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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家長安全保證書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實習生的人身安全,醫院已明確規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
一、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辦理走讀從20XX年8月6日到20XX年5月31日。
二、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在醫院外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佛山中醫院無關。
三、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并愿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經批準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組長或者護理部XX老師匯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醫院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實習生家長應隨時了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保證人(簽名):XXX
家長(簽名):XXX
家長聯系方式(手機):X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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