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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書【熱門】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要用到證明的地方還是很多的,證明是由機關、學校、團體等發的證明資格或權力的文件。那么擬定證明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離職證明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離職證明書1
填表日期年 月 日本表粗框內各欄務必填寫,不得遺漏離職證明書
姓名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男□女身分證號碼 住址 電話 離職當月工資 離職: 年月日實際工作地縣(市)離職原因(本欄僅可勾選一項)一、非自愿離職:□關廠□遷廠□休業□解散□受破產宣告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六款□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但書□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定期契約工作期滿: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自愿離職三、□其它(勾選此項者,務必文字說明)(身分證復印件正面黏貼欄)(身分證復印件背面黏貼欄)投保單位證明欄(★離職證明由投保單位出具者請填本欄)
(請加蓋印信或章戳)投保單位名稱:
保險證字號:投保單位電話:投保單位地址:本表粗框內所記載資料內容,業經投保單位復核無誤,如有不實愿負一切法律責任。投保單位聯絡人: 聯絡電話:主管機關證明欄(★離職證明由地方主管機關出具者請填本欄,并請加注開具原因)主管機關名稱:(請蓋印信或章戳)申請人自行釋明欄(★離職證明向投保單位及勞工行政機關申請無法取得者請填本欄),如有不實愿負一切法律責任。申請人 (簽章)※本表以投保單位填寫為原則,若同意由離職員工自行填寫,請投保單位務必確實檢查有無遺漏或記載繆誤,經核對無誤后,再加蓋印信或章戳,以示負責。
離職證明書2
茲有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社保電腦號:________,____年 月____日入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__原因離職,并與本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離職前擔任_____________職務。
感謝____小姐/先生一直以來的辛勤付出以及對公司做出的貢獻!并祝愿她/他在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本人簽名:_______
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明人:____________
備注:此證明一式兩份,一份給離職者本人,一份公司永久存檔。
離職證明書3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部門)的xxx職務,由于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4
如被公司開除了,有權向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被用人單位開除,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
并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檔案等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員工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可以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同時單位需要保存解除勞動關系時出具的終止關系的證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相關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3、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離職證明書5
一、為什么要寫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上面的兩項規定中可以看出:提供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同時,離職證明的內容也具有法定約束性,不能隨意亂寫。
二、開具離職證明有哪些要求?
1、時間確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依法提供;
2、內容法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并且只能寫"四要件",即:工作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期限。對于離職原因,或者對員工的任何評價性內容,則不是離職證明的必備條款。因為任何評價性的內容有可能"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離職證明通用模板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擔任xxx部xxx一職。勞動合同期限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現于xxxx年xx月xx日雙方共同(√x)解除(√x)終止勞動關系。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x年x月(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備注: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xxxxxxxx有限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四、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第一、離職證明的作用僅僅限于證明一個時期內勞動關系的事實,公司無權借此機會在內容上對員工日后就業施加不利或者負面的影響;
第二、離職證明內容須要符合不損害員工利益原則若因離職證明內容導致員工再次事業或者侵犯員工隱私的,公司須要承擔違法責任。
第三、在離職證明的內容中增加除了法定"四要件"之外的內容,雙方須達成一致意見。
第四、為何要給失業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解聘的證明。"
第五、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保存,避免今后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五、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勞動者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無勞動糾紛;
3、證明勞動者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勞動者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六、拓展閱讀——為什么離職證明上不能寫任何評價性內容,包括離職原因?
1、從立法者的角度出發
考慮到離職員工日后就業的便利性,為約束用人單位喜歡在離職證明上寫"辭退"、"本人犯錯"、"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等類似惡意行為,故對離職證明的內容進行了列舉性規定,除了"四要件"之外的其他內容,必須經過員工本人許可,不能隨意添加。否則,離職員工可以拒絕接受,并要求公司依法重新開具。
2、從情理的角度出發
即使員工存在重大過失,并導致因此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和賠償損失,員工已經受到了相應的懲罰,那么在開具離職證明時,公司就不能再在離職證明上揭示離職原因,讓員工因一次錯誤承擔兩次懲罰。這樣的行為偏離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處理原則。話說回來,做人也不能這樣吧: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
3、從法理的角度出發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就看出離職證明在內容上,具有限定性和確定性,用人單位只能按照這個規定的格式出具離職證明。若是任何一方需要增加其他內容,不僅要符合請求一方的意愿,還應該征得對方同意。
離職證明書6
離職證明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月X日
離職證明書7
茲證明先生/女士原為我公司部員工,入職時間為年 月 日,離職時間為 年 月 日,離職時的職務為年 月 日 。我公司自其離職之日起已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TCL通訊設備(惠州)有限公司
年月 日
離職證明書8
員工_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職本公司以來從事________崗位,由于個人原因自________年月相關離職交接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
此章只用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離職證明書9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于20xx年08月13日入職,擔任我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至20xx年03月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終止原勞動合同,依法解除雙方勞動關系。
因未簽訂相關《競業禁止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10
xxx,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部xxx一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特此證明。
xx部經理(簽名)
xx公司蓋章
日期: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離職證明書11
茲證明員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月___日入職,在我公司擔任_____(部門)的_____職務,由于____原因提出離職,現已交接完工作,于____年___月___日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完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_____年___月___日
離職證明書12
李某某,男,身份證號碼: , 自20 年 月 日入職我公司擔任 部 一職, 至20 年 月 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期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某某部經理(簽名)
某某公司蓋章
日期:201 年 月 日
附錄:員工入職、離職流程圖
一、員工入職流程:
二、離職手續流程:
離職證明書13
離職證明(居中對齊)
茲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蓋章)
****年**月**日
離職證明書14
原我單位職工×××與我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現已履行完畢,該職工因個人發展原因,已于××年××月××日從我單位離職。
經審核,該職工在我單位任職期間的工資獎金等財務清算工作已結清,崗位交接工作已完成,雙方無經濟、業務糾紛。
特此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15
茲證明_______先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入職我廣州明佑電子有限公司擔任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以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廣州明佑電子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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