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誠信考試承諾書4篇
現如今,用到承諾書的地方越來越多,承諾書具有完全自愿的特點。你所見過的承諾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誠信考試承諾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為了在同學們中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校團委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文章和論文。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應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得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不在試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號的;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卷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強搶他人答卷,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或有其它嚴重舞弊行為的。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我們鄭重承諾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學校處理承諾人: 系年 月 日我聲明:本人已認真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對xx—xx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考試紀律知曉、認可,并嚴格遵守。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若有違反,愿意接受學校的相應處理。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考試規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準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信息的。
9。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的。
6。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現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為,后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
對攜帶違規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學籍號:
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愿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 ,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于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愿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xx-xxx學校
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班級: 時間: 承諾人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相關文章:
誠信考試的承諾書02-23
誠信考試承諾書01-08
考試誠信承諾書01-25
誠信考試承諾書11-19
考研的誠信考試承諾書01-02
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06-20
誠信考試承諾書精品06-01
承諾誠信考試承諾書10-21
個人誠信考試承諾書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