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合同匯編6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
二、工作崗位
(崗位或職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情況和公司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乙方遵守和服從甲方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本合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同的崗位按各部門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六條 乙方上班時間按公司規定的各部門上班時間執行。保底期間每月休假三天,超過三天不予保底。
第七條 甲方確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加班按甲方公司有關制度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定制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需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的薪酬標準及福利待遇。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承擔
1、 乙方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培訓到試營業為 元/天,從年 月日開始保底為元/月(保底為二個月)。超出部分另行計算,福利待遇詳見規章制度。
2、 每滿 個點,加 元(點額須超過 個),每月滿 個點,每個點加 元,以此類推。
3、 公司員工保底為二個月,二個月后按業務提成計算工資(洗腳每個提成排點為 元,點鐘為 元)。
第十一條 規定薪酬發放方式:以貨幣形式發放。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其在公司工作期間的住宿及飲食。
第十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有公司規定的各項假日待遇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當班期間因公負傷,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承擔責任并迅速妥善處理。在公司外的個人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公司概不負責。
第十七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而承辦各類證件費用在當月工資中按實扣除,員工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為乙方支付各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該費用已包含在雙方約定的工資內(保底工資 元外),由乙方自行繳納,自費部分由乙方承擔,不繳納者,公司概不負責。
八、保密約定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嚴格保守合同期內熟知的甲方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在外單位從事任何兼職工作。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同時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改變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將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通知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個月。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申請入職的有關文件、資料中隱瞞或虛報有關事項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未能做到合同期滿,工資不予保底,只算提成;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發生困難,合法裁員。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須提前15天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轉正員工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可以向對方表示續簽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后,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程度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離職,或者乙方在遞交辭職報告書30天內未經甲方批準而離開者,視為自動放棄工資及其各項待遇。乙方連續曠工3天,視為自動放棄工資及其各項待遇。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面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第三十五條 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參加國家勞動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中乙方所填寫的如下地址就是甲方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乙方住址一旦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書面通知公司,逾期通知或錯誤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擔。
通訊地址: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乙方(簽字):簽訂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約
甲方(用人單位):老苗醫養生堂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約為甲方、乙方,會所員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的勞動合約,共同遵守本合約所列條款。
簽約崗位: □ 足療技師 □ 泰式技師□ 服務員 □ 主管
第一條:勞動合約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項確定。
1、 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 本合約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與工作地及要求: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求,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經甲方、乙方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工作休假 由于本工作的特性,實行多勞多得的工作制,休息按照自行安排制,為了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營運,休息前必須提前書面形式提出獲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正常休息,每月假期為三天,超出三天者不給于保底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培訓期間(培訓期包含在試用期內)只包食宿,培訓后經甲方同意后上崗。
二、乙方從培訓上崗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形式(□中 任選其一):
三、□ 客服員固定工資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項目提成。
□ 主管固定工資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項目提成。
□ 足療技師保底工資為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項目提成。
□ 泰式技師保底工資為________元,其不含其他商品項目提成。
□ 多勞多得結算:收費由甲方定制,技師按照提成5/5分。
1、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五條中明確。
2、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日。
第五條:福利待遇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獎金方式:
獎金包括月全勤獎_____元,年全勤獎_____元,生日補助_____元。點鐘獎第一名_____元,第二名_____元,第三名_____元。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單位有關工作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 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三、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的教育和培 訓,乙方應嚴格遵
勞動合同 篇2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你的合同到期了,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終止。有經濟補償。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會有三種情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1. 單位和你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簽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2. 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等)續訂勞動合同,你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3. 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等)續訂勞動合同,你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三、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
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1994]481號)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這項規定,應把握兩點:
1、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而不是根據其實際工齡來計算。當然,若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應合并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內的,應計算為本單位工作年限。
2、因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因此,如果這名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個月,且本人的實際工齡沒有可以合并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的,則你公司應按7個月的工資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即便是按該員工所說,其實際工齡已有17年零半個月,公司也只須支付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時間為: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為: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5、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6、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第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章)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 更 書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簽章)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1.勞動者應積極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新招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用人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勞動者為保護自身利益,應積極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約定關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項如工資標準、保險福利、勞動條件等等。對于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采用相應的法律救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2.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加強對用人單位的了解。
勞動關系與其他民事關系相比,其突出的特點是具有某種形式上的人身屬性。勞動關系建立后,勞動者應當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在用人單位管理者的統一安排下從事具體的勞動。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企業文化等對勞動者來說就至關重要了。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要深入了解用人單位的.現實情況,尤其要了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一般會反映出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要求。勞動者應結合自身情況,分析自己達到用人單位要求的可能性。了解這些有助于提高自身就業的成功率,降低就業過程中的機會成本。
勞動者一旦決定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盡可能地掌握和了解其文化特點,積極融入其中;如果不能融入其中,則應當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避免用人單位用不公正的規章制度限制或剝奪自己應享有的權利。
勞動合同 篇5
勞動法中關于辭職的一些規定: 只允許在兩種情況下,讓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提供培訓費)和第二十三條(給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該法第二十二條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培訓費用時可以約定違約金,并且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該法第二十三條是用人單位給付勞動者競業限制經濟補償,并且規定了競業限制的時間不得超過兩年。遺憾的是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沒有規定一個上限。除了上述兩種情況,用人單位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約定違約金都是違法的。
一、勞動合同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于辭職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中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勞動法》一方面賦予了職工絕對的辭職權,另一方面又賦予了用人單位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4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范圍:“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后,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后主動離職,不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可能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后人事關系和檔案長期滯留在原用人單位,會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正常的錄用手續,拿不到包括檔案在內的個人材料,也不能繳納勞動保險。
在這里特別要提醒讀者的是,當你合同中有服務期限或保護商業秘密約定,因而有違約金的約定的話,雖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辭職,但是必須按合同違約金的規定給予賠償。 勞動法 辭職相關法律知識: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如何辭職:
《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試用員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書面告知即可解除勞動關系。
勞動法規定主動辭職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獲得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主動辭職的沒有補償,除非公司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違法行為。
勞動合同 篇6
茲有 同志,性別: 年齡: 于 年 月 日被我單位錄用,從事 工作,月工資 元。 年 月 日因 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鑒證編號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寫
本證明書。
2、本證明書一式五份。單位、個人各一份,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處理處、勞動就業辦公室、社會保險辦公室,各一份。
【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廚房勞動合同餐廳勞動合同范本01-03
經典勞動合同07-16
經典勞動合同09-18
經典的勞動合同12-02
勞動合同12-07
勞動合同12-29
it勞動合同09-15
勞動合同10-21
最新勞動合同03-06
務工勞動合同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