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協議書[集合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持股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持股協議書1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經友好協商,擬共同出資設立 公司并按照協議的約定完成認繳注冊資本的繳納。為此,甲方與合作對象(包括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四人)簽訂《出資協議》等系列文件。
2.根據《出資協議》所確定的出資方案,甲方共計需向 公司投入資金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暫定,最終以實際投資額為準),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本金作為甲方出資額投入 公司,并持有 公司80%股權;剩余約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作為甲方應繳納的資本公積向 公司投資,以滿足 公司的流動資金需求。
3.各方擬出資情況以及約定的股權占比如下:
4.現乙丙丁戊四方一致同意委托甲方代為持有其四方在 公司的共計20%股權,甲方表示同意。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各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1條 代持股標的
1.1 乙方委托甲方代為持股的標的為: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 _____%股權,以及依據與合作對象簽訂的《出資協議》所應享有的全部權益。
1.2丙方委托甲方代為持股的標的為: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 _____%股權,以及依據與合作對象簽訂的《出資協議》/《股權轉讓協議》所應享有的全部權益。
1.3丁方委托甲方代為持股的標的為: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 _____%股權,以及依據與合作對象簽訂的《出資協議》所應享有的全部權益。
1.4戊方委托甲方代為持股的標的為: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 _____%股權,以及依據與合作對象簽訂的《出資協議》所應享有的全部權益。
1.5 乙丙丁戊四方今后在 公司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權及其他股東權益、債權,一并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2條 委托持股的期限
本次委托持股期限自本協議設立之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3條 委托持股的費用
此次委托持股費用,采用以下第___種方式。
3.1 本協議約定的委托持股為無償代理,甲方不向委托方收取任何代理費用。
3.2 本協議約定的委托持股期間,委托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持費用,代持費用為固定金額人民幣 ________元/年,委托方在甲方代持期每屆滿一年之日起七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持費用的計算根據甲方所代持股權在 公司每年度的公司經營分紅的 _____%。甲方獲得 公司分紅后有權直接扣減該代持報酬后應立即向委托方返還剩余部分。
3.3 甲方代持 公司股權并經委托方同意后,經股東會選舉或公司聘任擔任 公司任何職務或者以任何方式從公司獲得報酬的,委托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4條 股東權利的行使
4.1 各方共同聲明和保證: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將標的股權交由甲方代為持有,并在 公司的股東名冊中將甲方注冊為標的股權的所有人;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代委托方持有標的股權,并注冊為代持股權的所有人。
4.2 甲方聲明并確認,認購、出資標的20%股權的投資款系完全由委托方提供,只是由甲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 公司,故標的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委托方;甲方對標的股權無任何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甲方僅系根據本協議及委托方的意志代表乙丙丁戊四方持有標的股權。
4.3 甲方在 公司行使20%的股東權利時均應提前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4.4 公司需要就其經營、發展、分立、合并、清算、解散、轉讓或受讓重大資產、對外擔保、增資、減資、吸收新股東、追加投資等重大事項時,應當先行向委托方報告,并按照委托方的決定行使相應的表決權。
4.5 股權分紅方式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兌現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兌現4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兌現40。即每年7月1日舉行股權兌現會議,在三年內將委托方所享有的股權進行分紅。在四位委托方書面表決一致的情況下可以阻止兌現,相應股權由該四方平分,已兌現股權不可撤銷。
第5條 委托方的職責
5.1 委托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 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5.2 在委托持股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委托方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比例享有。
5.3 委托方對 公司經營及存續有重大決策需召開股東會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組織召開股東會。甲方根據委托方的意志行使股東表決權、提議權、監督權、經營管理權等權利。甲方因執行乙丙丁戊四方的指示或者為實現乙委托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繳納的新增注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委托方承擔。
5.4 如 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委托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5.5委托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甲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甲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6條 受托方的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受托人義務,代表委托方行使 公司股東權利,并基于委托方的意志和利益參與 公司的經營管理。甲方應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6.2 在委托持股期間,甲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委托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6.3 若因甲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甲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4 甲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甲方原因和責任,給委托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對委托方進行賠償。
6.5 委托方違反本協議或因委托方與合作對象間出現糾紛的,因由委托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委托方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6.6 甲方不得與其他股東或者其他第三方相互串通損害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甲方的權益,因此給委托方或者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造成損失的,委托方或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有權向甲方全額追償。
第7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與處分
7.1 在委托持股期間,委托方可轉讓、質押、設定權利限制標的股權。委托方轉讓、質押、設定權利限制標的股權的,應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7.2一方擬轉讓股權的,可優先轉讓給其他四方,各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如其他四方不愿受讓該方的股權利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該方可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甲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導致委托一方解除協議的,甲方無權受讓該投資份額權利。
7.3 因標的股權轉讓、質押、設定權利限制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委托方承擔,全部收益歸委托方所有。
第8條 保密
8.1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各方的書面授權。
8.2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各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各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其余各方相應損失。
第9條 違約責任
9.1 違約行為
9.1.1 任何一方未正當完全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負義務或者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的,該方應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9.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構成重大違約: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
一方遲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一方遲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委托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委托方損失。甲方拒不執行委托方指示或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甲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9.2 違約金
9.2.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在發生重大違約的情況下,本合同的`違約金為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該繼續賠償。
9.2.2 一旦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重大違約時予以適用),并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支付違約金并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第10條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10.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代表乙丙丁戊四方簽訂《出資協議》等相關文件并辦理工商設立登記事項。
10.2 本協議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_____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10.3 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4 甲方因自身經營原因、被執行、涉及重大訴訟(涉案金額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上)或者其他原因,以及發生委托方認為會影響到自身及 公司財產權益的情形時,甲方應當及時向委托方報告,委托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甲方應當無條件配合。
10.5如甲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后,甲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乙丙丁戊四方的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委托方轉移投資份額權利或委托方認可的收入。
第11條 通知與送達
11.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行使任何與標的股權或者 公司股東權利有關的事項或行為前,必須確保該事項已經告知委托方或者取得委托方的認可。甲方應盡量采用當面及書面的形式向甲方告知形式股東權利或義務的信息。
11.2各方因故無法當面協商溝通的,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信件、數據電文等,應當發送至本合同下列約定的地址、聯系人和通信終端。一方當事人變更名稱、地址、聯系人或通信終端的,應當在變更后3日內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實際收到變更通知前的送達仍為有效送達,電子送達與書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各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11.2.1 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
11.2.2 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
11.2.3 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
11.2.4 丁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
11.2.5 戊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
11.3 任何一方當事人向對/他方所發出的信件,自______特快專遞交郵后的第7日視為送達;發出的短信/傳真/微信/電子郵件,自前述電子文件內容在發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視為進入對方數據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 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
11.4 本協議第11.1條約定的地址、聯系人及電子通信終端亦為雙方工作聯系往來、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記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證登記地址)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當事人對電子通信終端的聯系送達適用于爭議解決時的送達。
11.5 合同送達條款與爭議解決條款均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整體或其他條款的效力的影響。
第12條 爭議解決及其他
12.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履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12.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公司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3 甲方簽訂本合同前,已將本合同全部內容告知甲方的配偶、子女等利害關系人,且甲方已取得其配偶、子女等利害關系人的同意。
12.4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本協議自合同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子女等利害關系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協議書2
甲方:____(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受托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希望將自己持有的股份進行代持,乙方同意承擔代持股份的責任,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股份委托乙方代為持有。
2.乙方代持的股份權益歸甲方所有。
3.甲方在另行通知乙方委托代持的股份的增減變更情況后,乙方應及時進行調整。
二、代持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代持期限屆滿之日止。
2.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代持期限的變更,乙方應及時進行調整。
三、代持費用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代持股份所需的合理費用。
2.乙方在代持期限內應當認真履行代持職責,保證代持股份的安全。
四、協議的違約及解除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乙方因此受到損失的,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甲方因此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對甲方進行賠償。
3.本協議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因其違約行為而導致的全部法律責任。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后,乙方應當將代持股份交還甲方。
五、爭議的`解決
1.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署后生效。
本協議自20____年1月1日起生效,代持期限為兩年,代持費用為每年代持股份總價值的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不可撤銷。
甲方:____(簽名)
乙方:____(簽名)(公章)
持股協議書3
甲方(委托方):XXX
身份證號碼:XXX
電話:XXX
乙方(受托方):XXX
身份證號碼:XXX
電話:XXX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目標公司人民幣XXX_元出資(該等出資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的XXX%,下簡稱“代表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代甲方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
3、代甲方出席股東會并根據甲方的指示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贈與、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需要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簽署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XXX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得以登記為目標公司的股東,但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名義從事任何行為,也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2)轉讓其名下部分或全部股權;
(3)在任何文件上以目標公司股東名義簽字,或在任何涉及目標公司利益的文件上簽字;
(4)簽署股東會決議等公司登記管理機關要求股東簽署的文件;
(5)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6)以股東名義對目標公司的具體工作人員進行任何指派或指示。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并保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應歸屬于甲方的資金或財產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資金或財產后XXX日內將該等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將財產交付給甲方。
5、在甲方通知乙方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權”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委托持股費用
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托關系為免費委托,乙方無權就此委托事項向甲方收取報酬。
第六條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目標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在執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XXX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執行,不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單方違約。否則,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
2、凡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此種情形下,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代表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4、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代表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擬轉讓“代表股權”的,可將股權優先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如乙方不愿受讓甲方的股權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將股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導致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權”。
6、甲方以合理價格向乙方或第三人轉讓該代表股權的,本協議應《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7、如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協議終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權利繼受人應當按甲方的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轉移“代表股權”或甲方認可的股權收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否定甲方對“代表股權”的股東資格或要求確認自己股東資格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
違約金=乙方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凈資產總額×150%
(乙方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凈資產總額的計算基準日應為乙方違反本款之日,但是,若在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目標公司凈資產總額相對于計算基準日發生增值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凈資產的最高值為計算標準;若因違反本款之日難于確定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日為計算基準日。);
若目標的凈資產為≤0的,則違約金為人民幣XXX元。
3、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置“代表股權”的部分或全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
違約金=乙方處置所持“代表股權”所對應的目標公司的凈資產總額×200%
甲方有權選擇參考或依照本協議第九條第2款違約金計算方式計算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辦理注銷公司登記之日終止。
2、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為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3、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準。
4、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XXX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XXXXX
身份證號:XXXXXX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XXX
身份證號:XXX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持股協議書4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基于事實基礎上共同確認如下事項:
一、甲方占公司總股本_______%的股權,對應支付入股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該款項以貨幣資金方式支付入股,該股份委托乙方代為持股。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二、甲方作為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查賬權、處置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潤、現金分紅等,由乙方按出資比例享有,與乙方無關。
四、如本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乙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五、甲方作為_______%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權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以及變更登記費用等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權期限為簽訂確認書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須將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身份從工商局登記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確認書一式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持股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_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_年1月31日止,共計2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計__________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為總資產(包括:品牌、裝修費、租金、廣告費、設備等費用),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占95股,乙方占5股。
四、分紅:
①每季度末的最后一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5%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入股時間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兩年后,公司退還員工股本,并決定是否需要再接受員工入股。
B、如果兩年之內入股員工離職或店面關閉,公司退還入股員工股本,終止其股東身份!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后經雙方簽字保存。
七、其他:
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相同領域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后,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后,一年內,不得在當地投資經營相同類型產品;
③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后更正之。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持股協議書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 (以下稱“公司”)是一家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號為:______ ;甲方擬受讓公司______ %的股權。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股權(下稱“代表股權”)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與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作為上述代表股權的實際投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等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甲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乙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權”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費用甲方應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為持股費用,該費用應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
六、保密條款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
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違約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違約金為_____。
八、爭議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九、其他事項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持股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東席位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東)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東)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席位下股東)
“____________咖啡館”旨在通過平民互助、小規模投資的方式實現很多人開辦咖啡館的夢想,依據股份認繳方案,公司共設50個股東席位,每個股東席位出資應達到18000元但不得超過50000元,每個股東席位由數名自然人股東組合形成。
就如何規范股東席位代表與普通股東之間的關系、明確各方權利義務,保障所有出資人的利益,各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共同組成一個股東席位,本股東席位總出資為________元,均為貨幣出資,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元,占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元,占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元,占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元,占______%。
第二條因公司在進行工商登記注冊時,本股東席位只能登記在一名自然人股東的名義之下,甲、乙、丙、丁四方經相互推選、充分協商后,一致同意將本股東席位的全部出資登記在甲方(股東席位代表)名下,乙、丙、丁的姓名不出現在備案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公司章程中。
第三條甲、乙、丙、丁四方均知悉:甲方僅在工商登記時名義上代表其他三方持有本股東席位下的出資,但在公司實際運營和管理中,甲、乙、丙、丁四方均為本公司之股東,均為公司實際執行的公司章程的簽署人,姓名均記載于《股東名冊》中,彼此間的股東身份無任何差異。
第四條咖啡館的實際運營與管理中,甲、乙、丙、丁各自按照己方出資額行使權利、承擔義務,彼此間不存在任何代理關系,但乙、丙、丁三方或其中一方自愿委托甲方參加股東會會議、進行表決等事項的除外(此種情況下,需要委托方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書》)。
第五條甲、乙、丙、丁參加股東會會議時,按照各自出資額,獨立行使表決權,對會議討論事項進行投票(支持、反對、棄權,三選一)。甲方作為股東席位代表,不能干涉其他各方行使表決權。
第六條甲、乙、丙、丁均有資格當選為董事、監事,而不論其是股東席位代表還是普通股東。
第七條如咖啡館經營實現盈利、股東會決議進行分紅,則分紅時按照各自實際出資額進行,派發紅利時不通過股東席位代表(甲方),而是直接派發給普通股東。
第八條如咖啡館因經營困難,出現債務時,甲、乙、丙、丁各方按照各自實際出資額,在此限度內承擔債務;如咖啡館被宣告破產,甲、乙、丙、丁均有權取回破產分配后的剩余財產;對因承擔債務及公司破產所遭受的損失,乙、丙、丁不得要求股東席位代表(甲方)予以賠償。
第九條甲、乙、丙、丁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權,但是任何一方購買其他方股權后所持出資額不得超過每股東席位出資額的`至高限度,即50000元。甲、乙、丙、丁也可以將所持股權轉讓給本席位之外的股東。
第十條甲、乙、丙、丁四方基于信任而組合在一個股東席位之下,如甲、乙、丙、丁四方在實際過程中無法相互信任的,任何一方可要求變更到另一股東席位之下。此種股權變動,取得另一股東席位全體股東的同意即可。
第十一條甲、乙、丙、丁X通力合作,任何一方不得侵害其他方的權利。如出現爭端時,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受害一方可向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申訴,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應及時予以處理。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無法處理的,受害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各方各執一份,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武漢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持股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___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_______________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___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___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______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擁有的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者,對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焦作科霖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股東會的表決意見應按照甲方的意見進行表決,不得自行發表意見。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交付給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6、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承諾免費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持股費用。
六、保密條款協議
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持股協議書10
甲方(受讓方、委托代持方):
身份證號:
乙方(出讓方、股權代持方):
身份證號:
甲方和乙方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
鑒于:
(1)【 】有限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乙方為目標公司股東,甲方擬受讓乙方所持目標公司的【 】%股權,同時,為保持公司股權結構穩定,保證公司的持續經營,經甲乙雙方內部協商確定,上述股權轉讓后,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繼續代為持有上述股權;
(3)乙方作為甲方對公司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代為行使代持股權對應的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鑒此,經友好協商,雙方在此同意以下條款及條件:
第1條 代持股權的轉讓
1.1 轉讓股權標的:乙方所持目標公司的【 】%股權(對應注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上述股權轉讓后,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繼續代為持有上述股權。
以下稱“代持股權”。
1.2 轉讓價款
乙方同意代持股權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元)。
1.3 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將前述股權轉讓價款支付至如下乙方指定賬戶:
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轉讓價款支付至上述賬戶之日(以銀行匯付憑證所載日期為準)為代持股權轉讓完成之日。
1.4 工商變更
甲乙雙方同意,暫時不辦理代持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手續,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實際辦理工商變更的時機。屆時,如需甲乙雙方另行簽署工商版股權轉讓協議,工商版股權轉讓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同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2條 代持股權和委托期限
2.1 代持股權
乙方與甲方均同意如下委托持股安排:乙方代為持有的代持股權以及該股權相關的權益由甲方實際擁有,乙方同意為甲方代持該代持股權,并按照本協議約定代理甲方行使與代持股權相關的股東權利。
2.2 本合同所述委托持股期間開始于:本協議有效簽署且股權轉讓登記完成。
2.3 委托持股期間終止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后,完成代持股權的工商變更,甲方成為公司顯名股東之日。
2.4 委托內容、委托權限
以前述生效條件的規定為基礎,雙方進一步同意并確認,代持股權自轉讓完成之日起,代持股權由甲方實際擁有和控制,在代持期間,乙方針對代持股權所擁有的任何股東權利,均歸屬于甲方;在目標公司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代為行使代持股權的表決權。即甲方在處理有關公司經營發展且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作出決議的事項時應與乙方采取一致行動。
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具體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
(2)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3)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相應活動;
(4)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
(5)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
(6) 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或甲方書面確認的其他權利。
第3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3.1.1 投資收益取得權
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受益所有人,有權按代持股權對應的出資份額比例享有股息/紅利的收益權,但要求分紅權(即提出分配公司利潤的權利)應由乙方行使且該等分紅應通過乙方收取并交付至甲方。
3.1.2 出資份額維持、增加及轉讓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在委托持股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代持股權對應的公司的出資份額。
代持期間內,甲方有權隨時要求將代持股權及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目標公司進行融資時,所有股東遵循等比例稀釋原則。公司因經營需要進行增資擴股時,甲方有權利但無義務按代持股權的比例優先向公司認購并繳付增資(或以公司認可的其他對價形式出資)。若甲方決定認繳增資并繼續由乙方代為持有增資對應股權,其應向乙方交付該等增資金額(或其他對價),在此情形下乙方有義務將委托的增資金額(或其他對價)注入公司,該部分出資份額應以乙方的名義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記載并使其登記于相關工商機關。若甲方未行使其對于增資的優先認購權,則代持股權對應的股權比例也將被自動調整。
3.1.3 剩余財產分配權
在委托持股期間,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并進行清算,甲方可以繼續委托乙方參加清算程序;經清算后,若公司有任何剩余財產可供分配給其股東(包括乙方),乙方應當將取得的代持股權對應的剩余財產返還給甲方。
3.1.4 支付轉讓價款義務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期足額支付代持股權轉讓價款。
3.1.5 承擔投資風險義務
甲方應就工商登記的注冊資本出資額以及代持股權對應的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投資風險。
乙方不對甲方的代持股權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甲方不得就其任何可能產生的投資虧損要求乙方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3.1.6 合理承擔費用和依法納稅義務
(i)在委托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收(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及股權投資收益所得稅項)均由甲方承擔;并且(ii)委托持股關系終止后,因乙方根據本協議將代持股權轉讓至甲方/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或轉由甲方/該第三方持有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收(包括但不限于辦理股權登記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及股權轉讓收益所得稅項)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及稅收發生之日起五(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和/或稅收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上述款項。
3.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2.1 乙方可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甲方按期足額支付代持股權的轉讓價款。
3.2.2 乙方登記股東權利的行使
作為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承諾其所代為持有的代持股權受到本合同內容的限制。乙方有權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名義上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行使代持股權對應的表決權,乙方行使代持股權的表決權不得違背甲方意志。
3.2.3 乙方的權利限制
乙方對代持股權對應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三(3)個工作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在甲方擬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合同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3.2.4 委托報酬約定
本協議項下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托關系為免費委托。
第4條 雙方的承諾
4.1 甲方的承諾
4.1.1 甲方承諾,在委托持股期間,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通知乙方,不對且不應尋求對代持股權作出任何直接或間接地處分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司股權結構的行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除有關適用法律/法院裁判/政府命令明確要求外,甲方不得將委托持股關系向任何第三方(甲方的關聯方及專業顧問除外)披露。
4.2 乙方的承諾
4.2.1 乙方承諾,股權轉讓自完成之日起,代持股權由甲方實際擁有和控制,在代持期間,乙方針對代持股權所擁有的任何股東權利,均歸屬于甲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自身利益將代持股權質押、托管、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以股權出資、置換等任何其他方式處置代持股權。
4.2.2 乙方承諾,在履行中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分紅決定程序的基礎上,乙方應將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全部分紅收益(扣除委托人應負擔的所得稅項),在其從公司收訖該等分紅權益后【三(3)個工作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4.2.3 乙方承諾,在當甲方擬將代持股權上的相應權益轉讓或轉移至甲方指定的其關聯方/經乙方書面認可的第三方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和/或簽署所需法律文件)。
第5條 委托關系的提前解除
5.1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委托持股協議。
5.2 當發生下列約定的事件之一時,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委托持股關系:
(1)因公司發生資本重組、合并或上市導致本協議項下委托持股關系必須解除的;或
(2)非因雙方過錯,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無法延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未來投資人明確要求乙方與甲方終止合作關系、委托持股關系的維持違反未來公司和/或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的合同安排、乙方因健康原因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或參與公司管理)。
5.3 委托持股關系根據本第四條解除的,雙方應當按照以下方式操作:
(1)雙方共同辦理代持股權的工商變更,甲方成為公司股東;或
(2)甲方安排乙方將代持股權轉讓至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5.4 在本條項下,乙方轉讓代持股權的價格應當免費,但是甲方應根據本協議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和稅金。
第6條 保密
6.1 雙方均同意為本協議條款保密,并為因談判、簽署、履行本協議獲得的任何商業信息或知識保密。雙方同意,除為本協議的談判或實現本協議之目的外,不使用該等信息或知識,但是,此規定不適用于下列信息:
(1)一方能夠證明,已經事先獲得對方書面授權以披露該信息;
(2)公眾普遍知曉的、且并非因為違法行為而為公眾所知的信息;
(3)并非因為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為公眾獲知的信息;
(4)一方日后從其他來源合法獲得的并不附帶保密限制的信息;
(5)向有關審批機關報批本協議所須披露的信息;
(6)根據有關適用法律/法院裁判/政府命令要求披露的信息(但是,該方須預先向另一方提供有關該命令的通知,使另一方有機會提出異議或采取其他可以采取的行動);或
(7)雙方根據本協議進行仲裁過程中須披露的信息。
6.2 本協議雙方應采取所有合理的步驟,確保僅限于為實現本協議目的合理必需向可向公司的職員、董事以及專業顧問(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會計師、評估師)披露保密資料。本協議雙方應確保將促使其相應職員、董事以及專業顧問知悉并遵守本條款所述的保密義務并對保密資料進行保密,而將保密資料被披露的風險減至最低。
6.3 除非受制于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第7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約定,都構成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承擔人民幣人民幣(大寫)【 】(¥【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任何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違約金不足彌補該等損失的'部分向對方做出賠償。
第8條 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8.1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不論本協議因任何原因解除,除本協議已有明確約定外,雙方應在適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且不影響公司合法運營的前提下就代持股權處置友好協商并做出妥當安排。
8.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i)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將代持股權上相應的權益已轉讓/轉移給甲方的關聯方,或(ii)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代持股權上相應的權益轉讓/轉移給第三方(非甲方的關聯方),若甲方、第三方均同意本協議應繼續在與乙方與上述關聯方/第三方之間繼續有效,甲方應確保上述關聯方/第三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并為其違約行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9條 管轄法律及爭議解決條款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以及由本協議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9.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9.3 因解釋和履行本協議而發生任何爭議或當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所爭議的事項涉及的權利義務外,本協議雙方仍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10條 合同聯系方式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1)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雙方通過上述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11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11.1 雙方茲此確認,本協議經雙方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11.2 除非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條件成就,或者雙方經書面約定提前終止本協議,或者一方根本違約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本協議將持續有效。
11.3 如果本協議有任何一條或多條規定根據任何法律或法規在任何方面被裁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余規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應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到影響或損害。雙方應通過誠意磋商,爭取以法律許可以及各方期望的最大限度內有效的規定取代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規定,而該等有效的規定所產生的經濟效果應盡可能與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能強制執行的規定所產生的經濟效果相似。
11.4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均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適當簽署后方能生效。
11.5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見證人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配偶確認簽字:
公司與股東確認
本人(本單位)對上述協議中的股權轉讓與代持股權相關安排無異議。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或蓋章:
持股協議書11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稱 聯系方式: 地址: 鑒于:
XXX公司(以下簡稱“XXX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人(甲方)將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托方(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 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第 1 頁 共 5 頁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XXX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XXX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于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第 2 頁 共 5 頁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 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 3 頁 共 5 頁
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XX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為代持股協議書的簽字、蓋章頁)
第 4 頁 共 5 頁
委托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5 頁 共 5 頁
持股協議書12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鑒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存續;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______)。現甲方實際向乙方支付資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乙方擬將該資金以______名義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增資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萬元,甲方支付的資金折合目標公司______股,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
基于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由乙方安排以名義持有目標公司______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委托安排在目標公司的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2、甲方授權乙方委托安排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
3、甲方授權乙方委托安排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資收益。
2、甲方有權將“代持股份”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但須書面通知乙方。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應的股東權利。
5、甲方保證以其實際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保證其安排所持有的目標公司“代持股分”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2、乙方保證本協議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依法扣除相關稅費后均全部歸屬于甲方。
3、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委托其他個人或機構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不得對“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保證在甲方擬轉讓“代持股份”時,無條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關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變更股東登記等)。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積極、全面履行自身義務,保障對方權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支付對方與“代持股份”相應投資額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權向______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持股協議書1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權及權益交由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一、本次代持標的
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并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
如應明確約定委托持股的份額。
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權及相應權益,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認購代持股權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風險提示:
應列明委托權限,防止受托方濫用權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
如:股權被名義股東轉讓、被名義股東繼承人繼承、被國家有權機關處分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法律風險。
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權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風險提示:
應列明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部門人登記;
2、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4、若未能按《出資協議書》約定設立公司,則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后3日內將款項支付給甲方。
風險提示:
由于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五、代持費用
乙方為無償,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協議終止: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終止協議。
八、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為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
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于損害委托方權益。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
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xxx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持股協議書14
甲 方:
乙 方:
鑒于:
1、甲方自愿在**地產路小鎮項目(以下簡稱標的項目)認繳出資萬
元。
2、甲方自愿將其在標的項目的出資份額由乙方代為持有;
3、乙方愿意無償為甲方代持上述出資份額。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標的項目的出資份額委托代為持有事宜特訂立本合同,以示信守。
一、代持份額與權利歸屬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認繳標的項目 萬元出資;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接受甲方委托,以自己的名義代替甲方持有該標的項目份額。
2、各方在此確認:
(1)自代持份額而產生的在標的項目的投資人權利、利益、義務和責任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擔;
(2)甲方委托乙方代持份額享有的投資人權利,甲方通過委托乙方行使。
(3)代持份額不屬于乙方自有財產,乙方不享有因代持份額而產生的相應投資人權益,亦不承擔相應的虧損和責任。
(4)乙方因自身債務而導致糾紛、訴訟可能導致代持份額被凍結、查封、拍賣、變賣或受到其他損失時,應書面通知甲方,并向相關債權人、涉訟法院說明代持份額的性質,確保代持份額不被凍結、查封、拍賣、變賣或遭受損失。
(5)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均不得轉讓。
二、投資人權利行使
1、在本合同規定的委托代持期間內,由乙方代為行使代持份額有關的一切投資人權利;
2、在本合同規定的委托代持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其代持出資份額進行處臵,包括但不限于為乙方自身或任何第三方提供
任何形式的擔保。
3、在本合同規定的.委托代持期間內,因乙方原因,致使第三人追溯或有可能追溯乙方受托持有的出資份額時,乙方負有及時告知甲方的義務,并應作出妥善安排;因甲方債務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項下的代持份額被司法機關凍結、質押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標的出資份額獲得的收益、出資份額轉讓或者處臵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三、資金結算
1、甲方應按標的項目出資的要求提前1天將資金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2、乙方收到歸屬代持出資份額的本金及收益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對應資金扣除稅費后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須為甲方實名賬戶)。
四、委托代持期限
本合同項下,甲方委托乙方持有出資份額的期限直到甲方全部標的出資份額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標的項目清算結束甲方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為止。
五、委托代持費用
乙方為無償委托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任何代理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代持份額的變更費用。
六、保密
非經各方書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皆不得向合同之外的任何人泄露本合同涉及的任何信息。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九、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簽章(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持股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委托方)
住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受委托方)
住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的《委托持股協議書》,甲方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_)之實際股東,出資并通過乙方在______工商局登記持有____________的______%的股權。
對上述委托持股事宜,甲方確認如下:
1、在乙方代甲方持有上述股權期間,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在____________存續期間的歷次股東會所作出的決議(包括不限于對______的資產處置、利潤分配、股權轉讓、解散等表決),甲方均已知曉,并確認上述決議真實、有效。
2、在乙方代甲方持有上述股權期間,乙方履行了《委托持股協議書》規定的全部義務。
3、上述委托系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到任何一方的脅迫、欺詐和乘人之危。
4、乙方和甲方共同承諾:之前未與第三方簽署任何的與本確認書可能存在沖突的諸如委托持股協議書等文件。
5、本確認書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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