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仲裁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仲裁協議書 篇1
仲裁協議有什么特征
仲裁協議做為整個仲裁活動的前提和基本依據,有著如下法律特征:
(一)仲裁協議只能由具有利害關系的合同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訂立。否則,就不可能在有關合同發生爭議時約束各方當事人。如果有關當事人在仲裁程序開始時提出證據,證明他不是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的當事人,或訂立時沒有權利能力或行為能力,那么仲裁協議無效,對雙方均無法律約束力。
(二)仲裁協議是當事人申請仲裁、排除法院管轄的法律依據。仲裁協議一經簽訂,就成為仲裁委員會受理合同爭議的憑據,同時在申請法院執行時,也以它作為撤銷裁決或強制執行的依據。
(三)仲裁協議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條款的形式寫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他條款的無效不影響仲裁條款的效力。如果雙方當事人簽訂了單獨的仲裁協議,則可視為一個獨立的合同。仲裁協議與它所指的合同本身,由不同的法律、法規調整,前者是程序性合同,后者是實體性合同,是兩個不同的合同。
仲裁協議無效的法定情形
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為。法律在賦予其一定的約束力的同時,也往往明確規定達到具有這一約束力的強制性條件和規范。當仲裁協議違反了該條件和規范時。該仲裁協議無效。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在下列情形下無效:
1、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我國仲裁法第16條規定了仲裁協議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協議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因此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不受法律的保護。
2、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仲裁協議無效。我國仲裁法第2條、第3條規定,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而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以及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不能仲裁。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為了維護民商事關系的穩定性及保護未成年人和其他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要求簽訂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否則,仲裁協議無效。
4、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該仲裁協議無效。自愿原則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則,它貫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終。仲裁協議的訂立,也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以脅迫的手段與對方當事人訂立仲裁協議,違反了自愿原則,所訂立的仲裁協議不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不符合仲裁協議成立的有效要件。
5、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對此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仲裁協議中要明確規定仲裁事項和選定的仲裁委員會,這是仲裁法對仲裁協議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協議中沒有對此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該仲裁協議則具有瑕疵。對于有瑕疵的仲裁協議,法律規定是可以補救的,即雙方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如果未能達成補充協議,仲裁協議即為無效。
仲裁協議的失效
仲裁協議的失效是指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因特定事由的發生而喪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仲裁協議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協議的.無效,它們的根本區別在于,仲裁協議的失效是原本有效的仲裁協議在特定條件下失去了其效力,而仲裁協議的無效是該仲裁協議自始就沒有法律效力。
仲裁協議在下列情形下失效:
1、基于仲裁協議,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已被當事人自覺履行或者被法院強制執行,即仲裁協議約定的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得到最終解決后,該仲裁協議因此而失效。我國仲裁法第9條規定,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當事人協議放棄已簽訂的仲裁協議,而使該仲裁協議失效。協議放棄已訂立的仲裁協議與協議訂立仲裁協議一樣,都是當事人的權利,仲裁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協議放棄,則失去效力。當事人協議放棄仲裁協議的具體表現為:
(1)雙方當事人通過達成書面協議,明示放棄了原本有效的仲裁協議。
(2)雙方當事人通過達成書面協議,變更了糾紛解決方式。如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已達成仲裁協議的糾紛,從而使仲裁協議失效。
(3)雙方當事人通過默示行為變更了原有的糾紛解決方式,使仲裁協議失效。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仲裁協議,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而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對方當事人未提出異議并應訴答辯的,應視為放棄仲裁協議。
3、附期限的仲裁協議因期限屆滿而失效。如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約定,該仲裁協議在簽訂后的6個月內有效,如果超過了6個月的約定期限,已簽訂的仲裁協議失效。
4、基于仲裁協議,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被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該仲裁協議失效。我國仲裁法第9條規定: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協議無效、失效的法律后果
仲裁協議的無效或者失效使得仲裁協議不再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其表現在:對當事人來說,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既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也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對法院來說,由于排斥司法管轄權的原因已經消失,法院對于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具有管轄權。對于仲裁機構來說,因其沒有行使仲裁權的依據而不能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
有效仲裁協議必須具備的條件
裁協議或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事后達成的將爭議提交仲裁裁決的書面協議或條款。仲裁協議條款獨立于合同存在,不因合同的終止、無效而終止或無效。
關于仲裁協議書 篇2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仲裁地點在北京
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一九××年××月××日
北京仲裁委員會推薦的`仲裁協議如下:
當事人雙方愿意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仲裁如下爭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事項)
當事人名稱、地址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簽字
××年××月××日于北京
關于仲裁協議書 篇3
我們雙方愿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如下爭議:
一、(爭議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二、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 期 日 期
仲裁補充協議書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我們經過協商,愿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第______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并適用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姓名):當事人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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