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作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作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上海林天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林其 注冊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新工路119號聯系電話:
在滬辦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新工路119號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住址:聯系電話:
在滬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類別、期限和試用期
1.合同類別: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2.試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職務、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
1.乙方工作崗位:____________,擔任職務:____________。
2.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及工作地點進行調整。雙方應對調整情況進行書面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4.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工時方面的規定,結合甲方的生產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并確保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勞動報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執行第___項: ①月工資:______元/月。
②日工資:____元/日,待工工資:____元/日。雙方未約定待工工資的,待工日執行日工資標準。
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① _________元/月。② ____元/日,待工工資:____元/日。
2.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可另行書面約定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并按時支付乙方的績效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4.甲方按月結算乙方工資,并在下一個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由乙方簽字確認。工資發放清單由甲方存檔保管。
5.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年限、工作表現、崗位變化、職務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調整情況應得到乙方的確認,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確保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于國家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和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實施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應當將有關規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簽訂的集體合同,適用于乙方。
3.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并按照國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為乙方創造安全工作的環境。
4.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甲方按規定為乙方創造崗位培訓的條件,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職業技能、遵紀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參加甲方安排的培訓活動視同出勤,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的基本工資。
6.甲方為乙方繳納法定的社會保險,甲方確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漏保。
7.甲方根據有關規定為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工作創造必要條件,辦理好各項手續。
8.甲方對乙方的出勤、工作、違紀等情況做好記錄,作為獎罰乙方的依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安排的崗位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各方面素質。
3.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工作。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終止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結清乙方的工資。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工作地點或者甲方工商注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它
1.本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內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簽字: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勞動合同2
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規范勞動合同加強社會保險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要求,按照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大隊精心組織、嚴格落實,從6月下旬開始結合日常巡視執法檢查工作全面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提高我市勞動合同簽訂率和社會保險參保率,依法維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快構建全市和諧穩定勞動關系。
一、加強宣傳,督促自查,引導用人單位誠信守法,自覺規范其用工行為。結合7月份《社會保險法》宣傳月和每年開展的“送法進企業”宣傳活動,牢固樹立寓服務于執法之中的思想,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為宣傳重點,定期組織監察員深入住宿餐飲、商貿流通、建筑領域等勞動密集型用工單位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通過向企業職工發放法律讀本、現場講解重點法條、面對面懇談等多種形式,重點解決企業負責人及員工勞動保障熱點焦點問題,引導教育企業依法招用、使用員工,自覺履行簽訂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等法定義務。同時堅持邊宣傳邊自查的工作原則,深入企業一線宣傳服務,主動上門指導單位自查整改,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用工和登記申報社會保險,引導勞動者參保繳費,強化守法意識和維權意識,實現企業發展和員工保障的“雙贏”。
自開展專項檢查活動以來,我大隊已開展 “送法進企業”宣傳活動xx次,發放宣傳手冊(單)xxxx多份,出動勞動保障專職監察員xx人次,與企業召開座談會xx次,參加勞資人員、勞動者達xxxx余人,現場解答員工提出關于勞動保障疑難問題xxx人(次)。主動上門發放并指導填寫《專項檢查自查表》xxx戶,用人單位自查整改xxx 戶,補簽、續簽勞動合同xxxx 份,繳納社會保險xxx人。
二、強化責任,依法監管,加大專項整治執法力度,確保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專項檢查工作計劃,將監察員分三個檢查小組,按照每個小組日檢查不少于xxx戶的硬性要求,對全市用工單位實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用工數量、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登記及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并認真填寫《專項整治檢查登記表》,對于存在問題的單位及時下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嚴厲查處超時加班、招用童工、強迫勞動等突出違法問題。同時,大隊建立完善每日晨會匯報制度和局領導重點督察制度,加強對監察員執法程序、工作紀律、服務態度、辦事效率等方面的內部監督,確保達到專項整改活動“不掉一戶、不漏一人、不缺一項”的工作要求,促進企業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切實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此外,局社會保險稽核科全面加強社會保險專項稽核工作,對參保單位的有關帳簿、報表、憑證、人員檔案等資料進行嚴格審核復查,以確定參保單位的職工人數、繳費人數、繳費基數及繳費是否真實、準確,采取參保繳費前100%書面稽核和深入企業一線實地稽核相結合的稽查辦法,依法糾正參保單位少報、瞞報或漏報社會保險費的違法行為。
截止目前,我大隊共深入xxx 戶用工達xxx人以上的用人單位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涉及員工xxxx 人。其中對xxxx 戶存在問題的單位下發限期整改指令,責令補繳五項社會保險xxxx人,補簽勞動合同xxxxx人,并對拒不整改的6家用人單位做出各罰款xxxx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局社保稽核科共實地稽核xx戶,涉及參保員工xxx人,查處少報人數xxxx人,漏報瞞報基數xxxxxxx萬元。
三、認真總結,改進服務,加大日常巡查執法力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規范勞動合同加強社會保險工作是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重要事項,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響勞動者合法權益能否得以保護,能否有效預防和減少勞動者侵權案件,對于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具有重要意義。我大隊將及時總結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建立完善勞動者綜合維權服務機制,專門將每年的3至10月作為重點監察執法月,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關于規范勞動合同加強社會保險工作的執法檢查活動,嚴厲打擊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大力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嚴格審查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內容,確保每一份勞動合同均合法有效。同時依托開展“送法進企業”宣傳活動的契機,向企業勞資雙方講明簽訂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的重要意義,樹立企業法律責任意識,糾正勞動者對簽訂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片面理解和誤解,始終將提高企業和勞動者法律意識作為一項長期工作目標常抓不懈,實現我市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和企業職工參保率的“雙提高”。
工作勞動合同3
為全面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進一步規范用工行為,積極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成勞社辦[20xx]49號)精神,我區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取得明顯實效,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強化領導、制訂方案
我區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成立了成華區《勞動合同法》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牽頭協調工作,做到了組織領導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貫徹效果到位,確保《勞動合同法》順利實施。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在大力普及《勞動合同法》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基層、媒體優勢,開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一是進行媒體宣傳。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勞動合同法》;通過成華光纖、社區廣播電臺播放《勞動合同法》相關知識;在《成華報》、《成華勞動保障信息周刊》開設專欄,解讀《勞動合同法》疑難問題。
二是進行政策咨詢。在全區大型工業區、人流密集的商業區設立宣傳點,開展政策法規咨詢活動,現場為群眾答疑解難,并利用投訴舉報電話開通熱線,與企業、員工探討熱點、難點問題,接受咨詢。
三是印制文本。認真做好各種勞動合同文本的印制和派發工作,共同印發各類宣傳資料XX0萬余份,指導企業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規范合同管理。
四是張貼宣傳資料。積極利用社區櫥窗、報欄,張貼宣傳資料,確保家喻戶曉。
五是開展培訓。組織人員深入街道、社區、企業,對基層工作人員,企業負責人開展《勞動合同法》培訓,提高工作人員能力,督促、引導企業依法用工。
三、精心組織、注重實效
為確保《勞動合同法》得到全面貫徹實施,在宣傳教育、摸底調查的基礎上,首先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
一、二級網格的作用,及時更新勞動保障監察數據庫,對轄區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切實提高貫徹落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圍繞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堅持把貫徹《勞動合同法》與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行動結合起來,與整治勞動力資源市場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各相關部門集中力量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下大力解決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非法使用童工等突出問題,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進行堅決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確保《勞動合同法》全面實施。
三是以勞動保障年檢為契機,對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工資發放、社會保險登記繳費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單位進行整改。
四是全面實施合同制度。認真抓好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指導和監督,全面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抓好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簽訂和創建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活動,規范用工行為,融洽勞資關系。
工作勞動合同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 方 (勞 動 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益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1)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20xx 年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6 月 30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巡 線 員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 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生產(工作)需加班加點的,需服從各站站長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無 。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按實際巡線公里數核算。
第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及意外傷害險。
第十二條 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② 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 ① 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② 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③ 因“三盯”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光纜線路發生重大故障或屢次發生故障者;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后,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賠償辦法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從事的勞動工種屬不定時工作制,且非全日制用工,故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第二十五條 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八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 主 要 負 責 人 ):(簽名)
年 月
鑒證機構(蓋章):
乙方:(簽名)年 月年 月日日日
工作勞動合同5
【基本案情】
喻某于20xx年2月到某公司從事維修鉗工工作。20xx年3月,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喻某從事操作工工作,某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喻某的工作崗位。
同年10月,喻某參加了公司組織的TPM2人員培訓。后公司通知喻某到TPM2崗位工作,并告知喻某拒絕到崗的相應后果,但喻某予以拒絕。
同月21日,某公司再次征求喻某意見并被拒絕。同日,某公司向喻某送達崗位調動通知書,通知書載明了相關調崗情形以及不服從調崗的相關后果,喻某未到崗。
同月23日,某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工會,告知喻某的行為構成《員工手冊》的丙類過失,將對喻某給予解除合同的處理,公司工會蓋章同意。
同日,喻某出具退工通知單載明:茲有喻某由于非本人意愿解除勞動合同等,喻某在通知單上簽字。后喻某申請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仲裁委對喻某的請求不予支持。喻某訴至法院。
【裁判結果】
如皋法院經審理認為,用人單位依法享有合理的用工自主權。勞動合同中約定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變動喻某工作崗位的條款并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應屬有效。
因喻某不同意崗位調動,單位多次與其溝通并書面告知相應后果,喻某均不服從崗位調整。如皋法院遂一審判決駁回喻某的訴訟請求。后喻某不服提起上訴,南通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法官點評】
用人單位因客觀情況變化和生產經營需要,對人員崗位進行適當合理調整,屬于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
本案中,喻某作為維修鉗工,對生產設備有一定的.了解,新調崗位主要從事生產為主維修為輔的工作,某公司亦給予員工自行選擇原維修區域的生產崗位,故喻某經過培訓后應能勝任,且TPM2崗位工資待遇在原考核獎金的基礎上另增加TPM2考核獎,工資待遇不低于喻某原崗位。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用人單位在遵守依法在合理范圍內對勞動者進行崗位調整,且履行了相應的程序,勞動者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用人單位管理,用人單位可根據單位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工作勞動合同6
國務院決定對《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條修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二、第五條修改為:“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三、第七條修改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四、第九條修改為:“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可以適當延期;但是,事業單位最遲應當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最遲應當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本決定施行前,國務院1994年2月3日發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繼續有效。
工作勞動合同7
一、工時制度的類別
工時制度即工作時間制度,據現有情況,我國目前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即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標準工時是我國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工時制度。
在標準工時制下,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
1、用人單位每周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3、特殊原因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顯然,根據標準工時制的規定,工作時間比較固定,且延長工作時間有明確嚴格的限制條件。
二、標準工時制度
標準工時制度,也稱為標準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確定一晝夜中工作時間長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數,并要求各用人單位和一般職工普遍實行的基本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制是標準和基礎,是其它特殊工時制度的計算依據和參照標準。因此標準工時制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也是各國勞動立法中的重要內容。
標準工時制中的標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社會的發展,標準也在不斷發展和提高。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是一種因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的限制,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不能受固定時數限制,而直接確定職工勞動量的工作制度。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參照標準工時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對某些職工實行的每日沒有固定工作時數的工時制度。
四、綜合工時制
綜合工時制是指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中國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有三種,即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工作勞動合同8
正文:
勞務雇傭協議書
勞務雇傭協議書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協議書》如下: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協議。如協議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協議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80%-90%或雙方約定 。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協議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協議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協議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協議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協議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協議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六) 本協議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企業工資集體協議
(參考文本) 企業名稱:
經濟類型: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職工人數: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 首席代表職務: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企業名稱:
經濟類型: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職工人數: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 首席代表職務: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
二、根據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征得工會和職工同意,并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并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 。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于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并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應于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勞動合同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經雙方協商,選定以下第__________種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生產(工作)需加班加點的,需服從各站站長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訂立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形式,確定乙方實行以下____________工資形式:
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雙方協商為______元/月;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___日前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4、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獎金數額由乙方表現確定最高_____元最低_____元人民幣。
非全日制用工: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雙方協商為_____元/小時;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非全日制用工工資發放周期為_____日。甲方每月_____日前發放乙方上一個工資周期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其他工資形式: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_____%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_____%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_____%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及意外傷害險。
第十一條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五條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_____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六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后,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九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賠償辦法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_____倍的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可就保守商業秘密、競業禁止或培訓等訂立專項協議,此類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作勞動合同10
一、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時間是多少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適用法定工作時間對象
國家實行勞動者從全年日歷時間365天中扣除52個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節假日11天,全年應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時。按此推算,每個月平均應工作約167小時。不得超過上述規定限額工時制度。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三、什么是勞動時間
勞動者工作時間包括準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和工藝中斷時間。(1)準備結束時間系指勞動者在工作日(班),為完成生產任務或作業的準備和結束所消耗的時間;(2)作業時間系指勞動者直接用于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或作業所消耗的時間;(3)勞動者自然需要的中斷時間系指勞動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須中斷正常工作的時間;(4)工藝中斷時間系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中,因工藝技術特點的需要使工作必須中斷的時間。——《勞動部關于國家鐵路勞動者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批復》(勞部發521號)
工作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前個月是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其身體健康情況,單方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并同意薪隨崗位而變更。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具體的休息休假的條件、程序和需要辦理的手續,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來執行。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一)乙方的工資按月發放,試用期工資是元(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試用期后乙方的工資是元(含加班工資),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加班工資。具體如下: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人民幣元;
2、加班工資元,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乙方同意加班工資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休息日加班的優先安排補休,被安排補休的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資(加班時間的確定及加班的程序見公司的規章制度)。
(二)發薪日期
甲方每月15日左右發放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調薪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和工作內容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調整的工資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同意購買社會保險,并主動向甲方提供購買社會保險需要的材料。乙方故意拖延或不辦理購買社會保險的,屬于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另簽訂書面的《培訓與服務協議》,如果約定的服務期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期不一致的,以后到期的為準。
(二)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不管是在勞動合同期內,還是在離職后,乙方都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經濟補償的數額、支付方式,限制的年限及違約責任等。
八、解除和終止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執行。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離職程序辦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離職手續后,甲方才與乙方結算所有的債務(包括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等),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賠償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甲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乙方賠償金。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作勞動合同12
甲方:湖南省益陽興益水利水電建筑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注冊地址:益陽市赫山區大利路6號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二、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終止。員工聘用合同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稱職標準。
第四條乙方工作地點為xx甲方指定xx,經雙方協商工作地點可以變更。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補助按公司相關制度發放。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2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xx元。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xx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工作期限滿一年后,甲乙雙方按公司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手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四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局備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作勞動合同13
或許有人在找工作時在虛構了工作經歷和學歷,并簽訂了勞動合同。此時就有個顧慮“虛構的工作經歷和學歷的合同是否有效”。對于勞動合同虛構工作經歷是否有效的問題,下面為你做簡要的分析。
虛構工作經歷、學歷簽的勞動合同有效嗎?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者虛構自己的工作經歷、學歷,以致用人單位對其工作能力作出錯誤判斷,進而與她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否有效,有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注意:
1、《勞動合同法》規定: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也就是說,無效勞動合同只能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不能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來確認。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還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遇到這樣的問題時,我們大多都因為不懂法而將無效和部分無效混為一灘,失去了我們維權的機會。所以在此我建議在遇到這樣的問題的時候最好是咨詢專業人士最為理想。
工作勞動合同14
一、一找工作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嗎
使用一從本質上說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十八條對勞動合同中的欺詐作了如下定義:“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從該案例情況來看,用人單位在認為應聘者確實有該文憑的情況下,才作出了錄用決定。應聘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使單位作出了違背其意愿的錯誤表示。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爭議如何解決
因此,當用人單位發現員工因使用一而受聘,同時又不能容忍這種欺詐行為時,可以以合同一開始就無效為由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關系,并無需支付任何補償。如果員工對于單位以一為由解除勞動關系有異議的,可以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中“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規定,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找工作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嗎?答案是肯定的,用一找工作也就是變相的欺詐,這個時候簽訂的勞動合同是自始無效的。所以單位發現文憑是造假的,可以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關系,并且沒有任何賠償。
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會有哪些風險呢
工傷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會得到哪些賠償呢?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所以,在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后,即無權要求原用人單位再行報銷工傷復發的相關醫療費用。 從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職工可能會在以下“四個方面”存在損失:
一是失去申請重新鑒定傷殘等級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而如果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而獲取工傷待遇補償后,即失去了傷情加重可申請重新鑒定勞動能力的權利。 重新鑒定傷情加重等級變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沒有明確規定。
二是失去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需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即復發后可以繼續依法享受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的報銷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規定的前提是職工與用人單位仍履行勞動合同,保留工傷保險關系。如《江蘇省勞動仲裁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蘇勞仲委【20xx】6號)指出,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已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工傷職工也已一次性領取了相關工傷待遇,由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繼續治療而引發的爭議,仲裁委應不予受理。現實生活中,隨著物價上漲,醫療費用愈來愈高,極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形:職工在解除后工傷復發甚至傷情加劇,而后續的治療費數額遠遠超過了解除時所獲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導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損失還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權利。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在用人單位無過錯的前提下,由職工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四是失去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在未就業期間,依法不能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就工傷職工主動解除勞動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單位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并進行針對性的解讀。工傷職工應清楚地了解工傷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選擇。
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
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后順序關系)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有哪些?如何處理勞動合同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明確:
①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為合法有效,適用勞動法規是否得當,認定事實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據。
②將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行政處分區分開來,有些行政處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行政處分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③過失違紀一般不應解除勞動合同;違紀事實未查清的不能適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初次輕微違紀未進行教育的,不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規定。
④把握違約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界限,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約在先引起的,違約在先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另一方據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違約條件,并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非法的
處理方式
1、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和解。這里的用人單位包括用人單位設立的工會或者用人單位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門指定的調解機構,例如街道下屬的司法所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調解。
3、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明確幾個問題:首先,案件由哪個仲裁機構或者哪級仲裁機構負責處理,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管轄問題。以南京市為例,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在區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單位所在地的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若用人單位是在市級或省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或者是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市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目前,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僅負責受理部分部署企業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其次,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書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寫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相關自然信息(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仲裁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并提供相關可以支持自己請求的證據。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機構一份,被申請人一份。
4、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和投訴。因目前南京市將勞動者可以主張的勞動權益依據職責劃分分別交由兩個部門(仲裁和監察)處理,導致勞動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必須同時向兩個部門尋求解決和處理。因此,當勞動者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會保險時,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由哪個或哪級勞動監察部門處理與上述勞動仲裁機構的管轄原則相同,在此不再贅述。勞動監察部門應當自受理舉報或投訴之日起60日內處理完畢。
工作勞動合同15
為深入推進《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根據市人社局《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情況摸底調查工作的通知》(白人社發[20xx]163)文件精神,我局從五月上旬開始對轄內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勞動合同情況良好、這次調查工作涉及企業199家,涉及勞動者4853人,共簽訂勞動合同4498人,勞動合同簽訂率92、68%。
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局領導高度重視這次勞動合同簽訂情況摸底調查工作,把其作為農民工維權行動的重中之重,組織召開專門會議,對這次調查工作的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工作要求、工作進度等進行了具體的安排部署,確定由勞動保障專干負責此項工作,并把工作情況完成情況列入個人的'年終考核內容,力爭把摸底調查工作做實做細,圓滿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為了營造良好的氛圍,確保摸底調查工作扎實開展,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結合實際情況深入各企業,積極宣傳《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懸掛宣傳橫幅5條,發放宣傳資料2300份,現場解答咨詢130人次。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使企業員工對《勞動合同法》的重大意義和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有了更進一步認識和了解,引導他們增強遵紀守法和崗位責任意識,正確行使勞動權利,依法維權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領會意圖,明確責任。
局里要求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要原原本本的把文件精神和局里的各項要求宣傳到位,對每一張報表要按照要求填報,深入企業時,通過核查各類管理臺賬的方式,對用人單位總人數,女職工人數、農民工人數,簽訂勞動合同人數、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人數、集體合同、勞動合同臺賬等基本情況進行認真摸底調查,力求數據真實準確,能清楚反映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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