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錦集(15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安全協議書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學生安全協議書2
為確保學生自行乘車往返學校途中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告知家長的義務和責任,并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自行安排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署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或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保險憑證、無行駛證);無三角木、滅火器等安全器材車輛;報廢車、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
②臨時司機代駕。
③駕駛員酒后駕駛。
④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⑤駕駛員存在身體或心理健康等問題。
⑥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時存在安全隱患。
⑦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⑧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學校(蓋章)
年9月15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3
甲方:冠縣第一中學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以下簡稱乙方)
學生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外出參加專業考試或培訓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對學生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高二年級學生外出考試的實際,特簽訂學生外出考試、培訓安全協議書:
1、考試期間由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考試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運動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范意識等。
2、學生外出期間必須服從領隊老師的安排,同乘車、同住宿、同就餐。擅自行動者,后果自負。
3、外出考試期間學生個人與外界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老師只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的責任。
4、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與學校無關,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外出必須征得教師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結伴而行,上街行走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防意外事故發生;不從事危險、違法活動;不進營業性網吧、歌廳等具有安全隱患的場所;與陌生人交往,主動辨別對方真偽;購物不貪便宜,以防上當受騙。
6、考試或培訓學習完畢后,學生應該及時返回學校,擅自在外滯留,造成傷害的,責任自負。
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結束考試、培訓回校。
甲方(學校) 蓋章:
代表(校長、班主任) 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 簽字:
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考試、培訓期間相對應。
學生安全協議書4
各位家長:
當您好的孩子第一天步入我校,我們就共同擔負起教育您子女的重任。你的孩子能健康成長,茁壯成材,已成為我們共同的奮斗目標。校園安全是學校工作,特別是我們的寄制小學狠抓安全工作就更為突出。另外,隨著社會一些不良風氣對青少年的影響,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也成為學校工作的重點之一。作為一名家長,您不僅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成材,更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成人。為了能更好地教育您的子女,使他們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安全、健康地成為一名品學兼優的學生,現將學校的一些制度和想法提供給家長,懇請各們家長給予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管理。
1.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學區決定各村的一至四年級全部到校住宿。如家長執意讓學生跑校的住校生回家與返校途中,家長一定要親自接送,負責路途安全,在往返途中發生的'任何事故或不愉快,學校概不負責。
2.在校學生突病或有其它突發事件時,學校要及時采取措施,并通知學生家長,家長應積極配合。否則,后果自負。
3.學校嚴禁將不安全器械(各種刀具、斧頭、鐵棍等)帶到校園,要求家長及時檢查自己的孩子是否擁有不安全器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帶入學校一經查證給予勸退處分,并報當地機關給予解決。若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已告誡家長,家長未行使監護人職責,學生違反的,后果自負。
4.家長應教育子女在回家、返校途中不得坐農用三輪車或其它不安全車輛。不得坐超載或沒有手續的客運車。徒步或騎車的必須遵守交通法則,冬季建議家長安排學生在下午2點到下午5點之間返校,以避免天黑出現安全問題。
5.家長在學生節假日開學后不能返校時,請于當晚及時通知校方。聯系電話xxxxxxx,以便查證,學生節假日不留校。望家長合理安排好孩子的生活用品。
6.家長教育子女安全使用一切電力設施,學校、宿舍、教室一切電力設施,學生只能正常使用,出現損壞或異常時,由班主任或電工處理,嚴禁學生自行處理,違者后果自負。
7.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學生患有疾病不能正常參加學校活動的,家長必須通知校方,如隱瞞不說的,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希望勞動生產率妥善處理好各種上,當與他人發生矛盾時,及時報告班主任或生活教師,正確合理解決矛盾,發生打架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8.家長應教育子女有事請假,凡私自離校的后果自負。
9.學校嚴禁學生染發,穿哥裝異服,家長及時發現,及時糾正。望基給予孩子買衣服時,考慮是否符合小學生身份。
10.家長應教育子女,注意冬季煤氣、用火、用電、飲食、衣著、生病和出行等日常應具備的安全意識。增強日常安全防范意識,不靠近危險環境,不參與危險行動。
學生安全協議書5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有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有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密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器、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嚴禁學生購買零食、冷飲及不衛生的食品,學生違反規定購買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庫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理賠。
15、學生在已經投保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或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甲方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6
學生家長(監護人):
為進一步保證你的子女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現雙方達成如下相關協議。
1、家長應主動向學校及班主任說明子女屬特異體質,并詳細向班主任、課任教師說明在校期間應對該子女注意的事項。家長瞞報病情的,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定期打電話或來校了解學生在校身體狀況,教育子女注意膳食營養。
2、學生身體有疾病,如癲癇病、心臟病、精神病等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家長應給予治療或休學。由疾病導致的自身安全問題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3、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后應當及時告知家長,并在治愈后方可上學。班主任在了解學生情況的基礎上要對特殊學生特殊對待,如上操、上體育課、勞動等不適合的特異體質學生參加的應勸說該生不參加。
4、家長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體質檢查工作,并將體檢結果及時真實告知班主任老師,避免發生意外。
5、學生因自身身體情況引起的病情發作,學校或教師在知情的.情況下要盡快通知家長,非學校能力范圍內,學校不負責任。但因學生的特異體質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學校及教師不承擔責任。
6、家長應提醒子女在有病時積極主動報告班主任老師,并到醫院就治,不得亂服藥物。隱瞞病情,甚至逃學,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長和子女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7、此協議一式兩份,一份由學生家長保留,一份由學校留存。
班主任(簽名):
學生監護人(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學校(蓋章)
20xx年8月27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7
甲方:車主 z
乙方: (學生家長)
為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2、學生乘車必須佩帶乘車證,必須遵守乘車紀律,服從指揮,不中途下車,不把頭和手伸出窗外。甲方必須對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負責,如學生在乘車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甲方必須承擔相關的安全和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如不按時接送學生,學生離車后發生事故,乙方須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乘車學生一次性繳納全學期乘車費,中途不乘者不予退款。
5、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30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8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后,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布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后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并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并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并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并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并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三門縣中小學學生接送情況一覽表(客運企業接送)
學校:
承運客運企業:
接送學生數:
時間(學年):
學校校長簽字:
客運企業負責人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9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學校(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學生監護人):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0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周一至周五,晚上,6:00—8:00
周六、周日,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系,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后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后生效,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監護人(家長)簽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輔導班老師簽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1
為了貫徹落實各級有關部門關于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會議文件精神,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于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蕪湖易思教育培訓與學生家長共同協商,特立協議如下:
一、學校在學生在校上課階段我校有責任提供舒適,安全,文明的'求學環境,學校承當由于學校安保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隱患而致使意外傷亡事過的責任,但是在學生來我校的路上及補課結束后離開我校辦公場所外而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與我校無關。
二、任何自然災害致使發學生發生外事過與我無關,我校不承當任何責任,如地震,洪災,海嘯等。
三、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超載、超速的車輛。
四、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沒有交通、交警、教育部門核發校車準運證的社會車輛。拒絕乘坐拼裝、報廢、無證的各類機動車、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
五、家長應拒絕孩子上下學乘坐駕駛者技術不熟練的車輛和殘疾車。
六、家長應拒絕與他人私自合租車輛接送學生。
七、家長應拒絕孩子乘坐司機酒后、魯莽、疲勞駕駛的車輛。
八、家長要禁止孩子騎摩托車、電動車及自行車上學。
九、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做到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和河邊追逐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十、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的道路兩側,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超載、不搶行。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蓋章) 學生姓名:(簽名) 學生家長: (簽名)
20xx年3月27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學生順利參加中考,保證學生在考試期間的安全,家長必須與學校共同合作,全力保證學生在考試期間(包括來往乘車)的一切安全。為了做到責任明確、各負其責,甲方與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1、必須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確保中考順利進行。
2、必須對每個學生的情況全面了解和掌握即登記學生的家庭住址、家長姓名、聯系電話,以便及時與家長聯系。考試前必須對學生進行中考安全教育。
3、要求不統一乘車或在外食宿的學生,家長必須親自帶領學生參加考試。
4、加強管理,將學生分小組管理,每個小組由對應的帶隊教師負責,及時清點人數,使每個學生在考試期間不出安全事故。
5、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統一管理和要求配合工作,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要求教育子女準時參加甲方對學生進行的各種集會,不得讓子女單獨行動,不得搭乘無牌無證的車輛及農用車輛,不騎乘摩托車,否則所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如乙方要求學生不統一乘車或者自行食宿的,乙方必須全權負責學生的安全,并親自陪同管理、按時接送學生,不得耽誤考試。
4、必須將自己的.住址,聯系電話報告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聯系,若因乙方告訴的電話有誤,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5、家長要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6、家長應教育學生遵守以下責任,否則,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
(1)、考生必須服從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集合地點,注意交通安全。
(3)、不準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經帶隊教師同意。
(4)、考生不準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及“三無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5)、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要外出的,回家經家長同意后方可外出。
三、往返時間安排:___年6月15日從蘇元中學出發,___年6月18日返校返家。
四、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五、此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絡,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除學校組織無償補課外)學生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8、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校應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管理,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并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又不屬學生故意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故意造成的傷害,由本人或監護人負責;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負責。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河塘、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受傷害的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
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日期:
學生安全協議書1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 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時間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生共同負責,學生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方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負責。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時起 到 年 月 日 時止。
甲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采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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