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審申請書
現今社會公眾的追求意識不斷提升,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不同的使用場景有不同的申請書。寫申請書真像想象中那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民事再審申請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民事再審申請書1
再審申請人:xx,男,歲,漢族,職工,住址。
再審被申請人:xx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長。
原審第三人:蔡x,男,歲,漢族,住址。
申請人因技術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定陶縣人民法院(20xx)定商初字第175號民事判決書,特提起再審申請。
再審訴訟請求
1、依法撤銷定陶縣人民法院(20xx)定商初字第175號民事判決書,將該案移交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依法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2、涉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定陶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定商初字第175號民事判決書,程序違法,認定事實錯誤,無證據與法律支持,屬錯誤判決。理由如下:
(一)、本案屬于技術轉讓合同糾紛或者技術合作開發糾紛,屬于知識產權案件,定陶縣人民法院無管轄權。本案的案由是技術轉讓合同糾紛,判決適用的法律是《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從《技術提供協議書》內容來看也屬于技術轉讓合同或者技術合作開發,依據我國民訴法以及最高院司法解釋關于級別管轄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當有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定陶縣人民法院無權管轄。
(二)被申請人不是適格訴訟主體。申請人與呂xx、張xx等人簽訂《技術提供協議書》,而不是和xx公司,更不是與被申請人,被申請人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能作為適格訴訟主體。
(三)申請人已經按照技術協議書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被申請人達到合同的預期目的。申請人按照技術提供協議書的要求,完成自己的合同義務,被申請人也生產出合格的產品,20xx年2月1日原審第三人書面證明一份可以證實,并得到被申請人的認可。關于“布羅波爾”產品,目前沒有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合同中也沒有相關約定,定陶縣人民法院僅僅依據被申請人的陳述就認定沒有生產出合格產品,是嚴重錯誤的。從本案來看,被申請人也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技術生產的產品是不合格的。
綜上,定陶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違反了我國級別管轄的強制性規定,程序違法,判決內容無事實與證據相支持,屬于錯誤判決。申請人依據民訴法的相關規定,提起再審申請,請求貴院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訴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2
申請人(原審被告)伍__,男,1970年3月21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務農,住遵義縣永樂鎮愛國村興龍組。身份證號_。電話,。
被申請人(原審原告)楊__,女,1962年1月10日出生,漢族,貴州省遵義縣人,務農,住遵義縣永樂鎮永樂村悶塘組。身份證號。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遵義縣人民法院(20__)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由于申請人未上訴,向遵義縣檢察院申請抗訴,遵義縣檢察院依法于20__年1月29日向遵義縣人民法院發出遵縣檢民(20__)建字第01號民事再審檢察建議。遵義縣人民法院于20__年4月27日作出回復,決定對該案不進行再審。20__年7月31日,遵義縣檢察院向申請人送達法院不再審的告知書,申請人對該告知內容不服,現依法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一、請求依法撤銷遵義縣人民法院(20__)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本案。
二、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審訴訟主體不適格——申請人不應當是本案原審被告。 申請人雖與伍光學為父子關系,但有愛國村委會出具的《證明》證實:早在1992年申請人就與其父伍光學分家另立門戶生活,這一事實在遵義縣人民法院(20__)遵縣法民初第2190號民事判決書中也得到法院確認。伍光學雖養有一條狗但其單獨另據生活,未與申請人共同生活。申請人從未飼養過狗,不可能有申請人飼養的.狗咬傷被申請人,因此,被申請人是否受傷,或者受傷的原因均與申請人無關,故申請人不應成為本案原審的被告。
二、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
事發當日,對于與此案完全沒有利害關系的申請人陪同其父親伍光學將被申請人送至蝦子陽光醫院就醫的行為本屬于好人善事,事后卻被認定為因狗追車拖拽被申請人致使其摔傷后果的承擔者。本案如果就此誤判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試問公理何在?日后路邊摔倒的老人還有幾人敢扶?中國與人為善的千年美德何以延續?
綜上所訴,申請人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和責任認定程序不合法,導致作出錯誤判決,為此,申請再審人為維護合法權益,特提出前述申請,懇請貴院準許。
此致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3
申請人:__,男,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市工農路__號__室電話:____________
被申訴人: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許__職務:行長
住所地:____市中山西路188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申訴人因勞動爭議一案,不服____市橋西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西民一初字第00號民事判決書和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____)石民六終字第0046號民事判決書,依法申請再審。
訴訟請求:
1、撤銷一二審判決;
2、依法確認被申訴人存在行政不作為,并責令其更新相關信息。
事實與理由
一二審判決與先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在認定事實上相互矛盾
本案歷經一二審,案件爭議的焦點問題已經一清二楚:就是在____年4月1日后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關于這一事實的認定,人民法院已經做出朱門的判決進行了認定,
圍繞這一焦點,雙方均舉出了證據,用人單位舉出了____年4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的公證書。勞動者舉出了市中院(____)石民再終字第00041號民事判決書。按照最基本的證據規則,在雙方都舉出證據的情況下,需要簡單比較證據的效力。顯然,法院應當采納勞動者提供的證據。
第一,從效力來看,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顯然要高于其他任何證據。
第二,從時間上看,公證書形成于____年4月1日,法院判決形成于____年5月30日,顯然屬于對勞動關系的重新認定。
第三,從內容上看,市中院(____)石民再終字第00041號民事判決書用了六頁的篇幅,不厭其煩的論述了半天,其實就是說明了橋西法院之所以啟動再審程序,就是因為____年4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導致原一審判決(____年西民一初字第00468號)無法執行。此后通過啟動再審程序最終支持了勞動者的`要求實現勞動權益,責令用人單位提供工作崗位的請求,此時公證書已經存在,用人單位在再審的庭審意見里也做了表述,但是沒有得到認定。也就是說,公證書的效力,已經得到法院的實體審理,已經被否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在用人單位錯誤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同意解除合同并主張賠償金。在該案中,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既然法院判決最終支持了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請求,責令用人單位繼續提供21個月的工作崗位,也就必然認定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這好比一枚硬幣的兩個面,既然認定應該提供崗位,說明雙方必然存在勞動關系,反之亦然。
這么簡單的一個問題,連小學文化的人都能懂的問題。一二審合議庭竟然在勞動者的庭審意見和上訴狀里大聲疾呼下竟然無動于衷。簡直不可思議。
綜上所述,原判決在案件處理上站在強勢的用人單位一方,偏聽偏信;認定事實缺乏必要證據;推理過程邏輯混亂,以偏概全;運用法律缺乏客觀公正,所作判決有悖常理,沒有貫徹勞動法律法規保護弱勢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
這樣的判決,從客觀上起到了縱容用人單位繼續拖欠工資和打擊報復勞動者的惡劣社會影響,不利于和諧勞動關系乃至和諧社會的建設,肯請高級法院認真審查上訴人的請求理由,依法撤銷一二審判決,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穩定。
此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___
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4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姓名xx、性別x、出生年月日,漢族,職業,住址(省市縣路),聯系電話,郵寄地址。委托代理人: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xx公司,地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xx,經理。原審被告:申請再審人xx與被申請人xx因xx糾紛一案,不服xx中級人民法院于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裁定),申請再審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撤銷xx中級人民法院(xx)xx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第x項;
2、xx
3、xx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法律條文內容);第二款:(具體法律條文內容)xx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理由如下:xx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理由如下:xx綜上所述xx
此致
xx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親筆簽字并加蓋手印)(企業公司等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5
申請人: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
住所地:xx縣x鎮xx街號。
法定代表人:王,系該公司經理。
被申請人:高某,男,x年2月16日出生,漢族,xx市東興區人,經商,戶籍所在地:xx省xx市中區大洲路221號附10號,現住xx省xx市東興區西林大道。
被申請人: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地址:xx市xx區路永平苑x幢3單元號。
負責人:張某
案由:申請人與二位被申請人因民間借款糾紛一案,申請人不服xx市中級人民法院x內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現依法提出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三)項規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請求xx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
2、請求依法糾正"xx市中級人民法院x內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中的錯誤判決:依法對高某的借款"借條"進行鑒定,判決高某與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之間的借款事實是虛假的,依法駁回一審原告高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3.本案一審、二審、再審的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高某和張某全部承擔。
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民間借款糾紛一案,xx市xx區人民法院以x內東民初字第號作出民事判決書(附件1)認定:一審原告高某按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負責人張某的要求將借款中的150000元通過自己的公司(xx市商貿有限公司)匯款入被告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的賬戶,就認定原告已履行了借款交付義務。一審中,原告高某出示了一張"借條",用以證明借款及約定利息的事實存在;借條一張,是x年3月2日原告高某出借了250000元給被告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這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為了進行虛假訴訟的需要而經過一審原告高某和一審第二被告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負責人張某串通以后,人為編造出的一個虛假借條;具體理由如下:理由之一是:借條約定了產生爭議進行訴訟的管轄法院,不符合平常寫借條的習慣;理由之二是:借條的內容其中關于資金的用途中"用于開展公司義務"顯然,在x年12月13日,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與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簽訂《企業內部區域合同》的第二天即x年12月14日,張某已經向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繳了第一筆管理費人民幣100000元整,這人民幣100000元整是管理費,張某和一審原告高某二人共同出資(具體出資情況根據xx省x縣介紹人羅某說明是高某出150000元,張某出100000元整)。
2、借用申請人的資質成立分公司即分支結構共同做生意,借用資質成立分公司,在目前建筑行業是一個普遍現象,總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也是一個正常現象。因此,x年12月14日,張某向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繳了第一筆管理費人民幣100000元,云分公司還沒有成立和注冊,x年2月22日分公司注冊登記(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營業執照),顯然,x年12月14日,分公司主體都不存在,談何在合法的主體名義開展義務,這在一審法院的開庭筆錄x內東民初字第314號,(第一次開庭)第9頁第8行和第9行清楚記錄,這就驗證申請人的觀點。因此,張某向一審法院所做的陳述,云分公司在創辦過程中需要資金的陳述,與這100000元管理費還不能相提并論,也就是說,這是兩碼事,管理費就是管理費,而不是借條中的借款組成部分。這是兩筆不同性質的款項,不同憑主觀推定它們之間有某種關聯,因此,一審法院認為高某與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之間借款事實存在,我們認為缺乏因果關系,由此導致一審判決的結果也不能讓人心服口服。
3、一審法院認定:原告高某按被告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負責人張某的要求將借款中的150000元通過自己的公司即xx市商貿有限公司賬戶匯款入被告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的賬戶,就認定原告已履行了將借款交付給了xx省文建設有限公司云分公司負責人張某的義務。這種結論也是站不住腳的,請xx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查這一事實,一審法院在判決書中用"借款中的150000元"進行表述,是不能讓人接受的,這150000元在轉款單據摘要一欄中清楚記載資金用途"管理費"三個字,而不是借條中的"借款"二字,更不是借條中的借款組成部分。這是兩筆不同性質的款項,同樣不能憑主觀推定它們之間有某種關聯,既然這100000元和150000元都是管理費,那么,高某以100000元現金方式付給了張某,這100000元現金是從哪里來的?是哪個銀行取的.現金?是什么具體時間交付給張某的?張某又把這100000元用在何處?有沒有相關正式發票?等等這些都沒有查清楚。因此,我們認為一審、二審法院均沒有查清楚事實部分,借條中的借款來源和用途,也沒有查清楚借條中的借款到底是否已經完成交付。
4、一審法院認定:"法院依據本案證據"借條"和其他證據材料就認定了當事人雙方的借款合同成立,并判決申請人承擔償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同時結合x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精神,可以看出,出借人應對存在借貸關系、借貸內容以及已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等事實承擔舉證責任。根據上述規定,但是一審原告并沒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因此高某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5、xx市中級人民法院以x內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錯誤判決(附件2):二審法院在法庭調查過程中沒有對借款"借條"從合理性、真實性、關聯性等多方面進行調查,沒有對高某的借款借條進行核實,更沒有對申請人書面提出的對"借條"進行鑒定,作出一個合理的說明,而恰恰是這份書證,決定了借款是否虛假,訴訟是否虛假,借款上寫明了在x年10月30日歸還借款,x年12月24日高某進行起訴,申請人認為在這個時間開始寫的借條,卻把借款時間寫成x年3月2日,時間相差近一年之久,通過筆記鑒定,可以證明借條是否虛假,時間是否倒簽。可是二審法院只是簡單地走了一道二審程序而已。錯過了一個很好的糾錯機會,就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錯誤判決。
綜上所述,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依法提請再審,請求xx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糾正錯誤判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月xxx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6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內鄉縣夏館鎮
葛條爬村許窯溝組。
被申請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內鄉縣城關鎮諸陽大街52號附5號。
申請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年1月11日(20___)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現依法申請再審。請求事項:
一、依法撤銷內鄉縣人民法院(20___)內法民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和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公正判決。
二、駁回被申請人原訴訟請求。
三、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事實和理由:
一、原一、二審判決事實不清,所采信的證據自相矛盾。請注意原一、二審判決所認定的以下事件:
(一)___年3月11日劉金龍向周曉申出具收條一張:收條,今收到周曉申現金貳拾伍萬元(250000元)。劉金龍,20___年3月11日。
(二)___年7月至9月原一審中,張玉香(周曉申之妻)出庭證實:20___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劉金龍索要借款25萬元;
(三)___年9月12日原二審中,周曉申提交股份協議一份:股份協議,今收到周曉申現金叁拾伍萬元,占豪門洗浴股份50%,劉金龍占50%,投資30萬元?劉金龍,20___年9月12日。
(四)___年11月份原一審中,劉天柱、尹建中到庭證實:其同原告周曉申于___年11月份到鄭州問被告劉金龍索要25萬元借款。
從以上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的矛盾和有違常理之處:如果認定第(一)項中,也即本案所爭訟的25元為借款性質,那么第(二)項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項事件的背景下,又發生了第(三)項事件,也即在周曉申在明知劉金龍欠其25萬元錢款,而且經其妻子張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況下,仍然向劉金龍支付35萬元,作為合伙出資。這些違背常理之處不得不讓人懷疑上述事件的真實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項事件,周曉申于第(三)項事件之后繼續向劉金龍索要本案爭訟25萬元借款!
這四項事件之間相互矛盾,違背常理,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基于此,我們不難認定,將本案所爭訟25萬元認定為借款,于事實嚴重不符。
二、本案應為合伙糾紛性質,申請人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錯誤認定。事實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___年合伙經營豪門洗浴人家,本案所爭訟25萬元,正是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款。關于該事實,申請人在(20___)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作出后,有證人段芳明、趙利剛的證言證實。
同時,被申請人在原二審中提交的___年9月12日的股份協議,其內容進一步印證了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合伙關系存續的事實。
唯有如此,整個案件才能自圓其說,也即將前述中的第(一)項事件中,即本案爭訟的25萬元認定為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而非借款,才會合情合理地發生第(三)項當中,被申請人后續為合伙增加出資35萬元的事實。而對第(二)項和第(四)項事件,鑒于其與第(一)、(三)項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請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懷疑張玉香、劉天柱以及尹建中證人證言的'真實性。
三、原審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其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根本不存在借款糾紛,支付利息一說更無從談起。
其二、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綜上所述,原一、二審法院僅依據本屬于為合伙出資的收條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證據,便草率地判決申請人承擔并不存在的借款債務,實在難以令申請人服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懇請省高院依法再審,予以改判。
此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7
申請人: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經濟技術開發區十三號街號,法定代表人:康董事長,組織機構代碼證:xxx。
被申請人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分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大道xx大廈四樓,企業負責人:xxx,組織機構代碼證:xxx。
被申請人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地址:xx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351號外經貿廈14樓,法定代表人:xxx,組織機構代碼:xxx。
被申請人三:xx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地址:xx市xx區新洋路民主大廈,法定代表人:xxx,組織機構代碼:xxx。
申請人不服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于x年6月25日作出的案號為xx中法民一終字第100號的民事判決書,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對本案進行再審,撤銷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中法民一終字第100號民事判決書。
2.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者發回重審,支持申請人一支付申請人工程款人民幣2517745.83元和利息人民幣253337.68元(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從x年11月18日起計算至實際支付之日止,現暫時計算至x年6月30日,共計589天),申請人二對上述申請人一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申請人三依法承擔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的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由三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一之間簽訂的《建筑外裝飾工程承包合同》并非屬于違法分包,其已經通過其后續的默認行為同意了該分包工程,符合《xx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廣中心工程施工合同》關于分包的約定,應被認定為有效。
首先,在x年10月10日申請人提交的《幕墻過程分部分項報驗申請表》、《幕墻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經被申請人的監理機構宏達過程顧問有限公司簽收確認認可,被申請人三在該監理機構簽收確認后也未曾提出任何的抗議,應視為對申請人幕墻工程的認可。其次,在長達兩年之久的施工過程中,被申請人的施工都是在被申請人三的監督下進行的,且其未曾提出任何抗議,也在積極配合申請人施工。申請人自 年5月17日簽訂《建筑外裝飾工程承包合同》后參與文化館幕墻施工,并在x年5月竣工,在這兩年的時間內,申請人一直積極參與工程的施工,并多次進行了工程的增補,而且每項工程的竣工均有向被申請人三和其監理單位申報驗收,在這種情形下被申請人三是不可能不知道申請人承包了幕墻工程的施工,因此,對被申請人三的行為依法應當認定為默認和許可,而并非違法分包,《建筑外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應屬合法有效,綜上,在不違反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情況下,應遵從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認定該分包合同合法有效。
二、被申請人二作為被申請人一的總公司,應對其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被申請人三作為發包人,應依法對申請人一欠付的工程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被申請人二系申請人一的總公司,依據法律規定,應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被申請人三作為本案的發包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的規定,被申請人三應對申請人一拖欠的工程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三、關于工程款如何確定的問題,原審法院應依職權組織雙方對工程款數額進行確認,不應以工程款無法確定為由駁回申請人的訴求。
首先,工程款的確定不是單方就可以確認的,申請人在竣工后已經多次向被申請人一請求對工程進行結算,但被申請人一一直不予結算。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見證據4《xx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廣中心幕墻工程結算書》、《工程結算匯總表》),申請人已于x年12月15日向被申請人一提交了相關的結算資料,但至始至終被申請人一直無動于衷,既不對申請人提交的結算資料進行審核,也不否認其真實性。之后,申請人也多次向其表明支付剩余工程款的問題,其中證據可見申請人給被申請人一的《律師函》(備注:上有林x的簽收確認(字跡不清,暫時以x代之),但被申請人一以各種理由進行拖欠。現申請人通過法院起訴的方式,目的在于通過法院的公權力對工程款進行強制確定,以便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其次,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三簽訂的《建筑外裝飾工程承包合同》第14條第14.2、14.3條款的約定,在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提及相關竣工驗收報告后,被申請人應在21日內組織進行驗收并提出修改意見,如未在規定的期限提出,即視為同意。因此,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的規定,本案中的工程結算款完全可以參照申請人提交的《xx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廣中心幕墻工程結算書》、《工程結算匯總表》進行結算。
最后,原審法院直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駁回申請人的訴求明顯適用法律不當,上述規定適用于基本事實認定的舉證,而在本案中,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一拖欠申請人工程款的.事實已經完成了舉證責任,只不過在關于工程款數額的確定上雙方無法協商確定,對于雙方無法協商確定的,法院應依職權組織雙方對該工程款的實際造價進行評估,促成本案的解決,化解雙方之間的矛盾,而不是駁回申請人的訴求,浪費司法資源。
退一步看本案,如原審法院以申請人無法確定工程款實際數額就駁回申請人的請求,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解釋》第二條款的落實,使得本條款成為紙上的條文,而無實際意義。依據該條款,如果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的,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應參照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由此可以看出,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確定工程款的依據還是要看雙方合同的約定,而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一簽訂的《建筑外裝飾工程承包合同》以及補充合同二套以及增補報價書三套都對工程造價作了明確的約定,具體金額為11917729.86+314726.71=12232456.57元,原審法院對此卻視而不見,既不組織雙方對工程款的數額進行確認評估,也不參照雙方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數額,在被申請人一不配合做工程結算的情況下,對工程款的確定法院應積極主動依職權對工程的造價進行評估,這樣才能懲罰被申請人一賴賬的行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生產的正常秩序。
綜上,原審法院在不顧被申請人事后默認事實的情況下,認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一簽訂《建筑外裝飾工程承包合同》為違法分包,為無效合同,屬于事實認定不清,應依法予以撤銷。另雖然原審法院審理查明了建設施工的相關事實,認定申請人為x市文化研究教育推廣中心幕墻工程的實際施工人,但卻以實際工程結算款無法確定為由,直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駁回申請人的訴求,屬于適用法律不當,依法應予以撤銷。因此,懇請貴院能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撤銷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中法民一終字第100號民事判決書,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支持申請人的訴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8
申請再審人(一、二審訴訟地位):職業詳細住址郵寄地址
被申請人:格式同上
申請再審人與被申請人因糾紛一案,不服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號民事判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法律條文資料);第款第項:(具體法律條文資料)。。。。。。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理由依據如下:
2、申請事由:二: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款第項,具體理由依據如下:
...... 綜上所述......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書當事人數量+5,并且提交U盤,把原先的.判決書做成電子版。
原一、二審判決書原件,或核對無誤的復印件一式五份。
民事再審申請書9
申請人:胡,男,漢族,身份證號xxx
地址:x市工農路號xx室 電話:xxx
被申訴人: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住所地:xxx 聯系電話xxx
申訴人因勞動爭議一案,不服x市橋西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西民一初字第00 號民事判決書和x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x石民六終字第0046號民事判決書,依法申請再審。
訴訟請求:
1、撤銷一二審判決;
2、依法確認被申訴人存在行政不作為,并責令其更新相關信息。
事實與理由
一二審判決與先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在認定事實上相互矛盾
本案歷經一二審,案件爭議的焦點問題已經一清二楚:就是在x年4月1日后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關于這一事實的認定,人民法院已經做出朱門的判決進行了認定,
圍繞這一焦點,雙方均舉出了證據,用人單位舉出了x年4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的公證書。勞動者舉出了市中院x石民再終字第00041號民事判決書。按照最基本的證據規則,在雙方都舉出證據的情況下,需要簡單比較證據的效力。顯然,法院應當采納勞動者提供的證據。
第一,從效力來看,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顯然要高于其他任何證據。
第二,從時間上看,公證書形成于x年4月1日,法院判決形成于x年5月30日,顯然屬于對勞動關系的重新認定。
第三,從內容上看,市中院x石民再終字第00041號民事判決書用了六頁的篇幅,不厭其煩的論述了半天,其實就是說明了橋西法院之所以啟動再審程序,就是因為x年4月1日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導致原一審判決(x年西民一初字第00468號)無法執行。此后通過啟動再審程序最終支持了勞動者的`要求實現勞動權益,責令用人單位提供工作崗位的請求,此時公證書已經存在,用人單位在再審的庭審意見里也做了表述,但是沒有得到認定。也就是說,公證書的效力,已經得到法院的實體審理,已經被否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在用人單位錯誤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同意解除合同并主張賠償金。在該案中,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既然法院判決最終支持了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請求,責令用人單位繼續提供21個月的工作崗位,也就必然認定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這好比一枚硬幣的兩個面,既然認定應該提供崗位,說明雙方必然存在勞動關系,反之亦然。
這么簡單的一個問題,連小學文化的人都能懂的問題。一二審合議庭竟然在勞動者的庭審意見和上訴狀里大聲疾呼下竟然無動于衷。簡直不可思議。
綜上所述,原判決在案件處理上站在強勢的用人單位一方,偏聽偏信;認定事實缺乏必要證據;推理過程邏輯混亂,以偏概全;運用法律缺乏客觀公正,所作判決有悖常理,沒有貫徹勞動法律法規保護弱勢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宗旨。
這樣的判決,從客觀上起到了縱容用人單位繼續拖欠工資和打擊報復勞動者的惡劣社會影響,不利于和諧勞動關系乃至和諧社會的建設,肯請高級法院認真審查上訴人的請求理由,依法撤銷一二審判決,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穩定。
此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10
申請人:xxx,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內鄉縣夏館鎮葛條爬村許窯溝組。
被申請人:xxx,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內鄉縣城關鎮諸陽大街52號附5號。
申請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現依法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內鄉縣人民法院(20xx)內法民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和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公正判決。
2、駁回被申請人原訴訟請求。
3、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一、二審判決事實不清,所采信的證據自相矛盾。
請注意原一、二審判決所認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xxx向xxx出具收條一張:“收條,今收到xxx現金貳拾伍萬元(元)。xxx,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審中,張玉香(xxx之妻)出庭證實: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xxx索要借款25萬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審中,xxx提交股份協議一份:“股份協議,今收到xxx現金叁拾伍萬元,占豪門洗浴股份50%,xxx占50%,投資30萬元?xxx,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審中,劉天柱、尹建中到庭證實:其同原告xxx于XX年11月份到鄭州問被告xxx索要25萬元借款。
從以上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的矛盾和有違常理之處:如果認定第(一)項中,也即本案所爭訟的`25元為借款性質,那么第(二)項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項事件的背景下,又發生了第(三)項事件,也即在xxx在明知xxx欠其25萬元錢款,而且經其妻子張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況下,仍然向xxx支付35萬元,作為合伙出資。這些違背常理之處不得不讓人懷疑上述事件的真實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項事件,xxx于第(三)項事件之后繼續向xxx索要本案爭訟25萬元借款!
這四項事件之間相互矛盾,違背常理,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基于此,我們不難認定,將本案所爭訟25萬元認定為借款,于事實嚴重不符。
二、本案應為合伙糾紛性質,申請人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錯誤認定。
事實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年合伙經營“豪門洗浴人家”,本案所爭訟25萬元,正是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款。關于該事實,申請人在(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作出后,有證人段芳明、趙利剛的證言證實。
同時,被申請人在原二審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協議”,其內容進一步印證了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合伙關系存續的事實。
唯有如此,整個案件才能自圓其說,也即將前述中的第(一)項事件中,即本案爭訟的25萬元認定為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而非借款,才會合情合理地發生第(三)項當中,被申請人后續為合伙增加出資35萬元的事實。而對第(二)項和第(四)項事件,鑒于其與第(一)、(三)項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請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懷疑張玉香、劉天柱以及尹建中證人證言的真實性。
三、原審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民事再審申請書11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書名稱;(2)申請人基本情況;(3)案由。
2.正文。
(1)請求事項:簡要明確地提出請求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再審,變更或撤銷原裁判。
(2)事實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蓋章。申請人有法定代理人的,應有法定代理人的`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
二、格式:
民事再審申請書
申請人:
申請人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不服,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附:原審裁判書或調解書抄件1份。
三、舉一范例供制作時參考:
民事再審申請書
申請人:××省××市建筑工程安裝公司
地址:××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趙××職務:經理
委托代理人:齊××××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人××市建筑工程安裝公司對××市××區人民法院××年××月××日(1999)×民和字第××號判決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年××月××日(1999)中民終字第××號判決不服,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1.撤銷××市××區人民法院(1999)×民和字第××號判決和××市中級人民法院(1999)中民終字第××號判決;
2.退還已執行的××萬元人民幣工程款;3.返還已付工程款××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特申請再審,撤銷一審、二審判決,重新審理本案,公正判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建筑工程安裝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趙××
××年××月××日
附:(1)一審判決書、二審判決書各一份;
(2)申請人所屬職工余××書面證言一份。
民事再審申請書12
申請人:,男,19_年10月出生,漢族,大專文化,現住_,聯系電話_,郵政編碼_
被申請人: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_,職務:省長,住所地_,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行政訴訟案由:不依法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
再審請求:
一、撤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行終286號;
二、撤銷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01行初字第105號;
三、裁定由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因不服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01行初字第105號,于20__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申請人于20__年5月11日收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郵政快遞形式送達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行終286號》。申請人對該行政裁定不服,現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請予依法受理與審查。
申請人認為,根據本案證據與事實,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適用法律錯誤與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一、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根據本案原審法庭調查證據與事實,原審人民法院將申請人起訴原審被告“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決定”具體行政行為錯誤認定為起訴“征收土地決定”具體行政行為,并由此導致適用法律錯誤。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其所作行政裁定書中對原審人民法院認定事實錯誤與適用法律錯誤均予以明確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撤銷或變更原審人民法院的錯誤行政裁定。然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維持原審人民法院的錯誤行政裁定。顯而易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一)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沒有依法開庭審理案件。
原審人民法院以申請人的.行政起訴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即原審人民法院對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及相關證據未作實體審查。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其所作的行政裁定書中卻對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及相關證據進行了實體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三條、第八十六規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開庭審理本案。然而,申請人從遞交上訴狀至收到二審行政裁定書,從始至終未收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任何法律文書(包括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或詢問傳票)。顯而易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未經法庭調查與證據質證的證據或事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其行政裁定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二)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嚴重超期結案。
申請人于20__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行政上訴狀,而申請人至20__年5月11日才收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郵寄形式送達的行政裁定書。二審期間長達八個月十五天,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嚴重超期結案,其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鑒于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存在適用法律錯誤與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一)、(三)、(四)、(五)項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8號)第六十八條規定,申請人請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審本案并依法撤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行終286號;依法撤銷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01行初字第105號;依法裁定由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以上再審申請與訴求請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與審查并予支持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
20__年8月7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13
申請人(原判被告、終審上訴人):李x,男,x歲,漢族,農民。住址:。;郵寄地址—。
被申請人(原判原告、被上訴人):吳x,男,x歲,滿族,村長;郵寄地址:。
第三人:荊x,男,x歲,漢族,干部,住址。
申請事由:
再審申請人因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呼盟中級法院在內蒙高級法院裁定指令再審情形下,做出駁回再審請求的判決;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準,實體錯誤!違背基本事實和法律。
2、民案終審,違背法定程序,對上訴案件不審不問維持原判。
3、民案再審,無視案件性質,覆轍原判錯誤,做出駁回再審訴求。
本案三審判決的錯誤,貼合《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1項、2項、3項、4項、6項、10項、11項規定的: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據是偽造、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力的、原判決遺漏以及第二款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應當再審的事由。
請求事項:
1、撤銷兩級法院初、終、再審判決;駁回被申請人的訴求;判令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2、判令被申請人給付拖欠款(原判遺漏)x元。
3、被申請人的訴求屬于惡意,應于懲罰,判令由此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害(車旅誤工等)賠償人民幣x元。
糾紛事實:
申請人與銀行約定是70平米土瓦結構房。簽定《抵押合同書》、《賣房契約》。被申請人購買后,索要115平米臨街的磚瓦結構住宅房;不顧民事行為主體和約定標的,訴求法院判給該房。
民案原判:
故意違背基本事實和法律用債務曲解立案、規避約定審理、做出與約定相悖的判決:被告給原告倒出臨街的土瓦結構房。
1、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書》、《賣房契約》、《還款憑證》、房屋照片,是確定糾紛事實、案件性質、約定標的、民事行為主體的關鍵證據;法院原判未予認證質證!貼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一項“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規定情形。
2、原判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認定的事實是偽造的,沒有質證。
糾紛源之房產抵押買賣;認定債務糾紛,沒有證據證明。
署名潘振林、標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來路不明;村委會代簽的日期是在此房出賣并且建成磚瓦結構房之后,是廢棄無效證件;不具證明力。做定案依據未質證。
如此審判錯誤,貼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的.2、3、4項規定情形“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主要證據是偽造的”以及“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3、原判適用法律錯誤:房產抵押買賣糾紛用《民法通則》債權條款判決,明顯與糾紛性質不符。貼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第6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規定情形。
4、原判決遺漏:庭審時,被告反訴原告欠款事項沒有認證。貼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第12項“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超出訴訟請求的”規定情形。
民案終審:
對上訴案件,不審不問判決維持,違背《民訴法》第152條“對上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詢問當事人”的法定程序。貼合《民訴法》第179條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和第179條一款10項“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力的”規定情形。
民案再終審:
對確定糾紛事實、案件性質、約定標的、民事行為主體,足以推翻原判的關鍵證據仍不質證認證;覆轍原判錯誤,主觀臆斷做出駁回再審訴求的判決。
綜上所述:
兩級法院,對債務案的“兩審一再”的審判,是在故意違背房產抵押買賣基本事實和相關法律法規情形下做出錯誤判決的。
被申請人,違背依法訴權,惡意訴求;本訴與本訴之外均沒有證據證明!是以十分手段干擾破壞司法公正,陷無辜的申請人于訴訟中;蒙受人生各方面的慘重損害與精神折磨。由此造成的侵害務必賠償。
惡意訴訟,禍國殃民法理不容!為有效制裁和遏制民事惡意行為,彰顯正義維護法律尊嚴;故此依法訴求。
此致
敬禮!
xxx
年月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14
尊敬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民族,職業,住址___省___市___路___號。聯系電話。郵寄地址:___省___市___路___號。
委托代理人: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有限公司。郵寄地址:___省___市___路___x號。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經理。
原審被告:姓名___,性別___,___年___月___出生,民族,職業,住址___省___市___路___號。聯系電話:___。郵寄地址:___省___市___路___號。
申請再審人___與被申請人___因___糾紛一案,不服___中級人民法院于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___)___終字第___號民事判決(裁定),申請再審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撤銷xx中級人民法院(___)___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第x項;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法律條文內容)
第二款:(具體法律條文內容)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理由如下: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具體理由如下:
綜上所述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再審申請書15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___,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男。
申請再審的事由:
申請再審人不服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年12月21日作出的(20__)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對違反法定程序可以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應當再審”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審申請:
1、請求撤銷平原市中級人民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
2、改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再審人欠款25555元;
3、一、二審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再審的事實及理由如下:
一、(20__)北民初字第4466號判決書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
申請再審人,在20_年至20__年期間,根據被申請人的要求,為被申請人承包施工的洪廣鎮政府辦公樓工地、西夏區、光華活性炭廠等工地提供磚、石料,并按照被申請人的要求雇人對上述施工的地面進行平地、墊土方等勞務工作。20__年9月18日,被申請人對申請再審人提供的上述貨物,勞務工作進行了結算,根據申請再審人實際提供的貨物清單、支出的勞務工作量進行結算,得出結論:申請再審人為被申請人提供貨物、支出勞務工資合計為25555元。結算后被申請人出具結算單一張,確認申請再審人為其提供貨物、支出勞務工資,共計154322元。
因被申請人未支付上述款項,申請再審人為此起訴至海人民法院法院(以下簡稱平原區法院),法院經過審理,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申請人應付申請再審人欠款為136624。5元。被申請人不服該判決,上訴至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平原中院)。平原中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作出了(20__)南民終字第28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將本案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平原區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于20__年3月11日再次開庭審理時,被申請人并未出庭參加訴訟,法院缺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并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4466號判決書。但該判決書中法院審理查明的內容,引用的是(20__)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中審理查明的內容,作出的上述判決也是依據該內容作出的。申請再審人認為,平原區法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依法向被申請人通知了開庭審理的時間,被申請人故意缺席不出庭參加訴訟,其行為是惡意的。而平原區法院重新開庭審理該案,在被申請人缺席的情況下,法院無法對認定本案事實的主要證據進行質證,但卻引用了未生效且又發回重申的判決書中的內容作出了(20__)北民初字第4466號民事判決書是錯誤的,是違反法定程序的。面對上述錯誤判決,申請再審人上訴至平原中院,而平原中院也未查明案件事實,在該錯誤判決的基礎上又作出的(20__)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維持了平原區法院(20__)北民初字第4466號民事判決。
申請再審人認為,二審法院作出的維持(20__)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是非常荒唐的。本案是因被申請人的上訴程序而被二審法院以“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平原區法院的(20__)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是未生效的判決,重審后該判決書的內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審法院是以“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重新審理,意味著要對重新審理案件的所有事實、證據進行重新審理、查明、核實。要對重審案件的所有證據在法庭上經過當事人質證,認證程序重新加以確認,而不能直接采用原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而平原區法院在重新審理該案時,卻在被申請人未出庭參加訴訟、認定案件的主要證據未經過法庭質證程序情況下,直接采納(20__)北民初字第3513號民事判決書查明的內容作出的判決,是違反法定程序的。而二審法院面對這個荒唐的判決視而不見,居然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這豈不是與平原中院(20__)南民終字第281號民事裁定書“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而發回重審的裁定相互矛盾嗎。退一步講,如果法院認為可以直接采納原審判決內容的話,也應當采納申請再審人提交的關于被申請人承認欠款的錄音光盤的內容,因為該錄音中的內容被申請人是沒有異議的,該證據是具備證據的真實性、關鏈性、合法性的。既然一、二審法院采納原審中被申請人的質證意見,那么也應該采納該錄音證據,這樣才能體現公正。但一、二審法院未采納該關鍵證據,從而導致本案被申請人欠款的事實真相無法查清,并且該錄音證據在一、二審重新審理中也未進行質證。原審法院事實上剝奪了申請再審人的訴訟權利。故申請再審人請求上級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實,依法糾正,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二、原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不清,作出的判決是錯誤的
原判決對申請再審人提交的《實物出庫憑證》、《送料單》、《收條》的單據金額23298元進行確認,但對申請再審人主張的其余欠款不支持的`判決理由缺乏證據證明。因一、二審法院不支持申請再審人的訴訟請求是在被申請人缺席的情況下做出的,法院未查明本案的事實情況,且判決內容引用的是未生效的原審判決內容,該案審理程序違法,做出的判決錯誤。理由如下:
1、為證明申請再審人為被申請人承包的工地送料、購買建材、提供勞務的事實,申請再審人向法院提交了由被申請人工地人員,以及應被申請人要求供料的人員的書面證據:《實物出庫憑證》8張、《送料單》3張、《收條》1張、空心磚款收條1張、磚款收條1張、空心磚發磚發票6張、水泥款收條1張、墊土方證明1份、被申請人簽字《領(收)料單》4張、欠條1張、由被申請人收料員張建軍出具的收取沙石、混合料、片石、土方等收據261張、錄音光盤1份、結算單1份。以上單據、錄音、結算單符合證據三性,相互之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同時有被申請人陳述在案的記錄為憑,充分的證明了申請再審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被申請人應當向申請再審人清償欠款。
2、在一、二審法院審理當中,被申請人均未出庭參加訴訟,也未向法庭提交任何書面證據來否認申請再審人的主張,但原審法院代替被申請人否認相應證據,例如:一審判決第4頁第16行出現“因結算單系復印件,且結算單相關票據中沒有被告的簽名,而被告也不認可,故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本院不予以支持。被告在本案重審時未進行答辯,也未到庭應訴,視為對其訴訟權利的放棄”,既然認定是被申請人放棄了權利,就不能相互矛盾的認定被申請人的質證意見。原審法院在此基礎上作出的判決明顯是錯誤的,應當予以糾正。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認為,既然是重審案件,就應當全面審查本案的基本事實,對本案的證據重新進行質證、認證,客觀、公正的查明本案的債權債務關系,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再審人特向貴院提請再審,請求依法查明事實,撤銷(20__)南民終字第563號民事判決書,改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再審人欠款25555元。
此致
北京高級人民 法院
再審申請人:___
20__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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