人填寫各類申請表格;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有關手續。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若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委托人需要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協助委托人再次申請赴擬留學國家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七條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其所申請的學校及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聯系所有相關事務,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與委托人本人聯系的情況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受托人可為委托人聯系。

          3.如委托人為18歲以下學生,應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后,委托人為受托人代為聯系在擬留學國家的監護人服務;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若委托人無法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應與受托人協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條 委托人一經選擇了相關的專業或學校,不應隨意改動;如果委托人堅持更換已選定的專業或學校,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委托人負擔;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擔保人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等發生變化, 須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

          第十三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擬留學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全部義務而未被所申請院校錄取,委托人可憑校方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退還委托人一次服務費。

          第十六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議的全部義務卻被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拒簽的,委托人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委托人在本協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分別退費:(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B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C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協議,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服務費。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協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簽證后,視為合同、協議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 委托人通過受托人申請院校、辦理簽證過程中向所申請院校、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費規定向相關主體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但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和交納服務費單據原件、校方或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拒絕證明、委托人退費申請書)后,7 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相關規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費手續,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簽字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書中詳細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權利等。受托人將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銀行匯款手續費由委托人負擔。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退款要求,即視為委托人放棄。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戰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申請學校及辦理簽證延誤或停止,受托人將不承擔相關責任。但受托人可為委托人順延辦理。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本合同對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影響范圍之外的情況不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擬前往國大使館、擬前往國政府、擬前往國院校等機構決定的事項。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委托人所簽訂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請的院校、專業等意愿的書面意見,經受托人書面確認后,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變更。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所稱"合同"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協議"是雙方補充協議。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條 若委托人在合同、協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在合同、協議上簽字認可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條 申請出國留學屬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本合同沒有提及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發生的生活費及由此產生的誤工費、誤學費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由委托人自行負擔,與受托人無關;若屬于退款情況,則執行上述退款條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同意的附加條款: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XXXX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章)

          經手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com

          留學協議書 篇9

          就甲方(申請人)______國留學一事,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留學所需齊備的材料;

          2、配合乙方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及時向乙方及學校交付所需費用。

          二、乙方責任

          1、客觀地向甲方提供留學相關咨詢,并為甲方推薦適合的專業和學校,設計最理想的留學計劃;

          2、負責審核、整理甲方所遞交的學校申請材料;

          3、保證為甲方獲得約定的____國認可學校的.入學錄取通知書;

          4、指導甲方辦理護照、準備簽證所需的詳細資料及文件;

          5、對甲方進行簽證培訓,安排甲方____國使領館簽證;

          6、協助學生購買廉價機票;提供學生離境前所需的體檢、換匯等手續及學生到______國后,有關學習、生活等方面知識的咨詢。

          三、經濟條款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支付乙方咨詢費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

          2、乙方取得____國學校入學錄取通知書交給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付咨詢費余款: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

          3、如乙方未能為甲方取得____國入學通知書,乙方立即退還甲方已交咨詢費定金;

          4、如甲方遭拒簽提出不再辦理,必須提交____國使領館的拒簽通知書、護照、咨詢費收據和學校入學通知書等資料原件,乙方立刻退還甲方已交的全部咨詢費;

          5、乙方所收的咨詢費不包括甲方學校注冊費、押金、學費、生活費、機票及簽證費等費用;

          6、學校規定的報名費或學費定金,由甲方支付;

          7、甲方獲得____國學生簽證后任何原因不能入學的,乙方不予以退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任何原因中途退出或終止協議,不得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交費用;

          2、如乙方對甲方有任何欺騙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并終止本協議;

          3、如甲方不按學校規定付清學費所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若發生爭執,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由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留學人員)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 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現學習單位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住址(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乙方國內第一經濟保證人)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 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現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住址(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乙方國內第二經濟保證人)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 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現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住址(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持下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實施國家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滿足國家人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錄取的留學身份赴 _____________(國家)留學,留學期限為_____________ 個月(以甲方錄取通知的留學期限為準)。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申請甲方資助時選定的留學專業和制定的留學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留學資格最終審定,對乙方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國家規定的有關經費資助;

          (2)安排乙方獲得接受國_____________或有關機構提供的獎學金資助費。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留學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在國外學習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按國家規定提供);

          (3)其它有關費用。

          5、上述第三條第4款所述有關資助內容、資助標準及數額,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規定執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獎學金生活費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駐外使(領)館定期撥付。由甲方安排乙方獲得的`獎學金資助費,資助期限以獎學金或資助項目的實際期限為準;甲方將敦促經費提供方按規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提供。

          6、委托_____________駐乙方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管理乙方在國外期間的有關留學事務,依法維護其正當權益。

          7、加強與乙方國內推選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留學人員的留學情況通知國內推選單位。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留學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學成回國服務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服務期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國內推選單位同意并報甲方備案。否則,甲方將按違約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確定的留學期限、留學國家、留學身份和留學計劃,不得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

          3、保證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憑有關材料向_____________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報到。未能于十日內及時報到者,應闡明理由;超過一個月未報到者,甲方授權使(領)館不發資助經費,取消其公派留學資格,本人或保證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甲方發給乙方的獎學金生活費中已包含國外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出國后應按照留學所在國要求及時購買醫療保險。因未購買醫療保險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學期間與使(領)館及國內推選單位保持經常聯系,定期向使(領)館、國內推選單位匯報學習進展情況,填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

          6、留學期間要樹立回國服務、為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自覺維護祖國榮譽,服從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遵守我國和留學所在國法律;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學期間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不因經費資助標準或來源變化而改變,應始終遵守國家公派留學的有關規定。如獲其他獎學金而放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應經甲方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且始終應遵守國家公派留學有關規定,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等相關義務。

          8、留學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留學總結;留學期滿回國后及時向國內推選單位報到,匯報留學情況。

          9、乙方出國前系非在職人員者,學成回國后按照國家有關就業政策和規定以及與國內有關單位的定(意)向協議就業。

          第五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甲方的規定交存出國留學保證金。

          乙方按期學成回國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時,應向甲方提交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單位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證明》及留學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甲方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的出國留學保證金按甲方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退還本人。

          第六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對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擅自提前回國、擅自變更留學國家和留學身份、改變國籍、從事與留學計劃無關的活動嚴重影響學習、表現極為惡劣、未按規定留學期限回國逾期三個月以上、未完成回國工作兩年服務期等違反甲方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處理:

          (1)對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停發其資助費用,按甲方的規定處理,并要求其償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由甲方安排獲得接受國或有關機構提供獎學金或資助費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通知接受國或有關機構停發獎學金或資助費,按甲方的規定處理,并要求其向甲方償還已領取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已領取全部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三個月(含)以內回國的情況的處理:

          (1)對因航班延誤和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回國,逾期未超過一個月者,甲方不追究其違約責任。

          (2)如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一個月以上(不含)、三個月以內回國,應向甲方支付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的20%的違約金。但根據乙方的申請,經我駐外使(領)館批準,仍由甲方提供回國國際旅費。

          3、本條第1、2款中的違約賠償款項,乙方如不按期償付,或償付金額不足,甲方有權扣留乙方所交存的全部或部分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確定丙方為乙方的保證人。丙方同意認真協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協議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丙方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違約賠償責任。丙方同意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六條規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作為保證人愿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保證人愿以 、第二保證人愿以 (本人固定工資收入或銀行存款)作為擔保。丙方第一保證人和第二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期間同本協議有效期間。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留學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 因乙方違反本協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違約金,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行重置市價折算_____________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十一條 在乙方不履行回國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四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證人各一份,公證處一份,乙方國內推選單位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第一保證人(簽字) 丙方第二保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日

          地點:____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 篇11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ê喎Q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

          第二條、

          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

          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s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ê炞郑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 篇12

          (具有法人資格的)_____________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姓名)委托本單位_________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_____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_____________(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_____________(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

          出國國際旅費_____________(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

          國外學習生活費_____________(金額)、醫療保險費_____________(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____(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____(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____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法律和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_____________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簽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就乙方辦理澳洲移民申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簽證申請類別:

          1,甲方作為澳洲政府核準的專業性資訊移民事務所,接受乙方委托,全權為乙方辦理技術移民/留學申請事宜。

          二),雙方應盡義務: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有關移民申請的咨詢服務包括:為乙方進行其申請可行性評估并選擇最佳方案;指導并協助乙方準備申請材料、填寫表格、設計檔案、起草法律陳述材料并以法定移民代理身份與有關當局、海外使領館接洽,協調申請審理進展等事宜。

          3,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并在有關當局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供各種申請輔助材料其中包括公證材料、相片及個人簡歷等,并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個人情況的變化(如就業、地址、婚姻及家庭狀況等);

          4,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是準確的并與事實相符的資料。

          三),費用及交付方式:

          5,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聘金總額A5000、00澳元(美元)。此款項分貳期付清:首期應付A2500、00澳元(美元),第二期應付款項為A2500、00澳元(美元)。

          6,甲方收到乙方的首期付款后,立即為乙方開展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的服務內容。

          7,當乙方收到有關移民當局發出的體檢通知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二期付款。

          8,如乙方拒絕向甲方支付第二期付款,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提供一切服務,乙方已經支付甲方的聘金即為甲方支付甲方之勞務費。

          9,乙方自行承擔向有關當局(包括澳洲移民當局)繳納的申請費和復審費。

          四),退款條件及保證:

          10,甲方保證在乙方的'申請遭到有關當局的最終拒絕后,除下文所述第11、12、13條情況,甲方將退還乙方所繳付的全部聘金。

          11,如乙方因體檢問題、品行問題或提供偽證而導致其申請遭到澳洲移民當局拒絕,乙方所繳付的全部聘金將

          不予退還。

          12,如果乙方在申請未獲最終結果而中途自行從有關當局或甲方撤出其申請,或因為沒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地

          址變更而導致申請失敗,其已交付甲方的所有聘金均不能退還。

          13,如果乙方由于英語考試達不到應有的要求,或因政府改變移民政策及條例(如提高移民分數線等)而遭到

          拒絕,25%的聘金不予退還。

          14,當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款要求時,必須提交書面申請,并以甲方開出的正式收據為憑證,甲方在收到此要求

          后的十四天內退還乙方相應的聘金。

          15,本協議未盡事宜,將在此后具體協作過程中由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后解決,協議雙方均

          已閱讀、理解并同意上述各條款之規定,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及日期:

          乙方簽名及日期:

          留學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 (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 身份赴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 年____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_____________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_____________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_____________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_____________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

          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 方 公 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

          留學協議書 篇15

          甲方:__大學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留學人員)

          性別: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就讀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愿就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為滿足國家人才培養計劃和市場的需要,根據我校與____所簽訂的____協議及相關條款,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選派乙方赴_______,期限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留學專業和留學計劃。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義務: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聯系出國留學的幫助;

          2、對乙方的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咨詢和服務。

          3、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4、保持與乙方及乙方留學的學校取得聯系,了解乙方學習、生活及其它情況。采取適當形式將乙方的留學情況通知其原所在系部和學校有關部門。

          第四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留學專業和計劃,保證在第一條所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完成學業回國服務。

          2、保證遵守甲方提出的有關留學的各項規定。

          3、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報到,并于一個月內將有關留學證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領)館。

          4、在留學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國外留學期間保持與學校的聯系。

          6、督促留學學校每學期末向甲方提供學習成績單。

          7、留學期滿回學校后15日內到原所在系部、國際交流處和教務處報到,提交留學單位出具的學習證明(成績單)和相關證件,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和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

          8、支付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外語考試、體檢、護照、簽證、公證、交通、通訊、指導、接待、翻譯、復印、打印、錄音磁帶及場地租用等)。

          第五條如因乙方原因要求中途終止辦理出國手續,乙方應承擔一切后果,并支付辦理出國手續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終止辦理出國手續,甲方應承擔相關的責任,并退還乙方已交的.部分或全部辦理出國手續費。

          第七條乙方完成所學專業后按期回校后,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發給其學士學位證書及畢業證書。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規定的留學期限內擅自變更留學國家和留學學校,甲方將不予承認其所修學分,不發給其學位證書,并視其為自動退學。

          2、如因乙方原因,留學期間終止國外學業要求提前回國,甲方只認可所學專業合格的學分,不認可語言和不合格專業課程的學分。未盡事宜甲方主管部門將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如乙方留學期限已滿,但未按規定完成應學專業課程回校后,學校只認可所修專業課程合格的學分,不合格或未修專業課程由乙方補修或由甲方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規定完成應學專業課程的學分,因正當理由未能按期回校辦理畢業手續,甲方將在接到乙方延長辦理畢業手續的申請后,按規定延長乙方回校時間,最長不超過壹年。從留學學校放假之日起計算。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專業課程的學習,經留學學校批準可延長留學期限。甲方在接到乙方延長留學期限的申請和留學學校的通知書后,將按學校有關規定適當延長乙方畢業時間,最長在留學期限外不超過壹年。從留學學校放假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留學期間,如果由于乙方違約、忽視管理或違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南布列塔尼大學人員一定程度上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乙方將賠償南布列塔尼大學的損失、花費、損害及因傷亡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索賠、訴訟費等。

          第十條、乙雙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十二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教務處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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