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職證明書 推薦度:
- 個人離職證明書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離職證明書(15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證明吧,當我們要想證明某個事實是真的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出具證明。想擬證明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離職證明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離職證明書1
xxx,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部xxx一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特此證明。
xx部經理(簽名)
xx公司蓋章
日期: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離職證明書2
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月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月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月X日
離職證明書3
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公司:
我公司于 險,保險單號為 年 月 日在貴公司投保員工 。 ,F有如下被保險人已與我公司終止勞動合同:
第 號被保險人 2.第 號被保險人 3.第 號被保險人 4.第 號被保險人 5.第 號被保險人 6.第 號被保險人 7.第 號被保險人 8.第 號被保險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金額:
現我公司同意以上人員離職時將單位交費部分的`保險金額 _____%、單位代扣代交部分的保險金額 險金額 %、個人交費部分的保%支付到被保險人本人帳戶項下,對此如若產生法律后果與新華保險公司無關,我公司自負。
現委托貴公司團體部業務 人員 , 代為辦理離職保險金領取手續及該款項的領取事宜。 特此說明
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離職證明書4
茲有xxxxxx(姓名)同志于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xxxxxx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F因xxxxxxxxxxxxxxxxxx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5
該同志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任職于XXX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6
原我單位職工×××與我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現已履行完畢,該職工因個人發展原因,已于××年××月××日從我單位離職。
經審核,該職工在我單位任職期間的工資獎金等財務清算工作已結清,崗位交接工作已完成,雙方無經濟、業務糾紛。
特此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7
茲證明員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月___日入職,在我公司擔任_____(部門)的_____職務,由于____原因提出離職,現已交接完工作,于____年___月___日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完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_____年___月___日
離職證明書8
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x年xxx月x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x年xxx月x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x年xxx月xxx日
離職證明書9
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離職證明書(案例1)
NO:(20xx)001.
茲證明: ,性別: ,出生于 年 月,系省市(縣)人,于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就職于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務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因離職,最后職務為 。
特此證明
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 月日
…………………………………………………………………………………………
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離職證明書
NO:(20xx)001.
茲證明: ,性別: ,出生于 年 月,系省市(縣)人,于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就職于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務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因離職,最后職務為 。
特此證明
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 月日
離職證明書(案例2)
系我公司部員工,于 20xx年 05 月 30 日提
出離職申請,經公司領導同意,于 20xx年 06 月 30日辦理完全部離職手續,于 20xx年 06 月 30 日正式離開本公司。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20xx年 06 月 30 日
離職證明書(案例3)
xxx ,性別: ,出生于1983年2月,自20xx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某某部門某某崗位,至20xx年7月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20xx年7月3日
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藥店)員工( )擔任( )崗位,已于 年月日離職,同意該人員注銷其本人的《深圳市藥品行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證號:),并已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企業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某某同志自20xx年11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0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負責人簽字(單位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離職證明(案例6)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離職證明書10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xx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07月31日
離職證明書11
茲證明先生/女士原為我公司部員工,入職時間為年 月 日,離職時間為 年 月 日,離職時的職務為年 月 日 。我公司自其離職之日起已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TCL通訊設備(惠州)有限公司
年月 日
離職證明書12
茲證明唐茂祥先生,身份證號碼45222619870xx6331X于20xx年4月15日入我公司工作,擔任技術員職位,現因個人原因,于20xx年9月30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廣西隴川鋼結構有限公司
20xx年9月30日
離職證明書13
離職證明(公司存根)
員工 (身份證號 ),自 年 月入職,在公司擔任 部門 職務,由于 個人 原因提出辭職,現已交接完工作,自 年 月 日離職,勞動關系自離職之日起解除。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員工簽名:
離職證明(員工保存)
茲證明員工 (身份證號 ),自 年 月入職,在公司擔任 部門 職務,于 年 月 日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
勞動關系自離職之日起解除,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離職證明書14
______原為我單位______(部門)的______(職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確認終止勞動關系,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已辦理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加蓋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證明書15
如被公司開除了,有權向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被用人單位開除,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
并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檔案等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1、員工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可以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同時單位需要保存解除勞動關系時出具的終止關系的.證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相關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秳趧臃ā返诰攀艞l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3、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離職證明書】相關文章:
離職證明書07-27
離職證明書06-13
離職的證明書11-21
離職證明書01-08
[精選]離職證明書12-15
離職證明書【精】10-23
【熱門】離職證明書11-25
(實用)離職證明書10-22
離職證明書【精品】08-13
離職證明書[優]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