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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書(精選1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要用到證明的地方還是很多的,證明是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或某件事情的真實情況時所使用的一種憑證。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證明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離職證明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離職證明書 篇1
茲證明員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月___日入職,在我公司擔任_____(部門)的_____職務,由于____原因提出離職,現已交接完工作,于____年___月___日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完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_____年___月___日
離職證明書 篇2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x(部門)的xxx(職務),于201年08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 篇3
xxxxx(姓名),xxxxx(性別),身份證號:xxxx,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部門)的xxx職務,由于xxxx原因提出辭職。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 篇4
【1】格式要求
員工_____,擔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正規版:
勞動關系終止確認書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20xx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2】
離職證明標準格式注意事項:
1.證明格式。
2.必有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全稱),離職者姓名,離職者曾任職務,在職時間,證明開具日期,開具日期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另外,一般寫明身份證號,因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競業限制協議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補償金的`,建議在離職證明里加以說明競業限制約定。
4.頁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傳公司形象。可以選擇是否添加公司聯系方式。
5.一般用A4紙打印(檔案管理標準),現實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兩份中間分割處蓋騎縫章的方式。
6.無錯別字,不允許篡改,若填寫證明時出錯建議重新開具。
7.現在的證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礎上添加變動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潔,美觀,便于存檔。不建議使用便箋手寫。
離職證明書 篇5
xxx(姓名),xxx(性別),身份證號:xx,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x原因提出辭職。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 篇6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xx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07月31日
離職證明書 篇7
尊敬的校長暨校董事會:
本人自從××年××月××日開始,有幸與××學校簽約,成為教書育人隊伍的'一員,收獲很大,也十分珍惜這段美好時光。最近,由于本人(1、身體;2、家庭;3、個人興趣;4、教學能力;5。發展需要;6、個人志向;7、私人;8、其他)原因,經過長時間的思考,不得不做出這個決定:辭去所擔當的課程教授任務,離開××學校。希望校長以及校董事會能夠批準本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
200x年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 篇8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1月0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 篇9
茲證明XX(身份證:XXXXXXXXXXXXXXX)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個人申請準予離職,已辦理所有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xxxx年xx月xx日
公司蓋章日期:
離職證明書 篇10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于20xx年08月13日入職,擔任我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至20xx年03月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終止原勞動合同,依法解除雙方勞動關系。
因未簽訂相關《競業禁止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 篇11
xxx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為_________)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xx年xx月xx日因_______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 篇12
一、為什么要寫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上面的兩項規定中可以看出:提供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同時,離職證明的內容也具有法定約束性,不能隨意亂寫。
二、開具離職證明有哪些要求?
1、時間確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依法提供;
2、內容法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并且只能寫"四要件",即:工作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期限。對于離職原因,或者對員工的任何評價性內容,則不是離職證明的必備條款。因為任何評價性的'內容有可能"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離職證明通用模板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擔任xxx部xxx一職。勞動合同期限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現于xxxx年xx月xx日雙方共同(√x)解除(√x)終止勞動關系。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x年x月(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備注: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xxxxxxxx有限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四、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第一、離職證明的作用僅僅限于證明一個時期內勞動關系的事實,公司無權借此機會在內容上對員工日后就業施加不利或者負面的影響;
第二、離職證明內容須要符合不損害員工利益原則若因離職證明內容導致員工再次事業或者侵犯員工隱私的,公司須要承擔違法責任。
第三、在離職證明的內容中增加除了法定"四要件"之外的內容,雙方須達成一致意見。
第四、為何要給失業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解聘的證明。"
第五、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保存,避免今后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五、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勞動者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無勞動糾紛;
3、證明勞動者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勞動者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六、拓展閱讀——為什么離職證明上不能寫任何評價性內容,包括離職原因?
1、從立法者的角度出發
考慮到離職員工日后就業的便利性,為約束用人單位喜歡在離職證明上寫"辭退"、"本人犯錯"、"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等類似惡意行為,故對離職證明的內容進行了列舉性規定,除了"四要件"之外的其他內容,必須經過員工本人許可,不能隨意添加。否則,離職員工可以拒絕接受,并要求公司依法重新開具。
2、從情理的角度出發
即使員工存在重大過失,并導致因此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和賠償損失,員工已經受到了相應的懲罰,那么在開具離職證明時,公司就不能再在離職證明上揭示離職原因,讓員工因一次錯誤承擔兩次懲罰。這樣的行為偏離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處理原則。話說回來,做人也不能這樣吧: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
3、從法理的角度出發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就看出離職證明在內容上,具有限定性和確定性,用人單位只能按照這個規定的格式出具離職證明。若是任何一方需要增加其他內容,不僅要符合請求一方的意愿,還應該征得對方同意。
離職證明書 篇13
茲證明先生/女士原為我公司部員工,入職時間為年 月 日,離職時間為 年 月 日,離職時的職務為年 月 日 。我公司自其離職之日起已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TCL通訊設備(惠州)有限公司
年月 日
離職證明書 篇14
xx,性別:x,出生于x年x月,系省市(縣)人,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就職于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務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因離職,最后職務為 。
特此證明
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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