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是什么
離職證明書(Employment Separation Certificate)是指員工離開原企業時,由原企業所開具的關于該員工的受雇職位等信息的證明。同時證明你與原企業無勞動關系及糾紛。
通俗的講離職證明就是企業開具的解除合同證明,一般情況下,當你在這企業離職時,HR會幫你把合同、社保全部解除的,不需要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只是為了避免雙重勞動關系造成的雙重用工,日后發生工傷,或者社保重復繳納什么的都會很麻煩,但是實際中,就是會有雙重勞動關系的產生,所以其是不是在上一家單位離職已經不是很重要的了,比如原單位停薪留職人員,就在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但是他們還是可以重新就業的;或者下崗人員,有些和原單位也存在勞動關系,但是社會也會鼓勵他們的再就業,這種情況下,也不可能開離職證明,因為壓根就沒有離職, 只要讓員工書面保證若因雙重勞動關系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由員工自行負責就可以了(當然,屬于離職而開不出證明的,就要其誠實告知,否則因欺瞞產生的經濟損失,由員工自行負擔,且單位將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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