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注:1.此證明由用人單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給勞動者本人,一份裝入本人檔案,一份由用人單位留存; 2.用人單位在15日內將勞動者檔案移交其戶籍所在市或區、市、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勞動合同 篇2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應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 情況全面如實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諾:與其他任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實體或組織不存在勞動關系,并且保證所提供的與本人有關的所有信息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證明真實無誤。本人的身體狀況能夠完全勝任崗位需求,且本人監護人知曉并同意本人在此崗位工作。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并根據崗位確定薪資待遇。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次月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元/天。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應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各項財物、勞保工具與甲方指定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扣發乙方未發放工資。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要求或者存在重大工作失誤,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追償損失。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公司規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乙方監護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
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
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x)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xx年xx月xx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存檔費用由x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xx年xx月xx日xxx(封存或轉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縣、區)辦公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自治區、市)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
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
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單位與你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復單位。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
戶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縣(區)
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村(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款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一、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相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醫療社會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按規定應由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為扣繳。
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鑒證。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續訂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 續訂期限執行下列第_____款: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始,終止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二) 補充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鑒證。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員(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出如下變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鑒證。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員(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戶,并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法實務
雖然我國有《勞動法》來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然而有的用人單位卻藐視《勞動法》的法律權威,明目張膽的違反。
違法情景一: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或每周超過44小時
小張是一家金屬制品公司銷售部的負責人,早上8點上班到晚上8、9點下班對小張來說是常有的事,雖然很辛苦但小張也很無奈,領導經常把重要會議安排在晚上,反對領導的安排就是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有時就連周末和節假日也得加班加點,卻從來不見加班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第四章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違法情景二:工作單位經常不按時發工資
小張所在的公司效益不錯,但最讓小張憤怒和苦惱的是,自己辛辛苦苦地工作有時卻連基本工資都不能按時拿到手,公司經常一連拖欠員工幾個月的工資,或以各種理由少發。
《勞動法》第五章中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十二章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違法情景三:求職時因“限招男性”被拒
小張的妹妹是應屆畢業生,找工作時卻處處碰壁,多次向用人單位遞交簡歷之后卻因“限招男性”的招聘條件被拒絕,令她非常沮喪。
《勞動法》第二章中第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第十三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
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違法情景四:懷孕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
小張的姐姐在一家國有企業做文案,知道自己懷孕之后把這個消息匯報給了公司,沒過多久就接到了單位通知自己回家休息,后又被要求遞交辭職報告,并威脅她說否則將被安排到體力勞動繁重的一線生產崗位。
《勞動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勞動法》第七章第六十一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第六十三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既然我國已經制定《勞動法》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我們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如果制定了法律,而不去執行或者是有違法行為,那么制定法律還有什么意義呢?法律也將變成一紙空文,毫無意義。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省市有關法律、法律及行政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聘用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崗位責任制組織生產,下達任務指標,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的報酬形式,并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按照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并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5、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
6、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活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的權利;
2、按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的待遇;
3、享有休息和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4、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規定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
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工作)任務;
5、努力學習文化知識,刻苦鉆研技術,保守甲方機密,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權益;
6、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承擔應由個人負擔的經濟負擔。
四、工作、休息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 工作制,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節、假日需要連續工作的,由甲方確定調整休息時間或支付加班工作;夜間加班的支付夜班津貼。
(二)乙方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后,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具體標準為:
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后,工資按甲方有關規定調整,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本合同期內,乙方享受與甲方原有職工相同的保險福利待遇。
(二)甲方按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費手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主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的;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機密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并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且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合同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本項6、7、8、9款解除合同時,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不符合上項規定的;
2、乙方因公傷殘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同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需離職學習或辭職的;
7、乙方參軍或出境定居的。
(按6、7款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利解除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進修后,規定的工作期限未滿的;
2、承接的重點工作項目任務未結束或經辦、經手的財產、財務未交清的。
(六)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相關事項
1、符合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而解除合同的,不給予經濟補償;
2、本合同期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系及其它一切關系自然終
止,乙主應交回甲方財產,甲方不再承擔乙方任何負擔。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違反合同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種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應在六十昌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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