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id="u3evg"></i>
      1. <i id="u3evg"></i>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時間:2024-11-20 04:15:48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精選15篇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

          一、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二)至(四)項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包含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即加班費的情形);

          律師提示:“及時支付”是指不得拖欠工資,“足額支付”是指不得克扣工資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7、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9、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律師提示: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用人單位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和計算依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2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x,年齡,住址。勞動合同期限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根據《勞動法》第條第款第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月x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3

          【網友咨詢】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

          【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如下: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后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_日

          _____年__月___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5

          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這是很多勞動者都比較擔心的一個問題,害怕一覺醒來就被單位給解除了。那么針對這種情況,法律是否規定了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

          (1)《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序應注意,工會要發揮作用。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通過介紹,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單位是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與此同時,法律對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又是作出了條件限制的,用以保護廣大勞動者的權益。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6

          「案例」

          小張是某大學的管理學畢業生,在一次校園招聘會上,某跨國集團公司向他伸出橄欖枝。經雙方商定,小張畢業后到該公司擔任業務經理。后小張順利畢業并和該公司簽訂2年勞動合同,約定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后,小張轉為正式員工。在轉為正式員工第2個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小張認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業績考核中達到公司的規定。為此,小張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律師分析」

          這是一起因用人單位在員工試用期滿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1)有證據材料證明勞動者的表現不符合錄用條件;2)勞動者的表現發生在試用期內。

          勞動者必須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時,用人單位才能行使勞動合同解除權。

          在本案中,小張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并約定了試用期。在其試用期滿后,還辦理了轉正手續。都表明了,小張在試用期內時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因此,在試用期滿后,公司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小張的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法條」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HR應對」

          1、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后,應在轉正時及時進行考核,考核是否滿足公司的錄用條件。如未經考核就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

          2、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就不能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8

          先生/小姐:

          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元;

          您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計元;

          2.此種情形下:

          3.公司需要支付給您相當于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元。

          4.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簽收回執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現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乙方在合同期間因為________事件,嚴重違反公司章程和勞動紀律。乙方也承認自己的錯誤,同意甲方提前解除和自己的`勞動合同。

          二、甲方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與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工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甲方給乙方交的社保、公積金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在乙方,所以甲方不必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及其賠償金額。乙方也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四、乙方應當按照甲方離職規定在____日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應當給乙方出具離職等證明。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從雙方簽訂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0

          一、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于 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根據國家《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 ,補償金額為: 元整(元)。

          三、甲方為乙方補齊 年 月份以前所欠養老保險金,個人部分從乙方補償金中扣回,以后養老金續交事宜由新用人單位續交或乙方自行辦理。

          四、到目前為止,乙方無職業病史,其以后健康狀況與甲方無關。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乙方即成為社會自然人、自由從業者。以后個人涉及法律的.、經濟的、生活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1

          員工入職虛報生育狀況

          本報訊因擔心遭遇就業歧視,已婚未育的王女士在求職時謊稱自己已育。被錄用后,培訓中心發現王女士當初虛報個人資料遂將其解雇。王女士認為培訓中心的做法存在用工歧視并違反法律規定,遂起訴要求恢復勞動合同關系。近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判令培訓中心與王女士恢復勞動合同關系。

          20xx年9月,王女士到一家培訓中心應聘雅思英語老師。由于婚后未生育,王女士擔心培訓中心會在錄用時對未生育的婦女差別對待,于是在填寫求職登記表時,將婚育狀態一欄填寫為已婚已育,并虛報了子女信息。經過幾輪面試,王女士順利入職該培訓中心,并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此后,王女士的工作表現一直不錯。一直到去年2月經醫院檢查診斷為懷孕后,王女士將懷孕情況告知了培訓中心。

          不料,培訓中心得知該情況后,以王女士入職時虛報個人資料為由,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王女士認為其做法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此,王女士將培訓中心告上法庭。

          庭審中,培訓中心辯稱,王女士入職時填寫和簽收了一系列文件,這些文件均要求員工提供真實的信息。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企業獎懲與處罰制度,員工提供虛假資料的公司可予以解雇。公司依據規章制度依法與王女士解除勞動合同,并無不妥。培訓中心還特別強調,是否生育與王女士競聘的崗位無關,但誠信問題就與崗位有直接關系。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女士因擔心就業歧視虛報個人生育狀況不構成欺詐,培訓中心以王女士在簽訂勞動合同、填寫求職申請表及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時對生育狀況做不實陳述并據此解除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王女士現處于產假期內,對其要求與培訓中心恢復勞動關系的訴請,應予支持。

          ■法官說法■

          生育狀況與勞動合同履行無必然關系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及勞動者各自所負有的如實告知義務。那么,生育狀況是否屬于勞動者的告知義務范圍,勞動者未如實告知又將產生怎樣的法律后果?對此,本案承辦法官許慧作出了如下分析:

          首先,勞動者的告知義務是“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也就是與勞動合同履行存在有實質性意義事項,通常包括勞動者個人身份信息資料,能一定程度反映勞動者工作能力、技術熟練程度的工作履歷,原單位推薦函,特殊崗位必須具備的資格證書或健康資料等。而婚姻、生育狀況通常與勞動合同的履行沒有必然關系,屬個人隱私。

          其次,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的虛假陳述構成欺詐是用人單位行使解雇權的依據。其中,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訴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但本案中,培訓中心已明確表示王女士是否生育與錄用與否無關,培訓中心并非相信了已生育的虛假陳述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王女士的做法也就不應被認定為欺詐,培訓中心也就無權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現實生活中,不少企業為避免因女職工生育可能發生額外的費用,不愿意錄取女職工,尤其是未生育的婦女,這實質上是一種就業歧視,不為法律所允許。但同時也應當指出,勞動者無論出于何種動機,隱瞞生育狀況的做法都是不誠信的行為,不應得到提倡。

          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是指在勞動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用人單λΥ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支付給勞動者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為了維護處于弱勢地λ的勞動者的權益,《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在一定條件下請求經濟賠償金的權利。與經濟補償金不同,經濟賠償金具有懲罰性,是一種懲罰性賠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的規定可知,用人單λΥ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支付的賠償金相當于補償金的二倍。用人單λ“Υ法”是勞動者請求賠償金的前提,但與此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和四十條的規定,用人單λ在一定條件下有解除合同的權利,這就導致了實踐中很多用人單λ濫用合同解除權。勞動者如果發現用人單λΥ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有權請求其支付經濟賠償金,對于經濟賠償金的數額有異議的,有權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辦理項目重點注意事項

          要求用人單λ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并保留用人單λ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λ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并作為證據保留。同時應查明該依據是否屬于《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或者滿足第四十條的規定。

          適用賠償金條款時需注意的事項勞動者請求經濟賠償金,在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并咨詢專業人士的基礎上,應注意以下幾點:

          1、用人單λ只有在勞動者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或者符合第四十條規定的條件下,才具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同時不得有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2、經濟賠償金應按照《勞動合同法》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標準二倍的計算方法予以計算;

          3、用人單λ應對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理由提供充分的.證據,不能提供充分證據的,應認定為解除、終止合同不當,屬于Υ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

          救濟措施勞動者可以直接請求用人單λ依法向其支付經濟賠償金。在用人單λ拒絕支付或者對賠償金數額有異議時,可以采取向勞動行政部門檢舉、投訴,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訴等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典型案例:

          解除勞動關系不合法 被判支付賠償金

          遭退貨后,公司發現問題出在操作工周先生身上,便依據勞動合同之約定將周先生開除。周先生申請仲裁后,獲得公司支付Υ法解約賠償金2880元。但公司不服,訴至法院,稱無需支付。因科技公司δ能提供充分有效之證據證明周先生存在嚴重忽視職責且給公司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之事實,故以此為由解約的行為尚有不當。日前,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在公司已補償1個月工資的基礎上,作出公司再支付周先生賠償金差額20xx.19元的一審判決。

          來自湖南東安的中年男子周先生于 20xx年7月21日進入科技公司工作,雙方簽訂有效期為1年的勞動合同。周先生的工作內容為上午清潔工,下午操作工。去年7月31日,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有“員工嚴重忽視其職責,導致公司財產嚴重損失,勞動合同馬上終止”等內容。20xx年8月,公司接到客戶通知,說貨物出現問題要求退貨。經核實,發現該批貨物為周先生操作。公司認為,因周先生工作的失誤,造成了公司產品的退貨,造成經濟損失約1萬元,并對公司聲譽上造成了損失。根據合同約定,公司于20xx年8月31日對周先生作出開除決定。公司在解雇周先生的同時,仍然支付了1個月的工資作為善意賠償。

          為此,周先生申請仲裁,裁決由公司支付周先生Υ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880元。科技公司不服裁決,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無需支付Υ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2880元。周先生辯稱,公司表示因對其工作不滿意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但并δ解釋說是因為是本人工作過程中出錯。現科技公司Υ法解除勞動合同,故不同意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20xx年8月31日,科技公司以周先生工作失誤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但δ能提供充分有效之證據證明周先生存在嚴重忽視職責且給公司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之事實,故科技公司以此為由解除與周先生之間勞動關系的行為尚有不當,應支付相應賠償金。在審理中,科技公司主張其于雙方勞動關系解除之后已支付補償金應在計算時予以扣除之觀點,尚屬合理,予以準許。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2

        __(身份證號:00000):

          因你自 年 月 日至今,已連續曠工超過 天以上且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你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因公司向你郵寄送達通知,均被拒收,現通過登報方式告知。限你在本通知見報之日起 日內到公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手續并辦理工作交接,逾期不辦理不影響雙方之間勞動合同關系的解除。

          特此公告!

          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3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x,年齡xxx,身份證號xxxxxx,住址xxxxxx。勞動合同期限為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因xxxxxx,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xxx年xxx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xxx

          (用人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4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5

        __ :

          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與以上員工在簽署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公司已無任何勞動崗位,勞動合同亦無法變更。公司現決定采取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方式與以上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與以上員工自公告之日起第31日解除勞動合同,限以上員工于勞動合同解除后五日內到公司辦理手續,公司將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05-06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08-26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06-20

        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2-14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精選】06-20

        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06-24

        解除勞動合同06-19

        解除勞動合同(精選)01-17

        解除勞動合同11-24

        【精華】解除勞動合同10-18

        午夜免费福利视频_日韩精品无码一区二区三区久久久_久久九九久精品国产88_国产资源网中文最新版

          <i id="u3evg"></i>
            1. <i id="u3evg"></i>
              亚洲日韩Av一区二区三区中文 | 亚洲欧美久久天堂综合一区 | 午夜性开放视频久久…爽 | 亚洲一区二区国产精品无l 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V五月天宝贝 | 久久精品国产欧美日韩99热 | 夜夜爽天天爽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