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工作總結匯總[15篇]
總結是指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個人對某一階段的學習、工作或其完成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得出教訓和一些規律性認識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們發現問題的能力,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總結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村治理工作總結,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
10月30日尖草坪區消息,該區多措并舉、高標準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讓群眾感受到環境整治帶來的變化,有效助力鄉村振興。
突出鄉村特色,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這是尖草坪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立足點。該區將鄉村規劃設計、文明創建和基層治理結合起來,立足民居風格特點,集中力量打造具有獨特風格的新農村。同時,根據鄉村不同的資源稟賦和發展需求,以整村為單位,努力實現居住區域與自然和諧發展。
在建立健全重點項目工作機制方面,由區級領導包聯鄉村,整體管理工程進度及資金使用情況,加強對施工的監督管理,確保順利完成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該區還發揮鄉村振興指揮部職能作用,制定詳細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一體化推進鄉村黨群服務中心建設,發揮基層陣地的服務作用,高質量推進農村協調發展。
尖草坪區加強了對鄉村干部的`系統專業培訓,調動村民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積極性,組織學習觀摩其他先進地區整治成果,立足自身實際,吸收借鑒好的經驗做法,更高質量完成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2
一、20xx年產業發展情況
1、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情況
我縣主導產業主要有大蒜,種植面積45萬畝,年產量67.5萬噸,辣椒15萬畝,年產量3.75萬噸,棉花33萬畝,總產3.3萬噸,肉鴨養殖宰殺,日宰殺量16萬只,林木加工業,現有各類加工企業30多家。特色產業主要有甲魚養殖,番鴨養殖,櫻桃種植等。
2、產業化龍頭企業情況
20xx年,全縣農副產品加工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03億元、利稅7.8億元。農副產品加工企業達到147家。其中,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1家,省級龍頭企業4家,市級龍頭企業31家。xx_食品有限公司肉鴨第二條日宰殺量5萬只的生產線正在建設,項目投產后日宰殺能力可以達到10萬只,可增加勞動力就業400多人。xx果蔬有限公司積極進行新舊動能轉換,與中國科學院簽訂了大蒜深加工技術合同,計劃投資1700萬元建設大蒜深加工生產車間和生產線,項目建成后年可生產大蒜素60余噸,大蒜多糖1200余噸,蒜粉6000噸。xx面粉有限公司投資1.2億元,新上日處理500噸的全自動面粉生產線,采用國內先進中糧面粉生產設備,可日加工掛面240噸.預計年產值3億元.xx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建設肉鴨熟食制品生產線,項目建成后不但延長了肉鴨加工產業鏈,而且可增加就業200余人。xxxx面粉有限公司投資1.6億元,日產500噸面粉生產線正在建設。
3、龍頭企業的輻射帶動能力進一步增強
隨著龍頭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我縣食品加工,木材加工,棉紡加工等各類龍頭企業帶動能力明顯增強,截至目前,共帶動各類生產基地80余萬畝,帶動農戶20余萬戶。涌現了一批產業基礎較好,主導產業突出的鎮和村。xx鎮的大蒜和辣椒被評為國家級一村一品示范鎮,xx鎮被評為市級一村一品示范鎮;xx村地瓜、xx村苦瓜、xx村番鴨被評為國家級一村一品示范村;此外,還有14個村被評為省市級示范村。我縣的xx食品有限公司、巨xx食品有限公司,兩家公司與我縣及周邊縣市100余養殖戶簽訂回收合同,確定最低回收價,保證了養殖戶的收益。xx鎮的xx家私有限公司規模快速膨脹,產品在國內展覽并多次獲獎,有力帶動了我縣的林業的發展。
4、產業化龍頭企業與農民的利益連接趨于緊密
利益連結機制是連接龍頭企業和農戶的紐帶,也是增加農民收入的關鍵環節,我們積極探索合同、契約、訂單農業,利潤返還,股金分紅等多種形式,建立龍頭企業外聯市場,內聯基地和農戶“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連接機制,通過改造傳統模式,規范發展各類中介組織,使龍頭企業與農民的聯結機制由松散型向緊密型發展。xx果蔬有限公司領辦創辦農民種植合作社聯合社,涉及5個鎮12家大蒜種植專業合作社,有效增加了抵御風險的能力,給家庭困難的農民提供擔保貸款,并負責產品銷售,解決了種植戶種難和賣難的問題。聯合社的成功經驗得到了省市農業主管部門的肯定,被評為省級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示范主體。
5、農產品品牌意識逐步提高
xx食品有限公司肉鴨冷凍分割系列產品獲得山東省知名農產品企業產品品牌、山東省級農產品加工示范企業、省級新六產示范企業,公司董事長張xx獲得全國農村創業創新優秀帶頭人和xx市第二屆菏澤十大新農人。此外,我縣新獲得省級新六產示范主體3家。xx鎮農業產業強鎮示范建設項目進展順利。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縣農業產業化工作有了一定的發展,但和先進縣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加工水平低,市場競爭能力弱。主要表現在粗加工多,精加工少;初級產品多,附加值高的產品少;中低檔產品多、高檔產品少;加工中運用一般技術的多,高新技術較少。
2、發展方式還比較粗放。一是產地初加工水平低。二是綜合利用不足,農產品副產物和加工副產物的60%沒有得到循環利用。三是布局比較分散,產業聚集度低,資源不能共享。四是創新能力不足、模仿多、創新少,引進多、自創少,單打獨斗多、聯合創新少,多數企業缺乏品牌宣傳推介資金。五是服務體系不健全,專業化服務機構少,針對性不夠強,難于與企業有效溝通與對接。
3、知名品牌產品少,發展后勁不足。企業管理人員素質較低,經營管理粗放,營銷人才匱乏,市場開拓不足。加之檢驗檢測體系還不夠健全,手段落后。因此,全縣優質農產品加工的比重偏低,知名品牌產品較少,影響了農副產品加工業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4、科技投入少,創新能力弱。農產品加工業領域經費投入偏少,加工技術力量支撐缺乏,我縣農產品加工業勞動密集型居多,小、散、弱、差情況突出,難以做大做強。
5、資金困難。由于新舊動能轉換和疫情影響,部分企業因投入較大造成了資金上的負擔。同時銀行貸款難,資金周轉不開,有的經營出現困難。
6、對農產品加工業支持力度不夠,缺乏必要的助推力。
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扶持政策少、力度小,營商環境有待優化,職能部門對企業索取多,支持少,有些優惠政策落實難。
三、對市鄉村產業振興的建議
1、把握鄉村產業振興重點,著重扶持優勢產業。堅持規劃先行,引領鄉村產業振興有序推進。充分立足我市實際,盡快編制我市鄉村產業振興五年規劃,重點扶持主導產業,明確工作任務,設定完成時限,并給予政策傾斜,確保鄉村產業振興落到實處。
2、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生產過程全覆蓋。農業的產業化發展包括產、供、銷等各個環節,這些環節的正常運行對物資、信息、資金、科技的社會化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建議搭建為農服務綜合平臺,圍繞不同階段的生產需求,提供產前、產中和產后全程服務。搭建三網融合的信息服務快速通道,有效連接農戶與市場、生產與技術、政府與農民,變“小規模、分散化”的小家庭經營為“規模化、產業化”的大家庭經營,通過實現農業規模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此外,要加強對農業經濟形勢、氣象、病蟲害等信息的發布服務,為農業生產提供便利。
3、延伸鄉村產業鏈條。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物流、儲運、批發,打通農業生產全過程,建立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堅持特色發展,把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鄉村環境整治與發展特色民宿經濟、優質農產品電子商務、鄉村休閑旅游、養生健康結合起來,建設運行高效的鄉村產業鏈。加快培育鄉村產業發展新業態,推動生態資源和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
4、堅持科技創新引領,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一是高質量促進科技升級。積極搭建平臺,促成農業院校、科研單位在我市建立農業技術研究所及生產實驗基地,探索農、科、教、產、學、研相結合的新型產業推廣模式。加大“引資引智”力度,進一步加大鄉村產業招商力度,積極招引國內外知名大型農業龍頭企業來菏發展。通過互聯網大數據建立農業專家熱線、農業咨詢機構、農業技術服務團等平臺,為農民提供政策咨詢、科技指導、市場信息等服務。
5、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確保資金投入取得實效。建立健全財政投入保障和穩定增長機制,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產業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優化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方向、結構和效率,統籌安排各類功能互補、用途銜接的涉農資金,實現財政支出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優化政策導向,吸引社會協同支持鄉村產業振興。深化“政銀擔”合作,探索建立面向“三農”的擔保貸款風險分擔機制,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引導金融資源下沉。建立健全適合鄉村產業特點的金融體系,積極穩妥發展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其開展投資、代理保險等涉農綜合業務。設立農業融資風險補償基金,擴大農業農村政策性保險面,探索農業綜合保險試點,拓寬設施果蔬、特種水產、休閑農旅等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險業服務鄉村產業振興的能力。
四、下步工作計劃和打算
1、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
一是調整充實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內部設立政策協調組、運行監測組、金融服務組和五個行業小組。糧油、畜禽、果蔬、紡織、林木加工五個行業小組分別負責各行業發展情況的調度、調研和政策研究。二是明確任務目標。各行業下達年度任務目標,出臺考核辦法。三是加強運行監測。由縣統計局對產業發展重要指標、企業運行等情況一月一分析,形成運行監測報告。
2、突出抓好重點企業培育
研究制定《關于加快培育30家重點企業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快十大農產品加工園區、十大農產品原料基地建設的意見》,對重點企業加大支持力度,大力推進加工園區、原料基地建設。
3、統籌推進農副產品品牌建設
一是提高質量,爭創品牌。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建設省級標準化基地2個,其他標準化基地15個,面積24萬畝;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農產品監測,組織農資打假、農藥管理等專項整治活動,二是培育主體創建品牌。積極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商標注冊、質量管理、科技創新等手段,創建一批有較高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的區域公用品牌和產品品牌。
4、加大創新力度,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依靠科技進步,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對我縣大蒜、辣椒、棉花、小麥等主導優勢產業,進行科技攻關,積極與科研院所對接,引進先進技術和工藝,開發一批技術含量高的特色名拍產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綠色產品。鼓勵龍頭企業走產學研一體化的路子,使企業成為創新的主體,改變我縣農產品初加工、低附加值的現狀。不斷促進企業上規模、上檔次、延長農產品加工產業鏈。運用現代企業制度改造農產品加工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企業創新發展能力。
5、著力培育市場,健全市場網絡體系
一是牢固樹立市場觀念,把眼光從過去只釘在資源上轉移到資源與市場結合上,不斷完善市場網絡體系,擴大農產品流通;二是抓好市場建設,結合城市建設和農村小城鎮建設,加大農產品產地市場和批發市場建設,要盡快啟用xx農產品批發市場。三是結合信息入戶項目的實施,建設覆蓋縣鎮村的信息網絡體系,更好的為龍頭企業、種養大戶、中介組織、批發市場等提高信息服務。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3
鄉村治理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是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實現鄉村治理需要將相對模糊籠統的鄉村治理概念和要求,轉化為目標清晰明確,運行有章可循,監督評價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抓手。
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就是以積分評價管理為主要形式,將鄉村治理的相關事項量化為積分指標, 運用該辦法對相關主體行為進行評價并形成積分,并根據積分給予相應精神鼓勵、物質獎勵或者行為約束。
站前區農業農村局協助各村制定了站前區《鄉村治理“積分制”運行規則》、《鄉村治理“積分制”積分細則》,并在各村建立“道德銀行”積分兌換點和宣傳欄,并購買部分獎品。以此建立起了鄉村治理“積分制”的軟、硬件設施。
鄉村治理“積分制”在站前區“北三村”實施以來,記分工作主要是以村民自己上報和各村選出的網格員上報兩種方式。在站前區董家村,利用每次開村民大會等時機,對鄉村治理“積分制”進行宣傳,村民積極申報積分,經村委會核實、登記后,于當月月底進行了獎品兌換。
鄉村治理“積分制”,把比較模糊的道德和村風村貌的建設量化成各項分值,融入到日常生活當中,通過激勵作用和先進的帶頭作用,使得各村的.風貌有了明顯的改善,對促進鄉村振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4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精神,落實中共xx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六部門《關于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部署要求,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結合我區實際,積極探索鄉村治理工作新路子。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制定工作方案。
我區高度重視鄉村治理工作,為更好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區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重點工作計劃。 xx鄉重點對新場市高速路口至烏石鋪路段沿線環境衛生進行日常調度。
我鄉在老林村進行城鄉治理標準化試點,政府先期投資10萬余元,同時積極引導新場市社區、xx村扎實開展城鄉治理,其他村(社區)各打造一至兩個亮點。
20xx年xx月xx日,xx鄉組織老林村村支兩委成員、村理財小組成員及部分村民代表到衡陽縣西渡鎮梅花村進行了學習。
二、強效推動
強宣傳。
一是多層級宣傳動員。
通過鄉鎮黨政聯系會、鄉村干部會、工作例會、黨員組長代表會、屋場懇談會等各種會議宣傳標準化工作。
二是多形式宣傳動員。
通過村村響、移動宣傳車、微信公眾號、學校學生小手拉大手等多形式宣傳。
讓標準化建設深入人心,讓廣大群眾深入參與,在全鄉掀起標準化建設的高潮。
強示范。
打造三個一批,分別是一批示范村(社區),一批示范屋場,一批示范戶。
目前,全鄉共打造示范村社區3個,示范屋場15個,示范戶123戶。
通過示范建設,做出樣板大家看,讓廣大群眾深切感受到標準化建設帶來的新變化。
強效果。
做到五化,即凈化、序化、油化、美化、亮化。
通過環境衛生清潔行動,抓日常環境衛生評比考核,實現凈化;通過違章建筑整治、拆除不規范廣告牌等行動,實現序化;通過爭取項目支持,實現油化;通過修剪花草樹木、清除綠地雜草、對工地廠區設置圍擋等行動,實現美化;通過獎補投入,鼓勵各村(社區)沿線主干道安裝路燈,實現亮化。
截至目前,拆除不規范廣告70余處,清整花草樹木、綠地20xx余平方,設置圍擋900余米,清理路燈桿、電線杠上的”牛皮癬”350余起,設置大型宣傳標語5處,新安裝路燈37盞,鄉內主干道路燈實現全覆蓋,全鄉范圍內更加干凈、整潔、有序。
在全國第xx個植樹節即將到來之際,為加快推進城鄉治理標準化,打造綠化標準化樣板,助力鄉村振興,xx月xx日下午,xx鄉組織開展城鄉綠化引領鄉村振興主題義務植樹活動,全體機關干部、老林村村支兩委干部及部分黨員、志愿者共40余人參加活動,在湘江沿岸共栽種桂花、碧桃樹苗200余株。
xx將以此次植樹綠化活動為契機,緊密銜接鄉村振興時代主題,堅持黨建引領、政府主導、全員參與,加快打造”一村一品”綠色工程,深度打造老林村”碧桂之路”、龍蔭港”櫻花兩岸”、松坳村”銀杏大道”、xx村”紫薇幽徑”等精品,為實施”小水果之鄉”戰略添磚加瓦,為推進全域旅游貢獻力量。
三、存在的問題及不足
1.是宣傳發動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
在實際開展工作的時候,出現部分老百姓對工作不理解,不太愿意配合工作的情況,還是要加強城鄉治理標準化輿論引導,推動營造良好范圍,通過鄉鎮微信公眾號,微信群,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廣泛推介,推動全鄉老百姓了解這項工作。
2.是城鄉治理人員配備還需進一步完善。
因衡山大橋修繕限高,很多大貨車改走xx線xx路段,xx線沿線的交通及環境衛生壓力陡增。
建議力量向基層治理,配強治理隊伍。
3.是城鄉治理相關投入還需進一步加大。
個別村集體經濟薄弱,發展水平不高,在為城鄉治理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保障上基本無法發揮有效作用,嚴重制約了有關工作開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1.是扎實做好相關工作。
全面梳理城鄉治理標準體系,確保各項治理工作統籌推進,扎實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發揮示范、突破、帶動作用,力爭相關工作見成效。
2.是加強與上級部門溝通協調。
加強與各牽頭責任部門的'溝通,在標準制定、標準推行過程中,積極協調,確保城鄉治理標準化工作健康平穩有序推進。
3.是加強督查考核。
對各村(社區)、鄉各部門有關工作情況進行考評,對工作不到位的,及時進行督促整改落實,對出現重大問題的,進行嚴肅處理。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5
為了切實改善農村環境面貌,不斷提高農村生產和生活環境質量,近一年來,我村認真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努力實現”河道凈化、道路硬化、村莊綠化、衛生潔化”四化目標,現將環境整治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村位于xx縣xx鎮鎮區西部,南靠老徐豐路,東臨沛敬路。下轄xx、東南莊、金莊三個自然村,9個村民小組,全村共有農戶523戶,社會總人口1980人,承包土地人口1740人,耕地面積2761畝。
二、環境整治取得的成效
(一)村民住房、生產用房整理
1、按照我村舊村改造及中心村建設規劃要求,暫停村內新房建設,待舊村改造完畢安排全體村民統一入住xx中心村。
2、全面清理違章建筑,拆除危險、廢棄房屋或構筑物和妨礙道路通暢的房屋。
拆除面積200多平方米。
(二)村莊道路建設
投資50萬元,對進村道路和村內主干道及連組到戶道路進行硬化,修鋪主干道250米,鋪設下水道400米,安裝路燈10盞。
(三)村莊綠化工程建設
投資5萬元針對村域范圍內主要道路、河道、庭院等進行綠化,綠化面積近1000。
(四)村莊環境衛生建設
1、完善衛生保潔制度,成立了5人專職環境衛生清潔員隊伍,使垃圾等廢棄物得到及時清運,并實現無害化處理。
2、投資15萬元建成公共水沖廁所1座,并安排專人經常性地進行廁所內滅蟲滅蠅等工作。
3、投資35萬元購置垃圾車一輛,垃圾桶25個。
4、開展了村莊環境衛生的大整治活動,集中清理衛生死角和雜草、雜物,做到房前屋后雜物堆放整齊有序;
墻壁干凈整潔,無亂涂亂畫現象。
5、積極推廣太陽能、液化氣等清潔能源的利用,開展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實行干濕分離污水集中收集處理;
自來水入戶率已達到100%。
三、環境整治工作的措施和經驗
(一)領導重視,上下聯動,確保環境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專門成立了由村支部書記劉xx任組長、村”兩委”其他成員為組員的環境整治領導小組;并積極與上級職能部門聯系,要求經常性地開展協調與指導工作,形成了實施這項惠民工程的合力,有力地推進了村莊整治建設。
(二)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確保整治合民意出成效
由于歷史原因,我村的村莊原狀存在村民建房隨意性多、村莊落散等問題,給我村環境整治帶來諸多困難。因此,我們從現有村莊的'特點出發,以方便群眾、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和質量為目標,合理布局村內的生活、生產、生態等功能,建設功能齊全、生活舒適、百姓安居樂業的xx中心村。
(三)強化宣傳,營造環境
依托廣播、宣傳欄、村級簡報、標語、倡議書、會議等媒體大力宣傳,在全村上下形成一種時不我待、真抓實干的工作和輿論氛圍。引導廣大農民群眾成為村莊建設的主體,激發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贏得群眾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嚴格按照鎮總體規劃和xx舊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設規劃的要求進行村莊的建設,各農戶的住房建造必須服從村、鎮的規劃建設要求。
2、強化土地集約利用,通過退建還耕、宅基地置換、土地整理等達到占補平衡,并力求新增土地。
3、在硬件上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的同時,探索鞏固整治成果的措施。
要完善村莊衛生管理的長效機制,落實崗位責任制,定期抓督查,隨時抓檢查。保持村莊環境整潔衛生,更要重視加強對村民的教育,提高村民的衛生素質和文明意識,使村民能自覺遵守,真心愛護自己的家園。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6
“鄉村治理積分制”是指對農民日常行為和參與鄉村重要事務情況進行量化積分,并根據積分結果給予相應激勵或約束的方式。
在鄉村治理中運用積分制,將農民群眾一言一行轉化為具體分值,有利于促進村莊事務從以前的“要我參與”變為如今的“我要參與”。一些鄉鎮、村為解決農民參與鄉村治理積極性不高、公共意識不強等問題,將積分制引入鄉村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年來,紫金縣以龍窩鎮為試點,積極構建“積分制”工作法,探索以“網格+積分”和“積分制分紅”為代表的鄉村治理新模式,推動鄉村治理上新臺階。
黨建引領,“積分制”試點有效落實
龍窩鎮在開展“積分制”鄉村治理試點工作中,堅持以黨建引領,組建試點工作專班推進 “積分制”工作法。由黨委書記牽頭,從禮坑村、官田村等村抽調人員組成專門工作團隊,全程指,深度介入鄉村治理“積分制”試點探索工作;同時,成立積分認定和監督團隊,從組織管理層面確保“積分制”的有效落實。
試點村的積分認定過程由村民、積分工作隊(包片干部和網格員組成)、認定監督工作組(村支部書記、駐村干部,村“兩委”干部、3名黨員或村民理事會代表為成員)共同完成。村民根據積分申請表自我打分,積分工作隊負責了解群眾日常表現、收集村民自評和積分原始數據材料,最后由工作組負責積分的認定和監督。
明確積分細則,物質、榮譽雙獎勵
龍窩鎮第一批鄉村治理試點落地在禮坑村、梅園村、官田村、彭坊村、嶂下村、竹徑村、光明村、琴南村、琴口村等9個村,各村結合實際情況推行“網格+積分”,組織村民代表大會制定《積分管理實施細則》,經群眾主動承諾、自愿履行、全員簽約后,由村“兩委”組織實施。
試點村實施物質、精神“雙獎勵”積分表彰獎勵制度。
在物質獎勵方面,積分可用于村民日常生活用品(如牙膏、牙刷、洗衣粉、洗發水、油、米等)的兌換;同時,積分靠前的群眾還可獲得年終表彰獎勵,積分與分紅金額掛鉤。
在精神激勵方面,積分靠前的村民家庭可以獲得評星定級、表揚表彰、榮譽墻公示等獎勵,積分也成為最美黨員戶、最美家庭等榮譽的評選基礎標準,以及村班子后備人選、參軍、入黨積極分子等方面推薦人選的參考依據。
網格化管理,促進村民全員參與
為促進形成村民全員參與鄉村治理的良好氛圍,龍窩鎮通過網格化管理多舉措推動“積分制”試點工作。
一是在全鎮范圍內建立大-中-小-微四級細化網格管理體系,在體系中開展黨的建設、綜合治理、應急、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網格化服務和管理,構建有序快速高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網格化治理體系。
二是充分利用線上宣傳、入戶宣傳和張貼公示等多種方式宣傳發動,提高村民對“積分制”的知曉度、支持度和參與度。
三是組織人員參觀學習示范村,以實地教學促動他們帶領鄉親自主改變的動力。
四是通過村黨支部干部日常“三勤”(腳勤、嘴勤、眼勤),做好村民思想工作,推進村民通過文明向善等行動獲取積分。
五是發揮黨員、五老一賢調解隊、村民理事會、村民小組長、婦女廣場舞蹈隊等“五支隊伍”的示范帶頭和宣傳、勸導作用,督促形成良好習慣。
持續推進,“積分制”治理顯成效
“積分制”工作法的推進,充分激發了龍窩鎮村民自覺共建共治共享的熱情。
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方面,村民主動參與村人居環境衛生集中整治行動,集中清理村各片區的垃圾堆積點、垃圾、主干道等衛生重點區域。20xx年官田村開展了7次黨員志愿者服務,帶動貧困戶93人參加,36戶貧困戶自覺保持自家房前屋后及周邊環境的干凈整潔,促進農村人居環境衛生整體有效提升。
在脫貧致富方面,由生產積極性高、勞動能力強的.村民引領示范,帶動貧困戶積極參與積分制分紅脫貧。比如官田村養殖戶積極擴大雞苗、肉豬的養殖規模獲取積分,其他貧困戶不甘落后,主動由要我脫貧變成我要脫貧,為今后脫貧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礎。
除了龍窩鎮, 近年來將“積分制”引入鄉村治理地方不在少數,比如浙江義烏市何斯路村的鄉村“功德銀行”、湖南新化縣油溪橋村創新“戶主文明檔案袋”、山東威海市文登區將積分制納入鄉村信用體系建設等。這些探索都是將村民的日常行為由傳統的口碑評議,轉化為可以量化、可以評價的數據指標,通過將積分兌換成相應的物質和精神獎勵,激發村民踐行社會公德、參與村莊事務的積極性。推進“積分制”工作法,既有利于密切黨員干部與群眾的聯系,也使鄉村振興、精準脫貧等工作日益變得有熱度、有溫度,同時讓基層組織的工作方式更加靈活,工作更加高效。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7
xx年度xx村在新區及鎮黨委、政府的堅持領導下,立足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體系,整體聯動,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力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為新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現將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強化領導建章立制從源頭抓起
村成立了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村“兩委”全體成員組成的xx村鄉村治理領導組,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制。以創建“平安x”活動為載體。實施了“組織、制度、責任制、落實、督查、典型示范”等保障機制。對涉及社會穩定和重大信訪矛盾及時召開會議會商、安排專人、限期解決,并將處辦情況作為村干部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深化轄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我村建立健全村例會制度,把矛盾糾紛的排查及會商作為每周村工作例會的首要議題。對全村xx個三級網格解決不了的矛盾進行會商解決。建立信訪矛盾糾紛調處包案制度,對一些比較突出的矛盾糾紛落實領導包案制,集中時間人力,著手解決處理。切實做到矛盾糾紛小事不出片區網格,大事不出村。在重大節日活動前對全村信訪矛盾形勢進行全面分析評估,對可能發生的群體上訪苗頭提前介入努力確保穩定。據統計我村xx年度xx個網格內調處各類糾紛xx起,化解群體性上訪事件x起。
三、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干群法制素質,大力開展掃黑除惡暨禁賭專項行動
年初,我村以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及防聚集禁賭專項行動為契機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及巡防隊員對村全域的`賭博現象進行了嚴厲打擊,共出動人員xx人次,有效地遏制了賭博現象在我村的蔓延,凈化了社會風氣。
以我村平安農村創建工作為抓手大力倡導移風易俗弘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xx年度xx村共組織了各類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班x期,發放各類宣傳材料近萬份,以農村文化服務中心為主陣地進一步豐富農村村民業余文化生活堅持送影下鄉活動,豐富村民業余文化生活。
四、繼續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工作
刑釋解教人員作為重點人員是我村重點關注對象,我村現有刑釋人員x人以片區為單位落實了包保責任人,配合司法所進行開展幫教活動,沒有發現違法犯罪現象。
五、安全生產常抓不懈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原則,向全體村民宣傳推廣持續改進,促進事故預防和傷害預防理念,切實加強安全村建設,全面提高公眾防災減災救災的能力和安全健康水平,構建安全村。
加強對農村自辦宴席的食品安全監管,xx年度我村共舉辦專項培訓班兩次,要求承辦廚師持證上崗,自辦宴席戶嚴把食材選料關,不違規添加,保持操作場所清潔衛生,實行村民自辦宴席及返鄉人員報備制度確保食品及防疫安全。
兒童防溺水工作,對村全域河塘設置防溺水警示牌x處,開展防溺水宣傳xx人次,發放宣傳單xx份有效的杜絕了兒童事故的發生。
協調組織商店等公共場所的消防演練,利用網格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防火、用電、燃氣安全等常識教育使之達到人人學安全個個懂安全的良好氛圍。
開展對非法煙花爆竹買賣及存儲行為的摸排協助主管部門依法取締了違規經營戶一戶。
開展村全域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系統上報工作,截止月末基本完成了我村x千多戶的摸排及系統上報工作。
xx年度我村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自覺服從和服務于鄉村振興和新區的經濟發展。下一步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建立健全鄉村治理隊伍提升鄉村治理水平鞏固脫貧攻堅及各項創建成果,使全體村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得到進一步的提升。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8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河南新鄉市衛濱區農業農村局按照“馬路辦公、馬上辦理”工作機制,在日常人居環境督導中現場針對垃圾雜物清理不到位、殘垣斷壁清理不徹底、污水亂排等問題現場交辦,督促整改,促進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體提升。
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重點難點問題列入“馬上辦理”工作臺賬。對問題較多的趙村、李村、賈屯、梁任旺難點問題進行馬上解決。目前通過現場指導、督促整改,衛濱區平原鎮李村粉飾村中心大街,整治老年活動中心,針對建筑、生活垃圾亂堆、亂倒,在徹底清理垃圾基礎上,通過“4+2”工作法發動群眾新建25000平方米游園廣場;趙村利用村口空閑地,新建4000平方米廣場游園一處。朱召村委會周邊主街道全部粉刷一新,并繪畫簡潔、特色文化墻;梁任旺整治村北二干一支河,通過種植荷花、水葫蘆,變季節性臟水河為常年景觀河;賈屯村預投入資金1200萬元,修建污水管網總長度1萬多米,徹底解決平原鎮賈屯村內路面“雨水、污水橫流”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
通過“馬路辦公”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整體提升。衛濱區農業農村局組織人員每日下村對平原鎮26個村不留死角開展人居環境問題摸排,逐街逐巷進行清理整治,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整改任務、整改時限和責任人,并逐個點位達標驗收。通過邊走、邊看、邊交辦的“馬路辦公”的形式,對村莊街道的`垃圾雜物、墻體小廣浩、殘垣斷壁、等問題進行查看督導,發現問題32處并現場進行了交辦、解決,共清理各類垃圾、秸稈、雜草等16000余方,小廣告820余處,新建農村道路1公里,改建整修硬化道路6000余平方,疏通下水道230公里,修繕更換下水井蓋100余個,促進了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體提升。
組織印發《衛濱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倡議書》、開展區直單位結對幫扶、群眾滿意度入戶調查、小手拉大手等活動,進一步宣傳動員廣大村民參與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近期,又在全區組織開展“黨員干部走村入戶‘訪民情、解民憂、幫民富、保民安’”活動,推廣平原鎮十里鋪村兩委干部和黨員代表“日巡街”制度,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任務進行細化分解,責任到人,對轄區平原鎮的26個行政村實行了網格化管理,明確區、鎮、村三級責任管理體系,進一步壓實區、鎮、村工作責任。
鄉村振興的號角已吹響,奮進正當時。衛濱區將團結帶領全區黨員群眾凝心聚力,以百舸爭流,千帆共進的勇氣,奮力拼搏,打造美麗、生態、宜居鄉村振興示范村。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9
村莊整潔了,鄰里和睦了,村民臉上的笑容變多了......如今的八門城鎮魯家鋪村“顏值”“內涵”雙提升。
20xx年,魯家鋪村作為八門城鎮推行鄉村治理積分制試點村以來,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評分細則,設置愛黨愛國、遵紀守法、人居環境、家庭美德、公益美德、興業致富等七大類25條積分項目。
魯家鋪村黨支部書記袁鉞介紹:“這種‘讓分值說話’的考評模式,打破了過去憑主觀印象考評的.慣例,改變了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局面。通過一年的運行,積分制極大調動了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
20xx年,我鎮結合魯家鋪村推行積分制工作經驗,先后召開兩次推動會,將在15個村分批次推進鄉村治理積分制。截至目前,第一批3個村已經建立起完整的運行體系,4月份開始實施,第二批12個村正在積極籌備中。
鄉村治理積分制的推廣運用,使廣大群眾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法治觀念和社會文明程度不斷提高。下一步,我鎮將進一步拓展治理思路,改進治理辦法,不斷完善和創新鄉村治理體制機制,真正做到“小積分”撬動“大治理”,走出一條具有八門城特色的鄉村治理之路。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0
為認真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城鄉治理標準化的實施方案》精神,xx鄉強調要把標準化作為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按照“標到事、事到崗、崗到人、人有責、責有行、行有范”的要求,以扮靚環境“面子”為突破點,強化民生“底子”為落腳點,量化標準,對標落實,持續有力的推進城鄉治理標準化工作貫標提升,現將半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組織機構,成立xx鄉城鄉治理標準化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劉xx任組長,鄉長聶xx任副組長,副書記蔡xx任常務組長,其余黨政領導任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鄉標準化辦,鄉標準化辦設鄉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蔡同志兼任)和鄉村治理標準化、交通治理標準化、市場經營治理標準化、公共安全治理標準化、監督檢查小組等5個專項工作組。
二、打造美麗鄉村,為打造美麗屋場,持續優化農村生態環境,深入推進城鄉治理標準化建設,xx月份鄉村兩級干部,冒風雪,抗嚴寒,在雨中清理各種牛皮癬,清掃村組道路,廣場,屋場,將垃圾收集到收集點后集中清運。經環衛公司連續奮戰20天,集中清運生活垃圾40余車,總重260多噸,實行垃圾定點收集;為營造碧水xx,xx月份對八畝亭至赤水河河道進行全面集中清淤,共投入資金4.5萬元;穩步推進農村改廁,共完成改廁450戶。
三、規范交通治理,確保道路亮化,對道路標志標牌、路牌標識的殘缺進行及時更換,成立交通勸導小組,逢趕集日進行車輛規范停車勸導,對營運車輛嚴禁加邊超載,裝載裝砂必須加蓋遮布,機動車不得在路面違反規定停放,不占道經營,公交車、客車在規定站點停靠上下客,公交車實行站各播報,在車醒目位置張貼敬老愛幼公益宣傳廣告。
四、筑牢公共安全,xx鄉政府聯合司法所、派出所深入xx中學、xx中心小學開展防溺水、防性 侵、反電詐、禁毒、預防青少年犯罪宣傳講座,發放宣傳單千余份,標準化治理學校及社會公共安全,結合屋場懇談會將公共安全知識滲透到每一位群眾的心中。防疫特護期間,嚴格把控市場入口,未佩戴口罩、不配合查驗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加大對周邊各個門店的“二碼”查驗以及對來往人員信息登記在冊情況,對xx鄉重點場所實行全面消殺,由鄉紀委組成的督查小組深入各村督查防控措施、宣傳摸排、防控管理知識是否到位。“五一”假期,鄉村兩級干部深入走訪,逐戶排查村民自建房、企業廠房及配套用房,重點排查亂搭亂建、違法改建的行為;是否居住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房屋,共排查房屋1710棟。
五、市場整治標準化,為規范市場秩序,推進標準化治理進程,逢趕集日安排值班人員對市場攤販亂擺、亂停、亂靠進行集中整治,規范完善市場經營治理標準化建設宣傳欄,力抓市場經營規范秩序,共參與市場整治人員100余人次,我鄉投入10萬余元,對照標準化細則,在城鎮主干道欄鋪大道,完善路面標線。共規劃出停車位150來個,各種道路引導標識牌50余塊,車位劃線規范車輛停車。如今的xx綜合市場,車輛停放有序,告別了亂停亂占的馬路市場,為群眾打造了一個舒適的'經營購物環境。
六、文明創建新農村,結合美麗鄉村秀美屋場建設的需求,我鄉在xx村、xx村先行示范,打造亮點,扎實有效的開展標準化鄉風文明宣傳,每個村在村部或集鎮設立一個2米高的公益廣告宣傳欄,及時粘貼宣傳標語及海報,切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參與率、滿意率,并能從源頭上杜絕牛皮癬、改善鄉村面貌“臟、亂、差、”。充分發揮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的作用,開展了一系列志愿服務活動,讓文明創建落到實處。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1
9月26日上午,高州市荷塘鎮召開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動員會暨業務培訓會,部署推動實施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
會上,解讀了《荷塘鎮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高州市委組織部有關領導結合高州市黨建引領鄉村“微”治理十條措施以及基層黨建書記項目“揭榜領題”活動,對荷塘鎮如何更好實施鄉村治理積分制取得實效提出了建議和意見,鎮黨委主要領導就荷塘鎮實施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從為什么做、如何做、力求取得什么效果三大方面做了詳細部署。隨后,通信公司業務人員就積分制管理微信小程序進行詳細的業務培訓。
據悉,為進一步增強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效能,打造“黨建+三治”融合的鄉村治理模式,荷塘鎮開拓創新,聯合通信公司共同開發“荷塘鎮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微信小程序,全面推行“積分制+”模式。
讓村里事變“自家事”
積分制將圍繞組織活動、志愿服務、作用發揮等方面,將基層黨建、美麗鄉村建設、平安建設、普法宣傳、文明創建等方面的內容進行融合,完善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建立黨員群眾積分管理臺賬,按月度、季度、年度分別定期公開公示積分考評結果,促使黨員群眾“肩上有責、爭先有標、行為有尺”。
同時,將積分通過物質兌換、榮譽申報、獎懲通報等形式,建立正向激勵機制,推動鄉村治理由“村里事”變“家家事”,將“要我參與”變成“我要參與”,不斷提升群眾主人翁意識,調動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全面吹響鄉村治理集結號。
推動黨員干部評先評優
荷塘鎮以積分制為抓手推進村級干部隊伍建設、抓實黨員教育管理,進行量化評分,讓黨員評先評優、黨組織評星定級等有據可依,全面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同時,推行黨員管理“積分榜”制度,建立《黨員發展積分登記卡》,按照“一人一卡”要求發展黨員,讓發展黨員全程可跟蹤可記錄,做到量化評分、擇優發展,不斷優化農村黨員隊伍。
荷塘鎮將積分制與平安建設、普法宣傳等相結合,引導群眾積極開展各類掃黑除惡、反毒反賭博、防詐騙、普法宣傳等活動,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守法觀念,激活群眾參與自治的激情和活力,實現基層群防群治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荷塘鎮基層治理積分制管理以黨員帶頭,村(社區)民自愿參與為原則,通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積分評定細則,深入實施推進。同時,荷塘鎮注重強化積分制結果運用,將黨員積分作為村級黨組織星級評定、黨員評先評優、發展黨員等工作的重要評價參考,以及“文明戶”等先進評比的重要依據,在互學互促中全面提升荷塘鎮鄉村治理水平。
小積分兌出鄉風大文明
荷塘鎮大力推廣“積分超市”,采取鎮統籌、村建設、社會捐贈、商業合作等方式籌集物品或購物折扣卡,用于積分兌換。將積分制與農村產業發展、人居環境整治、“鎮一村、村一組”示范村建設、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文明創建等工作掛鉤,鼓勵村民積極參與,賺取積分獎勵;對衛生意識差,室內外“臟、亂、差”等現象,扣減相應積分,不斷激發群眾參與積極性、主動性。
同時,還將積分制與鄉風文明相結合,把群眾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村規民約、參與文明實踐活動等納入積分范疇,對誠實守信、孝老愛親、家庭和睦、鄰里互助、勤勞致富、熱心公益、文明新風的家庭給予積分獎勵;對不遵守村規民約、不良嗜好、鄰里不和諧、紅白事大操大辦等行為扣減相應積分,提升群眾參與文明創建的主動性、自覺性,推動農村移風易俗。
“今年基層黨建‘三年行動計劃’的主題是‘黨建引領鄉村治理’,也是高州市黨建引領鄉村‘微’治理十條措施的重要部分,更是我鎮參加今年高州市基層黨建書記項目‘揭榜領題’活動選定的、重點打造的基層黨建品牌,希望能借此總結、推廣荷塘經驗。”荷塘鎮黨委書記吳祖建說。
荷塘鎮黨委書記吳祖建:“實施積分制是推進鄉村治理的'重要抓手”
實施積分制是推進鄉村治理的重要抓手,積分制將各類村級事務和群眾行為量化,更加突顯群眾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地位,推動鄉村治理由“村里事”變“自家事”,不斷提升群眾在鄉村治理中的主人翁意識,對群眾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都有很好的調動作用。
積分制也充分體現了自治、德治和法治的有機結合,讓鄉村事務管理更加高效,為“三治”結合提供了很好的載體。
同時,積分制更加有效提高了鄉村治理能力,以往普遍存在“老辦法不能用、新辦法不會用,軟辦法不頂用、硬辦法不敢用”的現象,而積分制把紛繁復雜的村級事務標準化、具象化,解決鄉村治理工作“沒依據、沒抓手、沒人聽”的問題,提升了治理效能。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2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期盼、時代的呼喚、發展的必然。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后,“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移到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新階段,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大力弘揚脫貧攻堅精神,乘勢而上、開拓奮進,接續譜寫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在黨的五中全會上進一步強調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出明確要求。的重要講話精神,為鄉村振興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須深刻領會、準確把握。
把握歷史方位,堅定不移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指出,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依然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依然在農村。強調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持續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讓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共享發展成果,在現代化進程中不掉隊、趕上來。要求努力繪就鄉村振興的壯美畫卷,朝著共同富裕的目標穩步前行,實現“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我們要自覺對標對表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的部署要求,深刻認識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三農”工作總抓手,對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大意義和深刻內涵,忠實履行好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使命。
把握首要任務,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指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任務依然艱巨。當前,相當一部分脫貧戶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脫貧基礎還比較脆弱,一些邊緣戶稍遇到點風險變故就可能致貧,脫貧地區防止返貧和新致貧的任務還很重。要求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絕不能出現這邊宣布全面脫貧,那邊又出現規模性返貧,這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和前提。我們要緊緊扭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不放松,扎實做好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讓脫貧基礎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
把握重點舉措,加快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指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度、廣度、難度都不亞于脫貧攻堅,要以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要求加快發展鄉村產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深化農村改革,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見實效,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這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點工作。我們要加快推進鄉村產業發展壯大,加快改善農村發展建設面貌,不斷改進鄉村治理,努力建設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麗鄉村。
把握政治保障,全面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必須健全黨領導農村工作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工作機制,提高新時代黨全面領導農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求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縣以上各級黨委發揮好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健全議事協調、督查考核等機制,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過硬、作風過硬的鄉村振興干部隊伍,這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根本保證。我們要始終堅持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扎實推進鄉村振興重點任務落實見效
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要把防止規模性返貧作為頭等大事,把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作為最緊迫的任務,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鄉村治理作為著力點和突破口,努力推動鄉村振興工作開好局、起好步、見實效。
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作為鄉村振興部門第一位的政治任務,擺到頭等重要的位置來抓,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常態化監測,重點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繼續精準施策。對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幫助他們用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養懶漢。對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做好兜底保障,及時納入現有社保體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強化易地搬遷后續幫扶,加大搬遷脫貧人口產業、就業后續幫扶,加強安置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深入推進安置區社區治理,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促進社會融入,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有就業、逐步能致富。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繼續開展東西部勞務協作,拓展中西部地區就地就近就業渠道,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確保脫貧人口穩定就業、持續增收。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持續發揮扶貧項目資產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全面振興中的作用。開展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工作,壓緊壓實各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責任。
扎實推進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工作體系有序轉換,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扎實推進政策有效銜接,過渡期內,保持現有幫扶政策總體穩定,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實現“穩定一批”“銜接一批”“創設一批”,確保政策不斷檔、工作不脫節。繼續開展駐村幫扶,繼續向重點村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對任期已滿的駐村干部有序輪換,對新派駐的干部組織開展輪訓,加大宣傳表彰和激勵力度,樹立鮮明導向。支持脫貧縣加快發展。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確定一批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各地在脫貧縣中自主選擇一部分縣作為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大政策傾斜和幫扶力度。促進脫貧地區產業提擋升級,補齊脫貧地區產業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加快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和創新創業,深化消費幫扶,促進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定點幫扶機制,調整優化東西部協作結對關系,繼續加大對西部地區資金支持和人才支援,加強勞務協作、產業合作,推進產業梯度轉移。繼續堅持中央單位定點幫扶機制,適當予以調整優化。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組織動員民營企業實施“萬企興萬村”行動,引導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和參與鄉村振興。
統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和鄉村治理。這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農民群眾的深切期盼,必須加快補上這塊突出短板。編制實用性村莊規劃,對集聚提升類等建設需求量大的村莊,加快推進“多規合一”村莊規劃編制,對農房、生產設施、生活服務設施、社會事業設施等建設作出規劃安排,依規開展建設,打造一批環境優、生活好、鄉風美的美麗宜居村莊。大力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全面開展農村戶廁摸底,建立工作臺賬,及時發現解決問題;持續開展干旱、寒冷地區適用技術和產品研發,加強實地技術服務,提升改廁質量,實現20xx年基本普及衛生廁所。強化污水治理和垃圾處置。加強水源保護區、城鄉接合部、鄉鎮所在地、中心村等區域農村生產生活污水治理,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提升治理水平。抓好重點區域社區治理。開展鄉村治理示范創建,全面加強以村級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區治理體系。
建立健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工作機制
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最根本的保證是要落實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規定,切實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
堅持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建立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建立鄉村振興責任體系、政策體系、投入體系、動員體系、監督體系、考核體系,壓緊壓實各方責任,確保鄉村振興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
堅持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堅持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統籌領導,充分發揮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促檢查等作用。對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開展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鄉村振興考核。開展鄉村振興督查。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3
一、主要做法
通過抓實建強基層黨組織、提升鄉村資源要素集約化水平、發展形式多樣的村民組織、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優化農村社會管理方式,是改變農村發展現狀、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然要求,已成為強化鄉村治理的當務之急。
(一)深化農村產權改革,管好農村資源資產。全區x個涉農街道的x個村居已有x個實行了賬目資金“雙代管”。20xx年正在推行“銀農直聯”系統及“村務卡”支付模式,逐步減少現金支付,20xx年有序開展。下一步重點要放在加快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充分放活經營權上;放在農村產權交易三臺共建,加快股權變現上;放在盤活集體空置校舍、辦公用房、舊廠房、“四荒”地等閑置資產資源,發展壯大村合作經濟組織,實現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上,以改革增強村集體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能力。
(二)提升文明程度,關鍵是加強鄉村文化建設。鄉風文明建設既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推動力量和軟件基礎。大力弘揚新風正氣,積極培育愛國愛鄉、見賢思齊、崇德向善的道德力量。大力弘揚傳統文化。發揚民間藝術、民俗活動等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產,深入挖掘農耕文化,促進休閑農業與文化保護傳承的'良性互動,推動傳統文化和現代文明有機融合。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鄉村治理,關鍵在人。重點是要建好村黨支部,重中之重是要選好黨支部書記。一個好的帶頭人和一個堅強的領導班子,是全村走好鄉村振興之路的力量之源,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鄉村治理的關鍵。要堅持自治為本,發揮好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制定合理合法的村規民約,使之內化為村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等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一步密切干群關系;打造完善了新形勢下的鄉村治理體系。20xx年榮獲了“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榮譽稱號。
二、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治理理念滯后。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還未深入人心,管理理念與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二是治理機制不夠完善。表現為基層黨組織引領作用不足,村民自治機制運轉不靈,多元參與機制不夠完善,監督保障機制缺位等。三是治理能力還不強。如村黨組織凝聚力不強,村委會自治能力、協調能力不適應發展要求,村民主體地位淡化、自治能力和參與能力較低。四是治理方式落后。當前鄉村治理中的科技支撐力明顯不足,網絡等基礎設施不完善,無法實現信息化、網格化全覆蓋,基層信息化人才缺乏。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4
為了鞏固拓展我市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市醫保局按照上級部門部署和要求,真抓實干、扎實、穩步、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現將鞏固拓展以來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做好資助參保工作,確保貧困人口應保盡保.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供養人員、低保戶等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實行全額資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資助參保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代繳.完善醫保扶貧信息數據庫動態管理,加強與衛健、扶貧、民政等部門溝通協調,定期交換、比對、核實數據,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對動態調整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逐村、逐戶、逐人、逐項摸清底數,做到即認定、即參保,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不漏一項,切實做到精準識別、精準保障.
(二)全面落實醫保扶貧政策,確保貧困人口應享盡享.
20xx年,繼續穩妥做好貧困人口綜合醫療保障“351”“180”政策.規范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一站式”即時結報,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市內住院時無需交納押金,出院時只需支付個人自付部分,確保待遇及時享受.20xx年1-10月,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醫94944人次(住院5523人次,門診89421人次),醫療總費用共計11824.49萬元(住院7038.60萬元,門診4785.89萬元),其中基本醫保資金支付7190.44萬元(住院4281.88萬元,門診2908.56萬元),大病保險資金支付972.15萬元(住院588.59萬元,門診383.56萬元),醫療救助資金支付1984.71萬元(住院1192.46萬元,門診792.25萬元),“351”xxx兜底資金支付282.68萬元(住院222.10萬元,門診60.58萬元),慢病補充保障“180”資金支付288.38萬元,貧困人口醫療費用實際報補比例達90.65%.最大程度解決了困難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三)簡化辦理程序,確保貧困人口辦理慢性病卡“應辦盡辦”.
繼續做好貧困人口“慢性病”的鑒定發證工作,加大摸排力度,確保符合xxx條件的貧困人口人手一證,及時享受慢性病報銷待遇.對需要新辦卡的、或已辦卡需要新增病種的貧困人口,簡化申報評審程序,加快辦卡進度.并對不符合辦卡條件的發放告知書,寫清不符合辦卡的理由,使其知曉理解.
(四)加強政策宣傳,確保貧困人口醫保扶貧政策“應知盡知”。
進一步加強各級政策培訓,切實提高政策解讀能力.通過在xx網站以及在村委會張貼公告、進村入戶等方式開展對政策的宣傳解讀;在定點醫療機構電子屏幕滾動播放、上墻公示等多種方式,及時向參保人員宣傳醫保脫貧攻堅相關政策和辦理流程,切實提高政策知曉率.印制3萬多份貧困人口政策宣傳折頁,全部發放到每個建檔立卡貧困戶、村衛生室及村(居)委.
二、存在問題
根據上級部門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意見,貧困人口政策將有較大調整;
(一)參保政策調整.
醫療救助基金對特困人員個人繳費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給予90%定額資助.過渡期內,對返貧致貧人口給予80%定額資助,脫貧不穩定和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的給予50%定額資助.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不再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二)報銷政策調整.
省醫保局聯合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等部門下發《省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全面清理不可持續的`存量過度保障政策,發揮三重保障制度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的梯次減負作用.由原先的“351”“180”過渡到三重保障,即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進行醫療保障.從省里的方案來看,脫貧人口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從1.5萬元降到7500元,分段支付比例提高了5個百分點,綜合報補比例較高.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報銷比例降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強信息比對,確保脫貧人口應保盡保.市醫保中心每周比對系統中參保數據,分類別將人員名單發到各鎮街,督促參保進度.
(二)培訓醫保報銷政策.《市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實施方案》近期下發,方案xxx后我局將及時組織業務骨干對鎮街醫保、扶貧干部進行培訓,對實施方案中涉及大家關心的醫保報銷政策進行詳細講解.
(三)及時將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報銷后個人自付費用仍然較高的人員信息,反饋鄉村振興、民政等部門,及時預警可能存在的致貧返貧風險.對符合因病致困救助條件的,依申請按規定實施救助.
鄉村治理工作總結15
一、需要回答的問題
目前,中國農村村民自治受到了學術界乃至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并形成了兩種完全相左的觀點。支持者認為,村民自治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最深入的一個領域,它作為基層直接民主的有效形式,從根本上改變了中國社會普遍存在的自上而下的授權方式,將一種自下而上的農村社會公共權力產生的方式用制度確定下來,體現了法治和民主精神,是現階段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起點和突破口。特別是,由于中國80%左右的人口在農村,農村的穩定發展,是整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基礎,村民自治這一制度化的農村社會政治秩序具有特別的歷史使命,將影響中國社會現代化的歷史進程。反對者則指出,盡管在鄉村社會的結構轉型時期有對民主政治的需求,但由于鄉村政治應該是全社會民主政治的有機組成部分,特別是鄉村改革應是全社會政治變革的最后一個環節,鄉村社會很難產生推動全社會政治變革的力量,因此,村民自治不是民主政治的起點,而只是一場發展后果尚難以預料的鄉村政治動員令。為加強村一級組織調控作用,從目前鄉村變化了的生活方式看,應以現代國家行政分權思想替代自治理念。其政策性主張就是將社會體制的下線伸入到村,實行“鄉治、村政、社有”。
可以說,這兩種完全對立的學術觀點,表面上是圍繞村民自治這一制度安排展開的,爭論的焦點卻是,在現代化背景下,中國需要什么樣的鄉村治理模式?而更深層次的問題則是,民主制度在中國鄉土社會是否具有生成的資源。
為回答這些問題,20xx年5月至20xx年2月,我懷著對革命先輩的崇敬之情,沿著當年進行湖南農民運動考察之路,進行了為期一年多的農村社會調查。本文是在對湖南的湘潭、湘鄉、衡山、醴陵、長沙五縣(以下簡稱五縣)近代以來鄉村治理方式演變和權力結構的變遷進行考察和研究的基礎上,試圖從政治社會學和政治人類學的角度,來理解轉型期中國農村政治發展的過程和特征。
二、清末:縣政鄉治和鄉村控制
清末,五縣在縣境內均分設官治與自治兩大體制。官治體制以知縣為核心,各縣按清制都設有知縣衙門,為最基層的政權組織。知縣衙門的首腦為知縣(正七品),總攬全縣行政權和司法權。五縣均設縣丞(正八品)1名,主管糧草、稅賦;主簿1名,(正九品)主管戶籍、緝捕;教諭1名(正八品),主持縣學。湘鄉還設有駐防把總(正七品)。這些官吏均由朝廷任命。在知縣公署大都設吏、戶、禮、兵、刑、工、倉、庫、課程、戶稅、承發等主管具體的事務。
五縣在縣以下建立的正式制度是保甲制,但在具體的區劃設置和名稱上多有不同。衡山縣在康熙43年(1704年)將原6鄉16都(里)1坊改17個字號,字下共設4 3 7個區,每個字號設團總1人,每區設保正1人。長沙縣在道光24年(1844)設10都、4坊、1廂。坊廂下設甲。湘潭縣在光緒12年(1886)劃為21都,都設都總,主管行政;都團總,管軍事、治安。都下設10保,保有保正;保下設甲,甲設團正,甲下分境區(后改為牌),全縣共計607境,境有境長。醴陵縣康熙21年(1682年)設東南西北4鄉,鄉下設30都,都下設108境。湘鄉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將全縣劃成12個鄉,鄉以下劃分為44個都和3個坊,都以下分區,區以下分牌。盡管各縣在縣以下體制的名稱和設置上區別較大,但相對皇權來說,這種保甲體制是用“一地方之人,在一地方區域以內,依國家法律所規定,本地方公共之意志,處理一地方公共之事務”,具有地方自治性質。
也就是說,20xx年至20xx年,在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會的歷史過程中,五縣縣政作為清王朝最基層政權卻保持著相對穩定狀態,國家行政權力的邊陲是縣級,縣以下實行自治。這種官治和自治的范圍即國家與社會的邊界相對清晰,且基本上沒有發生什么變化。這一歷史現象與國家激變形成了十分鮮明的對比。那么,為什么在傳統社會皇權政治沒有滲透到鄉村社會呢?
對此類問題,學界多有論述,且一般都從兩個方面來加以剖析:一方面,在村社共同體內部,宗法關系下的道德壓力和宗教壓力通常足以約束機會主義行為,不需要也不會有皇權政治。另一方面則是包含有政治技術、政治機構在內的皇權政治若抵達村社共同體內部,成本實在太高,傳統社會的任何一個政權都負擔不起。但是,如果深究,問題并不如此簡單。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從如下五個方面加以解釋。
第一,封建土地制度處于穩態,封建地主牢牢控制了農村社會最基本的經濟資源,他們有能力也有內在動力和愿望來承擔對鄉村社會的管理。
社會上層建筑諸如國家政權的存在和發展,最深刻的根源總是與一定的經濟制度相聯系的。封建國家采用什么樣的統治形式,也不是隨心所欲的,要受到各方面條件的制約。在清末,特別是1840年中英戰爭之后,中國在國家方面受到的嚴重挑戰,改變了中國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政治地位,向半殖民地和殖民地方向發展,但封建土地制度并沒有因此而發生改變,封建地主牢牢控制了農村社會最基本的經濟資源。據統計,在清代后期,占衡山縣人口總數7%的地主,占土地總面積34.1%,加上他們控制的族田、學田,約為59%;占人口總數的4%的富農,占土地總面積的9.3%。湘鄉此類情況更為突出。自咸豐以后,許多湘軍將領回鄉置田建莊。引起湘鄉農村土地占有相對集中。土地的兼并使一部分農民失去土地,成為社會的不安定因素。但同時,土地的集中,又使地方勢力得到加強,地主特別是那些大的官僚地主有財力也有內在需求,來承辦鄉村范圍內的如辦學和義倉、治安等屬于國家行政方面的一些事務。
第二,清朝實行了低農業稅制,原體制能解決國家對農村經濟需求的索取。
傳統的政府管理,集中于兩種職能,即征收賦稅和維持秩序。征收賦稅是國家政治統治鄉村社會的主要體現。由于晚清在農業賦稅限額很低且很嚴格,所以縣政鄉治體制能夠保證國家政權對賦稅的索取。
清康熙年間,衡山縣11438丁,每丁征銀0.2536兩,合征丁銀2900.68兩。雍正元年(1723),固定丁銀,平均攤入地賦,至乾隆中年,實存6315丁,丁銀減至1602.37兩。乾隆28年(1763),衡山縣實有成熟田地塘80.06萬畝,共征秋糧官米31378.35石,條銀18100兩。咸豐11年(1861),衡山漕糧8831.68石,合計征銀11481.19兩。光緒二年(1876),縣丁漕總額白銀5.3萬兩,宣統三年(1911)丁漕為5. 64萬兩,其中地丁征銀33942兩,漕糧征銀22482兩。從中可以看出,在清末,直接有關農業的丁漕并沒有較大的增加。從1876年至1911年,25年間僅增加了0.34萬兩,增加了6.4%。而在此期間,衡山縣新增厘金、房捐、車捐、船捐、戲園捐、筵席捐和煙酒稅等。僅厘金一項,光緒三十四年(1908),雷溪市厘金局即征收制錢折白銀6.58萬兩,比光緒初年全縣年征丁漕總額還多24. 2%。而且,清代為鼓動生育,規定“孳生人口,永不加賦”,并“攤丁入地”,丁漕實際上主要為田賦,這樣,王朝收繳農業賦稅直接面對的主要對象就是少數約為11%的人口而占有約70%土地的地主和富農。
當然,對晚清這種低農業稅的政策造成的社會后果,有不同的看法。有研究者認為,清代諸對稅收制度予以很大的關注,但由于限定和嚴格堅持低稅率,反倒把自己的目的給搞混了。國家從這種低稅率中尋求道德信譽,皇帝經常向臣民們自夸清朝在節儉和薄取于民的古典理想上比歷代王朝做得都好。同時,國家讓大部分地方財富保留在當地而不是送往國庫,這些措施可能從士大夫集團那兒贏得一部分好感。可是,這些理想被現實嚴重地扭曲了。低額稅收不能提供足夠的財政收入以支付行政費用,而稅額又不允許提高,于是額外的攤派就加到成糧稅上。一部分變成法定的額外稅,其他則視情況變通使用。 “晚清時代中國的土地稅在政府籌措的資金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趨勢,而這時又正值國家處于財政開銷大幅度提高,從而對附加財政收入的需求也大大增加之際。如果土地稅能像明治時代的日本那樣在晚清時代的中國財政制度中起到關鍵作用,那么現代中國不僅資金條件,而且政治發展也會截然不同。”
第三,封建宗法制度為封建國家的統治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帝制下的鄉村自治是宗法制度和保甲制度的有機結合。
中國數千年的封建制度是以政權控制社會政治,以族權控制社會基層,以神權控制意識形態,以夫權控制倫理家庭。事實上,在治理古代鄉村社會的權力體系中,除一開始就包含有自上而下的行政因素之外,還具有鄉村社會成員自我管理內部事務、寓于社會之中的自治權因素。古代鄉村權力體系從來就是具有行政權與自治權并存的二元性特征。也就是說,在傳統中國,國家與基層鄉村社會是相隔離的。自上而下的國家權力沒有也不可能全面介入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分散性日常社會生活。具有自組織功能的家族社會也只能在一個較有限的地域社區里形成自治共同體。而國家和社會從來都不會也不可能絕然分離開。基層社區需要國家解決社區自身難以解決的沖突和問題,特別是將眾多分散的小農組織起來興修水利公共工程,抵御外敵;國家更需要通過統治各個基層鄉村社區,獲得其生存基礎。
然而,如果將帝制下的鄉村自治等同于民主制度顯然又是錯誤的。因為,保甲制度的最基本的單元是家庭,村民個人在這里并沒有法律地位。這種以家庭為核心的自治制度不是以分權為基礎的,是皇權之下的地方自治。這種帝制下的鄉村自治,是皇權、族權和神權的結合,是保甲制與宗法制的結合。宗法制度是以血緣紐帶連結的家族社會,要求個人“統于其家,其家統于其族,其族統于其宗。”具有很強的繼承性和凝聚力。當十分嚴密的保甲制度與這種宗法制度結合在一起時,就能對農村社會施行教化、征收賦稅、攤派徭役、征集兵丁、維持治安,以確保皇權統治在鄉村社會的有效性,但這種鄉村自治并不呈現出一般設想的鄉村級政府應具有的某些特征。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所謂中國傳統鄉村社會的政治特征是一個以保甲制度為基礎的、以紳權和族權為紐帶的自治政治,主要是從他的形式和功能而言的,并沒有追究其階級本質。如果進一步分析,我們還可以看到,雖然在古代中國鄉村權力體系具有行政權與自治權的二元性特征,但這并非意味在鄉村權力體系中,王朝行使行政權,農民行使自治權,權力主體分別為階級利益根本對立的不同階級。也就是說,事實上,“古代鄉村權力體系的二元性只是表明,由于特殊的社會結構,行政權和自治權分別掌握在占統治地位的地主階級中的不同成員手中,它們從根本上是統一的。即統一在地主階級對農民的政治統治基礎上,其直接表現則是地主士紳對鄉村社會的統治。”對此,從衡山縣鄉村權力者構成可以得到證明。在同治年間,衡山縣17個字的團總,占有土地500畝以上的3人,占有土地200?500畝者有2人,占有土地100畝以上的9人。437個區的保正,有53%的是地主。也就是說,鄉里和保甲是封建國家在政治上的神經末梢,這種與土地制度和超經濟強制分不開的基層政權,總是掌握在當地的“鄉賢”和“望族”手里。
第四,由于實行了嚴格的回避制和科舉制,一方面抑制了地方勢力對縣政的控制,另一方面又能滿足以紳士為主體的地方精英參與政治的愿望。
清代沿襲了東漢時期以來各朝各代有關任用官員的許多規定。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在規定凡出任地方官員,必須“回避本省”的基礎上,進一步規定“定外任官在籍(原籍或寄籍)五百里內者(包括鄰省),都得回避。”教職也得回避本府、州、縣。府一級主要官員的本族官員,可在本省內調補,但須離開本府。而應該回避而隱瞞或借回避之名而挑選官缺的,都要處理。所以,衡山縣道光20年(1840年)至光緒5年(1880年)29任知縣,均非本省籍人士,且更換頻繁,平均約1.37年更換一任知縣,同治年間更是每年一換。湘潭縣從道光20年(1840年)至宣統3年(1911年),共有58任知縣,全部系湖南省外人士,任期平均為1.22年。長沙等縣情況也大都如此。從縣級政治體制來看,回避制使縣政與地方勢力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地方精英很難直接進入縣政的主導地位,他們只有通過嚴格的科舉制成為官員才能在他鄉主政。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知縣均屬外派,對縣情了解需要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特別是衡山縣民間多講地方方言,屬湘語長益片,且又有前山話和后山話之分,語音與北方話相去甚遠,而所任知縣多為北方之人,其交流起來就會很成問題。這些因素都加深了縣行政工作的困難。這種情況其它地方也如衡山。事實上,“整個清代知縣的任期都相當短暫,到19世紀任期更是大為縮短。平均任期從1.7年短到0.9年。這使任何一個地方官都難以熟悉本縣,也減少了他對任何計劃的興趣,因為,他在任期內看不到結果。”
因此,在知縣頻繁更換時期,為完成國家的任務和自己獲利,知縣需要依賴以紳士為主體的地方精英,否則他就休想在那樣短的任期內辦成什么事情。“實事求是地講,封建國家的代表??知縣,只有將許多行政職能‘轉交’給有辦事經驗的個人或集團,他才能統治約有30萬之眾的縣。”這樣,以紳士為主體的地方精英實際上控制了縣政的具體運作權力。在當時的國家資源相對不足的情況下,國家不需要為考慮地方精英的參政愿望而擴大國家機器,大大節約了國家的管理成本。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科舉制和回避制是傳統社會“縣政鄉治”體制這一超穩定結構形成和延續的重要原因。
但是,到19世紀后期,特別隨著科舉制的衰落以至在1905年被廢除,鄉村社會與國家聯結的這一重要紐帶也就失去了意義,徹底改變了地方精英成為主流社會領導者的路徑及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科舉制度曾經是聯系中國傳統的社會動力和政治動力的紐帶,是維持儒家學說在中的正統地位的有效手段,是攫取特權和向上爬的階梯,它構成了中國社會思想的模式,由于它被廢除,整個社會喪失了它特有的制度體系。”這時,農村士紳們通向上層特權的途徑被切斷,失去了晉升的希望和政治的屏障;新式教育的流行,城市新興精英集團的崛起,使他們原來的社會名望朝不保夕,整上士紳階層在20世紀初急劇衰落。他們為了尋求新的出路,只能流入城市,接受西化教育。他們一旦在城市里接受了新的知識和價值觀念,躋身于城市上流社會,就不再愿意回到農村,甚至與農村在感情上、觀念上格格不入。久而久之,農村精英的大規模流失造成中國鄉村土紳質量的蛻化,豪強、惡霸、痞子一類邊緣人物開始占據底層權力的中心,原先多少存在的宗法互助關系蕩然無存,鄉村社會關系惡化,階級沖突加劇。因此,隨著精英作為地方顯要人物的私人作用發生了變化,縣級政府以下的非正式的政權也發生了變化。精英們對于一個削弱了的朝廷已經不太理睬,對自己所受的儒家教育中所包含的利他主義動機已經感到淡漠,對于自己通過高尚行為而艱苦贏得的精英地位也感到沒有什么慶幸的必要。更高的社會地位主要是用來保證精英家族的經濟和政治優勢,防止走下坡路。在精英自己和社會看來,他們的地位變得更加穩定了,合法性下降了,而剝削性卻加重了。富有的領導人首先拋棄了公職高于其他職業的理想觀念,因而當地方上的顯要人物既可以不向監督他們的政府負責,又擺脫了地方社會環境對他們的束縛時,農村社會的性質便發生了深刻的變化。
三、民國:政權下沉和鄉村掠奪
民國期間,無論是軍閥統治、還是農會組織以及軍政時期,總的特征是以強權為基礎,國家權力強制性地進入農村社會,強人和暴力是農村社會秩序的主導性力量。在此期間,地方政制發生重大變化,其中最顯著的就是行政權力從縣級下沉到鄉鎮級,鄉鎮從自治單位成為了國家最基層的行政組織,鄉鎮之下實行的保甲制也與清末保甲制有明顯的區別。
民國初年,五縣均推行地方自治。湘潭縣以下置自治區,行政機關叫區自治局,后改稱區自治公所,無定員。民國4年,改區自治公所為區務委員會,設委員若干。區下設保,保有保董。保下設甲,甲有甲長。區委員和保董、甲長均選舉本地人士擔任。民國18年,湖南省推行地方自治,19年湘鄉等地召開了地方自治代表大會,21年奉湖南省政府民政廳令,湘鄉共設10個區,各區設區務公所,都以下的區改稱團。同年,衡山縣17個字改建為8個區;413個區改為鄉,旋又合并為213個鄉、9個鎮。鄉、鎮下設閭,每閭25戶;閭下為鄰,每鄰5戶。區、鄉(鎮)、閭長均由民眾大會選舉產生。同時選舉產生區、鄉(鎮)監察委員會,監察財政收支和鄉官工作。不稱職的鄉官,民眾有罷免權。民國24年1月,衡山縣實施《保甲規程》,廢鄉,縣下設區,區下設保,保下設甲,甲下設戶,戶設戶長,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如一區有三個保以上者,則設聯合辦事處,稱“聯保”,由縣指定一保長為聯保主任。同年12月,湖南省政府委員會第14次常委會通過《湖南省各縣調整鄉鎮組織法》,提出調整鄉鎮區域辦法,擴并鄉鎮,減少單位。民國2 5年7月,衡山縣按實驗要求,廢區,采取縣、鄉兩級自治制。全縣設55個鄉、2個鎮。民國26年5月,衡山縣劃為26個鄉、2個鎮。鄉、鎮置鄉、鎮長1人,總務、教育干事各1人,公丁2人。從此,鄉、鎮成為縣的基層政權。湘鄉、湘潭、醴陵、長沙在民國27年均先后廢區并鄉,行政機關稱鄉(鎮)公所,由縣政府委派正副鄉鎮長和隊附,鄉以下的保甲長也改由委派制。公所下設民政、警衛、經濟、文化4股。這樣,鄉鎮長最終納入國家科層體制,實現官僚化。而鄉鎮以下的保甲制也與清末時期的保甲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保甲長雖然還是本地人,但大都由鄉鎮長和縣長采取任命方式產生,其職權和權威來源于縣長和官僚化鄉鎮統治者。由于保甲長的激勵機制是國家權力對其剩余權的承認,因此,他們在鄉村社會已不是清末的“尋租”問題,而是以國家認可的方式和手段進行掠奪。
民國時期,國家行政權力為何要下沉又為何能夠下沉到鄉鎮呢?
其一,從鄉村掠奪更多的經濟資源和政治資源,以滿足政治統治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民國元年(1912年),湖南制訂《田賦新章》,將丁漕改征田賦。民國3年,湖南省政府因財政絀支,把地方附加控作正稅,全部繳入省庫,增加繳省田賦三分之一。為補地方經費不足,省同意縣在田賦項下再征若干附加。從此,地方利用田賦附加籌集各種經費,農民負擔日益沉重。民國18年(1929年),衡山縣田賦附加高達28.43萬元,其中常年附加1.45萬元,臨時附加26.98萬元。民國20年(1931年),國民政府財政部頒布《整理地方田賦附加辦法》,規定附加連同正供不得超過地價1%;地價未經查報者,附加總額不超過正供為限,但法令如同一紙空文,當年衡山縣財政實際收入4.66萬元,支出預算37.53萬元,虧空部分全由田賦附加彌補。民國28年(1939年),湖南始建縣級地方財政。省劃定衡山地方財政來源為:田賦、契稅、普通營業稅、印花稅分別按45%、60%、20%、30%比例分成;屠宰稅、房捐、警捐全部歸縣。民國35年,國民政府恢復中央、省、縣三級財政體制,田賦收入30%劃歸中央,20%劃歸省,50%劃歸縣。民國37年,衡山縣每畝田賦8.7市斗,為民國30年的3.3倍。這一情況,衡山并非特例,湘潭等縣也是如此。
從鄉村索取如此多的賦稅,主要為了支付戰爭和強化縣內行政。1929年,衡山縣包括地方自治費、公安費、黨務費、財務費等的行政管理費支出銀洋18.7058萬元,占年財政總支出33.73萬元的55.44%,其中公安費達10.42萬元,占行政費總開支的55.76%。1935年至1942年,行政管理費總支出190.68萬元,占同期財政總支出的48.6%,其中黨務費支出4.62萬元,占2.42 %;行政費支出64.99萬元,占34.09 %;地方自治費支出27.51萬元,占14.42%;公安費支出77.64萬元,占40.73%;財務費支出15.92,占8.34%。
第二,封建宗法制度特別是作為宗法制度基礎的封建土地制度受到沖擊,國家權威的合法性受到挑戰。
1911年的帝制后,在民國期間,雖然并沒有廢除封建土地制度,但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平均地權的政治主張,對地主進行土地兼并的內在動力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共產黨在第一次大革命時期進行鄉村動員時,衡山縣建起13個字號農協和203個區農協,會員達20萬人,至1927年會員增至30萬人,這些組織起來的農民,攻擊土豪劣紳,在政治上、經濟上打擊地主,大量地主及士紳為了自身安全,開始有意識地離開農村離開土地,他們從農村跑到上海、漢口、長沙或縣城。這就造成了兩種后果,(1)地主和富農勢力明顯下降。根據1950~1951年調查統計,占衡山縣人口總數6?8%的地主,占土地總面積28.71%,加上原來由他們控制的族田、學田,約為50%;而占總人口49.2%的貧農,僅占土地總面積8.2%;占總人口7.21%的雇農,僅占土地總面積0.14%。按人口平均,地主每人6.56畝,富農每人3.97畝,貧農每人0.25畝,雇農每人0.029畝。可見,地主和富農較之清時的土地占有比例有明顯下降。(2)一些充當鄉村保護人的士紳離開后,另一些惡棍進入鄉村政治領域,充當現代化過程中的國家人。這些士豪劣紳將大量的賦稅以攤派強加于農民身上,這不僅惡化了國家與農民的關系,使國家內卷化的問題日趨嚴重,而且,完全剝去了過去因保護型士紳的存在給封建宗法關系穿上的偽衣。隨著地主勢力的減弱,土紳階層權威的喪失,建立在宗法基礎上的鄉村自治體制也就失去了其效力,為加強政權在農村的調控能力,只有將國家權力不斷延伸到鄉村社會。
第三,民國期間,清代的科舉制度和回避制度的廢除,地方精英進入政治的路徑相應改變,鄉紳階層分享地方政權的條件成熟。1911年以后,地方精英的地位再也不滿足過去那種鄉紳的地位了。直接參與地方政治,成為地方主流力量成了地方士紳的政治需求。隨著地方勢力的不斷增強,在本省內甚至在本地區內任命地方官吏作為一種制度肯定了下來。民國期間,從1912年至1949年,共有45位知縣和縣長,平均每0.82年就換一次知縣(縣長),民國六年(1927年)一年之內共換了5位縣行政長官。但衡山籍人士逐漸增加,自民國26年(1937年)后,基本上都是衡山或衡陽人士擔任縣長一職。這類情況,湘潭等地還更為突出。從民國元年(1912年)至民國38年(1949年)共有62任知縣或縣長,任期平均0.61年。其中從民國9年(1920年)以后的46任知縣或縣長中,只有3位是湖南省外人士,其他大多是湘潭本地或鄰近如湘鄉、衡山、醴陵、長沙等地人士。自1938年后,13位縣長中,有湘潭本地人士5位。紳士階層進入地方行政的通道打開后,就為國家行政力量延伸到鄉村社會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第四,人口的增加,需要變更行政。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衡山全縣254583人。到民國6年(1917年),全縣735444人。此后經過長年戰動和瘟疫,雖死亡或外逃不少,全縣人口還基本上穩定在50萬人左右,差不多是乾隆年間的人口的一倍。人口的迅速的增長,國家的行政力量就顯得相對不足。民國26年(1937年)衡山設立鄉鎮政權時,28個鄉鎮,平均每個鄉鎮管轄近2萬人。湘潭等大縣就更為突出。光緒13年(1887年),湘潭全縣人口就達到817608人,到民國2年(1913年)全縣人口為974800人,到民國17年(1928年)為1073765人,民國29年(1930年)全縣人口達到1234811人。顯然,國家對一個超過100萬且基本上為農村人口的大縣的管理,如果要確實有效,就必須建立相應的行政系統,將政權下延到鄉鎮一級就成為一種現實的`選擇。當然,這并不是說,人口的增長就必然要改變行政,因為在清同治年間,衡山人口也達到58萬,卻并沒有設鄉級政府。但是,在民國時期,國家權威的嚴重喪失,傳統的宗法制度受到沖擊,人口的增加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諸多問題,就會成為國家動亂的根源。為了使國家政權處于穩態,行政權力的下沉就成為一種必然的選擇。
第五,民國期間國家行政權力下沉到鄉鎮一級,與國家試圖進行農村社會現代化有關。民國24年,國民政府進行的鄉村建設實驗,事實上是進行一次農村社會現代化建設的社會動員。民國25年(1936年),衡山縣被國民政府定為“鄉村建設”實驗縣,實驗期4年,其目的是改善縣政機構,推行地方建設。“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推舉彭一湖為衡山首任實驗縣長,以推行其“鄉村建設”理論。彭到任后,裁局改科,撤區并鄉,建立示范小學鄉村師范學校和衛生院,舉辦農事實驗場推廣農業新技術。但是,二十世紀初的中國仍然是低水平的農業社會,實際上并不具備國家政權完成現代化轉型的社會條件,在人均國民收入相當低的情況下,國家機構下延引起的國家規模的急速膨脹,缺乏足夠的資源保障,最終導致國家政權對鄉村社會的改革,在實踐中發生了蛻變。一方面,鄉鎮政權的行政行為效率十分低下,難以真正承擔起國家進行鄉村政治經濟動員的責任;另一方面,鄉鎮低層官僚及其鄉村人的“經濟人”行為越來越明顯,并逐漸形成了經紀體制,國家又缺乏對其有效的約束,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對農民的剝奪也就越來越重,鄉村社會各利益主體之間的沖突也就越來越尖銳,最終將國民政府葬送在共產黨的農民運動之中。
四、公社:政社合一和鄉村動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摧毀了封建的鄉村社會秩序,農村與國家之間建立了新的聯系。這種聯系集中體現在國家對于農村基層體制的改造和制度安排的過程之中。到目前為此,這個歷史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1949年至1958年建立的是鄉(行政村)的政權體制,1958年至1983年實行的是政社合一的體制,1984年以后,實行的是以村民自治為基礎的鄉政村治體制。其中,在實行政社合一的時代,國家行政權力沖擊甚至取代了傳統的社會控制手段,國家及鄉村干部通過各種方式實現了對權力的壟斷。在這種公社體制超經濟的強制下,村民變成了社員。
如果從鄉村政治結構及其績效來分析政社合一體制,有如下幾個問題值得注意。
第一,的政社合一體制,實際上是在社會一體化基礎上將國家行政權力和社會權力高度統一的基層政權形式。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于若干問題的決議》指出:“應當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制度。公社的管理機構,一般可以分為公社管理委員會、管理區(或生產大隊)一般是分片管理工農商學兵、進行經濟核算的單位,盈虧由公社統一負責。生產隊是組織勞動的基本單位”。在實際運作中,管理了本轄區的生產建設、財政、貿易、民政、文教、衛生、治安、武裝等一切事宜。它既是農村基層政政權機關,又是農村經濟單位。在公社早期,它不僅是勞動組織,而且是軍事組織。農村成年居民按團、營、連、排實行“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生活集體化”,普遍開辦公共食堂,社員一律實行集體開餐,禁絕家庭小鍋小灶。自留地、家庭副業統統被取消。各公社普遍實行“供給制與工資相結合,以供給為主”的分配制度。湘鄉縣委1958年發出368號文,要求全縣農村“凡生產資料、公共積累、股份基金、基本建設全部拆款或移交公社”,“關于生活資料如被賬、家具、桌凳,歸社員私有,自留地歸社,房屋零星果木不歸社員私有。”該縣在實行“生活集體化”的同時,按照大辦民兵師的要求,實行組織軍事化、行動戰斗化。全縣設6個指揮部,農村共編14個戰斗團、116個戰斗營、851個戰斗連、4517個戰斗排,所有勞力歸公社統一領導,統一調配、統一指揮;收益由公社統一核算,實行工資制與伙食醫藥費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辦法。后來通過調整,內部實行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管理模式,即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歸公社、大隊、小隊三級集體所有。但對生產管理的責任,以及為了收入分配而進行的勞動核算,都下放到了由自然村落組成的生產小隊。村落中的每一個成員,都屬于這個集體中的社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以農業為主要產業的集體勞動,同時也將這種集體勞動形式作為唯一謀生的手段。醴陵縣在把原農業社的生產資料、公共積累和社員自留地、家庭副業及部分生活資料無償收歸公社所有的同時,還相繼把原全民所有制的商業、糧食、金融、財政、郵電和大集體所有的手工業合作社都下放給公社統一管理。事實上,公社體制通過這一系列控制措施,已使農村集體經濟轉化為一種為維持農民生存,組織農民按上級指令進行生產活動的國家計劃組織系統中的一個基本組織單元。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體制雖然曾努力使國家行政權力深入到農村的基層社會,但最終并沒有實現鄉鎮以下的行政化。因為,國家行政權力的一個顯著特點是科層制,也就是“官職”的存在。在的人事制度中,這種科層制的“職官”就是“國家干部”。從五縣人事編制資料分析,除湘潭縣在1958年至1961年大隊長納入到了國家的行政科層體制外,其它縣鄉(鎮)以下的干部均未列入科層序列。也就是說,無論生產大隊如何必須執行公社的各項命令,但其身份并沒有改變,生產大隊還不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可以說,政社合一體制實際上是一種中國農村特有的制度性安排,“國家控制農村的生產活動,但不希望承擔過重的財政負擔,而讓集體自己來承擔控制的結果”。
第二,集體經濟是政社合一體制存在的經濟基礎。
長期以來,學術界對集體化的研究,主要側重于其經濟方面,很少將經濟集體化過程與鄉村政治結構的演變結合起來思考。事實上,政社合一的公社體制是50年代集體化過程的必然結果。新中國成立后的基本取向是廢除封建剝削制度,建立農民土地所有制。但是,由于農民土地所有制不能改變兩極分化的情況產生,為引導農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各級黨政積極引導農民成立互助合作組織。這種生產互助組織開始完全是以個體經營為基礎,互通有無,互相幫助,共同使用某些牲畜農具,生產資料與收入全歸個人所有,在勞動管理上采取以工換工或評工計分辦法,秋后算賬,多退少補,生產關系仍屬私有制范疇。自從1953年起,各級黨政在繼續發展互助組的同時,開始引導農民將常年互助組轉為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這些初級農業社,土地、耕牛、農具歸農戶個人所有,土地隨人入社,評定其常年產量,耕牛、農具私有私養公用,或由社付租金,或拆價入社,分期償還。社員參加勞動,評工計分。年終分配,全年收入,扣除當年農業稅、公共積累、生產費用、耕牛農具租金與下年生產費用留成外,一般按“地四勞六”,或“地三五勞六五”或“地三勞七”、“地勞各半”等比例,分配到戶。到1956年4月,各地要求在原有基礎上組織大多數農戶參加高級社。通過建、轉、升、并、全,到1957年底,五縣95%以上的農戶加入到了高級社,入社人口占總農業人口的94%以上。這種高級農業社的生產資料(小農具除外)全歸集體所有,取消土地報酬,以社為核算單位,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實行計劃、勞動、財務、種植、產品、分配統一管理。
可見,在1958年實行政社合一體制之前,農村社會所進行的經濟集體化,實際上已在實行一種與之相一致的的鄉村控制體系。從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開始,農村的經濟組織在事實上已具備了一定的政治參與功能。特別到了高級農業社,集體經濟組織已基本上掌握了農村基本的生產和生活資料,農民的附屬性已基本上形成,實行更為嚴格和系統的政社合一體制的條件已經成熟。“由于實現了工農商學兵的結合,超出了單一的經濟組織的范疇,而為經濟、文化、政治、軍事的統一體,鄉一級政權當然就沒有單獨存在的必要,必須同公社合而為一。”事實上,在這種集體經濟模式的基礎上,要生成其它諸如民主的鄉村權力結構也是不可能的。
第三,黨組織不斷擴大及下沉,是公社政社合一體制的政治組織基礎。
在基層建立黨的組織,是共產黨領導革命和奪取政權的重要法寶之一。新中國建立以后,作為執政黨的共產黨一方面通過建立國家政權體制將其統治深入到鄉村社會,另一方面則通過大力發展農村黨員,建立完整的黨組織,實現鄉村社會的黨政合一,從組織上確保了黨對散漫的農民的絕對領導。衡山縣在1950年農村黨員為225人,到1958年發展到了6780人。1958年所有的均設立了中共委員會,生產大隊設立了302個總支,生產隊或聯隊設立了1037個支部。湘潭縣農村黨員數從1950年的1639名到1957年發展到了8020名。1958年湘潭縣委作出《關于基層組織工作躍進規劃(草案)》20條,用分配指標的方法發展黨員,兩年內共發展基層黨員4010名。與此同時,黨的組織也在不斷下沉。其中,1950年農村以鄉為單位建立黨支部,1954年以后,農業生產合作社建立黨支部,1958年10月開始在生產隊建立黨支部,在公社化完成時共有54個公社黨委,972個黨支部。
這些基層黨組織建立后,實際上掌握了鄉村社會的政治權力。這主要表現為:(1)黨支部有權為鄉村的其他組織(大隊管理委員會、婦聯、共青團、民兵連等)制定大政方針,對其他組織下達工作指令;(2)在必要的時候,黨支部領導有權作為領導者直接參與其他組織的活動;(3)黨支部有權左右其他組織的領導人的任免;(4)當發現其他組織出現錯誤傾向時,黨支部有權干預;(5)支部成員可能直接支配大隊內的資源和人員。當然,在公社的具體時期和不同地區,這種權力壟斷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但從總的來說,在整個公社時期,農村基層黨支部實際上控制了鄉村社會的政治和經濟資源。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的政社合一,是以黨政合一為基礎的。
第四,權力神化和階級斗爭擴大化,是公社政社合一體制的政治文化基礎。
新中國的建立,通過地權均化的運動,以暴力強制性的剝奪方式改變了傳統鄉村社會存在的基礎,而使新政權在鄉村社會獲得了廣大貧苦農民的強有力支持。由于政權的合法性是以暴力為基礎,屈服和神化政權的強制性是社會民眾以及掌權者共同的習性。因此,當集體化運動從農民手中奪回土地組建時,就大多數農民而言,對共產黨的依賴和信服以及對新生活的希望使他們自愿而且熱情很高地交出前幾年共產黨分給他們的土地投入到集體化生活之中。也就是說,農民對共產黨及其領袖的信任甚至崇拜,確保了共產黨通過集體化方式重新剝奪農民土地的合法性。但這種合法性隨著農民貧困的加深和農民的對小農經濟的懷念而逐漸喪失,各種反抗事實上的存在,沖擊著建立在集體經濟基礎上的鄉村社會秩序。于是,共產黨一方面依靠不斷的政治思想運動和各種鄉村教育來維持,其中最常用的手法就是給農民描繪美好的未來。另一方面則采取政治上的高壓,將階級斗爭擴大化,來促進和維持農村社會被激勵起來的政治熱情。中共中央在1958年8月作出的《關于在農村建立問題的決議》中就指出,建立體制,“貧農、下中農是堅決擁護的,大部分上中農也是贊成的,我們要依靠貧農、下中農,充分發動群眾,展開鳴放辯論,團結大部分贊成并大社、轉公社的上中農,克服另一部分上中農的動搖,揭穿和擊退地主富農的造謠破壞。”這種以階級劃線的做法,在事實上給所有農村社會成員造成壓力。60年代初,五縣都按照中共中央《關于農村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的精神,開展了與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在這場運動中,雖然對共產風、浮夸風、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和干部特殊風等五風問題進行了有限的糾正,但同時,由于非程序化和法制化的運動形式,又進一步強化了共產黨在鄉村的權力。在運動中,衡山縣有4-5%的農村干部受到批判,有些人被集中起來反省,共中約15%受到黨紀和政紀處分。特別是中共八屆十中全會提出黨在社會主義歷史階段的基本路線即以階級斗爭為綱之后,各地聯系本地實際,將階級斗爭的表現概括為分田單干、投機倒把、地主富農反攻倒算、打擊干部、破壞生產、封建宗法勢力復辟、搞迷信活動、列為“八股黑風”。為反對“分田單干、包產到戶”這股“資本主義黑風”,各地都開展了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局、公社、大隊和生產隊都要對照檢查。衡山縣共有519名犯有黑風問題的干部群眾受到批判斗爭或懲辦。湘鄉縣在1960年底運動中,報捕95人,處理869人,傷害了大批干部群眾。在這種高壓之下,鄉村社會表面上顯得有序,但由于權力是這種序列的整合力量,這就使權力的作用進一步被神化。而這種互動的歷史過程及其結果,正是公社化得以推行的合法性及其權力有效性的基礎。
第五,的政社合一極大地強化了國家的動員能力,同時帶來了嚴重的社會后果。
公社時期,通過對土地等經濟制度和意識形態的改造,確立了共產黨和國家在鄉村社會的絕對權威,政社合一體制極大地強化了國家的動員能力,為進一步開展工農業生產的“”提供了資源。在這一時期,中國依靠農村為工業化提供了7000億元的工業積累資金,建立了完整的工業體系特別是重工業及軍事工業體系。而且,由于公社時期普遍實行所謂的“供給制與工資相結合,以供給為主”的分配制度,“一平二調”無償調用大量的勞動力和農副產品已習以為常,大量的地方性動員遠遠地超過了中央政策集中使用的份額。衡山縣1958年抽調了17萬勞力(占全縣勞動力總數的68%)投入大辦工業的群眾運動。當年共交售征購糧5800萬公斤,是公社化之前的1957年的2.67倍。在‘’年代,衡山縣共創辦了大小廠礦300余個,興修了水庫76座,建設了100余公里簡易公路和46公里京廣復線路基。湘鄉縣在公社化后的一年內修建公路21條,長329.13公里,產鐵20xx余噸,采煤7萬噸,公社辦工業企業502個,工業產值621.74萬元,建成中型水庫和中型保壩各1座,較大水庫6座,造林整地6.73萬畝。在1959年就組織了10萬人大煉鋼鐵,10多萬人突擊搶修公路,4萬勞力采煤,2.2萬多人參加修復湘黔鐵路、修建水府廟水庫。
國家利用體制進行強制性的鄉村動員,以“”和“放衛星”的方式釋放出了大量能量的同時,也造成了災難性的后果。由于長時間集中大批勞動力修水利、修公路、辦廠礦、赴外地支援工業,田間生產基本上靠婦孺老弱,致使當年糧食大減產,而國家征購任務反而大增。1960年農業生產更加下降,全縣糧食總產只有1.34億公斤,比1949年還低0.0 8億公斤。可國家征收卻比上年增加了19.83%,占當年總產量的32.9%,農民人平分糧僅112公斤,且全由各公共食堂統一掌握使用。因此,這一年衡山縣內有8萬余人因口糧嚴重不足而患水腫、干瘦和婦科等病,并出現非正常死亡。湘潭1960年,農業總產值6384萬元,糧食總產12256.5萬公斤,為建國后的最底水平。湘鄉1959年糧食總產比1958年減少1331.5萬公斤,1960年比1959年減少4814萬公斤,1961年又比1959年減少2430萬公斤,3年共減產8580萬公斤,畝產下降至167公斤,低于1949年水平。1961年人均口糧由公社化前的229.5公斤下降至160公斤,全縣8735個生產隊,人均口糧在150公斤以下的有3468個隊,占39.7%,因缺糧等原因導致各種疾病死亡了24360人,當年人口負增長達4.01%.正是由于的政社合一,違背了中國農村社會的基本狀況和社會發展規律,不能為農村社會的發展提供持續的發展動力,通過行政控制方式對農村進行剝奪式的社會動員,積累了農民對國家的反抗,增加了國家對鄉村社會的控制成本,也最終決定了體制的命運。
五、新時期:鄉政村治和鄉村發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中國社會進入了稱之為改革開放的新時期。自此之后,中國農村逐步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立了農戶相對獨立的生產經營者地位,廢除了“政社合一”的體制,鄉政村治體制成為了鄉村社會最為基本的社會組織方式。
鄉政村治作為國家治理鄉村社會的政治模式,是指鄉(鎮)按照國家行政權力的運作方式組成為農村最基層的一級政權,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實行鄉(鎮)長負責制;鄉鎮以下則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村民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具體來說,就是在鄉鎮行政體制下實行村民自治制度,即村民通過村民自治組織依法辦理與村民利益相關的村內事務,實現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
那么,在公社體制廢除后,國家為什么將鄉政村治作為其基本的鄉村政治制度呢?這種鄉政村治體制是不是新的歷史條件下治理農村的有效方式呢?對此,我們可以從鄉政村治生成的基礎以及運行績效來加以認識。
第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鄉政村治的經濟基礎。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本質上是一種土地經營方式,它是在承認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基礎上,將土地的經營權和收益權以承包的方式賦予給農民,農民家庭作為獨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國家計劃與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有權按照自己特長和優勢獨立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活動,生產收益除完成年初確定上交給國家和集體的任務外,都歸自己所有。這種“生產責任制的建立,不但克服了集體經濟中長期存在的‘吃大鍋飯’的弊端,而且通過勞動組織、計酬方法等環節,帶動了生產關系的部分調整,糾正了長期存在的管理過分集中、經營方式過于單一的缺點,使之更加適合于我國農村的經濟狀況。”然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從一開始就不僅僅是農村經濟領域的重要變革,它對農村政治和社會領域的沖擊也是巨大的。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隨著借助于指令性計劃經營農業生產的經濟功能喪失,政社合一的也就失去了權威的基礎,變得“無法容納新興的社會力量,無法協調和統帥社會”,原來那種準軍事化管理體制也自行解體,農村社會出現了管理上的真空。“農村一部分社隊基層組織渙散,甚至陷于癱瘓、半癱瘓狀態,致使許多事情無人負責,不良現象在滋長蔓延”。面對著農村社會這種經濟上發展和政治上失控的狀況,國家需要確立適應新經濟狀況的鄉村社會治理制度,鄉政村治體制也就隨之產生。
第二,新時期鄉村社會分化是鄉政村治的社會基礎。
共產黨領導中國社會革命的一項基本政策就是實行階級成份制。無論是新中國建立以前的土地革命還是新中國建立以后的和集體化運動,階級成份一直是進行社會和政治資源分配的基本依據。經過公社化運動后,“盡管各種階級成份已經與現實的經濟條件完全脫離,但是諸如入黨、參軍、招工、選干等項政治待遇,都與一定的階級成份相聯系,成份變成了一定社會地位的標志和參與一些社會資源分配的工具,連婚姻制度都打上了階級成份的烙印。”為了改變這種狀況,1979年中共中央做出關于地主摘帽問題和地富子女成份問題的決定。衡山縣在1979年4月就基本上完成對“四類分子”摘帽和給地主、富農子女重新訂成份的工作,到1982年全部結束,全縣共摘帽3041人,糾正170人,并給1.68萬名地富子女新定成份。湘潭縣共給4396名“四類分子”摘帽,給386人取消了錯定、錯戴的地、富分子“帽子”。1984年,全國最后一批7.9萬名地、富、反、壞分子摘掉了帽子,使建國以后20xx多萬“四類分子”全部改變了成份。正式廢除了階級成份制,使農村居民之間的政治身份基本上實現了平等,這就為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提供了政治前提。但是,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新的社會分化又開始產生。
如果從鄉村政治的發展來看,新時期中國農村的社會分化最根本的原因則在于鄉村利益的分化。因為政治只不過是各種利益關系的體現。從中國鄉村社會的實際情況來看,這種利益分化的狀況表現在主體的分化及主體之間的復雜關系上,特別是各主體獲取利益的手段和方式上。(1)在利益主體上,新時期中國鄉村社會的利益主體主要有國家、國家的代表者、國家的人和農村社區、農民家庭及農民個人。其中,家庭作為利益主體因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而合法化,而國家的代表者和人則成為了依賴于國家而又具有獨立于國家利益的社會行動者。特別是國家在實行各級政府財政承包后,這種狀況就更加明顯。而村黨支部和村委會作為國家給予了一定的政治地位的權力中心,他們首先是政府在社區的人,但由于國家實行了嚴格的科層制度,他們的利益與國家的利益缺乏真正的直接的聯系,這又決定他們對社區利益的關注和保護。因此村干部在充擔人和當家人的雙重角色。(2)在利益關系上,新時期中國鄉村社會的各種利益關系從公社體制的直線性表達方式分化成為散狀結構,即從所謂國家、集體和個人的簡單型連接轉化成為各種利益主體的交叉式綜合結構,這種交叉式綜合結構又以經濟利益為表達方式。這種關系分化或復雜化對鄉村政治結構的形成具有重大影響,比如鄉鎮財政關系從原來的國家包干制轉化為鄉鎮包干制后,所形成的利益關系體現了國家的財政政策和地方的財政利益及鄉鎮干部的個人利益并與村級組織、農戶等發生利益沖突。(3)在獲取利益的方式和手段上,新時期中國鄉村社會各利益主體,無論是國家、鄉鎮政權組織、農村社區組織及農戶和村民都改變的公社時期的無償占有方式,而變成了法制化的財富轉移。鄉鎮干部和村干部也由體制內合法占有和非法侵占轉為權力的尋租。這就要求國家在進行鄉村制度安排時,將各種尋租活動限制在合適的范圍之內,以確保體制不致于因這些尋租而發生混亂。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當代中國農村社會有了一定的分化但同時分化不足是鄉政村治體制生成的社會基礎。
第三,國家的制度安排是鄉政村治的政治基礎。
有許多學者認為,村民自治象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一樣,也是由廣大農民自發創造的,是中國目前鄉村社會的一種必然發展結果。我們的考察結果則是,如果從具體的歷史過程來看,村民自治的制度性萌芽來自廣西羅城和宜山農民的創造,但從總的方面來說,鄉政村治體制是國家制度安排的結果,“是在各種矛盾的錯綜交叉之中因勢利導、掌握主動的一項國策”。而且,自從1982年憲法規定了廢除政社合一體制實行鄉政村治體制以后,各地并沒有象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那樣迅速實行這一體制。到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出了《關于實行政社分開建立鄉政府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在實行憲法的規定,建立鄉政府,實行政社分開。并規定,鄉人民政府建立后,要依法行使職權,領導本鄉的經濟、文化和各項社會建設,做好公安、民政、司法、文教衛生、計劃生育等工作。同時要求,鄉以下實行村民自治,設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要積極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協助鄉人民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工作和生產建設工作。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要由村民選舉產生。各地在建鄉的中可根據當地情況制訂村民委員會工作簡則,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制訂全國統一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條例。自此以后,全國各地普遍開始了恢復建立鄉政權的工作。但在鄉以下的村民委員會問題上,則大都采取換招牌的做法,即將原來的生產大隊改為村民委員會,生產隊改名為村民小組,基本上沒有實行憲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的“自治”。五縣均在1983年11月到1984年5月間完成政社分開和鄉政府重建工作的。但是,改制后的村委員的干部基本上還是由鄉鎮政府指定或任命的,并沒有實行以民主選舉為核心內容的“自治”。到了1987年11月,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并在1988年6月試行,并由民政部在1988年2月發出《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的通知后,各地才開始真正自治意義的村委會建設。1988年全國共有1093年縣級單位進了試點工作。這一年湖南省也召開了由13個地(州)市黨委、政府和人大常委會或人大工作關絡處負責人參加的實施《村委會組織法》座談會,并成立了相應的辦公室。接著,湘潭和衡山進行了第一次村委會選舉試點。長沙、湘鄉和醴陵也隨后進行了村委會的民主選舉。
第四,黨和國家的民主取向是鄉政村治的思想基礎。
“文化大革”的十年災難,給中國社會各界最深刻的教訓和啟示,就是社會主義不能沒有民主。用鄧小平的話來說,“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 1981年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議》中指出,“在基層政權和基層社會生活中逐步實現人民的直接民主。” 1982年中共十二大進一步指出:“社會主義民主要擴展到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展各個企業、事業單位的民主管理,發展基層民主生活的群眾自治。”正是在這種民主政治思想指導下,1982年的憲法才將鄉政村治作為鄉村社會最為基本的政治制度。當然,共產黨所主張的鄉村民主,并不是要將鄉村社會交給社會而失去其的政治控制。1994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通知》就明確指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要著眼和落腳于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農村政策的有效貫徹執行,團結帶領廣大農民群眾為實現農村發展的宏偉目標努力奮斗。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奔小康、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使搞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與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相互促進。”也就是說,“以社會主義市場為基礎產生的誘致型村民自治制度變遷需求,符合中國共產黨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因而得到黨和國家供給型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制度變遷的支持。這是村莊層面上進行管理體制改革和實行村民自治最重要的政治原因”。
按照這種民主理念設計的鄉政村治制度,體現了現代民主理念和自治原則。這主要表現為,(1)它否定了公社體制時國家政權與鄉村組織特別是鄉政府與村委會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將過去那種領導與被領導關系轉變成為國家政權對基層自治組織的指導關系。(2)它改變了那種自上而下任命村干部的習慣做法,要求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均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3)它貫徹了直接民主的原則,規定了村民會議的重要決策功能,這種以自治形式體現出的民主制度是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基礎。(4)在國家與個人的關系上,不再有體制內的經濟手段和控制資源;在自治組織與個人的關系上,個人對自治組織并沒有強烈的歸屬關系,村民委員會對個人的組織性是軟性的、松散的。
第五,村民自治取得的成果是鄉政村治體制的實踐基礎。
鄉政村治的制度安排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從1982年憲法規定設立村民委員會,到1987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再到1998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前后相距了16年。在這16年中,鄉政村治體制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2年至1988年,在這個階段鄉政村治體制初步確立,全國各地普遍廢除了政社合一的體制,建立了鄉鎮政府,在鄉鎮以下建立村委會。盡管還沒有真正實行村干部的民主選舉,但村級組織建設開始規范,村級干部也在精簡。1984年全國鄉以下干部比1978年要減少50.4%。村干部平均每村為5.4人,減少了0.8人,村民小組平均每組為1.4人,減少2.3人;村干部的文化結構中,初中以上的占52%,小學的占44%;在年齡層次上,45歲以下的78%。第二階段是1988年以后,隨著《村組法(試行)》的實施,從建立鄉政府和村委員進入到了村民自治階段。在這個階段,主要開展了民主選舉、村務公開、建章立制等自治活動,并在全國建立了一批示范縣。五縣中的湘潭縣成為了全國村民自治的示范縣,衡山縣成為了湖南省的示范縣。到1999年底,五縣均進行了第四次村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在1995年和1999年所進行的第三屆選舉和第四屆選舉時,湘譚縣村民參選率達93.5%和94.2%,直投率分別達到82.85%。在第四屆選舉中,五縣基本上實行了“海選”,把直接選舉作為民主選舉的首要內容和重要原則,并將競爭選舉機制和秘密劃票手段作為直接選舉的必要補充和完善。這些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實效,村委會的組成成員,無論從素質和代表性均有較大的改善。湘潭第四屆村委會成員,93%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77%的年齡在40歲以下,共產黨員為72%,有15%的村主任由非黨員當選。同時,五縣普遍開展了村務公開活動,推行和進一步完善了村民代表會議這,通過多種形式的建章立制將這些措施變為制度。
當然,目前的村民自治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其中不僅有鄉村政權機構、政治機構與自治機構的關系問題,也有鄉村干部的尋租問題,更有村民自治的實施過程中存在大量的非規范行為。這些問題的存在,極大地影響了鄉政村治制度的績效。但總的來說,村民自治作為中國農村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的制度形式,是一種鄉村治理制度,它在運作上具有成本效益核算并對外部社會資源配置效益中發揮作用。由于村民自治制度通過對村民權利和義務等方面的規則設定和制度安排,使社會成員的活動范圍、權利和如何行使權利劃定了清晰空間和條件,從而使社會資源合理配置,有利于鄉村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在這種意義上來說,可以說,鄉政村治政策的確立,改變了建國以來村組織經濟化的進程,標志著村組織政治化的展開。
六、基本結論
通過上面的考察和研究,我們的結論是:
第一,轉型期中國農村政治結構的變遷過程,是現代化背景下由國家主導的鄉村社會制度變遷過程。
國家的這種主導作用,主要表現在對鄉村社會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制度的安排上,其基本趨勢是,在現代化政治發展的早期,當權力的分散實現了摧毀傳統政治秩序的使命之后,國家會不失時機地使權力重新凝聚化,建立具有現代導向的、高效有力的中央政府。然而,權力的集中并非政治發展的終極目標。隨著社會革命的成功和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遷,它必須逐步退出社會領域,縮小政治控制的力量和范圍,同時擴大政治參與,將被社會發展動員起來的各種利益群體容納進制度化的政治體系之內。在這種意義,可以說,國家主導鄉村社會實際上是國家對鄉村社會的控制問題,是鄉村社會治理模式的演變問題。
第二,轉型期國家對鄉村社會的主導作用,受到了鄉村利益結構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表現為有限主導的政治模式。
盡管東方專制國家對權力具有極強的壟斷性,但國家對鄉村社會的制度性主導,并不是隨心所欲的,其主導作用要受到各方面的制約,表現出一定的有限性。國家主導鄉村社會的這種有限性主要表現為,國家在進行鄉村社會的制度安排時要受到限制;國家的政策性主張在實施會發生效力上的偏差;國家在進行政策修改時會遇到阻力。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資源短缺和有限理性的存在以及與之相關的鄉村權威結構。
第三,轉型期中國農村政治結構的變遷過程,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改變過程,鄉村社會的基本政治主體正在實現從“家庭”到“單位”再到“個人”的過渡。
轉型期中國鄉村社會的制度變遷,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國家與農民相互關系的博弈。在這個過程中,實現了或正在實現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農民作為鄉村社會最為基本的政治主體,也正在完成從家庭到單位再到個人的轉變。這一點對于有著幾千年封建傳統的中國社會特別重要。可以說,以廣大民眾參與為基本內容的村民自治,其意義不僅在于它能為現階段中國社會的發展提供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更在于通過村民自治特別是鄉村民主選舉的全面訓練,為中國的民主化奠定了一個堅實的社會基礎和積累民主化技術的寶貴經驗。特別是,鄉村社會是中國社會的基礎,鄉村社會的民主化,也就意味著中國社會的最深厚的基礎得到改造。這是理解近代以來中國鄉村社會政治發展和進步的關鍵,也是認識目前中國村民自治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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