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申請書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申請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申請書是我們平時提出請求的一種書信。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管轄權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管轄權申請書1
北京市勞動局:
你局《關于勞動爭議案件管轄范圍的請示》(京勞仲文〔1995〕38號)收悉。經研究,并征得國務院法制局同意,現函復如下: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處理”,主要是為了方便職工向仲裁委員會申訴。你局請示中所述職工系北京市居民,其工資關系在上海市,爭議雙方當事人是在北京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根據方便職工的原則,對該類爭議的管轄問題,可以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按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原則,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有關仲裁條款中約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發布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含勞動部)
發布日期:1995年04月26日
實施日期:1995年04月26日
(中央法規)
申請人中國xxxxxx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杭州市xxxx坊xxx棟xxx樓。
負責人:xxxx峰,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請求撤回對黃山市xxx區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x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業由貴院依法進行審理。訴訟中,申請人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現申請人請求撤回該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請予以準許。
此致
黃山市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中國xxxx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管轄權申請書2
【案情簡介】 原告李彥軍訴稱:原告生產、經營民用建筑類樓板。20xx年5月份,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約定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約定的付款進度為: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20xx年5月28日,經原告要求,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該欠條中“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部分系原告之妻書寫,但其中“14300元整。武喜軍”部分系被告武喜軍親自書寫并捺指印。但之后,雖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無奈,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原告提供的證據有: 被告武喜軍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其主要內容為:“欠條 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 300元整。武喜軍”,用以證明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4300元的事實。被告未到庭答辯,亦未提供證據。 訴訟中,依原告申請,證人吳XX出庭作證(證人吳XX系隨車貨運人員),用以證明其曾隨原告一起為被告武喜軍運送樓板及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的事實。另外,依原告申請,本院依法調取了被告武喜軍的戶籍證明。庭審質證中,被告武喜軍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對原告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視為其放棄質證的權利。本院向原告及證人出示被告武喜軍的
戶籍證明,原告李彥民及證人吳XX均指認戶籍證明中頭像系樓板收貨人武喜軍頭像,亦即本案被告武喜軍。對于原告提供的欠條及證人吳XX的.證言,本院綜合分析認為,欠條中關于樓板數量、規格、貨款總額等信息可以與原告的陳述互相印證,而欠條中送貨人及收貨人及欠條出具人又與證人吳XX的證言互相印證,故本院對于原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吳XX的證言予以采信。
【法院認定】經庭審質證,依據有效證據,結合當事人陳述,本院確認下列案件事實: 原告李彥民生產、經營民用建筑類預制板。20xx年5月份,因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另約定: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后經結算,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之后,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現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
【法律分析】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等違約責任。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本案中,原告李彥民與被告武喜軍之間
系口頭形式的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武喜軍在原告李彥民履行完交貨義務后,未及時支付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要,仍長期拖欠,構成違約,應承擔給付原告貨款的民事責任。原告要求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管轄權申請書3
申請人:XXX,男,XX日生,加拿大籍。
申請人因周專訴其欠款糾紛一案,依法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貴院已受理XX訴申請人欠款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書。現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本人認為本案應由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首先申請人與周專之間的法律關系不是借貸關系是民事委托合同關系,周專委托申請人為其辦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該民事行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北京市朝陽區。
其次,北京市朝陽區并不是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申請人為加拿大籍華人,經常往返于國內外,并不再國內長期居住。申請人在國內臨時居住地為上海黃浦區。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因此,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特此請求貴院將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請貴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申請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申請書4
申請人:XX,男,19XX年X月XX日生人,住:泰山區**鄉S家結莊村
請求事項:
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
W*以加工承攬合同糾紛為由,向貴院起訴,貴院于20xx年7月日向被告的哥哥送達了起訴狀副本,但我的哥哥不是同住的近親屬,送達是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以致于我實際收到起訴書的期間為20xx年7月22日過了管轄權異議期限,使我喪失了訴訟權利。所以應當把起訴狀給重新送達給我以保障我的訴訟權利。
關于管轄權,該涉案合同系買賣合同而并非加工承攬合同。這一事實有原告舉出的由被告本人簽名確認的欠條為證,欠條中清清楚楚地載明本案訟爭款項為“質量保證金”而并非“加工費”。根據《最
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因此,本案應按《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以原告就被告原則確定管轄。
關于舉證責任,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一條規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因此,對于確定管轄權的案件事實,舉證責任在原告。但現本案原告并未提供任何可以證明貴院對本案有管轄權的證據材料。
據上,本案應移送被告所在地即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請貴院就此依法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二00X年X月XX日
管轄權申請書5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杭州市_____________坊____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____樓。
負責人:______________,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請求撤回對黃山市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_____________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業由貴院依法進行審理。訴訟中,申請人曾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現申請人請求撤回該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求撤回管轄權異議申請書,請予以準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管轄權申請書6
申請人:_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法等略)
被申請人:_____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法等略)
異議事由:
申請人因被申請人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現依法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裁定申請人的管轄權異議成立,駁回被申請人的起訴。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訴申請人一般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申請人認為貴院沒有管轄權。理由如下:
1、訴爭合同是由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____年____月和____月的四份《點價協議》,也同樣是由上述兩方簽訂的。訴爭合同簽訂后,10%的訂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給香港A公司的(見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香港南洋商業銀行轉賬證明書)。
2、訴爭合同與四份《點價協議》均明確約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為依據,所有仲裁在香港進行”。因此,雙方選擇的準據法是香港法,關于仲裁條款效力的判定,應適用香港法律。
3、依據香港法律,該仲裁條款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在香港進行仲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屬于有效條款,對合同當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貴院沒有管轄權。為此,特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懇請貴院裁定駁回被申請人的起訴。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轄權申請書7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職務:
請求事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你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受理。我們認為,你院對此案件沒有管轄權,現向你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
事實與理由:(寫明本案的事實經過及本案所涉及的有關管轄的'法律、法規依據等)。
綜上所述,請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申請書8
申請人:羅xx,男,x年9月10日出生,
住址:xx省xx縣城關鎮,
經常居住地:xx省xx市龍昆南xx小區A棟xx號,
身份證號碼:。
申請人因印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勞動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至xx省xx市瓊山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印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勞動糾紛一案,因勞動合同的履行地(侵權行為地)在申請人所在地,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且本案業經xx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即仲裁行為已經明確了該案管轄權(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因此,印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訴申請人勞動糾紛一案的被告住所地、勞動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及勞動仲裁所在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xx省xx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及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因勞動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xx省xx市瓊山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x年三月三日
管轄權申請書9
案號:(20xx)湖民初字第4623號
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申請人:陳xx,男,漢族,1981年6月10日出生,身份證號碼:350681198106100032,住xx
申請事項:將本案移送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8月16日收到你院已受理原告高惠超訴申請人人格權糾紛一案的應訴通知,現根據事實提出對此案管轄權的異議,理由如下:
本案依法應由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申請人在龍海市公安局工作,經常居住地為福建省龍海市人民西路6號。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本案的糾紛應該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即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法院管轄。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特此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法院審理。請予準許!
此致
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管轄權申請書10
申請人:李晶,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漢族, XX省XX縣人,現住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孫大千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XX村X區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晶
20xx年 3月 29日
管轄權申請書11
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因申請人與一案,向貴院提出管轄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裁定將本案移送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__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貴院受理。后經原告變更訴訟請求,申請人認為本案應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原告變更訴訟請求后的訴訟標的額是人民幣13,716,591.82元,申請人提出的反訴涉及的金額是人民幣8,465,129.09元,合計為人民幣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20xx年3月31日公布),__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請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轄區外,且本案的訴訟標的已經超過了1000萬元,所以本案訴訟標的總額已經超過了貴院的級別管轄,符合__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一審案件的標準。
本案開庭前,原告變更了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依照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調整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事糾紛案件級別管轄標準的通知(蘇高法[20xx]427號)第六條,當事人在開庭審理前增加訴訟請求,標的總額超過本院級別管轄的,或者當事人在開庭審理前提起反訴,本訴和反訴標的總額超過本院級別管轄限額的,受訴法院應當提交上級法院審理或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本案中,原告訴訟請求變更前后,訴訟標的額差額巨大,明顯有規避管轄法院的意圖。希望貴院能夠依法維護申請人的訴訟權利。
此致
__市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
申請日期:20xx年__月__日
管轄權申請書12
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工業園金聞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經理。
申請人因詹xx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xx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詹xx訴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請人所在地,且申請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xx訴申請人買賣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為申請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匯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的管轄地應該是申請人住所地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請貴院依法移送。
申請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管轄權申請書13
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____ 有限公司
申請事項: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紅酒爭議案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現申請人特提出管轄權異議。
事實及理由:
被申請人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所依據的是兩份所謂《合同》。但是,申請人在這兩份合同上既沒有簽名,也沒有蓋章。也就是說,被申請人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所依據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均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根據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在爭議發生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受理案件。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書面協議。
本爭議中被申請人申請仲裁所依據的`兩份《合同》上雖然有仲裁條款,但由于申請人并未在這兩份《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因此,載有仲裁條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也從未以其他書面方式單獨達成過請求仲裁的協議。
綜上,被申請人提起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是不存在的,“仲裁機構”受理被申請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仲裁機構”對本爭議沒有管轄權。
此致
敬禮!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有限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管轄權申請書14
申請人:,男,20xx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x地,電話:xxx。
被申請人:羅,女,20xx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x地,電話: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x鎮x村x組x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x鄉x村,在該地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x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管轄權申請書15
上訴人:劉為民,男,住濟南市天橋區濟洛路234號18號樓2-304室。
被上訴人:金寶來實業有限公司,住所地濟南市槐蔭區張莊路132號大眾花園小區9號樓3-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中平,董事長。
上訴請求
請求貴院裁定撤銷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x4)市民初字第-1號《民事裁定書》并將本案移送至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
x3年12月23日,上訴人劉為民就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訴人金寶來實業有限公司訴上訴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應將本案移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管轄。
x4年2月19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作出了(x4)市民初字第-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人提出管轄權異議。
上訴人不服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x4)市民初字第-1號《民事裁定書》,現依法提起上訴,認為其作出的裁定屬于錯誤的裁定,本案應由上訴人劉為民住所地人民法院即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管轄。具體理由如下:1、原審裁定認定對本案有管轄權錯誤;原審裁定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原告金寶來實業有限公司提交的被告的戶籍證明顯示,被告住所地在濟南市市中區六里山路63號名人府小區8號樓3單元1804室,屬于本院管轄的范圍。”認定對本案有管轄權;上訴人劉為民認為,其戶籍所在地為濟南市天橋區濟洛路234號,另一被告的經常居住地也在濟南市天橋區濟洛路234號,均不在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管轄的區域內,因此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認定對本案有管轄權存在錯誤。2、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對本案并無管轄權;根據被上訴人提供的`證據復印件,只是提供了另一被告王世虎的戶籍證明,而沒有提供上訴人劉為民的戶籍信息,實際上上訴人劉為民的住所地是濟南市天橋區濟洛路234號,并不是被上訴人提交的《起訴狀》中所述的濟南市市中區六里山路63號名人府小區8號樓3單元1804室,且被上訴人并未提交上訴人劉為民的任何信息資料,甚至連上訴人真實名稱都不確定,因此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3、本案應由上訴人劉為民住所地人民法院即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管轄審理才符合法律規定,更為合理。
綜上所述,上訴人劉為民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x3)市民初字第126-2號《民事裁定書》并將本案移送至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審理,望裁如所請。
此致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
代理人:法杰律師事務所王成
二Oxx年五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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