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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

        時間:2024-10-05 12:28:26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通用15篇)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1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之過程

          自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國策之始,原有的計劃經濟模式下的用工制度與人事制度與改革開放與市場經濟發展無法適應,對此,我國率先在國營企業進行國營企事業用工制度改革,到1986年,以國務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 1986年10月1日施行)為標志,在國營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到了《勞動法》頒布實施止,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勞動合同關系均轉換為受法律調整的軌道。隨后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xx] 35號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意見》規定“事業單位與職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本意見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人員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開招聘、簽訂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辭聘等制度。通過實行人員聘用制度,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建立一套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至此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序幕正式拉開,開始試行聘用制改革,在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合同至今。

          二、目前事業單位用人狀況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批準,隸屬于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門,通過開展自身業務活動提供公***品和公共服務滿足“社會共同需要”的社會組織。

          事業單位的特征:

          1、有政府和企業不能也不宜涉足的非盈利服務領域;

          2、較政府與企業要能降低交易協議成本;

          3、并非政府專屬。基于我國事業單位的獨有的、特殊的特征,以及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監督管理、經營服務和公共服務三大類。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分別采取回歸政府、推向市場、保留和撤銷等不同的改革方式,納入各自的領域。而后在分類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各自領域的改革,即回歸政府的事業單位,按行政序列和公務員管理辦法嚴格管理;對轉企業的事業單位,納入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按照國有企業的監管要求,加強管理,深化改革,兼并重組;保留下來的事業單位,要進行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有些要進行必要的整合。

          對屬于“保留”的文教衛生及科研類事業單位,目前用人情形比較復雜,正如法工委《勞動合同法釋義》中指出“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歸納起來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編制內聘用人員,包括簽訂聘用合同的編制內聘用人員和無須簽訂聘用合同的編制內聘用人員;第二類是編制外人員,包括檔案內部管理的編外人員和檔案外部管理的編外人員,編外人員一般實行企業化管理,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第三類是勞務派遣人員,是通過勞務派遣形式招用的。”具體說來,一般事業單位人員有,

          (1)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包括事業單位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事業單位向社會招聘的無編制(編外)人員。

          三、聘用制適用法律的現狀

          按照我國現行用工管理與干部管理體制,《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本與事業單位的多數事業編制內人員、員工沒有直接的關系。就勞動合同而言,依據《勞動法》第2條之規定,也僅僅與由《勞動法》調整的事業單位中部分工勤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以及在用人制度改革中,事業單位向社會招聘而不具有事業編制的招聘人員有關外,與實行了聘用制的事業單位的,簽訂《聘用合同書》的在編人員無關,他們均屬于人事管理的范疇。

          聘用制與原來制度模式的重要區別就在于,必須給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維權救濟途徑。在聘用合同與聘用合同履行爭議實行過程中,聘用合同制設計者感到:若將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合并,必然在體制上、法律適用上出現大量的沖突,而勞動與人事兩者分開后,除原有沖突仍存在外,還產生了大量的新問題。尤其事業單位“人事法律”至今仍處于空白的狀態,不論人事爭議仲裁與審判都存在較大難度,需要得到法律的支撐。于是向全國人大提議,將人事制度改革中推行的聘用合同納入勞動合同一塊立法,原本全國大人也有所考慮,但最終還是因兩者管理體制與可適用的法律嚴重缺失,形成差異巨大,最終全國人大還是將“聘用合同”部分取下,僅出臺了《勞動合同法》。為了將事業單位、聘用制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納入法律調整范圍,但在《勞動合同法》主體調整范圍又不可能與《勞動法》第2條規定相沖突,于是以《勞動合同法》第96條設立了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合同的適用。

          第二部分 是否適用《勞動合同法》

          一、問題的提出

          《勞動合同法》第96條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問題是,第96條規定的是“聘用制的勞動合同”,顯然從第96條的條文文意上看,立法機關未將聘用合同納入,那么第96條所規定的“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就存在兩層問題:1、條文中的“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的范圍是哪些?2、條文中的“勞動合同”的范圍是哪些?對于這一問題,先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簡稱《法工委釋義》第96條的條文釋義。

          二、《法工委釋義》第96條的條文釋義

          該條釋義如下:

          一、我國事業單位用人制度的基本情況

          事業單位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組織。所謂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國家通過編制管理實現對事業單位人員的配置和調控。按照國家財政撥款的多少,可以將事業單位分為三種: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我國事業單位數量眾多,類型不一,隊伍龐大。截至20xx年底,全國事業單位總計126萬個,涉及教育、衛生、農業、文化、科研等多個領域,職工人數近3035萬,其中正式職工2923萬(包括原固定職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職工)。職工人數中教育業占51.3%,衛生業占14.3%,農業占9.5%,文化業占5.1%,科研占2.4%。

          國家對事業單位實行編制管理,按照編制核算撥款的數額。目前事業單位編制都是多年前核定的,編制基數多年不變,不能滿足事業單位不斷發展的需要。在編制滿額的情況下,各事業單位只好大量擴充編外人員和其他人員,這樣造成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復雜,人事管理分割。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歸納起來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編制內聘用人員,包括簽訂聘用合同的編制內聘用人員和無須簽訂聘用合同的編制內聘用人員;第二類是編制外人員,包括檔案內部管理的編外人員和檔案外部管理的編外人員,編外人員一般實行企業化管理,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第三類是勞務派遣人員,是通過勞務派遣形式招用的。

          二、事業單位人員如何適用本法

          事業單位人員是否應當納入本法進行調整,是立法中爭論比較大的一個問題。反對的意見提出,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有本質的區別,不應當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從目前我國事業單位改革的發展趨勢看,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變成行政機關,從事經營的事業單位要回歸企業,從事公共服務的如教育、衛生、文化、科研等事業單位,還要保留公共服務的職能,按照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事業單位有編制、有財政撥款。內部管理機制與企業也不一樣,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限、試用期、加班費、工資、福利、保險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與企業不同,它與國家機關比較近似。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只是要比公務員要有一點靈活性,但不是完全推向市場。聘用制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性質不一樣,調整的手段也不一樣。如果將事業單位也納入勞動合同法管理,將比較難以處理好本法與事業單位改革和社會保障體系完善之間的銜接,并可能產生其他新的社會問題和矛盾,會引起事業單位管理的混亂,出現不安定因素。處理事業單位的問題,應當循序漸進,把管理體制理順后,再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進行立法。這樣比較妥當。贊成將聘用合同納入本法調整的意見認為,長期以來,我國人事制度是由政策和行政文件相結合建立起來的,調整人事關系幾乎沒有一個完整的法律規范性文件。1994年勞動法頒布時,企業的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調整,對事業單位職工是參照公務員管理體制進行管理。公務員法出臺后,公務員法將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排除在適用范圍之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參照公務員法,如果也不適用勞動合同法,那么,對事業單位人員的權利保護缺乏法律依據。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雖然有不同的地方,但本質上并無區別,不應存在兩種合同制度,不應當兩個部門管就變成兩個性質的合同,將聘用合同納人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解決事業單位人員實體權利保護無法可依的局面,有利于事業單位勞動關系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有利于保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利,有利于促進我國事業單位的改革。

          考慮到目前事業單位正處于改革過程中,用人制度的情況比較復雜,事業單位的聘用合同具體特殊性和復雜性,將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工作人員納入本法調整需要慎重。同時,考慮到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如不納入本法調整,將缺乏實體法依據,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因此,本法第二條關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維持了勞動法第二條第二款的表述,另外在本條中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對事業單位聘用制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如何適用本法做出特別規定。這樣規定,既解決了本法與現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銜接,解決了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無法可依的局面,也為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留下空間。

          上述釋義可以說是相當的矛盾,既承認與肯定了現行勞動用工管理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分為兩類不同的體制,既點出了人事政策與勞動法在兩類管理體制上的沖突之處,卻又抱住“實質上的相同”不放。明知“人事法律”呈空白狀態,強調聘用制下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簽訂的合同需要《勞動合同法》作實體法支撐,而在《勞動合同法》中卻又排斥了聘用合同,八面玲瓏,左右矛盾。這與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xx]13號司法解釋所作的明知“人事法律”空白,卻要適用“人事法律”,而后又開個“人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勞動法”口子的做法完全如出一轍。不說太多,就僅僅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加班費一項,那怕不發加班費給換休,對事業單位來講,財政以及事業單位生產經營科研的實際,都不現實,無法完全做到。理論上講,《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付出勞動后的相關報酬的規定均為強制性法律規定,事業單位如何適用與執行,無法執行的受勞動行政部門檢查監督與處罰又當如何?大量的實踐操作問題都將因《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從適用第96條中凸現出來。

          三、其他專家學者專著對第96條的釋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田開友主編 農村讀物出版社釋義表述為“現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勞動合同制度”,而沒有涉及聘用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務100講》曹可安主編 京華出版社沒有涉及聘用合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與案例分析》鄭功成 程庭圓主編 人民出版社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釋義中涉及第96條,釋義為“這樣就把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系納入了調整范圍”。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輔導讀本》黎建飛主編 中國法制出版社釋義為“只有與事業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才適用該法”。

          5、《勞動合同法要點解讀大眾版》法律出版社釋義為:

          1、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如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參照《公務員法》,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2、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適用《勞動法》;

          3、文、教、衛生、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適用《勞動法》,自然也就適用《勞動合同法》,簽訂聘用合同的按第96條處理。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全國律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姜俊祿、北京律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王建平聯袂主編 中國法制出版社本條是關于事業單位勞動關系的法律適用的規定。

          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文釋義與案例精解》滕曉春、李國志主編 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釋義為:在事業單位中享有事業單位編制的人員不是公務員,但他們與事業單位之間也不是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在事業單位中,也存在著一定數量的工勤人員,如司機、打字員、清潔工等,他們與事業單位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故也應適用《勞動合同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精解》江平顧問、李欣宇、隋平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文釋義與適用》吳高盛主編 人民法院出版社直接表述為“聘用制勞動合同”,而根本沒有涉及到聘用合同。

          從上述專著的釋義或表述可以歸納為,第96條是針對《勞動法》第2條第2款規定的進一步規定,即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與勞動者事業單位中的部分人員簽訂是勞動合同的應適用《勞動合同法》,而不是對《勞動合同法》適用主體的補充,更不是增加。事業單位與其在編工作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則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筆者認為:

          1、第96條沒有必要對第2條進行勞動合同的主體進行補充,正如第2條在《勞動法》基礎上增加“民辦非企業單位”一樣,直接增加即可。

          2、第96條所表述為三層:一是“實行聘用制”;二是“工作人員”;三是“勞動合同”,因此,從文意上看,只是對《勞動法》第2條第2款的進一步說明。

          3、第96條設立的另一層意思是,在事業單位中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中,存在著“既有對全面實行勞動合同的規定,又有對實行勞動合同某一方面的規定,有時會出現既是舊法又是特殊法等情況,需要法律明示適用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釋義》姜俊祿、王建平主編”。前者三點是符合多數專家學者對第96條的理解與釋義。

          4、《法工委釋義》第96條的條文釋義中指出“考慮到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如不納入本法調整,將缺乏實體法依據,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因此,本法第二條關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維持了勞動法第二條第二款筆者注: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的表述”顯然是針對的簽訂聘用合同的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作出這樣的理解,其理由再簡單不過,即事業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中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已受《勞動法》實體法的調整,而“缺乏實體法依據”恰恰只有簽訂聘用合同的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果對這條釋義沒有理解錯的話,那么就引出下面的若干問題。

          第三部分 《勞動合同法》第96條引出的問題

          單從第96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條文看,其表述本身似乎存在諸多問題:

          一、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而非勞動合同。

          正如前面所述,按照國辦發[20xx] 35號文的“事業單位與職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本意見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其工作人員全部編內人員簽訂的均是聘用合同書。而簽訂勞動合同只有工勤人員和編外招聘人員。聘用合同書除建立聘用關系外,本身也確認了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原本存在的人事關系,但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的人事關系不是由聘用合同所建立的,而是在進編制錄用所建立的,即沒有與具體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但只要進編錄用就建立了人事關系,至今具體到哪個單位上班工作,相對人事關系的建立已不重要。它與勞動關系不同在于,雖然《勞動合同法》強調以實際用工之日建立起勞動關系,但與此同時《勞動合同法》又強制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必須簽訂或稱一個月寬限期,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書也就確認了勞動關系的建立。第96條中的“工作人員”是狹義的,應當不包括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

          二、若聘用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則沒有必要設立第96條

          第96條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似乎表達的是聘用制下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的意思,或者說聘用合同書與勞動合同書是一回事。如果表達的聘用制下所簽訂的合同就是勞動合同,那么就推翻“聘用合同”的模式,法律應當規定直接采用勞動合同書,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中直接加入聘用制事業單位這一主體就行了,沒有必要設立第96條。

          審視《勞動合同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其第1款規定中僅較《勞動法》僅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一個主體,根本沒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沒有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這一主體。而第2款“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正是對事業單位中原本就有的這類人員,即《勞動法》第2條確定的,部分工勤人員和外聘人員即無編制向社會招聘的人員。這類人員原本就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書,原本就受勞動法調整,自然也就是受《勞動合同法》調整的主體之一,因此,可以將《勞動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定應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工勤人員和外聘人員,而不是大多數事業單位在編簽訂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員。

          三、第96條的本意似乎是適用《勞動合同法》

          《法工委釋義》中提到“考慮到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如不納入本法調整,將缺乏實體法依據,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因此,本法第二條關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維持了勞動法第二條第二款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的表述”似乎有第96條是第2條的補充之意,理由是釋義中“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并沒有列舉也未做具體區分,應當理解為包括在編工作人員。如果沒有理解錯的話,第96條本意是讓聘用合同書適用《勞動合同法》。

          四、第96條的特別規定缺乏可操作性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這樣的規定,看上去不錯,但對于聘用合同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國務院規定,大概只有人事部以及各省市人事部門規定的狀態來說,是很難執行的。另外,對于與“事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勞動法》早已規定清清楚楚,根本沒有重復規定的必要,《法工委釋義》“考慮到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如不納入本法調整,將缺乏實體法依據,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與《勞動法》大相徑庭。

          五、混淆了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本質區別

          說到底,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的本質區別在于,勞動合同反映的是以勞資條件為主的勞動關系,理論上講勞資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勞動法律關系。而聘用合同反映的是,行政管理體制下的人事行政管理關系,這種關系自始就是不平等的,且也不具有法律特征,即不是一種法律關系。因此,即使要適用,也只能在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直接涉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切身利益和相關權益方面適用《勞動合同法》。因此,第96條似乎應表述為:

          第96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涉及工作條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方面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即便是這樣,也存在下列重大問題:

          1、如果說,第96條所稱“勞動合同”是狹義的,那么對于簽訂聘用合同的是否可理解為不能適用《勞動合同法》;

          2、目前我國約有50%的事業單位應當實行人事制度改革但并未實行聘用制,是否排除在第96條之外;

          3、目前尚有大量的事業單位尚未進入社保體系,如何適用《勞動合同法》。

          綜上,可以清楚看到:

          1、眾所周知,法律是調整各社會關系的規范,但不能說凡社會關系就存在法律關系,應當認真透析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人事關系的內容與性質,符合法律關系調整范圍的方可納入。

          2、關于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規范聘用合同以及人事關系缺失法律規范,至少目前沒有實體法律規范,就如同結婚時沒有婚姻法,多半只能由家長確認、擺婚宴婚禮議式、登報申明讓局部社會來知曉,借以達到“告示”夫妻關系,但不能說,這一關系是某一婚姻法上的夫妻關系。

          3、人事關系中,事業單位的權力可以說出個1、2、3... 甚至數不清,而工作人員的權利就不知從何而說,即法律關系上的權利義務內容缺失。

          4、通常事業單位在履行職能時行使部分公權力,即通常所稱的“行政法授權的行政權力”,這是我國社會關系中的特殊現象與獨有組織機構,對此不少專家學者認為,在社會轉型期間,事業單位應當按其職能特征分流為國家機關與企業化兩類,如原為司法行政機關主管事業單位的律師事務所現已轉為合伙制等類型的組織,又如原為事業單位的城管隊現已升格為國家機關之一的“城市管理執法局”,律師、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與單位之間的關系分別《律師法》、《公務員法》規范與調整。正是由于事業單位人事關系的特殊性、政策性、非權利義務性,不可能有與之相對應的法律來加以調整。

          5、本次立法機關試圖以《勞動合同法》第96條的設立,來讓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聘用合同有實體法來調整,讓聘用合同關系成為法律關系。讓聘用合同與人事關系實現分離,讓其建立用人關系、讓《勞動合同法》調整聘用合同中規定或約定直接涉及工作人員的權益與切身經濟利益部分,這一良好初衷無疑是可取的,思路也是正確的。

          6、如果說,第96條包含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的意思,其最為關鍵的是,立法機關要盡快規范與明確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所享有并應承擔的權利義務。

          不論怎么說,無論在法律制度上、人事制度存在怎樣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已出臺,并距今僅有不足半年時間就要生效施行了。對于實行了聘用制的事業單位,國家必須盡快明確第96條的所指的,一但明確聘用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至少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的用人管理應當符合其規定。如果說“凡采用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的,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則另當別論。但這必須要立法部門或有權機關做出明確的具體規定或解釋。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省______市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

          村戶口種類: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1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1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以完成的工作為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2105的經濟補償。

          1、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1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1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106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本合同的變更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9條本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況之1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10條本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辦理。

          第11條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5)至(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4、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12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由于甲乙雙方任何1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1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1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5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1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本合同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3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主管部門:

          地址: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學歷:

          何時畢業于何校何專業: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溫州市人事局關于規范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 元。

          2、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成都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1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1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2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的經濟補償。

          3、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4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180小時。

          1、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5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第6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4、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7條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104條中約定)。

          第8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9條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1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5)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10條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11條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5)至(8)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3、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1款、2款(5)至(8)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2款(5)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4、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1、2款規定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12條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13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喲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14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勞動爭議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6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成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蓋章后,甲方應在1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x簽訂為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年x月x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布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

          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合同范本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五)至(八)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一款、二款(五)至(八)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二款(五)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三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愿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并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并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的具體崗位在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每月____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確定: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____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乙方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五、社會保險

          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于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作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

          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七、其他約定條款

          本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10

          甲方名稱

          乙方姓名

          為了確立雙方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第二條、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擔任 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在合同簽訂時的工作報酬為 。

          今后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后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非因工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后,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銷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銷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方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義務。

          10、合同期滿后,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減去培訓費總額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后服務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臵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后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全額事業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學校制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簽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辦公室干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按其畢業時間套專技人員工資,按所聘專技崗位執行相應工資,月工資(含社保金)為 元。試用期期間,不享受學校福利待遇。試用期后與在職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與在校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請事假、病假與在校正式職工同等標準扣除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八條 暑假期間根據學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實際工作時間工資,未安排上班的,不計發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保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與今后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日期: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13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第二條 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

          今后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后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后,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秘密、商業秘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后,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1、2、3、4、5、6、

          第九條 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后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后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 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后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15

          編號:

          甲方(業主):_ _ 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電話:_ _ _ _ _ _ _ _。

          簽署一份聲明

          一、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和勞動者(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應由雙方協商后填寫,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Mark & ldquo不需要填寫的空白字段。/& rdquo;。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工時和綜合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

          5.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簡明準確,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包括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甲方不得為乙方保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選擇一種)

          a、定期合同。期限為_ _ _個月,從_ _ _年_ _ _月_ _ _日至_ _ _年_ _ _月_ _ _日。本合同到期后,如果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將自到期日起自動延期30天。如果雙方在30天后未能就新合同達成協議,本合同的履行應終止。

          b,沒有定期合同。來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c、在合同期限內完成一定的工作。具體:_ _ _ _ _ _ _。乙方實際開工時間與合同約定的開工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工時間為合同實際開工時間;同時,到期和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長。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日/月)至(日/月)開始。(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無限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三條就業條件如下:

          A.文化知識:。b .身體狀況:。c .勞動技能:。d .工作能力:。e .團隊精神:。f .其他:。第四條試用期內,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場所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本崗位(工種)。乙方的工作應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1.甲方業務需要;

          2.乙方不稱職的;

          3.乙方因長假被他人頂替;

          4、其他確實需要調整崗位的原因。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工作地點:

          1.甲方營業場所發生變化;

          2.因甲方業務需要,乙方工作地點需要變更的;

          3.在上述情況下,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乙方健康的情況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

          2.工時綜合計算。

          3.時不時地工作。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xx年休假、婚喪嫁娶、分娩等帶薪假期。

          動詞 (verb的縮寫)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按勞分配原則,甲方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基本工資為人民幣,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同崗位最低工資或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的福利待遇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確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視為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拒發工資的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加班費是有報酬的。

          不及物動詞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應在入職時向甲方提交辦理社會保險的所有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員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應履行告知乙方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的義務,做好勞動期間的職業危害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給予特殊保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女職工提供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規范和管理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和乙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額外一個月的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稱職,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后仍不稱職,如在績效考核中,經培訓仍評定為不合格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可依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甲方采取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違背真實意思訂立合同的。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若乙方未在30日內提供其就業相關信息,甲方無法辦理就業及社會保險繳費手續;經核實,乙方在申請時向甲方或用人單位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假的或偽造的;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等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在求職前未申報,但在求職時未申報的;求職前曾被其他單位記大過、留廠檢查、開除或開除等嚴重處分,或有吸毒等劣跡且求職時未申報的;求職前已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求職時未聲明的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解除合同:

          1.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冒險,危及其人身安全。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到期;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解散或被撤銷;

          3.乙方退休、辭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上已經三個月沒有履行本合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同時本合同第二十二條未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天(副經理級以上提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若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且無法移交,立即離職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不能臨時解除勞動合同;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尚未完全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審查中,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解除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到期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簽合同的,經對方同意,可以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連續訂立兩項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賠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應當依法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按照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下列費用:

          1.甲方招聘和聘用他們所支付的費用;

          2.試用期滿,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期內的培訓費。具體支付方式為:約定服務期的,出資額按服務期平均分配,乙方履行服務期按降序支付;未約定服務期的,出資額按勞動合同期平均分配,并按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減少支付;合同期未約定的,出資額按照五年服務期平均分配,員工履行的服務期按降序支付;雙方約定減量計算方法的,以約定為準。

          X.補充條款和特別協議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已被甲方保密的技術秘密和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資料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商務函電等。

          2.商業信息。業務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材料、定價政策、未披露的財務資料、采購渠道、產銷策略、投標目標和投標內容等。

          3.公司應根據法律(如在承包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秘密)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規定,對外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十三條補充規定:(根據需要調整內容)

          1.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和地點按照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權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應由兩名以上出席人員在書面通知上簽字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出席人員可以是公司其他員工)。

          3.甲方采用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部網發布的所有通知和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崗位說明書》等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曉并認可。

          XI。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人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相關勞動標準內容與今后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有關規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如果之前簽署的其他相關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事后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補充或修改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本合同的第一部分處于溝通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況。).緊急聯系人& rdquo作為乙方的受委托方,受委托方有權接受和解和調解,并有權索取和簽收相關文件。乙方確認

          所列地址是與勞動關系管理相關的文件和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下列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 _ _ _ _ _ _ _(簽字蓋章)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簽字)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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