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集錦7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限公司管理規定》等,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前 個月。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否則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見此崗位的“職位說明書”。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該崗位全部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工時制(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休假日。
第六條:職員帶薪年休假的具體天數按照公司《管理規定》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七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的情況下,甲方按照《勞動法》規定同等時間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乙方在無甲方的安排下隨意加班時,甲方不支付加班費。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進行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給與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勞動報酬、保險、福利:
第九條: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工資水平在崗位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十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須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2)乙方是未參加生育保險女工的,規定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基本工資;乙方是參加生育保險者,執行標準及方法按社保局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不按此規定執行,甲方可以不予以發放乙方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時,本合同終止。
六、特別約定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 ,地域為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 ,支付方式為 。
若乙方違反第十九條或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七、勞動成果的歸屬:
第二十一條: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著作權由甲方享有;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或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的文字、圖形等作品其著作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給予乙方適當獎勵。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發生勞動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當雙方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五條:如不服仲裁裁決,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政策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和政策執行;
2、本合同以公司的公司管理規則、人事考核規定、獎罰規定、值班規定、工資規定、宿舍管理規定和出差規定等作為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_年____月___日 20_年___月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
鑒證人:_______
鑒證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全面、真實、有效。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安排從事臨時性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須應當簽訂變更協議,崗位調整后,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六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并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調整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應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向全體勞動者公布,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崗位、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依據甲方經濟效益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是。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試用期的,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元或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留存備查,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國家和省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的艱苦崗位津貼、中夜班補貼等津貼、補貼,由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變動狀況,參照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以及地區、行業人工成本和工資水平、物價增長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會或職工代表均可提出對本單位工資水平進行調整的方案和意見。經甲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后,可對乙方工資標準和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崗位變更的,甲方可按工資分配制度規定對乙方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對乙方工資標準或勞動定額、計件單價進行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后的標準和數額載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簽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六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第十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覆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黨團等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第三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酒店。公司。酒樓(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甲方愿意聘用乙方做廚師工作。
一、合同期為( )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為甲方的頭灶廚師,不負責切配等雜活。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得多于9小時,超出9小時按每小時20元計算加班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為乙方發放工資, 如甲方拖欠工資至每月發放工資日一日后乙方有權單獨取消合同并向甲方索取三倍工資以及索要工資所產生的食宿,車旅,律師,訴訟等費用。 是否發放工資以乙方簽字為準。
最新廚師勞動合同范本最新廚師勞動合同范本
五、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大寫( )元
六、甲方負責乙方的工作餐、住宿及健康證、暫住證的.辦理,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參照相關法規。
七、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八、乙方須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放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例協商制定于酒店規章制度中)。
九、乙方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衛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為浪費的要求、設備設施保管的要求(具體條例協商制定于酒店規章制度中)。
十、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當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為公傷,由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一、甲方視乙方工作的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乙方的留、走由甲方決定。
十二、甲方承擔乙方的往返路費。
十三、如遇酒店倒閉或轉讓,后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補賠付乙方一月工資,如遇到戰爭。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十四、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十五天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給予一月的基本工資作為賠償。(也可以不提前通知給予乙方二月工資賠償)如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賠償甲方一月工資作為損失費)。
十五、乙方沒有為甲方找廚師的義務。乙方不承擔任何原因客人退菜所造成的甲方損失。
十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不付給乙方工資,同時乙方不承擔因病(傷)誤工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十七、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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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友互動
合同沒有寫明的事宜一律按勞動法為準。
希望甲乙雙方合作愉快。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酒店公章) 乙方(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于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于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規定的工資。
(三)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發給乙方在崗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節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解除后有關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和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及其相應的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的發放,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工時制度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第(一)款工作制的,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須經甲、方雙方和工會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第(二)(三)款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乙方按國家和省(市)的規定享受年休假。
七、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八、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人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脫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者修改;補充或者修改后的合同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按(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屬于(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條例)的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或在勞動合同中未告知乙方存在職業病危害情況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因此患有職業病的,其勞動合同期滿時,能否終止勞動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乙方經批準辦理退休(職)手續;
3.乙方死亡;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期滿三十日前,甲方應當向乙發出終止(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通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合同的,應當在全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應按(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為乙方辦妥有關手續。
十、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其中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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