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男,生。住所地:,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甲方為做好資質就位、升級及乙方二級建造師的繼續注冊和登記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勞動用工合同補充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作為二級建造師在甲方繼續注冊,同意并限于甲方在資質審查、企業升級、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該注冊證書;甲方確保乙方二級建造師及相關證書、證件的年檢及時、有效,確保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及時進行,并承擔所有費用。
二、乙方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和執業注冊印章由乙方保管;乙方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職稱證書均按甲方的規定由甲方統一保管,甲方保證遵紀守法,絕不非法使用,并保證乙方免于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凡造成丟失時每證甲方賠償乙方5000元人民幣并承擔補辦費用;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造成注冊證書等單項或多項證件失效或被吊銷或構成違法犯罪等被查處,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支付乙方經濟損失、精神傷害賠償定計人民幣壹佰萬元;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在協議有效期內雖未發生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但由于我國是執行質量安全終身制,因此仍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乙方違約金伍萬元/每次。
三、甲方在企業升級、年檢、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每年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計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不含稅、費,稅、費由甲方繳納),先支付后使用,恕不退還。
四、甲方全額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如在招、投標過程中需乙方出場時,出場費用全額歸乙方所得與工資無關,且因此而產生的乙方誤工,按正常出勤考勤;如甲方需乙方擔任項目經理或其他職務,經乙方認可后,其職務工資另行協商解決。
五、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任何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
2、甲方或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六、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叁年,自 年 月 日至日止。協議到期后,如甲方需繼續使用乙方上述證件,雙方可另行協商續訂本協議。
七、協議解除后,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注冊變更手續提供
方便條件,不得刁難。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及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八、本補充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1、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蓋章(簽字)生效,與勞動用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單位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勞動合同 篇2
【過失性辭退】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解讀本條是關于因勞動者的過失而使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本法在賦予勞動者單方解除權的同時,也賦予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以保障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但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解除權,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立法上嚴格限定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權。禁止用人單位隨意或武斷地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適用此項條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點:1、要求用人單位所規定的試用期期間符合法律規定。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庇萌藛挝恢荒茉诖朔秶鷥燃s定試用期。 2、是否在試用期間。試用期間的確定應當以勞動合同的約定為準;若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超出法定最長時間,則以法定最長時間為準;若試用期滿后仍未辦理勞動者轉正手續,則不能認為還處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3、對是否合格的認定。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是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如果沒有這個前提條件,用人單位無權在試用期內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應當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錄用條件和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規定的知識文化、技術水平、身體狀況、思想品質等條件為準。4、對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的證明。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謂證據,實踐中主要看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適用這一項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首先,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是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是通過民主程序公之于眾。其次,勞動者的行為客觀存在,并且是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何為“嚴重”,一般應根據勞動法規所規定的限度和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規定的具體界限為準。如,違反操作規程,損壞生產、經營設備造成經濟損失的,不服從用人單位正常工作調動,不服從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散布謠言損害企業聲譽等,給用人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管理秩序帶來損害。第三,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理是按照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辦理的,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即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沒有按照崗位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違反其忠于職守、維護和增進用人單位利益的義務,有未盡職責的嚴重過失行為或者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使用人單位有形財產、無形財產遭受重大損害,但不夠刑罰處罰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負責而經常產生廢品、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兼職”。我國有關勞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雖然沒有對“兼職”做禁止性的規定,但作為勞動者而言,完成本職工作,是其應盡的義務。從事兼職工作,在時間上、精神力上必然會影響到本職工作。作為用人單位來講,對一個不能全心全意為本單位工作,并嚴重影響到工作任務完成的人員,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該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2、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給用人單位造成“嚴重”影響的,如果影響輕微,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 篇3
一、勞動關系的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
(一)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即便是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誰首先提出,卻至關重要。因為,《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 用人單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類情形下,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則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類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此類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勞動者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類情形下,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類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采取分段計算20xx年以前的,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20xx年1月1日以后的,依據《勞動合同法》支付,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上述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勞動合同解除程序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提前三十日向勞動者送達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2、自勞動者收到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后,雙方勞動關系解除。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鹽城金源大藥房有限公司
地址: 鹽城市劇場路60號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葉茂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 生 年月: 家 庭 住址: 身 份 證 號 碼:
聯 系 電 話 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計個月。
2、其中崗前培訓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天;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個月。
3、乙方應在年 月 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的銷售任務、工作任務和各項經營指標。
2、乙方工作地點為甲方鹽城直營藥房。
3、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愿意服從。
4、甲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與工作地點,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1、乙方上下班時間為:上午班早7:30至15:00,下午班15:00至9:30在其以外的時間均不為工作時間。
2、甲方采用半班制度,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經營、工作任務的完成。
3、甲方在工作時間之外舉辦的培訓學習、業余活動、召開會議、門店盤點等,乙方須按要求參加,不另計加班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需要的勞動工具以及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2、甲方應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的教育和業務技術、工作技能知識方面的培訓。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經營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甲方在經營正常的情況下,勞動報酬依法約定,按崗按績取酬(詳見門店薪資發放方案)。
(1)甲方以貨幣形式在每月中旬前后,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定額時,甲方按完成工作定額占總任務的百分比例發放乙方相應工資額,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勞動保障工資標準。
。4)乙方因違規操作、違反經營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根據相關規章執行經濟處罰與追究賠償責任,在乙方工資中全額扣除。
(5)甲方根據當地同行業工資水平和單位經濟效益增長情況,及時修定員工工資增長辦法,并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實行個人獎勵。
(6)薪資結構為: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獎金。
2、乙方在崗前學習培訓期間不計算工資,在試用期間固定工資為 元/月。
六、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并服從甲方管理,按時完成經營任務與工作任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違反甲方各類規章制度應接受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者甲方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違反操作程序和違章作業,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門店銷售額、薪酬待遇、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2)乙方承諾離職之后,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承擔與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責任,無論乙方基于何種原因離職,乙方的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秘密信息被甲方公開或為公眾所知之日。
(3)乙方若為甲方部門經理(包括門店經理,門店店長)及以上崗位職員,離職后三個月內不得在鹽城市內任何同行業任職。
。4)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由此產生的調查取證費用、聘請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與兼職工作,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6、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各種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七、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1、勞動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2、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 在培訓及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泄漏甲方經濟(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的;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
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0 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3)甲方按照第6、7、8、9、10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
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
勞動能力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7)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3、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簽。
(1)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如有一次不服從甲方對工作的調整,甲方可安排待崗7天;如待崗7天后仍不服從甲方安排,視乙方自行終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九、其它約定:
1、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2、本合同簽定后乙方不同崗位人員需交納崗位培訓費,個人所交納的崗位培訓費待勞動合同終止并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后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3、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絡。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5、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違約情形與責任。
1、雙方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在合同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以當月最后1天為起始日)
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序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后,甲方全額結算乙方工資,乙方交納 元崗位培訓費作違約金賠償甲方。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未按上述第2條規定程序突然離職,乙方未結算的工資和交納的崗位培訓費作為違約金賠償甲方,并全額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在合同期內,甲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無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與乙方約定的一個月保底工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5、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十二、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鹽城金源大藥房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或簽章)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 中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簽證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帳戶,并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的旅費和替換者來××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后,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員,不享受從××到××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后,××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職務: 職務:
簽字 簽字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戶籍住址:
住所: 現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原合同變更訂立本合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用工之日與前述合同期限的起算日不一致,以用工之日為準計算合同期限。
2、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4、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權利,安排乙方法定節日期間休假。
5、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根據乙方所在生產工作崗位及技能水平和勞動成果等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于下月5至10日前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當月應得的工資報酬,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6、甲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保障乙方因工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時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7、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8、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崗位的'特點和需要,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或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及崗中不定期安全生產衛生教育。
9、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10、甲方應當制定建全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服從甲方的管理,否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1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后,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終止執行。
13、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必須依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14、在簽訂本合同或實際用工之前,乙方向甲方應聘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經甲方核對的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自愿提供經甲方核對的學歷等證件的復印件。簽訂本合同或實際用工時,乙方必須在提供的自己的身份證、學歷證等證件的復印上,簽署“此復印件于我提供的有效證件的原件無誤,并簽名和日期”。
15、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乙方戶籍住址、現住址如變動,必須主動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按乙方變動前的有關住址寄發有關書面材料通知等,應視為送達。甲方給乙方寄發郵件時,接收人是乙方或其成年近親屬。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償還甲方為招聘、崗前崗中培訓和離崗委培乙方的費用。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因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甲方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1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因其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后,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秘密,不得利用此秘密惡意自行或通過甲方的競爭對手從事損害甲方利益。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兩萬元。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二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陸萬元。
19、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所有屬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私自帶走、遺失、損壞,應當返還或賠償,并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0、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捺印):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 雙方方責任 :
1、甲方所供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推遲送貨時間。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按照甲方的實際情況,配送贈品。配送贈品以送貨單為準。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送到。
2、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款。
二、結算方式 :
以送貨單為準,每月10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四、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五、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答辯人:地址:
被答辯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答辯人因被答辯人_______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所稱與答辯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沒有事實依據。風險提示:
制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舍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蓮膬煞矫鎭碚f,一是,從______處網上記錄信息得知,_______是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才正是開始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其所稱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是,據仲裁申請書中,_______所述,其________年所簽合同與________年所簽合同都已經遺失,是否可以據此認為其與公司之間這兩年內不存在勞動關系
二、被答辯人要求經濟補償金______元無法律依據。_______其打架行為已嚴重違反我公司規章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6條的規定,公司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必給予經濟補償金。
三、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其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無法律依據。其一,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向社保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向其支付無任何法律依據。其二,領取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需要具備一定條件才可以,而被答辯人的條件尚不具備領取資格。
四、被答辯人要求公司支付養老保險金與失業保險金數額無事實根據,根據______省社保部門的規定,企業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____%,繳納失業保險的比例為____%,如果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起算,答辯人應繳納養老保險金為_____元,繳納失業保險金為____元;如果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算,答辯人應繳納養老保險金為____元,失業保險金為____元。
五、被答辯人要求我方支付遲延賠償金____元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無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請人民法院公正審理,依法判決,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___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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