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介紹信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用到介紹信的地方越來越多,介紹信適用于單位與單位之間的工作來往所需,是一種較為正規的具有一定憑證作用的信件。還是對介紹信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律師介紹信,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介紹信 篇1
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特指派本所律師前往貴處調查____________________問題,請提供一切方便,予以配合為荷。
(有效期______天)
20xx年xx月xx日
律師介紹信 篇2
第號 律師事介紹信 恒則律介字第 茲介紹我所 請予以協助為荷 月 日 律師律師赴你處。
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_______條之規定,特指派我所_____________律師赴你處,調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依法予以協助。
此致
_____(單位名稱)
_____律師事務所(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律師介紹信 篇3
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我所 律師擬前往 會見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請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師事務所章)
年 月 日
律師介紹信 篇4
[_________]第_________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九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一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現指派我所 律師前往你處會見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請予安排。
特此函告
四川立地律師事務所
____年 ____月____日
(本介紹信用于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向看守所、羈押場所提交)
律師介紹信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九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一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現指派我所xxxx律師前往你處會見xxxx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xxxxx,請予安排。
特此函告
xxxxxxx(律師事務所章)
xxxx年x月xx日
律師介紹信 篇6
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特指派本所律師前往貴處調查xxxxxxxxxxxxxxxxxxxx問題,請提供一切方便,予以配合為荷。
(有效期xxxxxx天)
xx年xx月xx日
律師介紹信 篇7
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九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一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現指派我所律師前往你處會見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請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師事務所章)
20xx年xx月xx日
律師介紹信 篇8
存 根 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介紹信 茲介紹前往
20簽發人 字第月號 同志 聯系 日 : 茲有我單位前往你出聯系 請予接洽希協助為荷此致 敬禮 (本信限日內有效)字第 號 同志等 人 簽發單位蓋 章20年月日 年
律師介紹信 篇9
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xxx條之規定,特指派我所xxx律師赴你處,調查xxx。請依法予以協助。
此致
敬禮!
xxx(單位名稱)
xxx律師事務所(章)
xxx年xxx月xxx日
本介紹信有效期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關于xxx律師參加訴訟活動,有權依照有關規定,查閱本案材料,向xxx有關單位,xxx個人調查的規定,特委派我所xxx律師前往你處調查了解
此致
敬禮!
xxx年xxx月xxx日
(本介紹信有效期為xxx天)
茲有我律師事務所xxx律師等人前往你處聯系事宜,請予以協助。
此致
敬禮!
xxx年xxx月xxx日
本介紹信xxx日內有效
律師介紹信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指派我所律師前往你所會見XX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請予支持。
特此函告
XX律師事務所(章)
XX年XX月XX日
律師介紹信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會見在押罪犯暫行規定》的規定,現指派我所XX律師前往你處會見案的在押犯XX,請予以安排。
特此函告。
________律師事務所(章)
年 月 日
律師介紹信 篇12
茲介紹我所律師XXX等二同志,前去你所辦理XXX委托的欠款糾紛一案,請給予接洽為盼。
此致
敬禮!
XXXXX律師事務所
XXXX年XX月XX日
律師介紹信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會見在押罪犯暫行規定》的規定,現指派我所xxxx律師前往你處會見案的在押犯xxxxx,請予以安排。
特此函告。
xxxxxxxx(律師事務所章)
xxxx年xx月x日
律師介紹信 篇14
律師事務所調查專用介紹信存根
No:
調查人前往 處 調查有關當事人 一案的證據材料。 被調查人。
年月日
律師調查專用介紹信
No: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關于律師參加訴訟 活,活動,有權依照有關規定,查閱本案材料,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的規定,定,特委派我所律師 前往你處調查了解
年 月 日
(本介紹信有效期為 天)
律師介紹信 篇15
____________律證()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指派我所_________________律師前往你處會見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__,請予安排。
特此函告
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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