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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時間:2024-11-29 15:59:20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精】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精】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

          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新規定,其立法本義就是為了穩定勞動關系,將“不定期勞動合同確定為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限制定期勞動合同的使用,并降低定期勞動合同轉為不定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在勞動合同法(草案)起草和修改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勞動法執法檢查組對各地用工市場的調查表明:有60%以上的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短期合同,合同期限大都在1年之內。針對我國目前呈現勞動合同短期化的現狀,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利于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長期的勞動合同,改變我國勞動合同短期化的局面。另外勞動合同法對不簽訂勞動合同,及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了較高的違法成本,這將使用人單位自覺守法。

          勞動合同法構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的主要形式,向勞動者傾斜的立法意圖顯而易見,但是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理解,有許多用人單位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味著固定工,意味著重拾鐵飯碗,它將使用人單位的負擔加重,并影響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

          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概述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實施條例》規定,員工在滿足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該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上述第(1)項,勞動者在一家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這里的十年期限包含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的工作年限,而且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發生調動的,期限合并計算。

          第(2)項是與國企改制對接而定,保護一部分國企老職工的同時為國企減負。

          第(3)項,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在第二次勞動合同到期之前,勞動者沒有出現過失性辭退、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另安排工作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等情形,再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如果勞動者沒有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要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員工達到連續工作滿十年或者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后,還需要表示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意思,在這一點上,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所區別。

          從立法的層次上來說,勞動合同法的效力顯然要高于其實施條例,應以勞動合同法為準,只要勞動者滿足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除非勞動者明確表示要求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就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實踐中,有解決此問題的辦法。因為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遇到這些情形時“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在勞動合同中增加一條:員工要求與公司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4)項用人單位如果20xx年1月1日起用工時間超過一年且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法律直接規定雙方已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如何避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洪水猛獸,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可以予以解除的。但是,一旦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他/她可能自己也理解為終身合同,員工的這種心態可能對企業經營管理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著很大的負面影響。一旦簽訂或被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其沒有到期時間,不能到期自動終止,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而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辭退。所以,用人單位如果可以不簽,應當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盡量避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簽訂較長或合適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企業可以根據員工的情況區別對待:如果從公司長遠發展角度考慮,員工屬于公司業務需要,而且不會造成成本太高,公司可以考慮與之簽訂較長時間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一些未來不確定是否需要的員工,公司可以考慮與之簽訂合適期限的勞動合同,到期后與之及時終止。

          有的公司在08年與員工簽訂了一年期勞動合同,現在面臨是否續簽的問題,對于這種情況,企業要謹慎的作出風險分析后再決定。

          2、非全日制用工

          企業也可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避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這種用工形式,公司需要完善考勤制度,注意用工時間和工資支付期限等方面的風險。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因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營業處: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的證書名稱和證書編號:

          在甲方工作的開始時間:

          家庭地址的郵政編碼:

          北京居住地址的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縣)的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場所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

          第五條根據甲方崗位(工種)的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場所為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應符合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如果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是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綜合工時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采用的休假制度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_____元。

          甲、乙雙方關于工資的其他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因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乙方待崗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福利。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體系;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禁止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如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應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等

          第二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后與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

          甲方(聘用企業):______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到______止,期限為______天。

          第2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______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_小時。

          (二)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_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不是無終止時間,而是指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即期限長短無法提前預料和確定。沒有固定的合同終止期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間的最大區別。

          一、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拒不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如何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一樣,可以依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進行變更。變更合同條款時,雙方應當按照自愿、平等原則進行協商,不能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同時還必須注意變更后的內容不違法。

          四、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所認為的那樣一旦簽訂就無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現或者雙方協商一致,同樣可以解除。下列情況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經濟補償金問題

          (一)用人單位首先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勞動者,但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用人單位可以依據此條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隨后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應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用人單位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

          一、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員工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與固定期限合同相比,無固定期限合同除沒有約定合同終止期限的合同外,其它的地方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樣,如果遇到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的條件,或者可以裁員的狀況下,仍然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樣需要解除就得解除,需要裁員就得裁員,不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就是終身了,用人單位就得養著了。

          二、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是否只有不利之處?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避免了在每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沒有及時續簽勞動合同造成事實勞動關系,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超過一個月的需要支付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工作。這種合同適用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有利于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于員工來說,也有利于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鉆研業務技術。

          正是由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著自身的好處,上海西門子電器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份全員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三、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么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員工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四、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及其應對。

          1、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在用工期間均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法律規定須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員工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員工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員工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以上三種情形下,除員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也就是“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由于在實務操作中B類情形碰到的比較少,我們主要針對A、C二種情形進行分析。

          A情形中的條件是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那么用人單位首先要考察該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以及工作時間是否連續,是不是曾到其他單位去工作再回到本單位工作,中斷期間用人單位是否對員工作出補償,如果作出補償的則很可能被認定為為規避而采取的虛假的中斷行為。

          對于C類情形,連續訂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續簽時要考察員工有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如果有的則用人單位可以拒絕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外,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應從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是不是連續簽訂了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只要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我們認為,該類情形的條件中有“續訂勞動合同的”這一限制,也就是以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為前提(備注:實踐中也還存在一定爭議),那么單位也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后選擇不再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但是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20xx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用支付。

          為了避免用人單位采取措施來規避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損害員工的利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規定,用人單位為規避《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而采取下列行為的,應認定無效,員工的工作年限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應連續計算:

          1.采取迫使員工辭職后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將員工工齡“清零”的;

          2.采取注銷原單位、設立新單位的方式,將員工重新招用到新單位,且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沒有實質性變化的;

          3.通過設立關聯企業,在與員工簽訂合同時交替變換用人單位名稱的;

          4.通過非法勞務派遣的;

          5.其他明顯違反誠信和公平原則的規避行為。

          我們的其他建議:

          l以上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若無續訂意向的,是沒有主動通知員工續訂勞動合同或征詢員工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義務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的成就是有前提的,也就是員工提出來續訂、訂立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來續訂勞動合同且員工同意續訂。

          l對于上面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保留好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據。

          l減少簽訂短期限的勞動合同。

          l對于C類情形下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準備續訂勞動合同的,要避免在勞動合同期滿后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3、視為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種情形。

          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員工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員工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防范措施:用人單位在用工發生之時,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且在勞動合同期滿時,要及早確定是否要和該員工續簽勞動合同以及員工的續簽意向,如果雙方確定要續簽的則要及時續簽,避免長期的事實勞動關系,從而避免以上這種風險。

          ②20xx《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并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法》第二十條: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防范措施:合同期滿后,要避免事實勞動關系存續,因此,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之前確定,如果要續簽也要在合同期滿之前簽定。

          五、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事由。

          前面提到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并非意味著不能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員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的;

          (二)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對于(二)至(七)類情形,用人單位可以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

          六、綜合防范法律風險體系。

          要較徹底的防范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帶來的法律風險,用人單位應當制訂一個綜合的減少此類法律風險的體系:

          1、對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款進行設計。

          2、制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違紀處理制度,入職管理制度,離職管理制度,及其它一系列相關的制度中的條款,如保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等。

          3、完善用工管理:用工管理流程、內部管理文書、證據固定等等。

          4、對公司及各部門高層進行用工管理相關的培訓交流。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規定和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對從事關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行業或工種的職工必須采取特殊保護措施,辦理有關保險手續。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甲方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甲方應在保證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從事工種(崗位):□管理;□市場營銷;□咨詢服務;□其他(請注明)。

          四、工資待遇:工資必須以貨幣(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每月的5日發放上月工資。

          五、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工時制度的規定,不得任意延長工作時間。乙方應當以積極的態度從事勞動,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六、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條件的;

          2、職工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

          3、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且制度中明確需解除勞動合同的;

          4、企業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7

          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與解除相關的一些問題

          勞動者不知道與用人單位之間能否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想要辭職,卻不知道能否得到補償。對于這種問題,為您具體作答。

          問:我在一家印刷廠工作已經5年多。公司原來是每年簽一次勞動合同,去年我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時單位不同意,我就申請了勞動仲裁,裁決印刷廠與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也跟我簽了,此后就一直安排我干一些又臟又累沒人愿意干的工作,而每月工資全加起來才1800元。我覺得現在繼續在這兒工作沒什么意思,想辭職,請問:單位已跟我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是我主動辭職,能得到經濟補償嗎?

          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6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是否應當支付經濟補償與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期限無關,而與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有關。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但是如果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具體到您的情況,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您是因為覺得工資低、“繼續在這兒工作沒什么意思”等個人原因想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您所在單位就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問:我是某企業一名勞資人員,企業里有名職工在廠里工作已經10年了,他想和企業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請問是否符合規定。

          答:《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第14條中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的……”。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當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二)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三)勞動者沒有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你咨詢的問題看,該職工在你單位已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當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時,其提出與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法有據。依據法律規定,此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既無權終止勞動合同,也無權提出不再續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8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在________居住地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_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__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__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同意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1條本合同的期限類型為定期合同。有效期為(月)(日)至(月)(日)(年)(日)。

          二、工作內容

          第2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擔任甲方崗位(工種)。

          第3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程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4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度。

          第5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6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具,建立和完善生產工藝,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衛生制度和勞動安排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的健康檢查。

          第7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相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9條如果乙方實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在每月的第一天以貨幣形式全額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不得低于人民幣。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每月不得低于人民幣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

          第11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達州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不及物動詞勞動紀律

          第12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在工作中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提高思想意識和職業技能的培訓。

          第13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可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發生變化的,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也隨之變化。

          第15條如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16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根據本勞動合同第十九條,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19條甲方在法定整頓期間瀕臨破產或者長期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可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解除勞動合同。第二十條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

          本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表示有意續簽。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22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出現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八.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24條乙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由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所有人員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和招聘費。標準是:每工作一年,減總培訓費或招聘費的20%;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不發工資。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銅川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不服裁決,可向銅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X.其他人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后違反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年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1

          在分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利弊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概念: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企業的利弊

          好處:

          1、企業留人的一種方式,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對于工作保密性強、技術復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于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弊端:

          1、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味著企業在未來任何時間解除或終止合同,都面臨給予員工補償。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員工的流動性。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利弊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來說是一種保護,讓勞動者擁有更加穩定的工作環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風險。

          溫馨提示所有的勞動者知道如下情況: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之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2

          一、協商解除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補償標準:

          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舉例:

          老王在A公司工作了11年,月工資10000元,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于公司經營不善,老王也體量公司,協商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老王可以獲得的補償是11萬元。

          假設老王不想解除合同,公司單方面要解除,那么,老王可獲得的補償就應該是22萬元,差了整整一倍。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可以簽訂、應該簽訂及視為簽訂三種情形:

          一、可以簽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應該簽訂: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3類: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這20xx年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實施前的工作時間。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自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固定勞動合同次數,跨年度的'勞動合同和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都可以視為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再次簽訂的合同到期后,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法定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則用人單位應在合同期滿后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外,自20xx年1月1日后,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用人單位應注意不要將試用期約定成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視為簽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4

          編 號:

          廣東省職工勞動合同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

          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 年 月 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5

          用人單位(甲方)限責任公司

          住所東勝區吉勞慶北路14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王成

          勞動者(乙方)性別

          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條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的,則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的派遣期屆滿之日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班________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條款: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

          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__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將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做入乙方的工資,由乙方自己負責交納。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支付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情況。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公章)鄂爾多斯市佳泰和物業管理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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