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九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與簽訂的勞務協議,錄用并選派乙方到服務單位工作,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的工作崗位。甲方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報酬按服務單位工資標準執行。每月稅前工資為3000元人民幣。
第四條 勞保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保險手續,繳納保險費用。
第五條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服務單位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2、 乙方應服從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安排的相關業務培訓,保守服務單位的商業機密。
3、乙方如有嚴重違紀行為或給服務單位造成經濟、名譽損害的,服務單位可按其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或立即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終止、續訂和解除
1、 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或解除.
2、乙方工作的`服務單位與甲方勞務協議期滿不續訂或因故解除協議時,則甲方或乙方的勞動合同也相應不續訂或解除.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7天通知對方,否則應按乙方當月工資及福利總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雙方其它約定條款
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違約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 本合同雙方約定的條款如與國家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準;國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4、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有權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聘方(聘請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聘方(外國專家、外籍專業人員)
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證件號碼:
境外住址: 電話:傳真:
一、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見附件):
四、受聘方的稅前月薪為人民幣元(不包括旅游、交通、醫療等補助項目),試用期內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
五、聘方的義務:
(一)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二)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五)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四)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傳教等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五)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六)無酗酒、吸毒、賭博等不良生活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權與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30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條件(含附件所規定內容)履行合同,經聘方指出或調整后,仍無法達到聘方預期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與受聘方解除合同,無須提前告知,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受聘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能達到聘方預期條件的;
2、受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聘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簽訂或變更本合同的;
3、受聘方有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慣,或其行為不符合中國的道德規范,且造成惡劣影響,經受聘方指出(須有當事人簽字的處理記錄)后仍不改正的;
4、受聘方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因犯罪行為被警方拘留;
(三)聘方因其它原因要求無條件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并須額外支付1-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四)受聘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試用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證明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被證明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聘方報酬;
3、聘方的規章制度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受聘方權益的;
4、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愿的情況下簽訂和變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本合同;
2、聘方被宣布破產或解散,或被取締《聘用外國文教專家資格認可證書》;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或者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續約
(一)聘用雙方若希望與對方續簽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新合同;
(二)聘方若無意與受聘方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無須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當于受聘方月工資3-10倍數額人民幣的違約金。
聘用雙方未經提前告知對方而無故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聘用雙方協商決定。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其發生且對其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況。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響的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不可抗力作用期間內應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應在15日內出具證明。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后,離華的'費用自理;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后,須承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并額外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十一、本合同(協議)必須在受聘方入境身體檢查合格,并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簽發的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后才生效,體檢及簽證所需費用均由聘用方承擔,受聘方需積極配合以獲得有效簽證和許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與受聘方已發生的實際聘用行為,所有責任和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聘方承擔。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棄權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棄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項權利,將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并且不妨礙對該合同其他權利的行使。
十三、爭議解決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到一致意見,可在爭議產生后60天內向人事或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規定程序判決。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聘方:受聘方:
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勞動用工合同
甲方:四川恒豐鋼結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勞動用工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有效期為 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擔任甲方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每月 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每月不得低于 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達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勞動用工合同應隨之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用工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勞動用工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勞動用工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長時間不能正常進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勞動用工合同即為終止。
雙方當事人在本勞動用工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用工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用工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用工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或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本勞動用工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通川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用工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
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
鑒于:
1、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2、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任務的起始標準為:
任務的完成標準為: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的店內從事營業員工作,工作崗位為 ,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說明的權利。
(二)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只是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為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執行 (請選擇半天制,全天制,XXX制)。 半天制: 9:00-14:30 或者 14:30-21:30
全天制: 9:00- 21:00
XXX制:乙方按照上述所選擇的營業時間工作。在商場營業時間外乙方應完成必要貨物的整理、擺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享有每月 天的假期,應安排在每周一至周四進行調休。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勞動報酬由甲方依法確定并分配,乙方的的工資方式為“基本工作+提成+季度獎+年終獎”構成。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的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稅前);提成以每月1日至次月1日期間銷售總額為基數,并按照下述提成比例進行考核:
1、個人月銷售總額小于______元,提成比例為%;
2、個人月銷售總額大于______元,小于______元,提成比例為____%;
3、個人月銷售總額大于______元,小于______元,提成比例為____%;
4、個人月銷售總額大于______元,提成比例為____%;
5、個人季度銷售總額大于______元時,享受季度獎,獎勵比例為個人季
度銷售總額的____%,否則取消季度獎;
6、個人年度銷售總額大于______元時,享受年終獎,獎勵比例為個人年
度銷售總額的____%,否則取消季度
7、其中試用期間提成比例是固定的,為(三)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元人民幣/月,其他績效部分依照上條。
(四)每年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期間的三天內,當天基本工資按照三倍結算。
(五)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每月10日前,支付 乙方上月的工資。
(六)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1、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7、甲方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當甲方發生經營困難時,在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第五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該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病檢查。
(四) 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五) 甲方應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參加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二) 甲方在比較大的國家傳統節日期間,甲方會給乙方發放節日福利品,乙方生日當天,甲方會提供生日蛋糕等福利。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勞動紀律。
(二) 甲方有限依照法律規定制定、修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乙方應遵守的甲方勞動紀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條款:
1、嚴責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未經請假扇子離開崗位的,按照曠工處理。
2、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并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3、員工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非甲方安排的工作;不得從事與甲方形成利益沖突的事務,不得自行經營或為他人經營和甲方經營范圍相同的公司或其他企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拓展: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預告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稱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本身并不存在過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預告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一些舉證責任問題:
(一)勞動者醫療期滿后仍然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的,用人單位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只有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另行安排工作,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以及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都規定,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這就意味著,醫療期屆滿后,企業需要證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來到工作,需要經過勞動能力鑒定這道程序。
(二)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履行預告程序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適用這一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不能勝任工作,是指有證據表明,勞動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員工的工作內容,特定行業的,還需要明確工作量。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明確工作量的,只能參照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來確定,一般來講,應參照平均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不能參照最高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單位平均的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就成了勞動者被證明能不能勝任工作的重要證據。
2、經培訓或者調崗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這就是說,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個程序:必須先培訓,或者調崗,如還不能滿足新的崗位要求,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勞動者被證明還不能勝任工作,必須要能證明。為防止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發生舉證不能的風險,企業需在勞動合同中或在崗位說明書中確定員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訓員工的,還需要保存相應的培訓資料。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解除的舉證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用預告通知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具體操作時要注意必須證明同時符合的兩個條件:
1、要證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導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情況,如單位遷移、被兼并、被上級主管部門撤消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的情況。如果當事人就某一種情形出現是否屬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認識不一致,應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裁定。
2、要證明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或者中止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確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與員工的溝通和協商,即與勞動者要先走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程序,只有經協商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6
尊敬的公司領導:
本人XXX,女,XX歲,大學本科文化。自20xx年5月1日與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公司策劃部工作。時間一晃而過,轉眼我已經在這個崗位上工作了第三個年頭。
過去的一年里,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和照顧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積極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三:
一是在策劃部工作期間,我經常與客戶接觸,交流。為樹立公司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公司的宗旨,耐心細致地完成每項工作,同時積極幫助加盟商解決問題。解決不了的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爭取給加盟商一個滿意的服務。我努力幫助加盟商解決裝修、采購過程中的難題。按時交付加盟商前期需要用到的'圖紙以及宣傳用的文稿等資料。由于我工作熱情,積極認真、一年來不僅未與客戶發生一起爭吵,而且贏得了客戶的贊賞和信任。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以積極認真的態度做好上級交付的每一項任務,及時更新公司網站的內容。積極聯絡各店鋪制作、修改宣傳物料。密切追蹤宣傳物料的到位情況。積極配合市場部外出選址、量鋪等;協同營運部完成經營指導、考核評比、市場調查等工作。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能很好的和其他部門溝通配合。
三是在業余的時間,努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能力。在領導和家人的支持下,我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
以使個人能力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經過一年的實踐和鍛煉,現在不僅熟練完成本職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主動幫同事分擔工作上的難題。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盡快掌握。在其他同事離職時,主動做好接聽電話、記錄、傳達信息、接待客戶、處理投訴的工作。一年來,我個人在上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業務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客戶時間的事件。
辭別了精彩的過去,迎來了嶄新而充滿機會的未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公司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每一個成員都懷著飽滿的激情,大家的這份熱情與激情更激勵鼓舞著我,時刻提醒著我在新的一年里要加強對自我的管理,提高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在工作中尋找問題并有效的解決問題,努力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各種知識,充實自己,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隊、不落伍,能夠更好地勝任本職工作。做到踏實肯干,努力完成好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在公司,虛心向身邊的同事請教,通過多看多聽多想多問多做,努力使自己在盡短的時間內有效的提高自己。如果公司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認識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公司的美好形象。為公司獻出自己的一份綿薄之力而努力。本人意向與公司續訂三年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釋義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議及競業協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
第四條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
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
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4、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二、子公司辦公室:
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
2、按規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
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范
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
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條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
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
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培訓協議;
2、保守商業秘密協議;
3、崗位職任書;
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
5、違約或違紀記錄;
6、其他專項協議;
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規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定協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等其他
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②保守秘密或競業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合同填寫規范:
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對違規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
第五章勞動合同續簽規范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簽手續。
第十七條續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員工本人同意續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常考核情況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簽的,辦理續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續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協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規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新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根據甲乙雙方與 公司(以下簡稱“丙方”)共同簽署的《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協議》約定,丙方與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尚未履行部分,由甲方與乙方繼續履行。為了保證甲乙雙方今后合同履行的順利,雙方在重申上述勞動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要點同時,又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乙方與丙方此前簽署的,且尚未執行完的《崗位聘用協議》、《保密協議》、《培訓協議》(如有),以及其他與原合同相關的合同類文件,均由甲方與乙方繼續履行。即上述各類協議今后對甲乙雙方繼續有效。
二、雙方重申,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滿日期仍依照原合同的期滿日期確定,即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為: 20xx 年 12 月 31 日。
三、雙方重申,甲乙雙方今后履行的勞動合同內容,除下述內容雙方已協商一致共同決定進行變更以外,其余內容均與原合同完全一樣。
雙方決定進行變更的內容如下: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變更為: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變更為: (三) (四) (五)
四、雙方在今后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承諾將乙方此前在丙方的工作時間,視同為(計算為)在甲方的工作時間。無論在乙方享受年休假、經濟補償金或其他法定福利待遇時,甲方均要將乙方在丙方的工作時間與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一起合并計算在內。
五、甲乙雙方在今后的.勞動關系維系期間,可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變更前述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也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日期不變的基礎上,另行協商后簽訂新版勞動合同作為對原合同的內容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甲方地址:
乙方:
乙方身份證:
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責任和權益
1.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20xx年-20xx年
2.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3.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行為增加薪酬,如乙方未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量及指標不予加薪。
4.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按月以現金形式付給乙方基本工資獎金按個人銷售總金額 %提成,福利按公司規定同等發放。
5.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工作衛生條件。
6.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進行獎懲,在乙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與乙方的聘用合同。
7.根據甲方經營需要或乙方的能力表現,可適當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須配合安排。
二. 乙方的責任和權益
1.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工作職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并努力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2.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3.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活動的所得收入應歸甲方所有。
4.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職位為自己謀取私利或侵占甲方的財產,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
5.工作及休息時間:每天早上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每月4天休息,填單調休進行。
6.請假規定:請假必須提前寫申請,突發事件允許電話請假,事后補假,原則上不同意;遲到十分鐘以上處罰 元,遲到半個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罰,早退一次處罰 元。
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更變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發生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30個工作日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應經濟賠償。
四.如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協議時,可提交凱里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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