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合同15篇[熱]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編號:
醫療設備有限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家庭住址:
注冊地址: 戶口所在地:
家庭電話:
__編碼:常用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乙方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及能力,可在與乙方商定后,依法變更乙方在工作內容和工作崗位。
2.工作地點: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并按照甲方制定的職位責任、工作規范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并且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四十小時。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準的不計加班。
3.國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國家法規支付加班費。其余時間加班,公司原則上安排同等時間調休,若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20____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
2.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元。試用期乙方的待遇為元月。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超過標準的勞動定額且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資計算計件工資。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勞動任務不滿的,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當月工資。因乙方個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勞動定額的,按當月實際完成量發放計件工資。
(4)年薪制:每年元,每月預付工資元,其余部分年終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結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補貼元月(實行住房公積金后取消該補貼),交通補貼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崗位補貼元月,其他補貼。在試用期間甲方僅支付乙方住房補貼_元月,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
4.銷售人員每三個月根據業績考核情況上下浮動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額最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
5。獎金分紅的發放按甲方相關規定和乙方業績考核執行。
6。每年年終根據全年度考核情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資和補貼。
7。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合同期間調整乙方的工資和補貼。
9。因不能勝任原崗位進行再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于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種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工資發放按國家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入職時接受甲方《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制度的培訓,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服從公司的管理,《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服務期未滿前因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務期賠償甲方所支出的培訓費用。
3.保密和競業禁止: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從事技術、銷售、中層管理以上人員及其他原因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觸到甲方商業秘密的人員,應同時簽訂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職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提供虛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從業經歷證明以及其他虛假資料的,甲方有權在發現后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金、賠償金,并有權參照乙方所在部門的最低人員工資發放乙方勞動報酬,已經支付的補償金、賠償金及多發放的工資有權要求返還。
5.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派駐乙方到甲方的關聯企業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關聯企業履行甲方的合同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變化,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適當調整。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事項,
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單位繼續履行。
2.涉及勞動者切身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甲方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后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暫不支付。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補償金:
(1)在工作期間有打架斗毆行為的。
(2)在入職時使用虛假個人資料,有欺騙行為的。
(3)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的失職、收受到賂,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泄露甲方商業、技術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未經公司許可,以公司名義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或在其他同行業公司兼職的。 (7)其他符合《員工手冊》中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條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辦理,如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及相關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規執行。如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發生爭執無法協商的,應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2
勞動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副省級省會城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解放軍總后勤部生產管理部:
當前,在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改造過程中,一些企業出現了未經與勞動者協商,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擅自單方變更勞動合同或把解除勞動關系作為強制職工入股的手段等問題,對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帶來了一定影響。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現就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過程中履行勞動合同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企業實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單位主體發生變化的,應當由變化后的用工主體繼續與職工履行原勞動合同。由于企業改制導致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的,企業與職工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在企業實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過程中,與職工經協商確實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三)項的規定辦理。
三、按照國家體改委《關于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指導意見》(體改字[1997]96號)以及國家有關企業改革的精神,實施股份
合作制的企業,在職工投資入股方面,鼓勵職工在自愿的基礎上人人投資入股,允許少數職工不入股。因此,在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企業不得強迫職工入股,,不得因職工不入股而降低勞動報酬、停發工資或硬性安排下崗,更不得以此為由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四、在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過程中,凡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勞動關系重大問題,如集體變更或解除勞動關系等,要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保障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五、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實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過程中履行勞動合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一些企業存在的因職工未入股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行為,勞動部門應及時予以糾正。
六、對因職工入股問題影響勞動合同履行引起的勞動爭議,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的規定辦理。
企業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責任
(一)職務名稱:工程管理
直接上級:項目經理
本職工作:負責工程項目的日常管理和工程造價以及經濟合同的簽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其支付時間為每月1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適當提前發放。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福利待遇為:(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為3200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為轉正后工資待遇的80%)。工資待遇每一年上調一至兩次,每次上調比例為8%-10%,根據個人表現加以調整。
3、甲方在乙方試用期滿后,30日內將為乙方全額購買職工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工作過程中,不出現重大錯誤,對工作認真負責并有良好表現,公司將給予乙方每個月400元獎勵作為年終獎在過年之前發放,第一年發70%,剩余30%第二年累計發放,依此類推。
(備注)如乙方有相關資質證書(全國工程造價員、二級建造師等)掛靠在我公司,我公司將給予800元/月的證書補貼。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20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社會福利
乙方在轉正后30日內,甲方按當地社會保險中等標準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每月甲方承擔全額保險費用。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4
甲方:
地址:法人: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職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并執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和管理,并履行本崗位職責。
3、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經營活動所在地。
4、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區域、地點和崗位;乙方如有實際困難,可向甲方如實反映,甲方應充分考慮乙方困難,但甲方一經作出調整決定,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
2、在試用期內,雙方均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合同。自動離職的視為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3、如在試用期內無上述解除通知,則當試用期結束時,乙方將自動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被雇傭。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的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工時制。
2、根據甲方的經營性質和工作實際情況,可安排乙方實行輪休制。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甲方需按國家規定,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1、乙方勞動報酬按照相應崗位職位確定工資標準。
2、如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工資按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核發。在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收入不得低于地方政府規定的工資標準。
3、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按有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公司制定的全部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將依法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違章違紀行為進行懲處。懲處措施將視乙方違章違紀行為嚴重程度而定;對違章違紀嚴重者,甲方將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專有服務和保密:
詳見附件保密協議
第九條合同的續訂、終止和解除
(一)續訂: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若欲續訂合同,需提前一個星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合同。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續訂意向,本合同期滿時即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
(1)、被證明不符合任職資格的;
(2)、績效考核連續二次不合格的;
(3)、乙方不能或者不愿服從甲方正常調動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甲方對乙方有人身傷害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對方后;
4、乙方提出離職應當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并辦理所有離職交接手續后方可辦理工資待遇結算。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規定或違反約定解除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培訓費用;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損失;
(3)、公司管理規定相關處罰條例適用本條約定。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照有關法律和甲方規章制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將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乙方不得借故鬧事、破壞正常的工作、經營和管理秩序、停止進行工作、停止履行職責或者采取其他過激行為,否則,公司有權將其立即辭退并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2、本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勞動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3、甲、乙雙方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甲方制定的《光彩國際重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及其它甲方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員工手冊與合同的規定不一致,則優先適用本合同的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5
雇主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當前地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始。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計算。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承擔工作任務,并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和質量指標為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如下: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如下: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必須同意并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為懷孕或哺乳期女職工的,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
2.具體工資標準、工資辦法、獎金、津貼、補貼由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與乙方協商確定如下:_______。
3.甲方每月按時支付乙方工資。超過當月工資發放日的自第六日起,每天按欠乙方工資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生產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乙方支付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
2.因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每工作一年(半年后不滿一年的)向乙方支付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貼。同時,若合同期未到期,甲方應在合同期內向乙方支付失業補償金。標準為合同期滿后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賠償金,生活補貼和賠償金的最高金額不超過乙方標準工資的12個月。
3.甲方參照(國有企業職工失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失業保險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在失業期間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如乙方患工傷或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由甲方支付,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傷殘的,甲方發給傷殘基金。乙方因工致殘或患職業病死亡的,由甲方支付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殘疾、喪葬費、撫恤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待遇。在醫療期間,將支付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7.根據國家法律法規,雙方協商確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婚喪假、探親假為:
(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因生產暫停、生產任務調整或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三)甲方停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差,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2)甲方不能或者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辭職。
4.乙方被勞動教養或受到刑事處罰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5.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如需解除合同,無需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的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4)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7.合同期滿,應立即終止。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續簽合同。
第八條需要雙方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食品問題;
3.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向乙方支付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支付乙方培訓費用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因任何一方的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雙方均有過錯,雙方應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一方受到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______。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補償標準為:
第十條爭端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經法定授權擅自變更或簽署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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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單位(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考核(考試),同意聘任聘用(下列聘用)_________先生/女士(下稱乙方)為甲方員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聘用合同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其中試用(含見習,下同)期_個月。試用期滿,甲方應及時考核。
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期(延期不超過三個月);乙方不愿供職的,可辭職。
若試用期滿時,甲方不考核,則視為合格;乙方不申請辭職,則視為應聘,正式聘用生效。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在__部門擔任__職位(職務、崗位、工種,下同),履行所在職位工作大綱所列之職責任務和完成上級領導臨時指派的工作任務。如因特殊情況變化需要變換工種,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變更。
崗位技能工資=基礎+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工齡+其它
1.乙方實發工資根據我市企業工資管理試行辦法及本企業經濟效益狀況,視其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勞動強度、工作(業務)性質以及貢獻大小來確定。試用期間的工資不能低于我市當年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2.每月_日為甲方發放工資時間。甲方不按上述日期發放工資的,從逾期的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數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3.甲方停工應按我市企業工資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發給乙方待工補助費。
4.員工工資的其它問題,按市企業工資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1.甲方應按以下規定安排乙方工作:
勞動時間
(1)每周工作__小時;
(2)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每天班后加班一般不得超過1小時
2.乙方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保險福利:
1.甲方按政府規定須為乙方投保繳納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勞動保和女工生育等項保險金。
2.乙方的保險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待遇按國家、省、市的規定執行。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按國家、省、市的勞動政策、法規制定廠規、勞動紀律、獎懲辦法等規章制度,并經本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送仲裁辦公室│備案后執行。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勞動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乙方可申訴,由本企業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在有效時限內向管轄的上級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主要責任方向對方合理賠償。
2.乙方擅自解約,經甲方培訓的要向甲方賠償所付培訓全部費用(附培訓協議)。
解約
1.雙方同意。
2.乙方違法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提出解約。
3.甲方不履行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乙方可提出解約。
4.其它符合解約條件的;
5.甲、乙雙方要提前30日向對方提交書面解約申請或通知。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合同鑒證
部門鑒證
(蓋章)
續約由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合同鑒證
甲方(蓋章)部門
乙方(簽名)鑒證
_年_月_日(蓋章)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企業勞動合同7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_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三、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四、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 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六、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七、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 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八、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企業意見:
年 月 日(章)
法定代表或法定委托人
年 月 日(章)
職工
年 月 日(章)
年 月 日生效
企業勞動合同8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為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并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為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秘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秘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雇。但解雇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抵觸的條款。
第四條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為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工會活動
第五條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為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盡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周為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于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干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為其代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余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9.專職從事工會工作結束后恢復原來工作。
第九條工會及其支部應通告工會干部的名單,所屬部課名、就任離任的日期及其書記的名單、錄用退職的日期。
第十條工會及其支部為進行工會活動,使用工會事務所及公司的設施、物品、場所時應事先征得公司的認可。
使用公司的設施等時不能用于工會業務以外的宣傳、廣告以及政治目的。工會及其支部需要宣傳、報道、通知等可使用規定的布告欄。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條公司按本章規定的基準對工會會員進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需要錄用職工時,從15歲以上的志愿者中經過權衡決定錄用者。
第十三條新錄用者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以正式職工身份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公司可取消錄用。試用期滿14天后取消錄用時,應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公司由于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會員或改變會員擔任的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公司在決定調動時應充分考慮會員本人的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因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派遣會員去公務部門、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第十六條公司錄用大量員工時,應事先與工會、工會支部聯系,聽取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當會員大量調動、派遣、轉任時,應就有關基本事項與工會、工會支部協商。
第十八條工會會員有下列情況時,給予不同期限的休職:
1.因疾病、傷病(不包括工傷)長期缺勤者的休職(見下頁表)。
2.因事故缺勤已達1個月繼續缺勤時給予2個月休職。
3.派遣在外時為整個派遣期間。
4.就任國會議員、都道府縣知事、市町村長等公職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職,且公司認為必要時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屬第1款、第2款的休職,當公司確認其休職原因消失時,可提前讓其復職或根據情況予以延長。
屬第3款、第5款的休職期限后給予復職。
休職期限
缺勤開始時的連續工齡
休職開始日期
結核性
疾病
高血壓、癌、神經系統疾病及跌打損傷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內
缺勤已達4個月
17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0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1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5年至2019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3個月
16個月
14個月
2019年至20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9個月
24個月
18個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達6個月
33個月
30個月
24個月
第十九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經審查后給予褒獎:
1.工作誠懇為人表率。
2.工作效率顯著出類拔萃
3.提出有益于業務或發現業務上問題的重大報告。
4.事業上有發明創造及刻苦鉆研。
5.防止了災害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情況下建立功勛。
6.當他人遇難時積極搶救。
7.參加與業務有關的進修、教育、比賽活動,成績優異。
8.為國家、社會作出功績,成為公司職工的榮譽。
9.其他被公認為有必要給予褒獎的事跡。
第二十條會員工齡滿2019年、滿25年以及滿35年時給予褒獎。
第二十一條褒獎按下列方式授予:
1.獎狀;
2.獎品;
3.獎金;
4.獎勵休假。
褒獎將在公司內張榜公布。
第二十二條對有特殊功績的人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三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之事由,被認定程度輕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顯悔改表現時,免于懲戒處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事由,可給予懲戒。
懲戒分為譴責、扣罰工資、停止工作及懲戒解雇四種。
1.譴責時交付處分說明書以戒將來。
2.扣罰工資時交付處分說明書,每次扣罰金額為一天平均工資的50%,一個月的總額為月工資總額的10%以內,以戒將來。
3.停止工作時交付處分說明書,停止其30天以內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工資。
4.懲戒解雇不需事先預告,隨時解雇。懲戒處分在公司內張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有關解雇和停工處分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會員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據情節給予停止工作、扣罰工資或譴責處分:
1.無正當理由,隨意曠工。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早退或缺勤。
3.在廠內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廠內修理制作個人東西。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離開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無正當理由,妨礙生產。
6.偽造欺騙有關工休、外出的手續、報告。
7.因喧嘩、酗酒、風紀不整等不良行為擾亂工作場所的秩序。
8.對公司和公司內人員進行中傷誹謗、敗壞他人信譽等不當行為。
9.不認真管理火源或未經許可私自點火。
10.違反有關預防災害及保健衛生的規則或指示。
11.因消極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破壞性災害、重大業務事故或影響了公司的信譽。
12.在公司的設施內(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經許可張貼傳單或廣告等。
13.在業務上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
14.嚴重損害公司職工的名譽。
15.類似上述委不得體的行為。
職工對上述行為給予幫助、共謀、教唆或煽動者,與上述處分相同。
第二十六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給予懲戒解雇處分,但可酌情給予停工或扣罰工資的處分:
1.無正當理由,無故連續7天以上曠工。
2.對公司的人員施行暴力威脅或綁架關押他人。
3.未經許可拿走或企圖拿走公司物品。
4.未經許可攜帶對公司秩序、安全衛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破壞、丟失、濫用、藏匿公司的設備、動力、資材、機械、工具、產品、文件或宣傳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做了自己權限以外的行為或無故不遵守上級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當的禮品或詐取錢物,以謀私利。
8.依據刑法被判為有罪。
9.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偽造經歷、采用欺騙手段進行公司。
11.未經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經常受到懲戒處分、警告,但無悔改之意。
13.屬前條各款,情節嚴重。
14.類似上述很不得體的行為。
會員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對其他各款的行為提供幫助、進行共謀、教唆或煽動的,與上述處分相同。
會員作出上述行為,公司認為其出勤將給工場秩序帶來很壞影響時,在作出懲戒或處分決定前,令其休職。
第二十七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可給予退職:
1.因本人原因申請退職。
2.到達退休年齡。
3.調任所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給予解雇:
1.根據第二十六條給予懲戒解雇處分的。
2.神經和身體殘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業務能力或業務成績明顯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職期滿后的。
5.就任第十八條第4款公職,沒有辦理休職或休職期滿后沒有復職的。
公司在根據本條第3款作出解雇決定前,為激發其工作能力,應先考慮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不得已情況下解雇會員時與工會或工會支部協商。
第三十條屬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應提前30天預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如支付工資可相應縮短預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預告解雇時,如本人提出申請,可按所剩預告天數支付平均工資后隨即解雇。
第三十一條屬第五十四條第4款公傷休假期間及第五十四條第9款生育休假期滿后30天內不可解雇。
公傷休假者治療3年尚未痊愈,須取得公傷保險年金待遇后給予解雇。
第三十二條退休年齡為60歲。
第四章勤務
第一節勤務
第三十三條會員每天就業時間為8小時45分。分為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和休息時間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終了時間的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公司因電力、煤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范圍內調整每天的工作時間。
就調整工作時間的上下班時間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總部和分店的就業時間另與工會協商確定。
第三十四條由于業務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與工會協商延長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提早上班、加班、臨時召回上班),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4小時,一周不超過12小時。但是,確有緊急業務情況時,屆時與工會支部協商確定延長實際工作時間。從事有害業務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2小時,一周不超過6小時。
第三十五條18歲以上的女子超時勞動及深夜勞動事項按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執行。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時30分。
第三十六條公司不讓未滿18歲的會員超時勞動或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勞動。
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可讓16歲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條因災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緊急情況下,可不受前3條和第五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制約,在必要的限度內延長實際工作時間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長實際工作時間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因業務上的需要可讓會員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業時間及交接方法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條因業務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不按常規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時間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時間制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條警衛人員、汽車駕駛員、宿舍管理員等屬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3款規定的人員,不適用本章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之規定。上述工作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及休假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條因業務上的關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則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出差。出差期間作為工作時間,但如有上級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費另與工會商定。
第四十三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派遣會員外出工作(依據勞動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條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值班,有關值班規定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條對給未滿1歲的嬰兒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請,可去哺乳場所一天兩次,每次有30分鐘的哺乳時間。
第四十六條會員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須辦理規定的手續。
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需辦私事外出時,應得到公司認可。
第四十七條會員缺勤時應通知規定的手續得到公司認可。
因私傷病達7天時,應遞交醫師診斷書,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證明。
因傷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時應說明具體的理由。
第四十八條會員因下述事由不得已遲到、早退時,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1.行使選舉權等其他公民權。
2.因工負傷,治療疾病。
3.執行公務。
4.天災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為預防傳染病而切斷交通或公司認為有必要停工的情況。
第四十九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不允許進入工場或退出工場:
1.被認為風紀不整或有礙于衛生。
2.攜帶不屬業務用的火器、兇器及其他危險品。
3.其他類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條會員出入工場時除經過規定手續、得到許可外,不得將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或帶出工場。
第二節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條會員的休假日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國民節日。
5.7月16日(公司創立紀念日)。
6.勞動節。
7.本條第1款與本條第4款的國定節日重疊時為星期一。
8.5月4日。
因業務關系不能休息時,根據與工會支部的協定給予倒休。
第五十二條因業務工作需要,根據與工會的協定可讓會員在上條休假日里勞動。但不安排未滿18歲的會員在上條第1款的休假日里勞動。
18歲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據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會員在休假日勞動后,應在2周內給予相應天數倒休。
第五十三條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常規工作時間結束后至第2天工作時間開始止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第2天為休息日。
第五十四條會員能夠申請下列的休假,但是,會員應在當天工作開始前申請預定休假的天數:
1.年休假
連續工齡1年內每年10天
連續工齡1年以上2年以內每年12天
連續工齡2年以上3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3年以上4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4年以上5年以內每年14天
連續工齡5年以上6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6年以上7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7年以上8年以內每年16天
連續工齡8年以上9年以內每年17天
連續工齡9年以上2019年以內每年18天
連續工齡2019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數則轉入第二年,但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續轉。
如會員申請休假時間有礙于業務正常進行,則更改其休假時間。
2.慶喪休假
(1)婚姻(包括結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喪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調動休假
因工作調動,公司認為有必要搬家時給予下列時間,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數:
單身赴任
攜家屬赴任
家屬阻撓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內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負傷或患病為醫師的診斷書所提出的時間,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診斷書。
5.公務休假
(1)就任都道府縣市區町村會議員的會員出席議會或執行其他業務的時間。
(2)根據勞動工會法、勞動基準法、職業穩定法執行公職以及根據公安委員、教育委員、農業委員、民生委員等法令執行公共性職務的會員執行公務所需要的時間。
(3)作為證人、鑒定人、旁證人出席法院或相應的機構活動時所必需的時間,但與私人有關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規定的休假如不妨礙公務,公司可依其申請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災休假
遭受天災(火災、地震、風災、水災等)給予公司認為必需的時間,與會員分居的受到會員撫養的家屬也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7.交通中斷休假
因天災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斷不能出勤時給予必需的時間。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發生傳染病患者時,為預防傳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認為必要的歇工時間。
9.生育休假
預產期8周(多胎為10周)以內以及產后8周為產婦休假時間。但產后6周,本人申請復工,且醫師認可時,公司可準許復工。
10.其他休假
經期勞動有顯著困難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給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給予延長。
第五十五條因天災、電力限制、機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給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節連續工齡
第五十六條連續工齡以月為單位計算(未滿月舍去)。從會員錄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職之月止。經過試用期后正式錄用者連續工齡從試用之月起計算。
第五十七條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員將原公司的工齡與本公司工齡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培訓生、技校生及臨時職工被錄用為正式職工后,計算其正式職工前的工齡。
第五十八條第十八條規定的休職期間按下列方式計算連續工齡:
1.第1款(長期病假)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職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第五章報酬
第一節總則
第五十九條會員的報酬均由本章規定。但與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就業天數不同時,另與工會商定。公司不對非工會會員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如工會有意見,將聽取之。
第六十條公司不以女子為由給予女子比男子差的報酬。
第六十一條報酬分為工資、退職金、年金、休業津貼及其他報酬。
第六十二條有關退職金與年金另與工會商定。
第六十三條工資分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除計劃職員)、撫養和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
第六十四條標準內工資水平另與工會商定。
伴隨標準內工資水平的變化,必要時可修改本章有關工資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成績原則上每年支付兩次獎金。
第二節基本工資
第六十六條基本工資作為月工資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條中學、高中、工業中專、大學畢業后直接進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資與工會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員的初次基本工資可個別決定,但其最低額度另與工會商定。
第三節附加工資
第六十八條附加工資按職務種類、職務等級及特種職務確定。計劃職務的附加工資分為定額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額部分根據出勤天數支付,考核部分經考核后支付。
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要職務以及間接或直接技能職務的附加工資經考核后支付。
工師、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條附加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定額部分
定額
------×出勤天數(以規定工作日為準)
20.58
休假日、節日等參照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資×考核率
第七十條上條的定額及考核率的平均數和最低數與工會另行商定。
出勤天數為工場平均出勤率以上時,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數。
計劃職務的考核項目為職務、技能、勤懶;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考核項目為技能、勤懶。
第四節職務工資
第七十一條職務工資支付給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人員。
職務工資率根據對職務的評價后制定的職務等級確定。
第七十二條職務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2.技能職務
非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間接承包者
評定基準(一)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評定基準(二)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有關工場工作效率數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1.12
----------×實際工作時間×效率數
164.66
效率的計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實施細則與工會支部商定。
3.特種職務
根據職務內容參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條職務工資率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條暫行職務工資率如下:
1.職務等級
職務等級第1級至第4級的人員被任命下術職務以下者,適用下述工資率:
職務種類
職務等級
主管職務
技能職務
1級
2級
3級
4級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2.年齡調整
(1)技能職務年齡在23歲以上,為4級以下職務者適用4級工資率。40歲以上5級以下職務者適用5級工資率。
(2)主管職務年齡在25歲以上,為3級以下職務者適用3級工資率。
第七十五條初任工資率如下:
(1)主管職務
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2級工資率。
(2)技能職務
技校或日立工業專科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3級工資率。
中學畢業后直接進廠或相當于上述者為2級工資率。
第七十六條職務變動時按下述辦法辦理:
1.職務提升時直接適用提升后的職務級。
2.職務下降時下述期間仍適用原職務級,期滿后改為下降后職務級:
(1)因本人責任為3個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傷)為6個月。
3.支援廠外派遣外了時為外出全部時間。
第七十七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非承包者屬下列
情況作為100%出勤對待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作為100%實
際成績效率對待支付職務工資:
1.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公司認可的工作時間內的工會活動。
2.第四十五條的哺乳時間。
3.第四十八條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權、因工負傷及因疾病治療遲到、早退或外出時間。
4.第五十一條的年末開始、國民節日、公司創立節、五一節。
5.第五十四條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3款的調動休假。
7.第五十四條第6款的遭災期間為下列時間(略)。
8.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八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非承包者屬下述情況作為50%出勤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者作為50%實際成績效率支付職務工資:
1.第四十八條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災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預防傳染病而遲到、早退的時間。
2.第五十四條第6款遭災期間中超過前條第7款的時間。
3.第五十四條第7款的交通中斷休假。
4.第五十四條第8款的預防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間2天以內的期間。
6.上述各款以外的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下列時間的情況不支付職務工資:
1.第五十一條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遲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時間(不包括第四十八條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條的情況)。
3.第四十九條的禁止進入工廠的時間。
4.第五十四條第2款的慶喪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5款的公務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過2天的期間。
7.第一百二十七條禁止就業的時間(工資計算月達一個月的期間)。
8.第一百二十八條因限制就業被縮短的時間。
第八十條公司對會員不從事本職工作而從事零雜工作時,對從事零雜工作時間的效率作中下處理:
1.因無工作(本工作沒有的狀態)命令從事的零雜工作作為90%的實際效率對待。
2.有本職工作,被命令從事零雜工作作為100%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一條公司當會員無工作可做時,對無工作時間的效率作為82%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二條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重勞力、危險、有害、高熱等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或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時,根據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資率。
有關特殊工資率及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以及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種類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條公司于基準月內當承包者的工廠平均效率超出107%時,調整為107%,低于93%時,調整為93%。
效率為107%至93%之間時,不進行調整。基準月原則上為增薪的實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資表修改之月作為基準月與工會協商后決定。
第五節津貼
第八十五條公司向會員支付撫養地區津貼。撫養地區津貼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條撫養親屬指以下所述親屬,與會員一起生活、依靠會員的收入維持生計者:
1.配偶(包括事實配偶)。
2.60歲以上的直系親屬。
3.18歲以下的直系親屬及弟妹。
4.患重殘疾的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區町村長證明被撫養者屬3代親屬以內的親屬,且公司認為合適的人。
第八十七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直接履行規定的手續向公司申報:
1.成為新職員或復職后有撫養親屬。
2.有了新的撫養親屬。
3.撫養親屬死亡。
4.撫養親屬中有人不具備撫養條件。
第八十八條撫養地區津貼從前條第1款或第2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開始支付;從前條第3款和第4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的第二個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條公司對下述會員超時工作10小時以上給予10小時、不滿10小時給予相應的超時津貼:
1.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員及相當于營業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2.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技術員及相當于營業技術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但不包括進廠1年以內的人員及常駐國外的人員。
第九十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加班時對其加班每1小時支付下述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30%
第九十一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二條,在第五十一條規定的休假日加班時,雙休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40%
對第五十一條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條屬前2條會員在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加班時,除支付前2條規定的加班津貼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貼。
深夜工作津貼對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接班工作時支付交接班津貼。
交接班津貼的標準另與工會商定。
交接班津貼根據上述的標準,在考慮交接班的種類和內容的基礎上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九條的工作,根據工作的內容及期間支付津貼。
津貼額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替工作時支付交替津貼。
交替津貼對交替工作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六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時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貼,其金額另與工會商定。
第九十七條公司除本節規定外,按需要另設津貼時,其津貼的`種類及額度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六節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條公司向會員明確說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止工資的明細科目、在該月的工資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資支付日為休假日時提前一天支付。
工資支付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條公司在支付工資時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額:
1.所得稅、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民稅。
2.各種社會保險費。
3.公司宿室修理費或宿室租用費。
4.每月規定的工會費。
5.日立公司互助會會費及個人負擔費和貸款的月歸還費。
6.厚生年金的個人負擔費。
7.住宅貸款及特別貸款的償還費。
8.住宅分期付款費及銀行分期付款費。
9.向職工銷售物品費。
10.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費用。
第一百條公司在會員遇下列各款情況需籌集費用時,對其申請可在工資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資:
1.本人或撫養親屬結婚、生育、喪葬。
2.本人或撫養親屬遭遇天災或其他災害或受傷、患病。
3.本人或撫養親屬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鄉一周以上。
4.其他與上述各款相應的情況。
第一百零一條公司對會員符合第五十四條第4款時,停止支付那個期間的工資,而支付第六章規定的工傷休假補償費。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在會員取得第五十四條第9款的生育休假時,不支付休假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三條公司對第五十二條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條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資。但撫養地區津貼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根據第五十五條讓會員休息時不支付工資而支付休業津貼。
休業津貼的金額如下:
1.因天災事故、電力限制、機械故障等原因休業,休業1小時支付工資的75%。
2.因公司業務原因休業,1小時支付小時工資的82%。
但是由于經濟形勢急劇變化,造成減量生產時的休業,在同一個工資計算月份內,第2次前,休業1小時給予小時工資的90%,第3次以后,給予小時工資的95%。
第一百零五條會員缺勤時的工資按下列處理:
1.出勤天數不滿工資計算月全月時,基本工資、撫養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全額支付;附加工資、職務工資按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二條處理。
2.從工資計算月第1天起對月終連續缺勤時,不支付該月的工資。
第一百零六條公司對會員屬于第十八條第3款或第5款時,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七條公司對會員缺勤開始后7天內沒有申請請假或沒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時,不支付該時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八條公司對會員在工作時間組織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時,除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但屬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時,不支付加班津貼。作為爭議行為的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誓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時,按下列公式調整工資額度: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除去額定部分)+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其他津貼指常駐津貼、駐在津貼、調整津貼、沖繩特別津貼、支援津貼、宿室勤務津貼
第一百一十條日工資額的計算將1個月就業天數定為20.58天,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將1天工作時間定為8小時。
第一百一十一條本協議的小時工資如下列: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特別工資率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條本協議的平均工資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平均工資。
第七節其他工資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對會員上下班所需交通費,每月超過300日元的費用以交通補助費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時全部由個人負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按前條公司為會員購買月票,當會員在月票有效期內退職時,收回月票。
第六章災害補償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當會員負傷、患病或死亡時,依據本章規定,給予補償或救濟。
第一百一十六條根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會員因業務負傷或患病時,給予必要的醫療費用;治愈后如留有殘疾時給予補償;如因工死亡時給予遺屬必要的補償并提供喪葬費。
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司對第五十四條第4款的工傷休假職員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稅以后的平均日工資。如職員依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享受病假補償待遇、傷病補償年金以及依據勞動災害保險特別支付金規則享受病假特別支付費、傷病特別年金,根據其金額限度,不支付本條規定的補償費。
在享受工傷休假期間,如工資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補償費也相應增額;工資水平降低時,將按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減額。
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工傷疾病及醫療補償的范圍、殘疾補償的殘疾等級、遺屬補償費的范圍及順序等,均按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條會員非因工負傷、患病留有殘疾時,根據殘疾程度作如下區分給予支付殘疾救濟費:
殘疾程度
殘疾補助費
終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資+(工齡×3天日工資)
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30天日工資+(工齡×2天日工資)
只能從事輕便勞動
20天日工資+(工齡×1天日工資)
上述殘疾補助費在會員傷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條會員因重大過失負傷或患病時,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補償費、殘疾補償費或殘疾補助費,但只限于行政官廳認定的因工負傷或患病的情況。公司依據本條,在接受行政官廳認定時,聽取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安全衛生委員會的意見。
第七章福利衛生
第一百二十一條公司為了提高會員的福利衛生,努力改善充實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運動場等其他福利衛生設施。
第一百二十二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努力發展福利互助會。
第八章安全衛生
第一百二十三條公司為工廠的安全衛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為實現上述目的,在每個工廠設立安全衛生委員會,必要時,建立設施;貸款購置安全衛生用具;配備醫生。
會員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持衛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四條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工廠長指名的委員及選任的委員組成,但委員中的若干名由工會推薦。
委員長招集安全衛生委員會,就審議的內容向工廠長申報。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工作的必要事項由工廠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公司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健,對會員進行有關安全衛生的教育培訓。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會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診斷。
除上述規定,認為有必要時,對全部或部分會員進行健康診斷或采取預防接種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條公司對患傳染病及精神病或勞動將導致病情惡化等醫師認可的人員,停止其就業。
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司對下列人員作為健康照顧者采取限制就業、縮短工作時間、改變工作內容、治療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齡20歲以下,就業6個月以內者。
2.結核病毒轉化陽性反應不滿1年者。
3.因病或身體虛弱需要一定保護者。
4.孕婦。
第一百二十九條按照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滿18歲及孕婦、產后不滿1年的女子從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讓缺乏經驗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員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作為培訓對象的人員不受上述的限制,給予必要的技能培訓。
第九章申訴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申訴指對勞動待遇、作業條件,以及人事管理等與勞動協約、就業規則有關的各項規定的解釋或運用有不平不滿的意見。
第一百三十一條會員對公司的申訴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決。
第一百三十二條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廠申訴處理委員(以下稱工廠委員)雙方各3人組成。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會方面的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及有關的工廠委員雙方各4人組成。
工廠委員原則上從100名工會會員中挑選2名以內,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遞增1人的比例從工會會員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工廠委員接受工廠會員有關申訴處理的委托后,對事實進行調查并認為妥當的話,向公司該課長提出申訴。
課長應對申訴迅速向工廠委員答復。課長的答復未能解決問題時,課長可以直接召集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會議與工廠委員協商,在3天內努力解決。
第一百三十四條該申訴通過上述階段仍沒有解決時,工廠委員可將對該申訴協商的經過記載書面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某申訴涉及兩個課以上的問題或牽涉到整個事業所的問題,實際上在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無法處理時,可將該申訴提交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當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和本人有異議時,可通過工廠委員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條對上訴的申訴,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應迅速召開會議,努力在7天內予以解決。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多數工廠內存在同一種類的申訴或事業所處理委員會正在審理的申訴有同一性質問題從另一工廠提出時,經過核實可以合并處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通過上述階段仍解決不了的申訴可移交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第一百三十七條申訴的處理得到本人認可或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時,表明該申訴已最終解決。對該事項不能再通過其他形式作為申訴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條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必要時安排書記員作記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申訴處理委員姓名及所屬單位名稱雙方互相通知。
公司為處理申訴安排申訴處理委員出差時,對出差費用公司給予工會支部以補償。
第十章團體談判及爭議處理
第一百四十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互相間的團體談判均在本章規定的談判委員會內進行,雙方應真誠努力解決問題。
團體談判原則上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團體談判在下述事項內進行:
1.有關勞動待遇事項制定協議協定。
2.根據協議協定,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決定的協議協定的內容。
3.修訂協議協定。
4.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之間有關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申訴。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工會或工會支部計劃舉行團體談判時,通過書面或口頭將談判事項及出席談判人員相互進行聯系,協商談判時間、場所等為順利開展談判工作的事項。
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進行團體談判通過中央談判委員會及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上述談判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和事業所所長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談判委員和工會、工會支部指定的工會方面的談判委員各15名以內的人員組成。談判委員會必要時,可設專門委員會處理特定的事項。
企業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姓名)
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將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程序制定后,通過公司員工行為規范標準手冊公示、告知,乙方有義務及時主動學習和掌握。甲方規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滿一周,視為乙方已知曉。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已充分知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已就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限、聘用崗位及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公司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等情況進行溝通。雙方一經簽字,即證明乙方對上述情況已有清楚了解。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保證已經終止(解除)了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或沒有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否則,由此引發的糾紛及全部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
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可經雙方協商后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衛生、健康標準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應規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操作規程或工作規范、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如乙方為女職工,甲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為乙方提供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障。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個人所得稅法》,乙方有義務按照個人薪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有責任在發放乙方個人薪酬時,代為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乙方按規定委托甲方代為扣繳本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金。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負傷和患職業病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com的各項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九條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記“用戶至上、質量第一”的服務宗旨,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聲譽。
第二十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通信暢通、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內部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的,或受甲方派遣從事其它臨時性工作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調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觸到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泄露商業秘密屬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損失的,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內容相應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考核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達到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三)乙方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員工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被人民檢察院起訴的;
(六)乙方提供虛假或不真實的本人信息和勞動關系狀態,影響甲方的判斷而錄用的;
甲方依據本條六款規定,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作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實施經濟性裁員的,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實施: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涉密員工應提前3—6個月通知。
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正在被審查和例行審計期間;或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或訂立有保密期協議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賠償責任:包括: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付廣告費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差旅費、住宿費、實習費等;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專項協議約定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切身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六)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應將合同期內甲方交給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術資料等一切與工作有關的材料,全部交還給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資料等遺失的,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終止、解除合同前,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續。
甲方在確認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后,為其開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等的轉移手續。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外,因乙方原因未辦理完畢上述手續的,甲方有權不為乙方辦理終止、解除合同手續。
第三十三條 年 月 日后勞動合同終止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甲方(僅指國有控股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10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招用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甲方勞動合同制度,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方與乙方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中前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延續,應續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2、乙方上崗后應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量和質量指標或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
3、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和工作表現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時制,每周工作五天;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隔天班工時制),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加班加點的,經協商同意后,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四條,培訓,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
2、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衛生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措施。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應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度,依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職位確定其稅前工資每月為______元,其中試工期每月為___元,下月___日為工資發放日;
(2)甲方根據經營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薪酬,乙方未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量和質量指標將不予加薪。
2、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手續。
(2)甲方必須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設施和生活福利待遇;
(3)乙方如因病休假,經甲方認可的醫院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享受有薪病假,病假工資按政府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指定的規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但為了保證甲方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經雙方協定,乙方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一周并辦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間由甲方繼續履行勞動關系應負責任;
(2)甲方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的去向和補償。
(1)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辦理退工手續;
(2)本合同解除后,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乙方的補償待遇按《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政策辦理。
第八條,協商約定條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甲方出資培訓或者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質的,必須服務期由甲,乙雙方另訂協議確定。
第九條,違約,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違反勞動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當事人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負責甲方所有辦公場地的清潔衛生工作,并根據甲方安排,負責其他臨時清潔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使用的一切清潔用具和用品。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每月30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以及勞動法所規定的各類保險、福利共計600元/月(寫陸百元整)。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其他約定事項
第七條 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會議涉及乙方工作內容的,乙方應作好記錄并切實履行。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損壞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
5、違工作規定或操作流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的;
8、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第十一條 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
六、違約責任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 精神文明建設, 建立清潔衛生的長效機制,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按照自愿、平等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要求續訂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并提供身體健康證明,經甲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手續。
二、乙方工作任務
1、能嚴格遵守鎮政府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聽從調度。
2、乙方每天打掃環境衛生兩次(上午6.00—9.00點,下午4.00—5.00點),垃圾保證全部進入垃圾池或箱。乙方要確保街道24小時干凈,雨雪天氣要照常清潔保潔,保持全天候在區域上崗值勤。
3、人行道和車行道打掃干凈,無垃圾,人行道上的樹木和綠化帶要經常打掃,保持良好的環境。
4、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5、清掃街道范圍:
三、勞動條件:
勞動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勞動紀律:
乙方應服從鎮政府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完成任務,特殊情況次日不能上班必須向行政執法中隊請假,甲方對乙方工作出現差錯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并提前解除協議。(其中乙方因身體不適,不適應本崗位工作的,甲方將提前解除協議)。
鎮執法大隊負責對乙方考核,如被發出一次整改通知書未及時整改的`扣責任人50元工資,如全年出現3次被責令要求整改或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予以辭退。年度內如未被責令要求整改和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且工作成績優秀的保潔員,年終鎮將給予元獎勵。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間,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2、本合同應妥善保管,它是建立勞動關系,處理人事爭議的依據。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政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13
一、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____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2、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1意并接受。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于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___________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5、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1、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2、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后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________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2、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3、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
企業勞動合同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自愿任____________銷售業務人員,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協議約定: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權 利:
1、有權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和企業實際情況自主確定產品種類。
2、有權針對市場情況對乙方下達銷售任務及考核目標。
3、有權對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全面管理。
4、有權對不能完成銷售任務或違反雙方協議規定的一切不符合銷售條件的銷售人員,隨時調整區域市場、進行處罰或終止合作協議。
(二)義 務:
1、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和乙方工作表現、工作時間、工作業績給予乙方一定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配備小汽車一臺,購汽車費用從乙方提成工資內扣除。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權 利
1、可自由選擇甲方。
2、依據雙方約定享有薪酬待遇。
3、可不執行協議以外的違章、違法指揮。
(二)義 務
在公司和上級銷售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思想進步業務熟練服從領導、工作積極。
三、乙方薪酬及期限:
1、銷售人員是以業績獲得薪酬報酬的。
2、工資底薪為1000元+提成。
3、工廠承擔每月車輛油費20xx元以及車輛保險、年票、過路費(已配小車才可享受此報銷)。
4、提成按每月業務雙數
5、業務費報銷按:(客戶總營業額—客戶回扣—業務自身提成)的百分之二來報銷,超額則從提成工資內扣除,未達則作為年終獎金發放。
6、銷售人員業績考核量標準為:全年分為四個季度,每個季度標準任務量為本季度老客戶總營業額要比去年總營業額同比增長20%,超出任務量按超出部分的營業額的5%作為額外獎金,未達考核量則按差額的5%來扣除獎金,若連續3個季度未達標,則甲方有權拿回給予乙方的原本工廠的老客戶。
7、由于乙方在傳達客戶要求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廠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本身來承擔。
8、客戶貨款回收以報價約定時間為準,若過回款時間一月仍未回款,則從乙方提成中扣除乙方相應未及時回收貨款的銀行利息,直至回款為止。
9對因各種原因導致貨款無法收回的壞賬,乙方承擔壞賬的40%,甲方承擔壞賬的60%。
三、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將工廠價格及機密文件外泄或告知其他工廠銷售人員,一旦外泄不但所應得的傭金不予以支付外還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自愿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自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 日止。此協議一示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5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 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 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 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 級 月 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轉正后工資: 元。
4.定級后工資: 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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